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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云

2019-10-30南宫浩

湖南文学 2019年10期
关键词:楚雄哥哥

南宫浩

第一个故事《暮霭》

这个关于处女情结的故事,是我在咖啡厅里听当事人亲口说的。

“处女情结”这个词,而今恐怕已经成了一个笑话,但在九十年代的大学校园里它尚具有重大意义。大约有一半以上的男生声称自己有处女情结,相应的,大约也有一半女生声称要把处女膜保留到新婚之夜。我不知道这两拨人马后来是否都找到了对方。

那个年代,大学生出双入对已不再稀奇。操场上相互依偎,僻静处偷偷接吻。求爱与分手,复合与决裂,成为校园里每天上演的戏码。但换两个以上男朋友的女生,依旧会被视为水性杨花。换三个以上女朋友的男生,也会被称之花心大少。主流价值观的评审体系中,二者都属于道德品质可疑的人。当然,朝秦暮楚一夜风流的事情也不是绝无,但肯定耸人听闻。校外租房同居者,但凡被揭发,几乎铁定会被校方开除。所以,瞒天过海的地下恋情也不乏其例。隔壁班有一对同学,居然秘密地谈了四年恋爱,一俟毕业即宣布结婚,令他们所有同学包括室友闺蜜死党在内的一干人等大为惊愕。总而言之,毕业之前失去童贞的女大学生只是一小部分,大多数是白璧无瑕全须全尾离开校园的。这个比例也同样适用于男生,如果打手枪不算破身的话。

好吧,说说故事的男女主角,慕芸和楚雄。

慕芸是中途转学过来的。据说之前在邻省一所非常著名的大学读过一年,不知什么原因休了学,后来就转到这所普通高校来了。她有点孤僻,极少跟男生说话,跟女生的话似也不多。衣着不算时髦,又总是裹得严严实实。其实她的身材相当不错,穿成这个样子,似乎故意要掩盖自己的魅力似的。譬如偏僻山区的良心特产,不懂得包装华美才能卖个好价钱。慕芸若是肯精心搭配再略施粉黛,本系的系花就不是邵晓梅了。

楚雄是个运动男孩,篮球队里有名的三分王。每当他在赛场上投进一个好球,总是会引起围观女生的集体尖叫。

他俩的家同在离学校两百多公里的另一座城市。每逢长假,同系的七八个乡党总要坐同一列火车回家。途中要经过一个不算太长的隧道,大约半分多钟时间伸手不见五指。

那时的绿皮车一边是两人座,另一边是三人座。女生为了表现矜持通常愿意挤坐一排,男生则坐在对面。有一年放暑假的归家途中发生了一件事。火车驶进隧道时,一个女生在黑暗中起身吻了对面的一个男生,第一下没找准位置吻在了鼻子上,随后往下一触,碰到了嘴唇,那是一个短促但结结实实的一个吻。被吻的楚雄怔住了,坐得直直的一动都不敢动。待他醒悟过来时,女生已坐回原位。旋即火车冲出隧道,世界又明亮了起来,每个人都保持着原先的姿态,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坐在正对面的女孩正是慕芸,她正假装看车窗外的风景。

那天的慕芸打扮与平时不同。她上身穿着一件泡泡袖蝴蝶结上衣,纯白底子点缀些像是盛开在原野上的蓝紫色的明媚花朵,右侧还别上一个精致的碎钻蝴蝶结实属点睛之笔,深色格纹百褶过膝长裙颇能突显清纯的学生气质。因为天热,她的上衣解开了第二颗纽扣,额前的长发被窗外的风吹得有些凌乱。端庄中透着性感,清纯里略带风情。楚雄偷看她时,正好她也转过脸来。四目相投只在一瞬,各自又把头撇了过去。楚雄似乎在慕芸的眼神中读懂了什么,一路心潮澎湃脸红耳热。年少时,肉体的触碰总能诱发情感的萌动,即便只是轻轻一吻。

