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区在全市率先出台规范养老集中送餐经营行为指导意见
2019-11-08陈世龙张周建陆艳艳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29期
□ 陈世龙 张周建 陆艳艳
养老集中送餐是由养(托)老服务机构或其它指定服务单位为周边居家老年人统一配送餐饮的经营活动。养老集中送餐服务是政府关爱老年人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实践。
为了规范养老集中送餐经营行为,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2019年8月27日南通市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民政局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关于规范港闸区养老集中送餐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从养老集中送餐经营实际出发,明确了港闸区养老集中送餐服务行为应当遵守四个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养老集中送餐服务单位应当合法经营,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便利性原则(养老集中送餐服务单位的设置应以居家老年人区域分布与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送餐服务)、公益性原则(养老送餐服务弘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社会风尚,不应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营养性原则(鼓励养老集中送餐单位从促进老年人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实行科学营养配餐)。
《意见》对从事养老集中送餐服务单位的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加工过程、食品留样、分装配送、人员配置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强调养老集中送餐服务单位应规范开展原料、成品的检验检测,通过自身检验室建设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断增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意见》还明确要求养老集中送餐服务单位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明厨亮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共治共享。
《意见》的出台,将填补此类服务单位监管依据的空白,必将提升全区养老集中送餐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从而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从制度上保障让辖区老年人吃得更营养、吃得更安全、吃得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