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八路军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军械物资来源探析
2019-10-31汪官锋杜俊峰唐杰
汪官锋 杜俊峰 唐杰
【摘 要】抗战时期,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在严酷的环境下坚持敌后抗战,军械物资主要依靠战斗缴获补充;另外,通过发展兵工生产补充了部分武器弹药,并收集了一批民间留存或溃散国民党军遗弃的武器弹药,保证了部队最低限度的装备需求。通过人与武器的有效结合,促进了部队的发展壮大,为鲁中敌后抗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军械物资;来源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9)07-0037-04
鲁中抗日根据地位于山东省中部,津浦铁路以东、胶济铁路以南、沂河以西、兖(州)临(沂)公路以北广大地区,战略位置十分重要。1937年底至1938年初,中共山东省委领导发动徂徕山起义、黑铁山起义、鲁东起义、天福山起义等抗日武装起义,这些起义武装的全部或一部相继汇集到鲁中地区,于1942年成立八路军鲁中军区。抗战期间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在日、伪、顽三方势力夹击下坚持斗争,军械物资没有固定供应来源,部队经常因武器弹药缺乏影响战斗,有时即将得手的歼灭战也因子弹打完最终不能解决敌人。为了克服这一困难,鲁中部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利用多种渠道筹措武器弹药,保证了最低限度的装备需求,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总体上讲,由于八路军在军械保障上实行“统一领导、独立保障”的原则,鲁中部队向上级请领的武器弹药很少,又没有外援,所以軍械物资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取之于敌,主要利用作战缴获补充军械物资
“取之于敌”自古以来就是兵家重视的后勤谋略思想,人民军队在革命战争后勤实践中又赋予它新的内涵。1945年4月,八路军副总司令彭德怀在中共七大上发言时指出:“我们以自力更生的精神,解决了部分弹药和武器,然而我们主要的是依靠于在战斗中夺取敌人的武器来武装自己。”[1]根据相关史料统计,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在抗战期间共缴获大小炮33门、轻重机枪1 018挺、长短枪52 359支、各种弹药30余万发[2],补充了部队作战需要。由于作战对手强弱差异和战争态势的发展演变,战斗缴获呈现出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直接缴获日军的武器弹药较少
日军在装备、训练、后勤等方面明显占据优势,加之官兵深受军国主义思想毒害,在战斗中极为凶悍,即使被包围也会顽抗到最后一枪一弹,战斗激烈持久。因而,我军在战场上缴获大量武器弹药很难,只有伏击日军辎重部队或抓住战机打小规模歼灭战时才有部分缴获。比较典型的战例有:1939年6月,山东纵队第4支队3营在逯家岭伏击日军运输队,缴获电台1部、步枪100余支、军用雨衣400余件;1940年5月,山东纵队第4支队2团在杨家横围歼日军300余人,缴获轻重机枪8挺、掷弹筒3具、步枪100余支;1941年3月,山东纵队1旅2团3营在博山甘泉庙村及公路两侧设伏,全歼日军1个小队,缴轻机枪1挺、掷弹筒2具、步枪20支、迫击炮1门,从1944年开始,鲁中军区部队逐步转入局部反攻和全面反攻,对日作战缴获开始大幅增加。1944年9月,鲁中军区部队在葛庄伏击战中首次歼灭日军1个大队,缴获一大批枪支弹药,其中有四一式山炮1门,这是我军在鲁中战场上第一次缴获日军重武器。
(二)主要缴获来自于同伪军作战
伪军是日军扫荡和蚕食鲁中根据地的帮凶,成分多是日军强拉的沦陷区老百姓,或是收编的土匪、溃军等,也有部分投降的原国民党军队。鲁中地区的伪军主要有赵益增部、陈三坎部、吴化文部、厉文礼部。这些部队战斗力很差,打起仗来往往一触即溃,其装备大都落在了八路军手中。比较典型的战例有,1940年11月,山东纵队1旅2团向伪军驻莱东地里沟的一个营发起进攻,将敌全歼,俘400余人,缴轻机枪6挺、步枪500余支。1943年夏,鲁中军区部队抢占沂鲁山区和开辟莒沂安根据地,歼灭伪军厉文礼部两个团和吴化文部1 000余人,缴获轻、重机枪40余挺,长短枪1 800余支。1943年12月,鲁中军区部队发起第二次讨伐伪军吴化文部的战役,缴获小炮15门,轻、重机枪19挺,步枪457支。1945年3月,鲁中军区部队攻打蒙阴城,全歼伪军唐云山部1 100余人,缴获重机枪2挺、步枪981支、掷弹筒4具。
(三)反顽战斗也有一定缴获
抗战时期,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长期盘踞鲁中,网罗官僚政客、地主豪绅、土匪特务、旧军官、会道门头子,结成反共反人民势力。鲁中地区的秦启荣、王洪九、朱信斋、刘桂堂等部顽军,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处处阻挠我党我军的发展,先后制造了“太河惨案”“雪野事件”等反共摩擦事件。为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进行了一系列反顽战役,缴获了一批武器弹药。比较典型的战例有,1939年8月,山东纵队第1支队、4支队、3支队主力各一部在淄河反顽战役中缴枪2 000余支。1941年10月,山东纵队第1旅、4旅各一部发起北沂蒙反顽战役,毙伤俘顽军1 300余人,缴获大批武器弹药。
