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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故乡读沈书枝

2019-11-12王辉城

上海文化(新批评) 2019年1期
关键词:故乡

王辉城

日暮里。

两名警察,一老一少,坐着出租车行走在乡间。他们接受上司的指令,去查核某桩凶杀案的细节。已近晚饭时分,远处人家炊烟四起。奔波了多时,两人已感疲惫与饥饿。在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之中,老警察突然感慨:“只要出门在外,一到晚饭时间就会思乡。”

这个隽永而又令人惆怅的句子,出自于松本清张的侦探小说《交错的场景》。一切起始于一次不经意的阅读:某个午后,阳光稀薄,曾是文艺青年的东京警视厅春香课长,拿起一本同人杂志。一段白描,不足千字,唤醒了他的侦探嗅觉。熟悉的场景,让他想起一桩悬置未决的命案。虽然凶手已经归案,但某个细节的错位,却令他深感不安。侦探直觉告诉他,其中必有隐情。于是,在春香课长和东京警察锲而不舍的排查下,终于抵达了命案的真相。

侦探。细节。交错的场景。这,就是故乡的真相。或者,这就是抵达故乡的途径。一顿晚饭、一次阅读、一段旅途……甚至,一个恍惚,都会让人在时间荒野上,侦察着遥远的过去。那片似曾相似的土地,那段愈发清晰的成长记忆,似乎所有的人和事,慢慢浮上心头,与不安、局促的现实交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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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在2013年,我在豆瓣网闲逛,偶然间遇到沈书枝的文章。写的是什么?是田中插秧或是黄昏里放牛的事情。春天的鸟鸣、清明的艾蒿、端午的粽子、中秋的月亮、池塘里的鸭子、田垄上的水牛、山野上的杜鹃花……一幅幅熟悉的画面,便逐渐浮上我的心头,像是乡间黄昏,明亮之处不免带着入夜的惆怅。于是,我便见猎心喜,像一名侦探那样,到处搜寻沈书枝的文章。那年春季,沈书枝首本散文集《八九十枝花》面世。我即刻买来,读完之后,故乡的山、水、人、事,如风般鼓进我的胸膛,哀愁难以缓解。

山风徐来,嘹亮的鸟鸣声,渐渐消逝。此时,似乎能听见脚步掠过草丛的细碎声。有人迎风呼唤,响声在空谷中回荡。是谁在跟着大喊大叫?于是,再叫几声,情况亦然。山顶的风,似乎是直的,迎面而来,有时吹得人眼泪直流。一群人极目望去,远处是起伏的河流,隐没群山之间;山脚处是砖红色的人家,袅袅炊烟起来了,这是在清晨;明亮的田野里,有人在插秧,有水牛在歇息,这是日间了;黄昏时,偶有黄鹤展翅落于池塘,紧接着便是“鸡栖于埘”。

映山红我是多久没有见到了?这种彤红若火的花,盛放在山野里。在记忆之中,它是那么灿烂动人,而在孩童之时,却是一种不甚起眼的食物。“我们吃花,折一枝带嫩叶的枝子,将花摘下,掐去尾部,抽去花丝,穿到枝子上。如此穿了许多朵,成密密一支花串,才放口大嚼。这样的滋味,比单吃一朵来得甘酸与好玩”(《清明》),吃法大同小异。映山红的滋味,着实不太好,吃多了两颊生酸,分泌出许多口水来。一时新鲜之后,映山红便成为孩童玩耍的装饰物。

