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路径研究
2019-11-09陶真真周强葛权益朱慧兰单倩
陶真真 周强 葛权益 朱慧兰 单倩
摘 要:“三农”问题历来受到广泛关注,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对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本文主要以普惠金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研究切入点。首先通过文献综述法梳理普惠金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理论,阐述普惠金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特性,分析二者之间的关联性。然后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了解长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现状,存在哪些弊端,进而结合长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农业農村普惠金融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普惠金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战略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9)09-0043-04
一、前言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设现代化乡村。其中,产业兴旺要求把更多的优质的资金、人才和技术向农业农村流动,推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激发农村发展新动力。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农业农村产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导致农村金融需求长期以来被主流金融学忽视。为了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和国家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为农村发展造血。
普惠金融概念近年来被大众熟知,可实际上,普惠金融的发展源远流长,其理论研究大致经过三个阶段。一、出于对主流金融学发展路径反思的理论萌芽阶段;二、被官方定义,并纳入学术研究的理论觉醒阶段。三、逐渐形成理论体系的理论自觉阶段[1]。在现阶段,根据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的规定:普惠金融是指根据平等机会要求和可持续性原则,以负担得起的成本向需要金融服务的社会所有部门和群体提供适当和有效的金融服务[2]。相关学者对普惠金融概念进行了进一步阐释和外延,如,“五加一”界定法,即普惠金融需满足五个特性:可用性,价格合理性,全面性,便利性和安全性。“一”是指以中低收入者和中小微企业为特定服务客体[3]。其次,从微观角度来看,普惠金融是以金融市场规律为基础,可持续性为原则,特定服务客体为导向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从宏观角度出发,普惠金融是为了推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包容性增长[4]。
农民是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让金融惠及“三农”是普惠金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农村自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实现了一次跨越式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而以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经营主体,以组织化、集约化、专业化为生产特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为此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方法。我国农村人口数占比大,目前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难以覆盖每一位农民,而相对于众多的农村人口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目较少,范围较为集中,其本身的经济状况也较好。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而惠及农民本身,可操作性、可控性更高,也更加符合我国现在的国情。
本文立足于安徽省长丰县乡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探析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提出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路径。
二、我国农业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以长丰县为例
长丰县是传统的农业县,1965年建县,经济发展缓慢。1994年被评为扶贫开发重点县,经过五十多年的努力,2017年,长丰县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第87位,同时也跻身投资潜力百强县第76位和创新创业百强县第70位。而且,长丰县先后荣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国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荣誉称号[5]。从传统的、小规模的、单一的种植农业县突出重围,成为百强县之一,与其农业发展经营方式转变和资金帮扶密不可分。
长丰县,地处安徽省中部,县域面积1841平方公里,总人口80万,辖14个乡镇、1个省级开发区。长丰县位于合肥市北部,是安徽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在脱贫攻坚的道路上,长丰县积极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同时,大力扶持农业发展,积极推动农业发展从单一的种植业向特色农业发展。
2018年,长丰县完成生产总值477.72亿元,增长8.6%(2017年增长8.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达58.79亿元,增长4.1%(2017年4.5%);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达277.28亿元,增长9.8%(2017年增长10.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达141.65亿元,增长8%(2017年增长4.3%)。三次产业结构为12.3:58:29.7。总体上看,第二产业总量大,第一产业所占比重小,第三产业发展较快,属于较为发达的乡村经济密集区。长丰县近五年的GDP总量持续增长,但是GDP增长速度放缓,经济发展需要新动能。2017年农业投资额124.215万元,比上年增长-1%(2016年为-63.6%)。对比长丰县上行的经济发展态势,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当地的工业以及乡村农业的金融需求。
长丰县作为近年来发展较快的典型案例之一,农村金融发展依旧不容客观。从全国范围来看,截至2017年末,我国银行业商业网点覆盖率达95.99%,但是农业保险覆盖率刚超过50%,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0.9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4.6%;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11万亿元,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余额17.03万亿元,农业保险参保农户数量2.13亿户次,承保农作物21亿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4.1%。农村金融需求尚未满足[6]。
三、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必要性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要想要普惠金融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必须盯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关键点,切实解决“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一)“两权”抵押贷款实施难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为切实解决农村贷款问题积极推行“两权”抵押贷款。“两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虽然这项政策在试点地区的综合实验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可是,实际推行速度缓慢,过程困难重重。首先,资产难以变现。一旦借款人违约,银行即使接手这两样权利,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也难以处置,容易形成不良贷款。其次,我国土地是国有集体所有,相关单位难以出具土地流转的合同,存在法律制度上的障碍。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担保能力不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抵押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其动产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用具和牲畜;不动产主要是其农村的房屋和田亩。可是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无论是其动产还是不动产,都不是有效的抵押物,都面临违约难以变现的难题。不同于传统的小规模农户的贷款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金额从一两万的小额贷款向几十上百万的大额贷款转变,贷款方式从小额信贷向大额抵押贷款转变。其贷款要求与抵押担保能力不匹配。而且,农业生产本身具有周期性长,季节性强的特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市场行情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生产风险高,导致银行规定了更为严格的贷款条件,致使许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
(三)乡村信贷管理体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欠佳,农民的信用意识淡薄,逃避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不良贷款率在农村地区一直居高不下。这阻碍了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入力度。另外,现代金融服務是以个人信用为评价标准的,而个人信用的评测依赖于迅猛发展的现代信息技术,受知识水平、基础建设等因素的制约,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不高,2017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也才达到55.8%,其中未普及地区,乡村占绝大比例。这导致银行不能搜集到全面准确的个人信用信息,难以进行评估批准贷款。并且在农村地区的失信成本过低,农户自身金融知识匮乏,守信意识淡薄,致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加大。
