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处理及差异分析
2019-11-16吕佳颖程招娣
吕佳颖?程招娣
会计作为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包含类目众多,其中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是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会计包括较多分支,例如成本会计和初级、中级、高级财务处理等,而税务会计是独立脱离的一部分。随着“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法”被应用在会计行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两者之间的分离状况逐渐凸显,独立性增强。结合这种情况,本文以增值税账务处理为例,试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相关制度被逐步完善,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发生分离。财务会计主要依托着税务会计,两者相互成就、彼此分离。税务相关部门规范完善了税务会计,并且使税务会计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我国大部分较大的企业财务内部都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进行分离,主要采取的手段是“分离不分割”,以便更好的完善财务工作,促进会计相关事务具备专业化和系统性的特征。为有效解决经济发展存在的弊端,应掌握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并促使二者共同发展。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内涵
(一)财务会计。对于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财务会计主要涉及企业内部资金运行,对资金进行全面监督、核算,并为企业经济利益有直接关联的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准确的与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等为目的开展的经济管理活动。财务会计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发生的资金运转和业务流通的核算。财务会计会涉及诸多领域,其中主要包括营业收入与生产经营成本等。从财务会计的主要结构和具体划分的情况分析,财务会计表现的综合性较强,且财务会计是企业财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务会计。税务会计是企业财务中的重要分支,税务会计在日常生活中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企业税务筹划和当期纳税申报以及税金核算等。通常情况下,大部分企业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延伸内容,但随着我国税收法律的日渐完善,税务会计被划分为一个单独的体系,其中主要包括的内容有流转税会计、所得税会计等。
二、增值税在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中的差异
(一)增值税的差异。企业在日常开展工作时,增值税在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中两者处理方法具有较大差别,例如计量方法的差异性、确定时间和地点的差异性。①计量方法不同产生的差异性。增值税征收时,商品货物是首要征收对象,每件商品在采购和计量时,涉及到的计量方法主要有是否抵扣价款。比如A企业在国外进口一批玩具,购价税收的金额是12200元,其中进项税额1980元,销售额58000元,销项税额是8618.8元。在进行税额计算时,这批玩具的增值税税额是6638.8元,不是1980元或8618.8元。这种计量应用的方法是财务会计的计量方法。税务会计的计量方法主要是对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进行记录,不对抵扣价款进行计量,因此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两者计量方法不同,但并不会对各自的核算工作产生影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两者产生的主要差异是计量方法不同,结果却具备统一性,侧面验证了会计学是辩证统一的学科。②折扣方法销售商品的不同。企业在实际开展经济业务时,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采用折扣法时,在销售商品的可抵扣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时,相关人员应该依据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得出具体的增值税,此外假设商品销售额与折扣额没有开在一张发票时,则不能进行增值税计算。比如B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8000元给C,但是两者是长期合作的关系,B给C打8折优惠,同时给C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将折扣后的金额和销售额开在一张增值税发票上,所以C在核算增值税时,可以抵扣折扣后的金额,这个核算的过程存在差异性。③包装物押金的差异性。在日常开展经济业务时,纳税人销售商品时,通常把包装物租给购买方,购买方支付相应的押金,因此押金采用的方法是财务核算。当将押金和销售额分开时,则不会按销项金额征收。根据这种情况,在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当购买方不能归还包装物,押金则通过财务会计核算为其他收入或营业额,但是当通过税务会计进行核算时,仍采用原来的方法进行核算。
(二)税收的差异。通常情况下,税收具备的特点主要有永久性、暂时性。永久性是指纳税前计算利润的方法存在差异,税前利润是企业在核算的过程中,根据实际经济收入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开展核算工作。但是在核算的过程中,核算方法的差异性导致后期产生不可反转的局面,这种情况被称为“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在核算后期可以形成逆转的局面,可以借助企业方法消除存在的差异性,这种情况被称为“暂时性差异”。
(三)时间核算的差异性。企业在日常开展经济活动时,财务会计将发生的利益或亏损计入在当期损益中,但是税务会计会将利益和亏损进行分摊。比如A企业金融交易性资产价格为170000元,成本为240000元,则A企业的账面价值为170000元,但计算基础是240000元,暂时性差异为70000元,A企业在核算年终利润时,把差异性核算计入在利润核算中。财务会计核算时主要采取的核算方法是历史成本法,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进行核算,此外利润核算时还可以采取的方法较多,如重置成本法等。
三、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差异性的协调策略
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两者分离,主要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对会计体制进行改革,这种方法使得税务会计更具有规范性,财务会计的灵活性加强,便于企业日常经营核算、国家税收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加大国际贸易的比重。但是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的差异性导致财务会计工作者工作量增大,工作效率低下。所以协调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两者存在的差异性,可完善会计理论、规范财务实践,从而提升我国税收征管工作效率、促使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一)强化理论研究。知识理论是开展实践活动的基础,因此要构建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应该深入研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关的核算方法、原则和模式等,全面地认识两者之间的差别和联系。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互独立、相互统一的模式上,寻找最佳平衡点,为会计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夯实基础。
(二)参与国家行政政策。税务会计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国家税收”,这个特点决定税务会计在开展经济核算时必须遵守法律,具备规范性,这种方法导致财务会计在处理方面处于被动状态。加强参与行政手段的力度,在协调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差异性时,应充分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明确经济运行体制,切实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从而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除此之外,我国财政部门应该加快税收制度改革进程,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结合实践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制度。制定的税收制度应该简化税款核算方式,缩减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两者的差异,更好的提升工作效率。
(三)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相结合。权责发生制是财务会计税收核算的基本准则,这种核算方法更能反映资金流动状况。税务会计在核算时采取的主要方法是权责发生制,具备历史成本核算的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与价值计算存在差距。所以在税务会计中适当引进权责发生制,可以确保税收核算的准确度更高,差距得以缩小。另外应该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用到税务会计中,确保税收更加合理化、公平化。例如企业在融资租赁时产生的费用,在形式上费用的所有权没有转入,但是在实质上企业已经有使用权与所有权。
四、结语
綜合上文所述,税务会计从在财务会计的范围中脱离出来。且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会计处理基本原则、核算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两者存在的差异具有真实性,并且这种差异有利于二者共同发展。但这种差异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税收收入,特别在营改增正式推行之后,财务相关人员应该全面认识两种会计的核算原则和方法之间的差异,从而更好的推动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健康有序发展。(作者单位:南阳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