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管五重奏中音准与配合问题的探究
2019-11-01胡清文
胡清文
【摘要】铜管五重奏是管乐器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演奏形式,是在近代才出现的一种乐器演奏形式,由五位演奏者组成,在实际演奏中,利用不同音色,实现音色之间的相互配合,将一件艺术作品完整地呈现出来,而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喜爱。
【关键词】铜管五重奏;音准与配合;管乐器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铜管五重奏产生于十九世纪,在二十世纪逐渐趋于成熟,但是和铜管五重奏相关的音乐并不多,很多音乐都是改编而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就当前社会乐器的发展近况来讲,我国逐渐加大了对西方管乐器的研究力度,一大批铜管五重奏演出团、管乐团涌现,这为对铜管五重奏的研究创造了良好条件[1]。
一、铜管五重奏的简要介绍
(一)小号
在铜管五重奏中,通常会使用两个小号,小号主要是负责演奏旋律中的高音部分,音域是铜管乐器中最高的一种。在使用小号演奏时,演奏的具有内容会随着曲目以及编制的变化发生改变,小号主要是演奏者用嘴唇将号嘴抵住进行发音,在此过程中,气息会使气流发生相应震动[2]。小号是由管体、号嘴和机械组成,机械是由活塞、活塞套构成,通过按下活塞实现延长号管的主要目的,活塞又可以分为回旋和直升两种。小号在演奏时,会使用高音谱、表记谱以及五线谱。同时也会使用固定音高进行演奏,多数学习者使用小號时是使用降B调。
(二)长号
长号产生于公元前七世纪,是由萨克布转变而来,然后在世人的改良下,逐渐达到相对完善的状态,在十七到十八世纪之间,主要被应用于歌剧当中以及教堂音乐当中,十九世纪之后,在钢管五重奏中出现。长号在爵士乐队中有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其中的滑音使爵士气息尤为浓厚,其它管乐器不可替代。长号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发生太多改变,基本保持了乐器的原样[3]。由于没有相应的活塞装置,智能依靠拉管的长度对音量进行调节,其音域可以由E下降至降B,其中比较常见的是降B与C调,在音谱号上一般会使用低音谱号。
(三)圆号
在钢管五重奏中,圆号一般负责演奏,如果是演奏比较柔和的曲目,则主要负责伴奏,其音域较宽,由号嘴、机械以及管体几部分组成,呈圆形,并且在管体中有很多比较弯曲的圆形,机械主要是由回旋活塞组成,在演奏中会使用活塞回转并接通旁路,进而达到改变音高的目的。当前比较常见的圆号是四键圆号,音色比较独特,但是并不高亢,有着铜管乐器不具备的柔和美。
(四)大号
大号的另一个名称是低音号,音域比较低,一般负责伴奏或者是低音,和合唱当中的男低音比较相似,辨识度比较强,在体型、音色上都有其特有气质。在大号演奏中经常会使用降E、降B、C调以及F调[4]。在实际使用时,经常会将大号放在胸前演奏,解决在演奏时不方面携带的问题。大号经常会给人笨重、硕大的印象,好像在钢管五重奏演奏中只是充当配角,实际上优秀的演奏者能够将大号演奏得十分灵活,大号凭借其低沉的音乐特色,在五重奏演奏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二、钢管五重奏中音准的问题
(一)气息对气息音准产生的影响
在钢管五重奏中,气息是演奏的基础,也是最能表达音乐中情感的方式。在演奏过程中,人的气息需要跟着作品的变化发生改变,而这种变化需要进行相应的训练,进而实现对其控制。在乐器演奏中,只有充分理解气息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学习,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气息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其对管乐器演奏中音准的重要影响[5]。在钢管五重奏中,气息对音准产生的影响比较明显,如果演奏者不能熟练掌握气息,那么在演奏中音准就会出现较大偏差,进而产生不和谐因素,由此可见,气息是乐器演奏中美感呈现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听觉对音准产生的影响
从音响乐的原理来讲,不同音准下的乐音都有相应的震动频率,在演奏中,只有奏出的音有一定规律性,才能将音准充分表达出来。铜管乐器的材质决定其会对音准产生一定影响,在演奏者演奏时,对音准的控制有较大困难。而对音准的把握需要长期的训练过程,这样才能根据需要将演奏的音符清晰、准确地表达出来。而对音准的把握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听力的影响,通过对听到的内容进行分析、判断,才能使音准更具准确性。在实际演奏中,出现音准不准的问题多半是听觉相对迟缓的原因,或者是演奏者对音高没有进行充分思考。如果演奏者的听觉比较敏锐,当听到不正确的音准时就会有不自然的感觉,然后逐渐对自己的气息做出调整,直到音准达到一个比较舒适的位置[6]。在进行音准控制训练时,应使用钢琴、手风琴等音高比较固定的乐器进行听觉训练,然后通过难易程度不同的长音、音节来对听觉稳定性进行训练。对于听觉不太敏感的演奏者来讲,听觉训练是一个比较艰苦的过程,演奏者需要在自身整个演奏过程中注意力一直集中,对于音节内容进行反复训练,但是在此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产生焦躁心理,这样才能使听觉得到很好的锻炼。
(三)铜管五重奏音准和乐器独奏中音准的区别