乡间零食匮乏,方圆十里不见一家小卖部。小孩子嘴巴又馋,肚子总是渴望着食物,好在农民的辛勤与大自然的慷慨,一年四季,总是能找到入口的食物。春天“我们吃得最多的,一定还是稻苞……稻苞是一种近乎透明的嫩白,汁液鲜甜”(《葛、白茅与斑茅》),至于葛、白茅与斑茅,在我的家乡,并无人吃——白茅与斑茅,都是常见的,待它们长成,是很好的柴火。挖葛根,似乎没有。偶尔会有人到山里挖“硬饭根”(可煮着吃,口感极硬,难以下咽,老人口中“过去”因粮食匮乏,所以常挖来作口粮),但我从未见过。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春夏之交,可吃的东西就更多了。山涧里的覆盆子,红彤彤如草莓,因其枝生有倒刺,所以摘的时候要极其小心。桑葚、李子、枇杷、桃子之属,陆续成熟,尤其是李子与桃子,可以说是一年之中难得的水果盛宴。夏天则是荔枝、芒果与西瓜。这三样水果是地里没有的,只能到二十公里外的市集里购买,所以尤为珍贵——浸在清凉溪水中的瓜,是繁忙农事中最为奢侈的享受。“外面太阳太大了,有时候我们吃着吃着,突然发了孝心,切一个瓜,切得薄薄的,用筷子小心把瓜子全都剔掉,再削去瓜皮,放在白碟子里,撒一点白糖上面,端到田里给父母大人们吃”(《关于西瓜的黄金时代》)。

秋天最为开心。桃金娘是九月初成熟,那时正值新学年的开始。桃金娘属灌木,与五六岁小孩一般高,成熟的果子呈乌黑色,味甜。小孩在山里走一圈,能摘满满的一篮子。秋意再浓一点,野果陆续成熟,现在我已经忘记它们的名字(其实,有些还是能用方言叫出来,只是把它转化为普通话时,颇为困难。在搜索引擎发达的今天,我曾尝试根据图形、方言去查找,最终却无法完全对应上,这仿佛是一个巨大的隐喻)。及至冬季,万物归于沉寂,唯有柿子熬得住寒气,高挂在枝头,仿若小灯笼。常有鸟雀先人一步,尝到了它的甜美。

自然的风味,佳则佳矣,但最能体现故乡的多情与独特的,还是填充肚子的日常饮食。“夏天的晚饭里,最使我怀念的是从前菜园里的几种园蔬”(《夏天的晚饭》),莴笋、豌豆、蚕豆、豇豆、茄子、青菜、萝卜、苦瓜、黄瓜、南瓜等都是常见的蔬菜。于二十多年前的乡村而言,自家种植的蔬菜是日常,肉荤则是庆典,“偶尔有一盘荤菜”以解馋。

“小时候清明是一个很平常的节日,并没有格外的欢欣或悲伤,原因在于没有特别好吃的,而我旧时对一切情感的情愫,几乎都建立在‘吃’的基础上”(《清明》),传统的节日最令人缅怀的地方,就是繁忙的日常留出一道缝隙,没有消费主义的狂欢,也没有割裂式的奔波,只是顺其自然地延续着日常的欢欣,仿佛是行驶在大路上的汽车,慢慢爬上缓坡,又渐渐归于安稳。

在《做糖》一文,沈书枝谈到“腊月里农事已毕,田野肃爽,乡人们逐渐有些时间与闲情为即将来临的春节做些准备,其中最平常的就是炒炒米和做糖”。作为最隆重的节日,春节的氛围从腊月里渐浓,至除夕夜到达高潮,到正月十五便淡去。我小时候极其喜欢年前的二十多天,家里忙着准备“年货”。

家里煎、炸一些小吃,故而厨房始终亮堂堂的。灶里的火从早上烧到晚上,烤得人身体发烫。沈书枝家乡的“做糖”,我是没有见过,然而炒炒米却是一个清晰而又逐渐遥远的记忆。“我们总是去外婆家炒炒米”,与沈书枝不同,我们那边的炒炒米是一项专职工作。到了炒炒米时节,会有炒米人骑着自行车,带着炒米机出现在村子里。炒米机浑身乌黑,造型应如路边的爆米花机。炒炒米需要麦芽糖,因其粘性好。至于具体工序,我早已忘记。沈书枝《做糖》一文所写的工序,应该与我家那边不同。

