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
2019-11-16
住建部要求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行绿色建造方式
【本刊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的背景为,近年,我国不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品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但建筑工程量大面广,各种质量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为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意见》提出四点强化各方责任的措施。包括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及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包括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主要指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意见》提出六方面举措完善管理体制,包括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支持既有建筑合理保留利用。为更好地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产品节能标准,建立产品发布制度。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施工,通过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降低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
在健全支撑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四方面举措,即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建材质量管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其中,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要求加大建筑业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突破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应用。加大重大装备和数字化、智能化工程建设装备研发力度,全面提升工程装备技术水平。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
《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监管执法。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加大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处罚力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暂扣、吊销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
(张小红)
多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0部门和北京、天津、河北等六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要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方案》要求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2019年12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588立方米高炉1台;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175万吨,关停淘汰焦炭产能1000万吨;山东省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河北省加快压减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
《方案》要求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全面提升相关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加快取缔燃煤热风炉,依法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一批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
《方案》还反复强调“一城一策”“一厂一策”等要求。其中明确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