在铜管乐器中,每一个乐器都有其自身特色,它们既能独自散发魅力,也能在合奏中表现得比较和谐。但是独奏中呈现出的音准还是和五重奏中呈现的音准存在一定区别。在独奏演奏中,演奏者演奏出的高音需要和一定律定相符合,而乐器自身构造、空气湿度都会对音准产生影响。这就需要演奏者进行长时间的训练,使音准更精准。而在进行铜管五重奏时,乐器和乐器之间需要进行配合,才能实现彼此之间的融合,只有在独奏中对音准有准确把握,才能在五重奏时更好的配合,不同乐器的音准差别也会对铜管五重奏产生重要影响。
三、铜管五重奏中音的配合问题
(一)听觉与配合之间的关系
听觉对乐器演奏中的音准有重要影响,也和铜管五重奏演奏者之间的配合有着紧密联系,演奏者在实际演奏中会利用独有音色,实现彼此之间的相互配合,进而将更完美的艺术品向大众呈现出来。如果经历了铜管五重奏排练,则会对听觉与配合之间的联系产生更深刻的理解与体会。但是在实际排练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每个人都负责单独演奏,但是在合奏中取得的效果却不明显,这主要是在演奏过程中过于重视节奏,对音乐中的倾听有所忽视。一个优秀的演奏者需要倾听他人的声音,而不是一味跟着节奏进行演奏[7]。近几年,铜管五重奏身受大众喜爱,一些比较优秀的铜管团体也开始涌现,这为铜管五重奏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如果团体中的成员之间不注重听觉训练,那么他们之间的配合往往难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对于爵士演奏来讲,一般在节奏上比较松散,多数以散拍为主,成员与成员之间的配合需要依靠听觉开实现,由此可见,听觉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一个团队的配合能力,同时也是铜管五重奏综合水平的集中体现。
(二)节奏和配合之间的关系
在进行乐器演奏过程中,其节奏的准确性和音乐的完整性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如果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不能对节奏进行很好的把握,就會对铜管五重奏演奏时的整个乐曲走向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节奏训练对于铜管五重奏的演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演奏铜管五重奏的内容时,如果仅仅是使用独奏的形式就不会太难,但是在五重奏中,经常会结合其它声部一同演奏,这样就有一定困难,这需要演奏者之间进行比较完美的配合,并且对成员之间的演奏节奏比较熟悉,在演奏中能够形成自己的曲目风格,这样才能将铜管五重奏中内容比较完美地呈现出来。因此在演奏中,成员之间需要找到自己在曲子当中的声部,了解其发声性质、伴奏以及主旋律,通过多加练习的方式,游刃有余地掌握自己的节奏,进而在排练时使乐曲保持一定的一致性。在进行钢管五重奏演奏中,每一个成员都会演奏不同类型,除了在日常训练中多演奏自己的节奏,也需要适当倾听其他成员的演奏节奏,这样才能使铜管五重奏演奏获得更好的效果。
(三)情感与配合之间的关系
音乐是表达情感的一种重要方式,音乐作品是在作曲家情感比较强烈的阶段产生,但是在实际表达中并不是通过语言的形式,而是一种相对高级的表达形式[8]。如《卡农》中抒发的一种自然、悠扬的心境,能够使我们平和地面临四季、面对岁月的变迁,在面对变化时,我们依然淡定从容。在进行铜管五重奏演奏时,如果都使用相同的情感进行演奏,就会向观众传达一种情感氛围,引发观众的强烈共鸣,进而跟着音乐内容进入到相应情境中。如果在演奏过程中采用一种比较理智的方式,则很难将观众带入相应情境中,演奏者之间难以在情感上产生强烈共鸣,在曲目的呈现上就不会那么完美,整个曲目也会丧失灵魂。但是在运用情感时也要注重对度的把握,使成员在配合时情感的表达能够恰到好处,使观众在产生共鸣的同时能够融入其中。在实际演奏中过于紧张或者是兴奋都会对演奏结果造成影响,导致场面失控,因此成员之间需要使用相对成熟的情感表达方式,配合上更加和谐、自然,这样才能使观众在观看时受到强烈冲击。
四、结束语
总之,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西方文化进入中国,铜管五重奏由于其独特的演奏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喜爱,同时我国也逐渐加强了对西洋乐的研究力度。好的音乐能够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情操得到陶冶,审美得到提升,在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了解铜管五重奏,并且深深喜欢上它。
参考文献
[1]孙翔宇.铜管五重奏中音准与配合问题的探究[J].戏剧之家,2018(5):52-54.
[2]张嘉.铜管乐的黄金组合——铜管五重奏[J].北方音乐,2017,37(1):195.
[3]李炳帅.当代创作审美视角下的历史回望——铜管五重奏作品《金叠叠》的分析与思考[J].音乐创作,2016(9):102-104.
[4]王博.铜管五重奏排练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分析[J].黄河之声,2016(15):45.
[5]吴东升.论铜管五重奏音色的均衡[J].北方音乐, 2014(13):44-45.
[6]宋胤.铜管五重奏中小号的运用研究[J].中国民族博览,2015(18):129-130.
[7]陈锐.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韩国济州国际小号比赛亲历记[J].人民音乐,2016(5):79-81.
[8]于兵,于平.室内乐教学中的体会——由中国音乐“金钟奖”想到的[J].人民音乐,2014(4):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