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污在环境税下的建议分析
2019-11-13关雨辰湖北师范大学经济湖北黄石435002
关雨辰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 湖北黄石 435002
当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一是水污染严重,我国绝大多数江河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二是大气污染严重,我国能源燃料煤炭、二氧化硫等污染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健康。第三,固体废物和垃圾的排放量持续上升,影响了居民证生活。四是生态破坏严重,土地荒漠化、草场荒漠化面积继续扩大,森林资源面临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障碍。而从税收约束的角度来看,如果不出台相关政策,很难从根本上遏制环境问题的蔓延势头。
一、环境税的相关理论
(一)环境税的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纳税企业来说,环境保税是按照“多排多缴、少排少缴”的原则征收的,企业减排不仅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还可以出售多余的排污权来盈利。
(二)环境税征税范围
我国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的方式是“税费平移”,自排污“费改税”后的征税范围变化不大,它仍然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征税,但在细节上有一些区别。污染物排放费征收建筑业噪声和工业噪声,而环境保护税只征收工业噪声,这是因为建筑业噪声具有偶然性、隐蔽性和实时性的特点,所以税务机关的监管难度大。
(三)环境税监管力度
环境保护税的执行日渐严格,如果不加强污染治理与减少排放,企业也难以获得减排优惠待遇。若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企业逃税的,除了要补齐税款, 还要处以应纳税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若构成犯罪行为,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政府各单位需要加强环境税监管力度,而企业应该承担日益加重的环境税负担,更要鼓励污染企业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污染治理设施。
二、企业与征收环境税
1、发展清洁生产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企业需要控制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先进行筛选并淘汰污染严重的原材料,采用指标合格的原材料。在生产加工的环节,提高工厂生产的工艺水平,减少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同时企业应当积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通过自动检测设备及时对企业排污进行监控,为征税机关提供真实且准确的数据,。
2、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人员应当熟悉环境保护税的征税方法以及征税程序,如根据规定,对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应纳税浓度30%的,征收环境保护税75%。排放标准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因为降低污染物浓度到30%以下较困难,可以将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到30%以下的减按75%纳税,而高污染企业则只需降低污染物浓度到50%以下,享受税收优惠的50%支付税费。
3、推广绿色营销
在国家倡导节能减排的背景下,绿色营销十分重要。绿色营销满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的绿色市场营销模式,实施绿色经营管理策略,制定绿色营销方案。绿色营销强调社会效益与企业经济效益统一在一起,实现经济、自然环境和生活质量之间的相互促进与协调,进而减少企业排污,降低环境税的应纳税额,同时也保护了国家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和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税制度完善建议
1、优化环境税税收体系
建立我国环境税收体系,除了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优化当前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收的积极引导作用,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继续鼓励公司治理和综合利用三个废物,减排和节能,将主要的收入目标用于控制污染,促进环境保护,征收附加税,设立专项环境税,对污染严重、危害环境严重的企业征收重税,内部化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
2、扩大环境税征收范围
在征税范围上,虽然排放污染物的征税的对象广泛,但由于许多测量和监督制度并非十分完美,在实际的监测过程中主要还是收取易于衡量的废弃污染物的环境税,对于难以衡量污染物,没有一套准确的测量标准。环境税对这些现有的技术水平还无法测量的污染物,应当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以及经验来设置相关的税费征收标准,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生态环境。
3、合理制定税率
环境税的税率应当能够反映污染行为和产品的环境负外部性,但税率不宜过高,若企业负担过重,在高成本清洁生产和低成本污染生产中,企业必定会选择后者。在减免税优惠制度方面,应当从严把握,过多的税收优惠不但会使环保税的效果大打折扣,而且还会造成新的经济扭曲和社会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