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有我在场的真情实感
2019-11-01俞胜
俞胜
古人把“立言”当作“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中华传统文化中许多优秀的散文到今天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觉得首要的原因是这些文章的作者都秉持了“文以载道”的传统,对创作文章怀有敬畏之心。譬如,在唐宋八大家这里,文章与事业、道德、思想处于同等的地位,写文章“立言”的意义不在从政做官之下。韩愈在答《李翊书》中说:“君子处心有道,行己有方,用则施于人,舍则传诸其徒,垂诸文而为后世法。”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讲述自己作文时的敬畏之心,“吾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剽而不留也;未尝敢以怠心易之,惧其弛而不严也;未尝敢以昏气出之,惧其昧而杂也;未尝敢以矜气作之,惧其偃蹇而骄也。”
先贤作文时的敬畏之心,值得万世师法。创作散文时有了敬畏之心,就会用严谨的态度、虔诚之心去创作,就能遵循散文创作的基本准则和规范,自觉地约束自己,不作无病呻吟、浮华浅薄之文。
那么,在具体实践中,我觉得散文创作还有这么几个值得关注的地方。首先散文要树立艺术品的观点。艺术品讲究独特性,散文创作就应该别出心裁,写出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别人都这么写的,你就不要这么写,绕过去,独辟蹊径,写出自己的特色。譬如韩愈写《送李愿归盘谷序》,通常的写法无非是歌颂山林隐逸,再加上一些寒暄客套的文字。韩愈却深于立意,精心构思,在送李愿隐居山林的咏叹中,表达出自己对官場丑恶的憎恶和对隐居生活的向往,使作品具有了更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散文创作的独创性,为历代散文大家所推崇,苏轼的观点叫“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散文的别出心裁,不仅指思想和结构,散文是语言的艺术,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也能让读者眼睛一亮,收到异曲同工的效果。
散文创作既然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那么作家要尽可能多地具有渊博的知识。北齐人颜之推说: “读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强调的是厚积薄发,在文学史上留下璀璨华章的大家无不博览群书。譬如,柳宗元就提出要向《庄子》《老子》《离骚》《史记》等学习借鉴,博采经、史、子、集等著作中的艺术经验。当代散文大家秦牧,其作品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科学文艺、逸事趣闻、世态人情无所不包,具有渊博的知识性。他常在一事一物的叙述中夹入丰富的知识,然后引出结论,使得他的散文具有深广而辽阔的特点。有了渊博的知识,看山就不仅仅是山,看水也不仅仅是水,就有了丰富的内涵,山水的颜色就随之滋润多彩起来。只是,有了渊博知识切忌在散文创作中“掉书袋子”,要把渊博的知识有机地融入自己的文字中,而不是硬生生地镶嵌进来,有了“夹生”的感觉。
鲁迅文学院研究员王彬先生说,从叙事学的角度,散文作者就是叙述者,作者直接进入文本,叙事围绕真实的个人展开,因此叙事是真实的,情感是真诚的。这就引出了散文创作的另一个规律,散文创作要有“我”在场,有“我”的真情实感。不少人游历一番山水后,写下“到此一游”的文字,叙述者是第一人称“我”,所见所闻是真实的,情感也不缺乏真诚,但缺少自己独特的体悟,所以,读来仍然味同嚼蜡。散文创作中的“我”不仅指的是以“我”为叙述视角,“我”更要见别人之所未见,思别人之所未思,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这才是散文创作有“我”之大义。
文无定法,在遵循散文创作的基本原则下,我认为适当采用其他体裁的艺术手法,也能丰富散文这种文体创作的可能性。散文创作虽然以真实和真诚为前提,但并不拒斥个别细节的合理想象。另外,在散文创作中偶尔使用小说的手法,插入人物口气,也能收到描摹人物曲尽其妙的效果,这样的例子在不少当代散文大家乃至古代散文大家的创作中都有实践,譬如桐城派方苞的《左忠毅公逸事》,写左光斗赏识史可法,“召入,使拜夫人,曰:‘吾诸儿碌碌,他日继吾志者,惟此生耳。”那么,散文作家也不妨尝试一下其他体裁的创作,博采众文体之所长,“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也许更能创作出大放异彩的华章。
(作者:《中国作家》文学版编辑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