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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传统文化现代化的前提

2019-10-31马彦超

世纪桥 2019年7期
关键词:辩证法现代化文化

马彦超

【摘 要】传统文化现代化是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文化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具有时代性,因此,传统文化作为一种过去的文化形态如何能够与新时代相协调适应,如何克服传统文化与新时代的矛盾就是首先应该回答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关于自然、社会及思维发展规律的科学,能够指导我们认识文化的产生以及发展机制,能够通过认识文化的规律回答传统文化现代化何以可能的问题。

【关键词】辩证法;文化;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9)07-0065-03

新时代的中国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文化。一方面,中国需要与现代化生产方式符合的文化。另一方面,中国的现代文化离不开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作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这就提出传统文化与现代生产方式为什么能够协调、如何化解二者时代冲突的问题。

一、人与世界的否定性统一关系是文化发展的基础

文化是人通过自觉地实践活动形成的行为模式和行为规范。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践是自为的人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人的内在固有的尺度和任何物种的尺度有目的地进行生产和创造,以把自在的世界改造成人所期待的、满足人需要的世界。从人的认识活动来看,人在观念中否定世界的自在状态形成理想的世界存在。从人的实践活动来看,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在实践中否定了自身的主观性使主体变为客观化的主体;世界作为实践的客体在实践中客观性被否定并按照人的理想变成现实的存在,成为主观化的客体。人与世界通过实践活动实现了否定性的统一,这就是文化产生的基础。文化是对人的本能与自然性的否定,而动物只能按照它所属的物的尺度进行本能的生存活动。马克思指出,“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1]也就是说,只有人才能有目的地谋划自己的行动改造自然,才有凭借自身能动性和创造性将关于世界、关于自身的理想变成现实的生活活动。人通过这种自觉地的实践活动,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明成果以及以精神文明成果为存在形式的各种符号系统,包括神话与宗教、语言、历史等;更重要的是创造了具有某种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等特质的人本身。文化在实践活动中又成为人的目的性的价值追求、指导如何处理实践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从而成为推动人的实践、社会进步内在的精神力量。从此意义上说,文化就是人在实践中形成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

人与世界的否定性统一关系也存在于人与传统文化之间。就实践和文化的关系来说,人的实践发展状况决定了人的文化状况或者文化水平,作为实践结果、人的行为模式的文化又促进实践自身。因此,人的文化状况也能反映人的实践活动发展程度。马克思就此说到,“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2]这说明文化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没有超越实践活动的文化,也没有超越文化的实践活动。文化通过人的行为模式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导致自身不会被轻易超越;文化制约着创造它的主体就意味着制约着自身的创造。由于文化的稳定性,固化的价值规范和行为模式又成为人的自在世界,成为限制人生命活动的桎梏。但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人又是历史的存在,人从自身的现实性出发,以解放自身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实践中不断地否定包括人的实践活动结果的自在世界的客体性和自身的主体性,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文化的变革和发展。但新文化的产生没有消除自在的文化。一方面,文化的变革是基于自在文化的现实性上实现的,人在实践中以已经存在的文化为基础实现了更加深入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另一方面,客观性在人的实践中被取消后的自在文化又和自为的人成为新的统一体。可以说,人与世界的否定性统一是文化产生、发展的基础;文化的发展离不开自在的文化,传统文化是创造现代文化的源泉。

人与自然的否定性统一是文化产生的基础,这表明了文化的人本规定性。文化是人超越自我、改造自然的结果,是人本质的生存方式。人自身是通过超越本能的文化活动建构的,人在“文化”自身的同时改造自然,将人与自然建立成“第二自然”。人与动物的本质差异在于人永远在否定自身和自身所面对的世界,不可能满意或者停留于已有的精神和物质创造。因此,人不断超越、更新已有的文化成果,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这样,人类文化历史的长河才能历久弥新。

二、文化自身作为文化发展的前提和结果

文化的发展是在历史中实现的。文化是实踐活动创造的,作为稳定的价值规范和行为模式给人的行动提供动力,赋予他们的行为异于不同文化时空的意义。文化通过指导人的行动而决定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这种指导功能是长期的、强制的、以自觉或不自觉的形式实现的。因此,文化成为融进人血脉里的基因,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标志。这种具有稳定性的文化又是自在的,是制约人改造自然的重要因素。人要在实践活动中不断超越原有文化的束缚,不断创造新的文化,这是文化发展的要求。作为能动的、自为的人不满足于已有的物质和精神的实践成果,不断地改造自然、改造自我以追求自身的目的,这就是人的历史活动。文化就是在人的历史活动中不断地得到完善,这就是文化发展的实现基础。文化的发展是因为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的生命活动不同于动物的生存活动还在于延续生命的方式不同。动物依靠本能适应自然,延续自己种类生命是以个体生命复制的形式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新的事物类产生,新生的生命体依然具有相同的、本能的类本质,因此,动物本能的生命延续活动是物质的、没有历史的。人的生命活动创造了文化,同时还以文化遗传的方式延续所属种类的生命活动,文化是人的类本质,凝结了每一代人否定自在世界、改造自我的成果,所以人是一种历史的、文化的延续方式。