现在想起来,当时之所以对沈书枝的文字,产生如此大的共鸣,大半原因是自己处于一个糟糕的境地。孤身一人来到上海,住在狭促的出租屋里,每天面对着不同的面孔。这是一个新世界,大路上车来人往,目光所及皆是高楼大厦,耳中所闻皆是天南地北。一个膨胀的、看不见边界的世界展现在我面前,而自己却如蝼蚁,渺小、不安。陈可辛导演的经典爱情电影《甜蜜蜜》,黎明饰演的黎小军即是如此。电影中有一幕细节,至今令我难忘:初到繁华的香港的他,首次接触到电梯,神情慌乱又充满好奇。想必自己刚到上海之时,脸上也带着同样的神情。

一个世界之所以令人感到陌生,是因为个人的经验尚未触及。于是,眼前的一切便变得形迹可疑,甚至,荆棘满布。安全感丧失后,人们便会调动全身的经验去应付,而故乡总是首先被提起。我们以古旧的经验去应对新生的世界,边走边看,进而适应、融入。最终,故乡被小心翼翼地隐匿起来,成为了“反认他乡是故乡”。

我们以古旧的经验去应对新生的世界,边走边看,进而适应、融入。最终,故乡被小心翼翼地隐匿起来,成为了“反认他乡是故乡”

2

记忆可靠吗?想要回答这个问题,似乎并不难。布罗茨基在《小于一》一文中有过精妙的阐述:“跟一般失败比较,试图回忆过去就像试图把握存在的意义。两者都使你感到像一个婴儿在抓篮球:‘手掌不断滑走’。”婴儿手掌小,面对着巨大的篮球,即使是使尽浑身力气,也无法完全抓起。然而,只要婴儿愿意,他可以伸出手掌去触摸篮球的一个切面,并理解成这就是篮球的全部。

所以,面对着繁杂、无序的往事,人们总是喜欢截取愿意被记忆的一面。同时,在回忆过去的时候,人们总是在有意或无意地修剪事实,以期抵达愿景中的真相。这种愿景,像是绚丽多彩的表层,看似轻薄,却极其坚固,让人难以侦破(当然,也有人不忍去戳破)。

因此,故乡可靠吗?或者,更准确一点,记忆中的故乡可靠吗?费翔深情款款地唱着,“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向我召唤”,这是记忆的伎俩,也是故乡的魅惑。所以,当愿景中的故乡与现实发生抵牾之时,我们将以何种姿态去面对曾经成长、生活过的地方?是迫于现实、经过现实考量后的逃离,让故乡成为纯粹的抒情所在,还是以更深沉的情感,全面审视,进而拥抱故乡?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不管是哪种选择,都无法解决根本性的问题:静止的记忆注定难以跟上迅捷又变幻莫测的现实脚步。

这是沈书枝在废名身上发现的秘密,用一颗纯净的孩童之心回望故乡,其沉痛之处往往被天真所遮掩

凡是把生活浪漫化之人,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比如,常常把爱情挂在口中的人,大多是欢场浪子;常常忽视日常的琐碎,一味歌颂生活的伟大,大多是“何不食肉糜”者。所以,把乡村、田野视为桃花源或乌托邦,一定不能切身地体会乡村的方方面面,包括它的不堪与无奈。许多年前,我读陈庆港的《十四家》,并为之深深震动。贫困、无望,似乎被时代所抛弃的人群,展现在我面前。陈庆港有如一名人类学家、跟踪并记录西部地区十四个家庭在21世纪前十年的生存状况,贫困、绝望始终蔓延。陈庆港所书写的并不能成为中国农村的代表,只是这时代图景中的一瞥。

因为成长于乡村,沈书枝对乡村生活的追忆与思考,所怀揣的不安,大多是在文字之外,“见自己最后又在回忆里兜转,我难道果真是复古主义者,以为过去的便一切都好,眼前事只有掩目不见才适意吗”,“壮劳力的减少自是这种凋败的最大原因,对于这片村庄,我如今已无法掩藏心里的那种不安,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被征收,成为楼盘或商场,或者‘新农村建设’,将旧日掩映在塘边的人家全部迁移”。在回忆中兜转的沈书枝,在 《小店记》一文中,终于与现实接壤。

