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教学模式在初中英语课堂中的意义
2019-11-16潘素梅
潘素梅
摘 要:在初中阶段,英语在学生的学习生涯中占据重要地位,采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能进一步推动初中英语课程的全面发展。因此,在初中英语课堂上,教师要为学生打造开放的教学环境、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探究活动,提高英语口语表达和书写水平,推动英语课程的持续发展。本文阐述了英语教学在初中阶段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推动开放式教学在初中英语课堂中渗透的具体策略,为有关教育者带来了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初中;教学模式;开放式;策略
在传统单一份教学模式影响下,初中英语教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教师在讲解的过程中只是一味的以教材为依据,让学生只用掌握教材中需要掌握的知识,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英语的习惯。正是因为这样,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在课堂中学生没有和教师进行互动的机会,让学生的口语水平缺乏练习的机会,阻碍了学生开放性思维的发展。在初中英语课堂上运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把握好知识点和实践运用之间的联系,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推动教学的全面发展。
一、教师要为学生创设开放的英语教学环境
在传统的初中英语课堂上,教师往往在课堂上扮演主角,学生在学习英语知识的过程中也只是死记硬背,只会简单的运用英语知识点来完成考试,没有掌握口语表达的技能。对于经常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的中国学生来说,学习英语没有良好的学习氛围是比较困难的,这就让学生很难有提高英语水平的机会。因此,在初中英语课堂上,教师要采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要给予学生一些自主交流的空间,鼓励学生多参与学校组织的英语比赛和社团活动,提高学生对英语课程的重视。[1]
比如说,当初中英语教师在向学生讲解"Where are you from?"这个句型时,教师就可以带领学生走出课堂,走进校园进行学习。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到学校的一些图书馆或者花园内进行教学,让学生在开放的环境中感受学习英语是一件轻松的事。在这其中,教师就可以让学生分角色进行扮演,把学生划分为不同的小组,扮演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同时增添一些当地的文化特色,让学生感受到学习英语的魅力,在运用口语交流的过程中增加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
二、改善传统的教学形式,采用开放型的教学模式
在初中英语教学中,大多数学生都存在只会书写不会朗读英语的现象,为了让学生能够具备一定的朗读能力,教师就要突破传统教师带领学生朗读的教学模式,要给予学生相互对话练习的空间。教师在上课之前,就可以让学生自由发言,根据有关的英语主题进行对话练习,长期坚持下来,学生的语感就能得到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就会有所增强。
比如說,初中英语教师在向学生详细介绍“color”这个单词时,教师就可以让学生先用中文说出一些学生比较喜欢的颜色,或者是指出一些可以看得见得事物来让学生辨别颜色,就从学生可以看到的书包、铅笔、文具盒等为主,让学生能够辨别并用英语讲述这些物体的颜色,这样就能增强学生对这一单词的理解。与此同时,这种以学生熟悉的事物为素材的教学模式,能够让学生消除对英语单词的抗拒心理,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程学习,最终到达提高英语教学效率的目的。
三、不断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创设开放性的教学内容
在初中英语教学活动中,教师在课堂上只会一味地向学生讲解教材知识,不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初中英语教师运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对传统的教学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让学生能够学习到更广阔的知识面,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让学生除了理解教材知识点之外,还有自己的思考,增加自己的知识储量,提高做题的正确率。[2]这种教学模式注重从教材为出发点,不断向外进行延伸,开展更加深入的教学活动,让学生体会到学习的乐趣。
比如说,初中英语教师在向学生讲解“cultural”这个单词时,当讲解到一些国家的文化时,教师就可以借助多媒体技术向学生展示一些这个国家特有的风俗习惯,让学生加深对文化背景的了解。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就会知道,英语教学存在于方方面面,要想深入学习英语知识,就要认真进行学习,了解文化背景,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通过对课堂内容的丰富,学生就可以改变学习是一件枯燥事情的认识,就能够改变自己的学习态度,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来进行学习。
四、结束语
随着新课标改革的深入和教学模式的发展,开放式的教学已经成为了初中英语课堂中必须运用到的一种教学模式,这不仅仅能让课堂教学的效率得到提高,还能让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持续增长。因此,初中英语教师更要认识到开放式教学模式在教学中的积极意义,要学习新的教学理念,探索适合学生认知现状的教学方法,营造轻松活跃的课堂氛围,激发学生对英语学习的兴趣。只有充分利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学生才能投入到探究活动中去,减轻教师的教学负担,推动英语课程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陆素娟.初中生英语阅读能力的培养[D].考试周刊,2011,(64).
[2]黄莎莎.结合案例谈对初中生英语开放式教学的培养[J].考试周刊,20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