人的历史活动总是有条件的,不是按照人的主观理想实现的,也不是在盲目的偶然性中实现的,而是以人的全部现实为基础进行的。这在文化发展的历史上体现为文化实践的目的、愿望要建立在人的文化现实之上,不能忽视文化的时代性和地域性。马克思指出:“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3]人的历史活动总是以前人所创造的文化为前提。作为人实践结果的文化成为发展自身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而所有稳定的文化都是文化发展历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环节。因此,文化发展不以人们主观愿望和意志为转移,而是体现为一定的规律。就一般意义上来说,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是主体经过自我否定而实现的由旧形态向新形态的飞跃。文化发展的内在表现为人的生活方式或者行为模式深刻的转变,以能够适应、促进新的生产方式,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解放;文化发展的外在表现是以生产工具为标志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发展。在大的时段上,中国在近代以来正在经历着传统农业文化向现代工业文化的发展,也就是文化现代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既要反对主张彻底抛弃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化虚无主义,又要反对主张完全保留传统文化、只采用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文化保守主义。中国文化现代化离不开作为现实基础传统文化,否则就难以实现符合自身实际的文化现代化、文化现代化就脱离了现实的规定性;而在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本特征的工业社会中固守农业文化的行为模式只会阻碍人的自由和创造力。

文化以自身作为发展的前提表明人是历史的存在。传统文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要因素,一个特定社会既继承了自身的历史成果又成为历史进步的体现,同时也成为未来社会进步的因。所以人类社会的进步不在于取消历史,而是以历史的积累为基础,传统文化无论多么遥远,都会以各种形态存在于当下的文化或者人的行为方式之中。继承传统文化就是创建现代的文化,当然,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或者不符合现代生活的,一定会被当代人所否定、摈弃。总之,历史是人创造的,人也在历史生活之中创造自我,同时也创造着未来,历史就是人类文化的传承史。

三、否定之否定是文化的发展的内在逻辑

文化的转化要经历抛弃自身消极的因素,并将积极的因素转化为新的形式和内容而继续存在的周期,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就存在于现代文化之中。文化的发展既有前进性,又有重复性。文化是人通过实践活动而实现的理想性和给定性的否定性统一,自身包含着自在性和超越性的矛盾。人从事实践活动的目的不是重复同一的实践本身,而是追求超越实践本身而超越自我、实现自我。人的发展过程是与超越自我的实践活动相一致的,自为的人创造新的世界图景、价值规范作为实践活动的内在否定性,在否定已有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同时,创造新的价值规范和行为模式。正是文化所包含的超越性、理想性使人不满足于现实的给定性,作为否定性的力量促使文化的演进和发展。这在文化史上表现为一种长期运行的、稳定的、自在的行为方式不再被人所不言自明地遵循,受到质疑、批判后逐渐遭到背离,逐渐地失去规范指导人行为的作用;同时,新的文化因素被人自觉地加入人的实践活动中,并与原有的文化模式冲突,不断否定原有的、自在的行为规范。这种否定源于人理想性的自我完善,因此,原有的文化因素不会被完全抛弃,而是保留与人实践生活相符合部分,对自在文化的否定是扬弃的过程。经历“冲突”后,文化的自为与文化的自在再次形成统一,成为稳定的文化模式,完成了文化的发展周期。因此,文化具有内在的否定性的自我运动的动力;作为人把握世界的方式具有可改造性、可解析性,是一个开放的有机体,处于不断改造、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中,而非一个封闭的、僵死的固体。

文化在发展过程中既是对自身的否定,又是对自身的肯定,是保持自身同一性的发展。这一过程不是外在地从一种文化替换为另一种不同的文化,也不是重复原有文化,而是内在地包含着矛盾地由一种形态过渡到另一种形态。新的文化形态里,自在的传统文化中积极因素被保留下来,但不是简单地复归,而是在新的行为系统内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成为更大程度促进人解放和全面发展的因素,成为人实践能力发展的标志。同时,人是有限度的存在,无法摆脱自然的束缚,也无法超脱人的文化世界。因此,不能一劳永逸地创造绝对完善的文化。人的能动性和自我超越性在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对人的实践成果永远不会满意。传统文化作为人类自我解放的历史性成果是人不断追求自我解放的写照,是人类文化整体发展进步的阶梯。所以,从文化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传统文化是现代文化的过去部分,而非与现代文化毫无联系。在文化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为地遮蔽传统文化,就无法正确地认识我们的历史,从而无法了解我们的现在何以为现在。只有完整地认识中华傳统文化,才能更好地理解我们文化的独特性,才能坚定地在符合我们自身实际的道路上继续创造灿烂的现代文化。

总之,从产生、发展以及内在逻辑来看,文化作为人的实践活动成果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规律的规定。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视野出发,传统文化在现代文化建设中不再是能否继承的问题,而是不以人主观愿望为转移不得不继承的。如果人为割断传统文化与正在建设的现代文化之间的联系,那么现代文化就会成为无源之水,符合现代人自身生活方式的现代文化也难以建构。正所谓:“不忘历史才能开创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人民出版社,      199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             197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人民出版社,           1974.

[责任编辑:马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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