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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规划 标本兼治

2019-11-07陈铣成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省政府参事省生态环境厅原总工

人民之声 2019年10期
关键词:水源饮用水保护区

陈铣成(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省政府参事、省生态环境厅原总工)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并取得积极成效,维持水环境总体良好,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然而,我省水污染防治仍面临“治差水难,保好水更难”挑战。为引领绿色发展走在前列,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更严更实举措加快补齐水污染防治短板,注重协同系统综合防治,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存在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重大部署,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在健全完善法规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实施重大工程推进等方面均取得较明显成效,全省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饮用水源安全有效保障。但与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治差水难”。一是对标有差距,依期达标、消除黑臭和劣V水体压力大。2018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与年度目标(81.7%)相差2.8%,劣V类断面比例与年度目标(7%)相差5.7%;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未能全面完成。二是重污染区域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任重着远。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深圳河、小东江等重点污染整治区域,其水污染共同特点,“微容量”与“重负荷”矛盾突出,污染重、水生态系统失衡,且成因复杂,决定了水环境整治工作的紧迫、艰巨和长期性,实现治理目标任重道远。

陈铣成

“保好水更难”。“保好水”压力与日俱增,饮用水源安全风险增大。一是优质水源占比不高。2017年我省城市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优质水源(Ⅰ、Ⅱ类)占比不足80%。二是水源保护区空间管控与经济活动矛盾加剧。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多,环境监管风险大。三是跨省河流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上游省(区)经济活动对我省水源水质安全构成现实影响或者潜在威胁。四是经济快速发展使水源安全保障压力持续增加。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产业向粤东西北转移,许多重要水源集雨区水环境正面临深刻变化,生态严重恶化。当前,一方面我省重要水源区面临经济发展与水源保护双重压力,部分水源区补给水源水质严重退化;另一方面存在“污染”伴随“产业”转移风险,部分产业园区排水受纳水体水质持续劣化。

对策建议

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可持续科学系统治水策略,围绕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实施系统协同共治,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维持大江大河良好水质,持续改善重污染区域水环境质量。

着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首先,严格依法科学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特殊保护。主要包括:一是科学规范优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适时对我省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系统、全局优化调整,以适应日益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为目的,充分发挥饮用水源保护区“法律软隔离”和“物理硬隔离”的特殊保护功能。二是健全完善利于实施流域/区域系统保护饮用水源的法规体系。饮用水源安全保障,需要实施保护区的特殊保护和保护区外区域/流域的系统保护。为此,对涉及水源区管理与流域管理等关系应通过法规加以调整。适时修订《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明确发展经济和保护水源的关系,正确处理水源地周边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扶持水源区所在乡(镇)发展绿色产业、特色经济;重点保护对全省饮用水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饮用水源,对全省重要的江河和水库,从更广泛的区域对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饮用水源安全的行为进行管理。

其次,更加注重饮用水源区域/流域系统保护。主要包括:一是严格实施跨行政区水质达标管理,防止过境水质劣化。深化跨省(区)河流省际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流域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科学跨省(区)界断面水质目标及水质达标交接管理机制;全面评估九洲江、汀江-韩江、东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施情况,深入推动跨省界区域水污染综合防治;着力推动打造绿色西江,防控污染风险,确保西江干流水质优良。二是全面实施水源污染系统综合防治。第一,严格控制重要水源区土地利用方式变更。将重要饮用水源水库集雨区作为极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严格控制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土地利用方式变更,从源头上保护饮用水源。健全政绩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复盖。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绩效评价考核。第二,防止污染随产业向水源区转移。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加快绿色振兴发展,进一步强化产业转移园区环境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促进产业转移园区提质增效。严格污染控制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监督管理,提升治污减排效益。第三,加快推进水源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改善水源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目标,以整治污水、畜禽污染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水源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确保设施建得成、用得起、有效用。

第三,科学合理高效配置水资源。优化调整水环境功能区划,科学构筑供水、排水安全格局,禁止在高功能水体(Ⅰ、Ⅱ类)新建扩建排污口;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协调流域内、外用水;完善实施主要江河地区取用水定额配置制度;进一步强化节约用水,增强提升城乡供水设施能力水平,提高自来水供给普及率,保障饮用水安全。

注重协同系统综合防治。首先,科学施策。着力在“保优良、保达标、保安全”和“提发展质量、提标准、提能力”更有作为。实施流域/区域联防联治,确保大江大河及重要水源水库等优良水体环境质量不变差;以目标、问题为导向,共同推动各责任主体治水责任落实到位,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国家目标任务完成;严控环境风险,提升水环境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资源能源效率,推动发展与保护良性循环;率先构建先进水平的环境标准体系和准入体系,通过提高环境标准倒逼发展质量提升;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推进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率先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次,更严更实系统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系统规划、步步为赢,急中有序、标本兼治。统筹推进控源、截污治污、河道治理、调水补水、生态修复各类工程。一是依法强力控源。把节约用水放在突出位置,提升用水效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排污;强化污染源监管,提升达标排放水平;提高标准,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负荷。二是科学高效截污治污。由于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下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欠帐多,重构完善清污(雨污)分流系统往往成为困扰高效治水的难题。应强化工程实施前期基础研究,从具体实际出发,以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出发点,根据总体目标、阶段目标,综合评估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选择实施相应的总体系统及分阶段措施;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果评估分析研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系统治水。建立健全流域区域统筹协调机制,科学制定系统综合整治方案,强化“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机制,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落实“河长制”,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第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是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把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目标,以整治农村垃圾、污水、畜禽污染、乱搭乱建为突破口,“由点、到面、及片”整县、整市全域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新机制体制,增强提升动力和能力,统筹有序高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注重污水处理设施技术、经济指标综合分析,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确保设施发挥治污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效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水平,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有序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

流溪河(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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