(四)农业风险分散补偿机制不健全
农业风险分散补偿和金融防范机制有利于保障农户和经营者的权益,但是当前相关的体制机制发展不健全。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需求难以满足。目前涉农保险多为政策性保险,其大多是从传统的小规模农户的角度出发制定的,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价格质量、土地流转、高端农机的保险需求[7]。二是涉农保险覆盖面窄。当前涉农保险所覆盖的农产品种类较少,主要集中在粮食作物,无法满足非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如长丰县近年积极探索农业新发展,鼓励草莓等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县内水果专业合作社近百家,但是缺乏专门的农业保险。三是农业具有的天然“弱质性”,生产风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加大了风险发生时的财产损失,涉农保险大多是政府兜底,一方面加大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损失补偿有限。
(五)普惠金融对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普惠金融体系的构架和完善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宏观上看,普惠金融是为了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包容性增长,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向中小微企业、低收入者和乡村普惠化、纵深化和精准化发展,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提供了一个更加合理、便捷的金融平台;从微观上看,普惠金融是遵循金融市场规律,以可持续性为原则,以特定服务客体为导向的商业运作模式,普惠金融得发展有利于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有利于引导其创新发展,特色发展。从供求角度来看,金融机构在发放打款的时候,不仅仅考虑贷款利率,还要综合考虑服务的交易成本,贷款的风险等,这就将一些有需要的,但是不符合现行贷款条件的潜在需求者拒之门外。在我国乡村,普惠金融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关金融防范、保险补偿和制度完善的有利构建上,为农业农村的发展助力。
四、普惠金融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路径探讨
(一)优化“两权”流转服务,创新信贷抵押担保方式
推进农村“两权”的流转,建立有利于“两权”流转的体制机制。一是完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同时加大宣传,引导更多投资者的目光向成本低廉的农村地区转移。二是尽快完善“两权”流转的合同体系,为“两权”流转开辟绿色通通,打破法律和制度障碍。针对新型经营主体中长期贷款,贷款金额较大,担保能力差等特点,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创新信贷抵押担保产品,提供特色化、多元化的信贷产品,盘活农村产权。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有能力的民间资本成立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用。
(二)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构建现代乡村征信体系
面对传统金融在乡村金融服务上的缺陷和不足,应该借助于当前快速发展的金融科技的力量,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解决农村风险识别难和作业成本高的问题,创新风险评估方式和产品的服务标准,使乡村普惠金融向着便捷、精准和安全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农村地区设立更多的便民服务站和流动服务站,引导农户了解现代金融,加强乡村金融知识教育,让金融知识走进乡村,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金融下乡活动。在有效的金融知识普及的技术上,积极展开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搜集、整理和评价工作,助力构建现代乡村征信体系,营造良好的现代乡村金融生态环境。
(三)健全乡村保险风险分散补偿机制
农业的保险风险分散补偿和金融防范机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对资金的周转周期,速度有着特殊要求,一般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所以,必须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完成。一是根据新型经营主体不同于小农户的保险需求,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策略,金融机构创新保险产品,降低其经营风险。二是拓宽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积,是鼓励基层金融机构根据当地的种植习惯,将更多地农产品纳入保险体系,并对其实行分层管理,强化风险保障。三是多方努力,共同降低农业经营风险。由政府牵头成立巨灾风险基金,引导民进资本和金融机构加入,提高受灾后的补偿力度。同时,鼓励再保险公司开展农业再保险业务,分散农业风险。
五、結论以及政策建议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目前主要是依赖于政府的引导推动,为此,提出几点政策建议。一是政府应该加大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息共享和宣传推广方面给予普惠金融必要的支持保障[8]。二是建立专门的组织领导体系,统一布局,为普惠金融发展出台阶段性的战略规划。三是借助当前快速发展的金融科技,推动基层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变,推动传统金融向互联网金融转变。四是为普惠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政策支持普惠金融的基础上,保证政策的连贯性,精准性和系统性。
基于普惠金融的巨大发展潜力和重要作用,在宏观上可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高乡村经济发展的效率和质量,在微观上可以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有关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探讨,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落实,共同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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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邢乐成,赵健.多维视角下的中国普惠金融:概念梳理与理论框架[J].清华大学学报,2019,(01).
〔2〕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15/content_10602.htm,2015-12-31/2019-03-15.
〔3〕星焱.普惠金融:一个基本理论框架[J].国际金融研究,2018,(09).
〔4〕长丰概况[EB/OL].http://www.changfeng.gov.cn /2648543.html,2019-03-15.
〔5〕中国银保监会.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EB/OL].2018.9/2019-03-15.
〔6〕唐金成,曹斯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需求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J].农村金融研究,2004,(09).
〔7〕尹振涛,王句補.发展普惠保险的政策建议[J].中国保险,2018,(12).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Agricultural and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under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TAO Zhen-zhen, ZHOU Qiang, GE Quan-yi, ZHU Hui-lan, SHAN Qian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3030, China)
Abstract: The issue of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has always attracted wide attention. As the backbone of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the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body is very important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agriculture. In the paper, Inclusive Finance and new-type agricultural business as the starting point of research. Firstly, combs the research theory of Inclusive Finance and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ubject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 elaborates the conceptual characteristics of Inclusive Finance and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ubject, and analyses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m. Then, through field research, we can understand the financing status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operators in Changfeng County, and what shortcomings exist. Then, 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development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operators in Changfeng County,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agriculture and rural finance.
Keywords: Inclusive Finance;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Operating Subject;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