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思想中的传统核心价值观及现实意义
2019-11-12杨馥宇
杨馥宇
古往今来,以儒家“五常”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思想始终贯串于中华伦理演变进程之中,孔子早先提出“仁、义、礼”,孟子延伸为“仁、义、礼、智”,董仲舒扩充为“仁、义、礼、智、信”,由此形成系统完善的儒家思想并延续后世,谓其“五常” 。儒家“五常”作为中国价值观体系中最核心的要素,中华传统文化中最核心的价值观念,对引导和规范社会秩序起着重要推动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普世价值。
“仁”即“以人为本”,它是儒家“五常”的核心部分。从儒家“仁者爱人”到墨家“兼爱非攻”可以看出,二者虽都是在讨论爱但方式不同,这时需要一个能正确判断这种爱是否运用恰当的理出现,那么这个理就是“仁”。“仁”是“爱有等差,亲亲为大”,不是无所不爱,而是根据关系的亲密程度,由浅至深,先爱自己的家人,再到朋友、老乡、同伴,最后是天下人,有层次有顺序有等差地爱。
“义”,这里可通“宜”,它是中华文化核心的价值观和道德精神精髓。所谓“宜”,可理解为“适宜”“恰当”,也就是说,在“义”所处的更为广泛的领域,让我们明白做什么事是合宜的恰当的,不恰当不合理的事不要去做,对规范个人行为起到有效约束作用。
由此看来,“仁”和“义”实际上是将所谓的天理转变为规范人类社会的行为准则。然而,不管是天理还是仁义,所传达的都不是那么清楚。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说,由于没有清晰明了的规范意识,导致他们在面对特定的环境和事物时仍然感到手足无措,这个时候人们需要相对容易掌握的规范来帮助他们修仁行义,这就是所谓的“礼”出现了。
“礼”,即“天理之节文”,也就是人事之仪,是古代传统价值观出现第二个核心标准要求。简单地说,礼是规矩,按照古代的天理按规矩办事,侧重于“礼制”,是宣示和强化礼治形态的一种仪式规范,让一些对天道缺乏独立认知能力的人能依照这种方式做事,不至于违背天理。节文,节是节制的意思,文是文饰条理,天理是永恒的,目的是能把天理更好地表现出来。
“智”,即“知之明”,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一,意为知道真正的符合客观事实的道理。孟子言:“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其中“斯二者”指的是仁慈和正义,二者是不可背离的人生准则。孔子言:“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说到底,智慧的表现是能够区分是非,因此智慧在现实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人们一旦不明智之时,就会对事或物做出误判,损害到仁和义,不仁不义的名头就被扣上了。
“信”,即“诚实”,做人的根本及美德品质,是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中的另一核心价值观念和规范要求。通常说的信和诚实都是小信,是构建在人我彼此之间的信。真正的诚实,指的是现实中的我与本体的我之间,是否能够诚实无欺来面对自己的本性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自己是否对自己相信,不欺骗自己,对自己真诚的问题。只要人们不欺骗自己,就会始终遵循善良的方向,在仁和义的道路上驰骋。当下所讲的诚或信,指的就是人们是否在德行修养方面能够不间断相一致。
在理解儒家“五常”的基本内涵之后,它的普世价值就显现了出来。首先,这里的“五常”是一种超越阶级、政体与时代的美德,经古代人创造实现,现代人继承发扬传承,是人类所普遍需要的美德。其次,“五常”的真正来源是“仁和义”,而“礼、智、信”实际上是关于如何普及和实践“仁和义”所需要的保障和手段。“仁和义”之根是天理,所以“五常”的根源实际上是天道。
“五常”作为儒家伦理道德与思想价值观的核心观念,始终在思想政治上处于主导地位,经过时代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已经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基本遵循的准则,在思维方式、价值共识和行为约束方面被人们自觉自愿地接受,早已经深深融化于中华民族的精神血液之中。儒家“五常”作为中国古代思想中的传统核心价值观,与今天我们所推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协调的,现代核心价值观实则是对古代的“仁、义、礼、智、信”的继承发扬光大,对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引导人们树立正确道德观念,提升中华民族整体道德水平,锤炼中华民族精神以及传承优良传统核心价值观,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