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国家建设的内在逻辑
2019-11-17包心鉴
文/包心鉴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国家建设:以国家建构建立和保障社会主义新秩序
调节社会矛盾,是国家形成的内在逻辑;维护社会秩序,是国家存在的最大合理性。20世纪50年代的国家建构,成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基础十分薄弱、缺乏现代国家建设历史积淀的特殊条件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国家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第一,国家建构的根本价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在国家制度中居于何种位置,是区分旧国家制度和新国家制度的根本标志。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就突出地强调:“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确保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毛泽东主席紧紧抓住国家建构的两大根本性环节,一是亲自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二是筹备和胜利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标志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建设初步迈上了制度化和法制化新征程。
第二,国家建构的根本职能:建立良好经济社会新秩序。
作为社会公共管理机构的国家,其根本职能是建立和巩固良好的社会秩序,把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新中国成立后,新生国家政权面临严重困难,刚刚取得全国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面临严峻考验,其中最紧要的,就是如何尽快恢复和建立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面对严重困难和严峻考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和国缔造者们和年轻的执政者们,以大无畏的政治胆略千头万绪抓根本,在全国范围内既完成没收官僚资本为国家所有、推进新解放区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民主革命遗留的各项任务,又开展“三反”“五反”斗争、打退资产阶级的进攻等社会主义革命的现实任务,从而在短短三年之内建立起良好的社会新秩序,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国家建构的根本任务:组织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现代化,是伴随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社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关于现代化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职能;现代化,是当今世界科技革命、信息革命引发的人类社会的一次伟大革命,正是这个伟大革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生了质的飞跃,促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发生了巨大变革。现代化,对于执政不久的共和国缔造者们来说,尤其成为一种不懈的追求和领导国家建设的内在动力,逐步形成 “四个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在这一战略指引下,我们党在完成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后,即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在经济建设和基础建设实施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使年轻的共和国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国家建设:以国家改革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领导国家建设的一场伟大革命,这场革命的突出成果,就是通过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
第一,国家改革的根本动因:清除官僚主义弊端。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尖锐指出,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机构中存在种种问题的“总病根”;形形色色官僚主义现象的总根源,就是特权思想和特权制度。邓小平特别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正是这种制度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清除官僚主义、特权现象弊端的现实迫切性,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改革任务更加凸显的内在逻辑。
第二,国家改革的根本任务: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国家是从社会中分离出来的公共管理机构,因而自从有了国家,也就有了如何处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一国家改革和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改革的一个根本性任务,就是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确保国家权力和国家机构朝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起保护和促进作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重要思想,正是深刻坚持和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和国家改革与建设的内在逻辑。我国新时期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在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一是理顺“政企”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是理顺“政社”关系,促进社会组织发育发展,充分激发社会机体活力;三是理顺“党群”关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确保国家“社会公仆”的本质功能。
第三,国家改革的根本价值:推进制度创新与定型。
国家运行的核心问题是制度问题。具有民主含量和运行效率的现代制度,是现代国家的最重要资源。以发展人民民主、提高行政效率为指向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是现代国家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为重要内容和强大动力的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所产生的最大政治效应就是创立并不断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邓小平反复强调,改革不是现行制度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一场革命性的变革。正是基于对制度改革的深刻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战略思考,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十年“制度定型论”。在这一重要思想指引下,新时期的国家改革和国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由“站起来”走向“富起来”提供了根本性的政治保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提供了根本性的政治动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国家建设:以国家治理推进和实现社会主义全面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国家建设迈开了新进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结以往国家改革与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紧紧抓住了新时代国家建设的最核心问题。
第一,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历史性地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
把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建设的核心任务,深刻揭示了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内在逻辑。其一,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深化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如何强化国家治理,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一深层次改革任务更加凸显到国家建设重要位置上来。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新任务,正是顺应时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国家建设现代化新发展的生动彰显。其二,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制度定型化的重大战略。从1992年南方谈话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我们党领导人民走过了整整20年制度改革和定型的历史进程。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走向更加“定型化”、更为关键、更为辉煌的后十年新征程。其三,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深入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面临新问题的根本措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是不断地提出问题、深入地解决问题的过程。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多层面、多维度地彰显着国家现代化建设在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重大问题中的重大作用。
第二,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创造性地开辟了以制度现代化为核心的全面现代化新境界。
制度现代化,是现代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现代化。制度是一种以规则或运作模式为主体的系统结构,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以及各种类型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国家治理职能及其行为的根本体现,对国家建设和国家运行发挥根本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制度现代化,内在要求推进民主和法治现代化,这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正是在深入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正反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制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开辟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国家建设新道路,开启了“民主是法治的灵魂、法治是民主的保障”的现代国家治理新时代。
第三,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内生性地增强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走向强起来的新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具有特定的时空定位和丰富的内涵界定。新时代,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性发展中逐步形成的,其中一个突出标志就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建设新目标的提出;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不是别的什么新时代,通过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全面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主要任务。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国家建构,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国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国家治理,构成新中国70年波澜壮阔、多彩多姿的国家建设伟大进程。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国家建构,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国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基础和政治条件;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国家改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国家治理提供了强大的政治资源和政治动力;而新时代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身就包涵着继续推进国家建构和国家改革的重大任务,把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国家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时代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