火车到站了。慕芸的行李特别多。楚雄主动帮她提箱子,说是顺路送她坐车。可此前他们从来都不顺路。

暑假很长,夏天很热。假期里的约会,使他俩发现了彼此的许多共同点:都喜欢吃半雅亭的蒸饺,都喜欢番茄炒蛋和炒河虾,都喜欢逛潮钟街河边的鱼贩摊子,都喜欢落日余晖,都喜欢看电影。尽管他们对电影的理解有所差别,但喜欢的类型是一致的。楚雄的热情明朗与慕芸的落落寡欢,竟然奇迹般地琴瑟和谐。

新学期开学时,同乘火车的乡党们发现,这两人不再相对而坐,而是两相依偎。真是令人艳羡的一对璧人!那天,当火车开进隧道陷入黑暗之中,楚雄抱着慕芸接起吻来。从这以后,这对恋人养成一个任何人都不知晓的特殊习惯:每当火车进入隧道,两人就争分夺秒地疯狂地接吻。

他们常去学校后山的小树林子,那里是情侣最爱去的地方。婆娑的树影遮挡着双双俪影。紧致的拥抱让人喘不过气来,纠缠的亲吻使人意乱情迷,幽深的探索更叫人肉跳心惊。体温渐渐升高,加热了的血液在血管里快速奔流,充盈、沸腾,两副身体融化在一起,像一堆即将点燃的篝火。

不行!慕芸抓住了楚雄解皮带的手,所有的汹涌戛然而止。

为什么?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我是真心爱你的。

我知道。但是不可以。

楚雄明白了。小树林确实不是万全之地。慕芸毕竟是女生,被人看见会很难堪。

那我们去开房吧。

不去。

为什么?

今天到此为止!走,我们回学校吧。

别!

走--吧!

此后他们又去过小树林几次,但每次都是最后关头戛然而止。

每个热恋中的人都想拥有对方的一切,最好是童年就开始,少年,青年,老年,每日厮守,永不分离,然后在同一天死掉,骨头化灰,一同飘散在风里。希望占有她的灵魂和身体,希望每天清晨起床的第一眼就看见她的身影,希望每晚搂着身边的她再进入睡眠。每一次亲吻你都有吞吃她整个身体的冲动,每一次拥抱都想与她合二为一。

楚雄下定决心,要找机会完成最后的冲刺。

楚雄生日的那天,他终于找到了理由,拉着慕芸去学校附近的旅社开了一间房。开始了新一輪的人体探索。

一番缠绵之后,楚雄的手摸向慕芸的腰带,弄了好一阵还是解不开。这腰带怎么没有眼呢?女人的腰带的扣法总是稀奇古怪花样繁多,不得要领的楚雄急得汗都出来了。像是饿疯了的熊逮着一只刺猬,不知从哪里下口。

你想把我勒死吗?慕芸忍不住笑了。

求求你告诉我怎么解开?楚雄恳求道。

今天就这样吧。

为什么?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今天是我生日。

生日也不可以。我要等到结婚的那天,我答应过我妈。

啊!没这个必要吧?什么年代啦都?

别人怎么想的我不管,我必须要等到结婚的那一天。真的。你饶了我吧!

