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技出版与意识形态安全
2019-11-11李国昌
李国昌
摘 要:科技出版承担转化科技成果、传播科技知识、传承科技文明、提高国民科学素养的重要职责,对于我国尽快实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起到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科技出版 传播科技 科技文明 科技强国
科技出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和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负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天然责任和义务。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的关键是保障科技读物中的信息安全,包括文字信息、数字信息、图表信息、声像信息等,它们潜伏在封扉版、前后辅文、正文等处,具有隐蔽性强和危害性大的突出特点,如不加以适当处置,就会对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因此,各级出版组织和广大编辑应自觉履责,以实际行动防范、制止科技出版中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行为。
一、科技出版的意識形态安全形势分析
科技出版承担转化科技成果、传播科技知识、传承科技文明、提高国民科学素养的重要职责,对于我国尽快实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1]起到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国各级出版组织和广大编辑在长期的实践中能够牢记自己的使命与职责,推出了大量优质的科技读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党和国家、人民的需要,但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一些违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原则的迷信和伪科技读物,以及含有敏感性甚至政治性问题内容的科技读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身心健康。
进入新时期,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2]习近平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从近年来一些曝光的损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事件,影响面都比较广,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比较大。如宜家家居、万豪国际集团、ZARA服装公司以及包括达美航空在内的四十多家国际航空公司都曾出现过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事件,引起我国民众的强烈不满[3]。深圳破获“问题地图”案[4]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出版业应当引以为戒。随着出版管理职能划入中宣部、《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颁布实施,出版工作意识形态安全机制的国家顶层设计已经完成,出版物审查、检查和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吹响了出版高质量发展的号角,也敲响了维护科技读物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警钟。各级出版组织和广大编辑也应提高警惕、敢于担当,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二、科技出版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表现及危害
科技出版以科学技术知识为生产加工对象,它一般不直接阐述政治理论观点,所以科技读物中出现整体性、大篇幅、对抗性政治问题的内容总体较少,但也存在一些敏感性甚至政治性的风险点,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如果不加处置或处置不当,都会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1.科技出版的常见危害意识形态安全问题
一是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或不符合我国政治主张和有关规定的,如在文字和地质地理插图上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地质地理插图上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使用错误的国名、地名等,这类问题较容易发生。二是民族及宗教用语表述错误,如“藏民(藏族同胞)(括号内为正确用法,下同)”“摩梭族(摩梭人)”等,或含有种族主义的观点[5],这类问题容易出现在涉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环境保护、科学调查和科普稿件中。三是观点或结论与现行政策、主流价值观不符,或夸大其辞、歪曲捏造事实的,这类问题容易隐藏在社会科学类、科普类(尤其是引进版科普类)稿件中。四是科技术语与我国有关规定和要求不相符合的,如“镭射(激光)”“白努利方程(伯努利方程)”等,这在一些学术稿件中容易出现。其他使用未经公开的港口、经济数据、高新技术成果、重要矿产资源信息,地图上标示军事禁区、设防地域和重要军事设施等,还会泄露国家秘密。科技出版中的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2.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特点
一是碎片化。科技出版物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往往隐藏在某些或某个句子、图、表、参考文献中,如国名、地名、民族、科技术语、地图、保密数据等,如果不仔细审读,较难发现。常见问题比如中、英文参考文献中出现的“台湾”“Taiwan”;图片中五星红旗少了或多了一颗星;文字中使用“瓜(危)地马拉”“白(伯)努利方程”;英文著作中出现“North Krea”[6]……二是迷惑性强。一些科技读物在经过所谓的理论分析、案例实证推导后,可能得出“创新性”错误观点或结论,编辑一旦随着设定的逻辑去思考,很容易获得共情,加之对作者名望的敬畏,如果不加以处置,就会导致不良后果产生。如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国内外城市、河流图片使用实名,重大地质灾害伤亡情况大篇幅渲染等。三是危害性大。科技读物是知识、技术密集型的出版物,具有图多、表多、数据多的特点,一旦审读不细、编校把关不严,使涉密内容流向市场,将会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问题地质地理地图流向市场,不仅会传递错误知识、伤害国民感情,如果流向境外,还会造成外交被动、损害国家主权。
3.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溯源
科技出版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直接反映在科技读物的内容质量问题上,但根源在于出版质量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从最初的科技作品变成最终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读物,需要经过多个出版流程的把关。以图书出版为例,需要经过选题论证、初审、复审、终审、初校、二校、三校、质检、核红等出版流程,通过至少7名编校人员的审核把关。从规则上来讲,只要按照出版单位对编校人员资质的要求和很好地落实选题论证制度、重大选题备案制度、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样书检查制度等质量保障体系,只要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是可以保障每一种科技读物内容质量合格的。如果一种科技读物存在内容质量的问题,一定是出版的流程、人员或制度的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出现了问题。
三、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构建
避免科技出版出现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有效提升科技出版质量,让党和人民放心,让不法分子和敌对势力无机可乘,关键在于对科技出版过程的有效管控,在于构建并有效落实责任机制、教育机制、检查机制和激励机制于一体的“闭环式”科技出版质量保障机制。
1.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的内涵及特点
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是基于科技读物内容质量合格而建立的一整套风险防控机制,包括责任机制、教育机制、检查机制和激励机制。这里所说的责任机制,即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既包括从各级出版组织之间、出版组织中从各级领导到基层编辑纵向到底的责任制,又包括各个编辑加工流程横向到边的责任制,它的建立可以有效避免科技出版国家意识形态责任的死角和盲区。所谓的教育机制,是指各级出版组织通过采取政治学习、主题教育、业务培训、编辑论坛等教育措施,提高出版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机制,它是保障我国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机制,是指各级出版组织自上而下和出版组织内部建立的各种科技读物检查机制,如国家新闻出版署每年开展的“3·15”质检活动、一些省份开展的“问题地图”专项检查即属于自上而下的出版物质量检查,它是科技读物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保证。而激励机制,是指运用适当的奖励和惩处手段,来激发、引导、保持和规范科技读物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利于提高检查结果的示范效应和警示效应。