写作《八九十枝花》之时,沈书枝在“很多地方留意到写出那时小孩子的心思”。这是沈书枝在废名身上发现的秘密,用一颗纯净的孩童之心回望故乡,其沉痛之处往往被天真所遮掩。“我和妹妹是家中第四第五个女儿,况且一出生便是两个,在期望得一个孙子的长辈心里,引来巨大失落自不必说”(《清明》)。成长的隐痛以及家庭的离散,直到沈书枝的回忆散文集《燕子最后飞去了哪里》,才得到较为全面地呈现。

现在,让我们谈一谈与乡村密切相关的宏大的现实。在序言《书枝的文字》中,作家高军指出:“书枝写的乡村社会正在消失,而且越来越快。”媒体上“田园挽歌”、“乡村的沦陷”等词汇频频出现,似乎印证着高军的论断。评论家维舟在《永远在还乡》一文中直言,“所有的乡土文学几乎都是在城市里写就的。《八九十枝花》并不例外,它是一个离开故乡、甚至可能重返时发现它已经沦陷的人,在纸上运用文字对故乡进行一次复原”,而江子在其所著散文集《田园将芜》里,直接把副标题命名为“后乡村时代纪事”,似乎彻底让乡村成为可供抒情的存在。

“沦陷”,一个带有战争况味的词汇,仿佛两军对垒,喻示了乡土社会面对城市文明进行着一番决绝而又惨烈的对抗。自此,乡村社会被纳入一个广阔的市场体系之中,基于农耕社会的生活方式,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之下,便逐渐解体。其实,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是坏事。饥饿一直是萦绕着农民几千年的噩梦。据说,清末外国使者来京,看到皇城脚下的人民面带菜色,由马可·波罗所塑造的幻象,就此戳破。古代歌颂田园生活者,也往往不是真正的农民,而是官场失意的文人。

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青壮年们开始涌进城市,并用自己的汗水努力赚取生活。山川田野所得来的经验,已然不再适用。他们得接受挑战,学习并调整心态,努力融入城市。工厂流水线里,有他们的青春;建筑工地里,有他们的汗水;餐馆的厨房里,有他们的身影。留守村庄唯有儿童、老人,于是“田园将芜”便出现了,于是“打工夫妻”便出现了,于是“乡村空心化”便出现了。

在《鱼塘》一文的附记中,沈书枝写道:“到我们读四年级的暑假,妈妈外出打工,从此之后,几乎再也没在家里待过一个月以上。”关于此点,我有相似的经历,小学毕业后的一天晚上,母亲用商量一般的语气说,妈妈跟你爸一起打工好不好?多年后,当留守儿童成为一种无法忽视的社会现象时,我才蓦然察觉到自己亦是属于其中一员(准确地说,应是留守少年)。若不是家用不支,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也没有愿意孩子分离,只在过年过节短暂地相处十天半月。

因此,“沦陷”一词,在我看来,可能意味着我们忽视了农民(不管是作为群体,还是个体)在时代洪流面前,他们所显现出积极、勇敢、坚韧的一面。面对着困窘的生活,他们踏出自己的舒适区,到外面的世界里闯荡,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在努力打拚。每年我回到家乡,所目睹几乎是新的。修好了公路、村里新建了楼房、汽车如长龙般堵在路上。

在复杂的现实面前,语言总是会让人觉得匮乏。乡村的广袤、复杂,似乎让它有着一副忧郁的面孔。得出这个论断,完全是出自我个人的感性认知。诚然,相比于过去,乡村正在进步,但由于马太效应,城乡之间的差距正在越拉越大,尤其是教育、医疗、养老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高等学府里农村学子逐年减少,预示着这个庞大的群体的命运正在下沉与固化。去年,我的两个侄子,堪堪初中毕业,十六七岁的年纪,就已经离开学校,进入城市,开始工作。他们并非是个例,而是一个现象。我的父辈们进入建筑行业、同辈们走进制造业工厂,他们则成为服务业(也就是第三产业)中的一份子。三代人的轨迹,正是时代发生急速变化的注脚。付出与收获的比例悬殊,这群庞大的“沉默的大多数”承载着时代发展的隐痛。

那,这个局面合理吗?该如何去回答这个追问呢,或许只能以时代的必然来回答,正如我们常用“历史的必然”来遮掩宏大叙述之下的褶皱:为什么是他们?