二、取之于己,发展兵工生产为部队补充军械物资
兵工生产是武器弹药自给的主要途径。抗战时期,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在根据地设立修械所、兵工厂,为部队补充了部分武器弹药。由于客观条件限制,鲁中兵工生产的武器产量还比较少,这种补充作用主要体现在弹药补给方面。
(一)从“一担挑”修械所到创建兵工厂
鲁中兵工伴随着抗日武装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的发展历程。“一担挑”是鲁中兵工的萌芽,在抗战初期的游击战中发挥了保障作用。山东爆发抗日武装起义时,鲁中地区农村一些打铁、锯锅、修车、做鞭炮的手艺匠人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挑着装满虎钳、锉刀、红炉、铁锤、风箱等工具的挑子加入队伍,随军修理枪械。1938年春,寿光、临淄、益都、莒南等地先后建立随军修械所。这些修械所规模大小不等,小者五六人,大者几十人,成员既是工人又是军人。山沟、庙宇、农民庭院都是他们的厂房和车间,每到一地,他们就争分夺秒地修理破损的枪支或研制地雷、手榴弹。1939年春,随着部队的发展壮大,山东纵队在鲁中地区成立了兵工一厂、二厂,一厂系由第3支队修械所扩建而来,二厂系鲁东游击指挥部兵工局转移到鲁中后改称,这是鲁中兵工初创时的两个基础工厂。1940年春,以二厂为基础,成立了鲁中兵工总厂,下设三个分厂(原二厂、手榴弹厂、刺刀厂)、一个修械所和一个步枪子弹生产小组,鲁中兵工获得了很大发展。
(二)制定“以弹药为主、枪械为副”的指导方针
鲁中抗日根据地山区居多,经济发展落后,工业基础薄弱,在敌频繁扫荡下,根据地不易巩固,大规模建设兵器工业、生产先进武器是不可能的。从这一客观实际出发,鲁中兵工实行了“以弹药为主、枪械为副”的生产方针。1938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书记郭洪涛在区县委书记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应当自己建立军事工业,制造一些枪炮,特别是制造手榴弹、地雷及子弹更为重要。”[3]1944年1月,山东军区向各军区发出指示:“各军区的兵工厂应该设法改造炮弹和翻造子弹、制造刺刀、修理枪械,制造零件,以供主力、基干武装的需要;军分区的兵工厂集中力量造手榴弹、地雷、修理枪械,解决地方武装、民兵的武器。”[4]这一方针适应抗日根据地兵器工业的实际发展状况,符合八路军作战对军械物资的实际需求,对鲁中兵工的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到1943年,鲁中军区手榴弹厂工人增加到300余名,月产手榴弹达10万枚,月产地雷1 500个,有效支援了部队的反扫荡作战。
(三)注重回收利用旧弹壳等兵工材料
鲁中根据地发展兵工生产,原材料的缺乏是首要困难。以生产子弹为例,根据地无法冶炼出制造弹壳所需的黄铜,只好利用旧弹壳复装。因此,收集旧弹壳等兵工原料就成为各部队和人民群众的重要任务。1940年1月,八路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徐向前在干部会议上对兵工生产作出指示,要求各部队在战斗中注意搜集弹壳,打完枪后,马上把弹壳搜集起来,不仅收集自己的,而且还要搜集敌人遗弃的。1940年4月,山东军政委员会向所属部队发出扩军扩枪指示,号召官兵广泛收集铜铁弹壳、兵工器材、硝磺炸药,大量生产刺刀、手榴弹、步枪弹、炮弹等。为了支援兵工生产,地方政府广泛组织民兵破坏铁路道轨,发动群众献铜献铁,有的妇女把木器家具上的铜件,甚至自己心爱的首饰献了出来。1942年,鲁中地区兵工厂熔化生铁用的焦炭供应中断,当地群众用土法烧制柞木炭代替焦炭,基本上保证了生产需要。对各部队和人民群众历经艰辛收集和输送到兵工厂的旧弹壳等原材料,兵工厂进行了充分利用。1942年6月,魯中一分厂在厂长曹曰岚的带领下,成功试制半自动子弹缩壳机,每小时能复原3 000多个旧弹壳,效率比手工作业提高了100多倍。1942年6月,鲁中一分厂一周突击制造3 500发子弹,胜利完成了向党的生日献礼的任务。
(四)在反“扫荡”斗争中坚持生产
从1939年开始,日军逐渐将作战重点向敌后抗日根据地转移,对根据地进行疯狂的“扫荡”和蚕食。1941年至1942年,鲁中抗战进入最艰苦最困难的阶段,日伪军反复实施大规模“铁壁合围”“拉网合围”。敌人每次“扫荡”都把兵工厂作为重点攻击目标之一,不少兵工厂遭到严重破坏,工人被杀,机器被砸,房屋被烧。鲁中兵工厂经常疏散转移,工人们亦兵亦工,亦军亦农,在严酷的斗争条件下坚持生产。1940年,鲁中兵工一厂在频繁流动中组织生产,为防止敌人偷袭,一部分工人突击生产,另一部分工人上山放哨,每月生产45万枚手榴弹、数百发八二迫击炮弹及枪榴弹发射管和刺刀若干,还维修了大批枪支。1942年3月,鲁中兵工总厂撤销;8月,鲁中军区成立军工科,统一领导鲁中地区的兵工生产和建设。1942年10月,在日伪军对沂蒙山区进行的拉网式大“扫荡”中,一厂机器物资全部损失;年底,一厂转移到莱芜常庄、文字观一带,对兵工厂进行重建。1943年,兵工机构精简,压缩了人员;年底,鲁中军工科在沂水县城子(今沂南县)建立了火药研究室,开始研制无烟火药和甘油炸药。抗战胜利前后,在大反攻的浪潮中,鲁中兵工厂获得大批设备和原料,还从淄博和莱芜矿区接收一批机器和电器技术工人。军工科从蒙阴县耿家官庄搬出,进驻莱芜郑王庄,除手榴弹厂留在蒙阴外,其余均搬至莱芜。鲁中军区重新成立鲁中兵工总厂,职工1 800余名,按产品种类分为8个厂,月产八二迫击炮弹1.2万发、七九子弹4万多发、手榴弹10万枚、枪榴弹2万枚、爆破筒100个,鲁中兵工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5]。
