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2019-11-17
员工承诺放弃社保的提出离职能否要求补偿金?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HR,我公司在2016年年初通过校招招聘了一名销售人员。入职后,该员工提出将社保的金额直接支付于他,我公司同意了他的请求并让他签订了自动放弃社保的承诺书。但今年1月,该员工忽然以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我们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在,我公司要应诉。请问:我们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江苏 王丹
王丹读者:
您好!关于放弃社保声明的效力以及员工能否在事后又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目前全国性的法律规范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各地裁判的尺度也不相同。就江苏省而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审委〔2009〕47号)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未参加某项社会保险险种,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江苏地区的裁判观点是员工自身不愿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无需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同志:
我现在每天开车上下班,但是我开的车是我租来的。前不久,我开车上班,不小心将一名行人撞伤了。此次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为全责。请问:我需要对此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吗?
江苏 木风
木风读者: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该车辆的出租公司之间形成的是租赁关系,且根据交警的认定,机动车一方为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规定,对于此次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首先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您承担,但若是车辆的出租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出租公司需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分居两年是否一定可以离婚?
编辑同志:
我和丈夫结婚五年了。三年前,他被单位派去外地工作,每年只有几个星期是回家的。我们虽然偶尔会吵架,但是总体来说感情还不错。孩子今年也三岁了,但是前几天他突然和我提出离婚,我不同意。他告诉我,由于我们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他只要去法院起诉就一定可以离婚。请问:他说的有法律依据吗?
上海 张文依
张文依读者: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分居两年并不必然导致离婚,对于分居的情况下,只有满足下述条件的,法院才有可能准予离婚:第一,双方连续分居满两年。由于您与您配偶虽然处于分居状态,但并非是连续的,您的配偶每年都会回家与您共同居住,因此并不满足连续分居满两年的条件。第二,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根据您的描述,分居系由于您配偶的工作原因导致,而非感情不和导致。因客观原因如工作、学习的限制导致的分居事实,非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三,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必须经过法院调解,若法院调解无效,且法官根据双方的感情基础、夫妻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认为双方确已感情破裂,符合法定离婚要件的,法官才会判决离婚。
取消订单后被旅行社多扣款如何维权?
编辑同志:
我在某旅行社网上平台全款支付了一个国外旅游订单,但是因为行程冲突取消了订单。取消订单当日,我联系了该旅行社要求取消其他相关的合同,该旅行社当时表示同意了。但是后期只退了我很少的一部分钱。按照该旅行社的电子合同,我提前14天取消订单,该旅行社只能扣掉我20%的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南 陈鸣
陈鸣读者:
您说的这个问题,涉及的是旅游服务合同的解除后旅行社是否有权主张损失以及损失多少的问题。首先,旅行社有权利主张的只有合理的费用。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如旅行社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此,如果该旅行社在您明确表示取消订单后还发生与订单相关的支出,这笔支出不属于合理费用,其无权主张。您可以通过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投诉反映,也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