3

为什么是他们?或者,更甚,为什么是我们?

这个追问,似乎是无解。不管是哪种答案(社会学、人类学、甚至是宗教学的),都无法令人完全满意。文学的意义也许就在这里,它呈现个体的命运与困境,试图解答不满意——相对于大时代的跌宕,小人物的命运可能更具有张力与书写的价值。因此,我喜欢一切私人特质的作品,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切入口,让我们进入幽暗与沉重的现实与历史。

《燕子最后飞去了哪里》是沈书枝出版于2017年年初的散文集,其中《姐姐》一文为豆瓣阅读第二届征文大赛非虚构组首奖。在《八九十枝花》中,沈书枝的热情其实较多地倾注于名物,并以此构建明亮又惆怅的故乡。在《燕子最后飞去了哪里》,终于“童年随之而去”,更多地关注人和事,“那一瞬间,我忽然想到,我所写的,大概就是这样的东西吧。一种类似于消失的小路的东西,连接田畈与田畈、山坡与山坡,曾被人结实地踩着,在广漠的绿野之间发着白色的光,而如今早已荒芜湮灭,仿佛不曾存在过。然而我记得小路的弯曲与歧途,那里有我们过去的真实的生活,同时充满了温柔与痛苦,并不因为如今已付于荒草便应该抛诸大路”(《后记:渐次荒没的小路》)。

温柔是沈书枝的文字给人的第一观感,因其“绵密而静”,从而有着柔软而又强大的力量

“过去的真实的生活,同时充满了温柔与痛苦”,温柔是沈书枝的文字给人的第一观感,因其“绵密而静”,从而有着柔软而又强大的力量,而“痛苦”,则是节制的、克制的——判断一部作品水准的高低,我有个极其任性的标准,即看作家如何处理“痛苦”,喋喋不休、抱怨不止者,便落于下乘。痛苦是自我的经历,需要作者独自去消化、超越,成为内在的力量。因此,克制是一种美德。

沈书枝姐妹五人,“三姐做‘黑人口’的时候,计划生育管得还不是很严,到我和妹妹出生时,就已经很需要躲躲藏藏了”。所谓“黑人口”,就是无法上户口,以至于后续上学等事宜都要受到影响。计划生育执行严格的时候,计划人员到各村庄扫荡,侦察是否有孕妇私自怀胎。孕妇与家庭,需要躲躲藏藏,正是赵本山小品所讽刺的“超生游击队”。

有个男孩,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除了朴素的传宗接代之外,可能还涉及迫切的现实压力和父亲的社会地位。乡村作为礼俗社会、人情社会,有儿子至少意味着家庭的力量不可忽视。在与人发生冲突时,有个可靠的依赖。因此,石家(沈书枝原名为石延平)怀着对男孩迫切的渴望。然而,当现实与愿望背道而驰,不免带来巨大的心理落差:“等到妹妹也生下来——谁曾料坏运气竟是双份——妈妈更加伤心地哭起来。爸爸把妈妈抱在怀里,奶奶的脸都黑了,外公外婆在一边唉声叹气。没有看到小鸡鸡,连大姐都感到失望。”

因性别而遭受的歧视和不公,自然会伴随着沈书枝姐妹的成长,好在父母都“虽是五个女儿,并且那么穷,他们却从未在我们面前一句嫌弃是女儿的话”。在二年级的一天,因为头发长虱子,母亲带沈书枝姐妹剪了短发,酒醉后的父亲在晚上看见,忽然很生气:“像男的!老子石海根不缺儿子!”。

因乡村强劲的传统在,计划生育(准确地说,应是独生子女)事实上并未得到严密的执行。在我成长的地方,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非常罕见。两个孩子是普遍的情况,三个以上也不少见。因此,当我听到上海朋友谈起自己的“哥哥姐姐”,总是疑惑,城市里不都是独生子女么,为什么还会有哥哥姐姐?细究之下,朋友口中的“哥哥姐姐”,原来是堂兄妹或表姐弟——通过在表达上的细微的进化,把原本淡一层的亲戚变为血缘至亲。这着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社会现象,词义的嬗变往往意味着社会、时代的变革。