三、取之于民,通过民间收集补充部分军械物资
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是鲁中人民的子弟兵,与鲁中人民群众有着先天的血肉联系。在部队成长壮大的历程中,人民群众给予部队巨大支援和帮助,在军械物资的筹措方面也不例外。
(一)动员人民群众捐赠武器弹药
全面抗战爆发时,山东民间存有大量枪支弹药,为领导发动抗日武装起义提供了有利条件。八路军第1纵队政委朱瑞曾回忆:“据估计,在战争开始时,山东农村居民的手中大约有30万支步枪,所以要组织抵抗,并不是太难的。”[6]民间的枪支弹药主要保存在地主或富农手中,用于为他们看家护园。据第4支队司令员廖容标回忆,1938年1月,他在山东淄博领导组织黑铁山起义时,尚庄“联庄会”拥有近百条各种武器。鲁中各抗日武装成立时,号召各届人民“有人出人,有物出物,有枪出枪,团结抗日”。各部队筹枪时,注意掌握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有爱国主义思想的开明地主和乡绅,就动员其主动献枪;对经过做工作尚不情愿的地主,就以组织名义打借条向其借枪;对极个别的顽固分子,就以革命武装去强行起枪。徂徕山起义时,各村的抗日积极分子和群众,为搜集武器到处奔走,几天内筹集钢枪、土枪100余支,还有许多大刀、长矛等。1938年1月,第7支队宣布成立时,从华疃中学带出教练枪60余支、手枪6支。1938年7月,桑村(现属平邑)开明地主李维需为第4支队提供了20发八二迫击炮弹,帮助部队打击顽军申从周部。
(二)收集溃散国民党军遗留在民间的枪支弹药
中国共产党率领山东军民发动抗日武装起义时,收集了国民党韩复榘部逃跑时丢弃的许多枪支武装了自己。据封振武回忆,徂徕山起义后,楼德原盐警队大队长王理堂将盐警溃散后丢下的60多支枪都交给起义部队,他所在的第4支队2中队基本达到了每人1支枪。1938年1月,日军入侵寿光,国民党寿光县政府及其武装弃城逃跑,大部溃散。第8支队号召党员、干部、战士迅速收集这批被遗弃在乡间的武器弹药。仅半月时间,部队就增加到近1 000支枪、1 000多人。1938年2月,第7支队争取了顽军张景月部的一名团副,帮助收集了溃散国民党军遗留的步枪50支。
鲁中军区及前身部队军械物资保障的历史实践证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群众、敢于创新是我们克服困难、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弥足珍贵、永不过时的精神财富。新时代,我们要自觉传承弘扬革命先辈的优良作风,增强忧患意识、使命意识,牢固树立为祖国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爱岗敬业,干好本职;积极赋予人民战争思想新的时代内涵,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强化国防教育,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持续发展后劲;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以改革创新精神,更好地解决社会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向着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彭德怀传记编写组.彭德怀军事文选[M].北京:中 央文献出版社,1988.
[2]中国人民解放军71146部队政治部.中国人民解 放军71146部队军史[M].2007.
[3]王楗夫.抗战时期的八路军兵工厂[M].北京:中共 党史出版社,2005.
[4]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学术部历史研究室中 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史资 料选编·抗日战争时期[M](第3册).北京:金盾出 版社,1991.
[5]山东军工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国营山东 机器厂兵工厂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人民军工史 料(1937-1949)(上册)[M].1988.
[6](美)伊斯雷尔·爱泼斯坦.中国未完成的革命[M]. 新华出版社,1987//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 书编审委员会.八路军·参考资料(1)[M].北京:解 放军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马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