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建设和谐幸福保德
2019-11-06刘云山刘旭华
文 本刊记者 刘云山 实习记者 刘旭华
保德县人民法院的前身为1941年成立的保德县抗日民主政府司法科。1953年,撤销司法科建立了保德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干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司法能力显著提高,为保德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保德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二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改进案件分配方式。三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平台的建设。四是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规范化和裁判文书格式化三项重点工作。五是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六是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助推司法公正。七是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难题。八是先后制定了司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3项,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九是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2016年,稳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完善、落实审判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则定,确保司法改革贯彻落实。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的探索,按照司法改革的思路,逐步推进办案质量的终身负责制。深入开展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等基础性改革。2017年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遴选出首批13名员额法官,使优秀法官资源向审判一线集聚。完善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011年与2012年,该院连续两年在全市法院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在全县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2011年院信访办、法警大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市级文明单位,2012年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2013-2017年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法院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紧紧围绕和谐稳定的大局开展审判工作,以能动司法力促矛盾化解,致力于个案纠纷的有效解决,最大限度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狠抓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自律、敬业爱岗、业务精通的队伍。1994年编制为47人,2002年编制为34人,实有人数49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省市县的不断增编,至今编制数为48人。法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65人,其中法官27人,法警17人,其他工作人员21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信访办、监察室、研究室、法警大队、工会、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等9个综合部门和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7个业务部门,下辖桥头、义门2个派出法庭。年均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450余件。《生活晨报》《山西审判》《人民法院报》等新闻报刊对保德法院进行了报道。
保德县人民法院已建院半个多世纪,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发展道路。近年来,保德县人民法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潮,紧紧围绕保德县委、政府提出的“富裕保德、宜居保德、和谐保德、幸福保德”的工作思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为保德的转型跨越先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