沈书枝五姐妹读书、工作,相继离开乡村,融入、定居于城市。这是一个家庭的变迁,各个姐妹因为性格、学识的不同,遭遇了不同的命运。沈书枝笔触细腻,所书写的往事与细节,每每读之令人伤感与落泪。比如,在长文《姐姐》中对三姐的记录,她因读书成绩不好,早早离开学校,做过皮鞋学徒、留在家中洗衣煮饭,扮演着母亲的角色,直至后来跟着大姐到南京餐馆里打工,遇上了丈夫,结婚生子、开餐馆等。三姐的人生轨迹虽然普通,却也有一种朴素的、稳健的积极向上的力量。可就在生活逐渐变好之时,变故突然而至,三姐夫生了重病,存款耗尽后,人终究没有从死神手中拉回来。哀恸的葬礼,“她(三姐)伏在香案前一条长凳上大哭,倒在妈妈怀里,一面哀哀地喊:‘妈!他不要我了!妈!他不要我了!”生活似乎坍塌。葬礼之后,三姐很快就回到工作,又一年重新结婚,生活再回正轨,让人想起沈从文的“死者长已,生者实宜百年长勤”。

沈书枝用文字书写过去的、当下正在发生的一切,构筑成当下的生活。诚然,它是时代的映像,“可能在个人化的记录上更多一份普遍性的意义”。然而,其最具有价值的地方,其实是对个人与自我命运的凝视与回望。

4

成长于乡村,工作与城市,贯穿其中的求学历程,其实是一段与故乡渐行渐远的历程。乡镇的小学、进而县城的中学,再而省城里的大学。外面的世界,就像一个不断扩张的圆,越扩越大。当自己回望故乡这个起点时,终于发现它愈发遥远。

存在着一种巨大的尴尬:作为外乡人,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城市里生活,只有节假日时,才匆匆回到家乡团聚。短短的团聚时间过后,又随着列车回到城市,开始新一年的生活,仿若候鸟——家乡反而更像是临时落脚地。然而,就现实而言,大多数务工人员是不敢也不能把所在的城市视为“家”,危险亦潜伏在日程生活中,反反复复地上演着“被需要的”与“被侮辱的”的戏码(如遭受大规模“合法”的驱逐)。人生如寄,悲哀若此。

大多数人的一生,所追求的无非是安身立命。只有少数人有历史的自觉与野心,追求更为宏野的目标,如立德立言。安身,是不可拒绝的现实。一个人离开故乡,到另外一个地方生活,其实是最基本的需求。可现实的荒谬或无奈(城乡差距巨大、资源的稀缺性),导致大部分的人就像是《城堡》中的K一样。当然,即使能进入城堡,亦需经过层层的选拔与考验。无怪乎在北上广深买房,会被人戏称为“上车”——仿佛是挤公交车,慌张、无序,又无法拒绝。

“安身”虽困难重重,但精英者并非不可能。因此,“立命”才是更深的、更让人难以面对的焦虑:在大城市与故乡的缝隙之中,如何认识自我,进而定位自我?江子在《田园将芜——后乡村时代纪事》一书的后记中,有句令人惆怅的话,“我成为故乡的卧底”。卧底,处于夹缝之中,左摇右摆,无法明确地定位自我。一部分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户口迁移到城市,身份也由“农民”变成“市民”,对故乡怀有的愧疚感与负罪感仍难以抹去。我们逃离家乡的过去与当下,并不打算参与它的未来。正是因为逃离,现实的家乡最终成为忧郁的故乡。

“未入门的植物爱好者,已离乡的乡下人”,这是沈书枝在微博上的自我介绍。“植物爱好者”,除了概括自己的写作风格与兴趣所在之外,也揭示了她成长经验的来源。“离乡的乡下人”,既是客观的描述,也是对自我的定位:以“乡下人”的勇气与智慧,穿梭、生活在城市里,而故乡的风物人情将指引、温润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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