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法治建设的思考
2019-11-14秦紫微
秦紫微
(中共肥城市委党校,山东肥城 271600)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同时也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历程。实行改革开放不仅让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也使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1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治建设历程
1.1 重新起步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是从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时期,同时也开启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新历程。新中国真正开始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重大转变。中国共产党总结经验教训,特别是对“文化大革命”中“无法无天”的做法进行深刻总结,汲取教训,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高度重视,极力纠正和消除法律虚无主义的错误观念,逐步改变过去那种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的典型的人治做法。
1.2 新的发展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是从20世纪90年代至党的十八大,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公司法》等一大批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法治的认识也进一步深化,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上,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 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这些标志着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实现了从主要依政策治国向主要依法律治国这一治国理政模式的根本转变,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进入21世纪,法治建设继续不断推进。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1.3 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这一时期主要是十八大以来到现在,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次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目标的提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不仅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世界范围内也具有独创性,是党的治国理政思想的重大创新,标志着党对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的客观判断,并就“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一系列重大新举措。
2 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
2.1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最根本保证。所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2.2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法治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从根本来看,法治模式要与一个国家的国情相适应,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社会环境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了各国采取不同的法治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法治发展道路,是适合我国发展需要的。
2.3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道德和法律都是调整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道德是立法的基础,在许多的法律规范中都能发现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规范,不管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中都不能背离道德的基本要求,否则,法律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也将受到影响。
3 新时代继续推进法治建设
3.1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将文本上的宪法变成生活中的宪法,始终是民主政治面临的一道坎。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这一表述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正式文件中,这意味着我们党把宪法实施和监督摆在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位置,预示着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宪法监督和实施制度将取得实质性进展。
3.2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是对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其中,“依法立法”首次列为立法工作原则,这是立法原则上的一个新变化。依法立法就是要严格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原则、权限、程序,规范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律的统一,维护法律权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一立法工作要求的重心就是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提高立法质量是打造良法的必由之路。
3.3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约束公权、保障私权”始终是法治的精髓,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特别是对于作为行政管理主要承担者的行政机关,其拥有大量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他们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大量的滥用职权的问题随时都会出现,人民群众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法治政府乃至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会变成一句空话。所以,建设法治政府关键的还是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争至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法律的有效执行还有赖于建立科学、完善的执法体制,还应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第五部分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大幅减少执法机构数量和种类,综合设置领域相近的执法队伍,减少多头执法,避免监管漏洞和执法真空现象,推动形成责权统一、精简高效、机构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3.4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特别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不仅体现在物质领域,而且对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了更高的期待。所以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5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所以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共同推进,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为此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普法教育,特别是要注重基层的普法教育。在普法方式上,要结合普法对象的需要,采取灵活、生动的方式,这样老百姓才会接受,进而对他们产生影响。在普法中,要把那些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让群众了解,而不是等到法制宣传日才进行宣传,让普通百姓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守法,而非被动型地消极守法。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的成就,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也迎来了新征程。新时代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绘就的新蓝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