当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
2019-11-18李冀
文/李冀
在10月还剩不到10天时,一个利好的讯息让投资者备受鼓舞、充满期待。
10月23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围绕市场主体要求,聚焦政府职能转变,顺应市场期盼,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这是国家层面就营商环境首次出台的行政条例,是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是法治建设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可以说,是从根子上给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
所谓营商环境,就是经商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等等。营商环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这才是推进投资自由化的基础,可以说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近年来,通过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政务效率,我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国际排名大幅提升,对于稳经济、稳投资、稳就业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据《世界银行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比2017年提升32位,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名列第46位。今年上半年,我国日均新设企业1.94万户,全国有各类市场主体1.16亿户,1至9月,每天超过100家外企在中国诞生。地处西部开放前沿的陕西,孜孜打造营商环境,吸引八方商贾,国家最新营商环境排名显示,西安首次进入全国前10名。营商环境的极大改善,吸引投资者纷至沓来,到9月底,陕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71.38万户,同比增长34.78%。不少来陕投资的企业家感慨地说:“营商环境就像生态环境一样,哪里‘气候’最宜人,就是好去处。”
市场主体是营商环境的终极评价者。我们注意到,这次国务院公布的《条例》,从基层探索到行政立规,标志着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而市场主体关注的则是营商环境如何在法治引领下持续改善和提升,使纸面的法规变为鲜活的事实。
法治原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教授吴彤认为,伴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法治原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所在,未来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我们欣喜看到,近年来,随着营商环境的改善,过去那种对投资者千言万语“哄”进来,关住门“打狗”的现象基本不见了,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各种项目审批、准入壁垒依然繁多,绕“天线”、避“红线”,急得投资者团团转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把法治原则贯彻到政策制定、执法等各个环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执法的公平性,建立健全长效的法制保障,让营商环境更加“空气清新”。
以敬畏之心对待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不仅是生产力,也是软实力,对此,我们要常怀敬畏之心,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营商环境,不可偏颇。现在不少行政官员偏好看数据,也信数据,用数据说话,似乎是一种常态。评估营商环境的好与坏、优与差,要到现实生活中去切身感受。营商环境的优化不能只靠数据,更需要到群众中去听反映,从中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回答关切。譬如,通过看营商环境的优化,企业发展的痛点是不是找准了,经营的堵点是不是疏通了,投资的顾虑是不是打消了,发展的信心是不是增强了,政府放权是不是到边了,政务公开是不是透明到头了等等。心存敬畏是对人生走向的仰望和呵护,如果我们以此之心对待营商环境,敢破障碍,勇去烦苛,一定会迎来“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的繁荣盛景。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条例》是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的结晶和升华,但绝不是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还会有更好的经验和做法层出不穷,因此,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我们欣喜看到,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政务环境的优化,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服务,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实施“最多跑一次”,甚至出现“秒办”,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让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更便捷、成本更低、流程更少,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了区域竞争力。在新时期,良好的营商环境已经取代要素成本和政策红利,成为吸引优质企业、高端项目、优秀人才的关键。哪里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走、资金就往哪流、项目就往哪建。在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条例》的适时出台,将会从法治层面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大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