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是一个“四位一体”的综合保障机制,责任机制是基础,教育机制是手段,检查机制是保证,激励机制是促进,它们四者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连续封闭、可回路的“闭环式”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同时,面对变化的客观实际,进行灵敏、正确有力的信息反馈并作出相应变革,使矛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从而在循环积累中不断提高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的效能,促进科技出版不断高质量发展。另外,科技出版的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是出版质量保障机制的重要方面,既有机融入、有力体现在整个质量保障机制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又具有自身基础性、首要性和不可替代性的鲜明特点。
2.科技出版的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建立科技出版的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首先要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制。在出版的政治属性的明确界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科技出版的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必然要靠各级出版组织负主体责任。各级出版组织的党组织书记是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科技出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行政负责人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总编辑等其他行政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各个编校部门、质控部门等负相应的责任;责任编辑是科技读物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复审、终审是相关责任人,责任校对、责任质检按其职责履行相应的责任。各级各个岗位的责任相互衔接与相互监督,构成了“闭环式”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各级出版组织要加强意识形态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使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落细落深,勿使责任宽松软,勿使作风虚空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当下,在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国内外意识形态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的形势下,不断加强科技出版队伍的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教育引导科技出版队伍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做好科技出版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活动中,要突出“红、难、新、实”。突出“红”,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出版的红色底色讲清楚、讲透彻,教育引导干部、广大编辑牢固树立为人民而出版、为社会主义而出版的宗旨与使命,将出版队伍打造成“红色出版人”,从而构筑起坚固的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精神防线。突出“难”,是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国家发展的要求、单位发展的实际和科技读物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实施“靶向治疗”,增强教育实效,补齐安全短板或漏洞。突出“新”字,是指教育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科技出版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活跃教育氛围,激发大家的学习兴趣,调动大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突出“实”字,是指教育活动要坚持目标导向,教育内容实实在在,教育效果实实在在。
各级出版组织要建立科技出版的意识形态安全检查机制,一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能力匹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兼职质检团队,出版组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担任质量检查领导机构的负责人。二是要建立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成书检查与稿历检查相结合、工作检查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的质量检查制度,出版组织内部也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检查制度。三是有序规范地开展质检活动,做到全面覆盖、突出重點、允许申诉、信息公开和有效激励。每家出版单位、每一种科技读物都有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敏感性问题,因此出版单位应对每种新版科技读物进行检查,不能心存侥幸、有所遗漏。同时,要对可能影响范围较广的著作,如所谓的名家名著、高新技术成果著作、地质矿产能源类著作[7]、科普著作、科技外文著作、引进版科技著作、境外作者著作等进行重点检查。为保证质检结果的公正性、权威性,要建立申诉、会商机制;质检信息应做到及时公开,以发挥模范或警示典型作用,提高质量意识和编校水平。
科学合理的目标激励机制可以有效激发组织和个人奋发工作,不断取得进步。因此,各级出版组织应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由内到外的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以出版单位内部为例,要建立健全校是非的奖励制度,对及时发现科技出版物中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校对行为给予适当的奖励。要健全印前检查和印后检查的全面质检制度,对印前发现科技出版物中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质检行为提出表扬,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印后检查发现读物中存在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直至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相应的惩处;党纪处分应予同步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当前意识形态争锋日益激烈,各种敌对势力都在同我们争夺新闻舆论阵地,同我们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新闻舆论工作处在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我们千万不能天真、不能大意、不能退缩,必须打赢新闻舆论争夺战。要想打赢科技出版领域的意识形态领域争夺战,我们必须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安全的保障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做到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全覆盖、思想教育全覆盖、质量检查全覆盖、政策激励要到位,努力扫除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的盲区,消除科技出版意识形态安全的隐患。广大编辑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站稳立场、提高警惕,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及时剔除科技稿件中敏感性甚至政治性的问题,确保科技读物意识形态安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EB/OL].(2018-05-28).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5/28/c_1122901308.htm.
[2]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8.
[3]杨华.建立长效机制,维护“一个中国”原则[EB/OL].(2018-09-10).http://tougao.12371.cn/gaojian.php?tid=1634512&yulan=yes.
[4]王晓丹,王丰.深圳破获“问题地图”案从境外追回26万余张[EB/OL].[2019-03-19].http://www.xinhuanet.com/mrdx/2019-03/19/c_137906314.htm.
[5]李興福.把好英语图书的编审关[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6):126.
[6]杨建伟.科普图书引进出版须把好“五”关——首届科技出版发展论坛论文集[C].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115.
[7]杨丙德.科技类图书的政治性问题不容忽视[J].新闻出版交流,2003(6):22.
(作者单位系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