楚雄暗暗叫苦,知道自己碰上了世上最难啃动的骨头。

学生的岁月总是过得很慢,但终归还是熬到毕业了。

那个年代的大学生可以分配工作,大都是安排回原籍上班。无数对校园佳偶,由于不同籍贯,经历几番苦痛挣扎最后只能选择黯然分手。楚雄和慕芸这一对恋人属于幸运儿,他们的单位在同一个城市。虽然不是天天都能见面,但从早到晚最少也要通七八次电话。他们相亲相爱如同花生壳里的两颗花生,可是,慕芸依旧坚守自己最后的方寸。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楚雄陷入深深的苦恼中,到底有什么不对劲呢?他当然还是爱着她,看得出来她的心意也一点没有改变。可是,光是那样还不够,他们的情感到了该升级的阶段了。作为一个成年男子,身体有正常的需求,性欲的灼烧每每使他夜不成寐。最难熬的是夏季,满大街吊带背心迷你短裙简直是活色生香玉体横陈。别说时髦的妙龄少女,即便是蓬头垢面的女乞丐都会让他杂念丛生欲罢不能。而所受过的家庭教育,又使他委实不愿意把自己的第一次奉献给街边的按摩女郎。每当情不自已,他只好求助VCD碟片。那些欧美豪放女和岛国女优,成了他最后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慰藉。一番独自偷欢后,他总感到无边的空虚与深深的屈辱。

楚雄很担心,如果长此以往,他和慕芸的这种关系也许有一天会停滞不前,那股热情也可能会逐渐停息终至完全消失。他打算找个适当的时机再次提出。同时,他下定决心,这将是最后一次。这决心犹如被逼到断崖的逃犯,要么一跃而过逃出生天,要么坠入深渊万劫不复。?

“只要我做得到的,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可是,只有那个不行。如果你真心爱我,就别再为难我了好吗!求求你!”

“你不喜欢我了吗?”

她咬住嘴唇,轻轻地摇摇头。“我非常喜欢你。可是,我想保持到结婚为止。”她以十分平静的语气说,“我很爱你,非常爱你!可是,那个和这个完全是两回事。对我而言,这是早就决定好了的。我觉得很抱歉,但是,请你忍耐。如果你真心爱我的话!”

不论他再怎么说尽好话,她都不为所动。最后楚雄牙关一咬,道:“那我们就结婚吧!”

慕芸一愣。

楚雄坚定地说:“是的,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娶你!”

慕芸摇摇头说:“太早了。我们还什么都没有。”

楚雄说:“只要我们在一起,一切都会有的。”

慕芸说:“为了跟我上床而结婚,你不觉得太……”

楚雄说:“不!我是因为爱你才向你求婚,反正这是迟早的事,我想明白了。如果你觉得太早,我们可以先订婚。”

慕芸不敢对视他灼热的目光,低头不语。

楚雄说:“我是那么爱你,想和你融为一体。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我不觉得这是不道德的。我们在一起有几年了,我从未对别的女人有过想法,这你知道的!如果你怕出问题,我可以采取安全措施。我爱你!我要全身心地得到你!这难道很过分吗?”?

她痛苦地摇摇头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愿意嫁给你,但不是现在。”她抚摸着他的头发,柔声说:“对于爱,我们究竟有多少了解呢?我们的爱尚未经过任何考验!我们都还是小孩子,你和我都是!”?

楚雄感觉自己像一只铁笼里的困兽,团团乱转却无计可施。他充满了无力感。大概会永远像现在这样,永远被困在这个坚固的框框里,一步也跨不出去。而囚禁他的,竟是自己最心爱的人!他倍感屈辱,他已经愤怒,他终于说出了那句话:“那就分手吧!”

分手?!慕芸睁大双眼,眼泪刷的一下流了下来,下意识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楚雄使劲一甩手,站起身摔门而去。冲出房门的那一刻,他感到了无比的快意。像是拔掉了一颗让他几个月睡不好觉的坏牙,空留下一个洞淅淅沥沥地滴着血。

对爱人的惩罚总是最痛快的。然而,这种快意只在一瞬,接下来便是无边的痛楚。犹似拔牙时忘了消炎,后果不堪设想。

分手之后,楚雄每天都在想她。醒来的清晨,低头的瞬间,看书的时候,上网的时候,总在想她。不能不去想。思念,已经离开他的身体独立生长。像吴刚砍的那棵桂花树似的,砍了又长,砍了又长。思念,又像一张带刺的网,劈头盖脸地裹挟下来,如影随形,愈挣愈紧。楚雄有时候碰到好笑的事情,就想着等一下回去跟她讲的时候她会是怎样的一张笑脸。可是下一秒才想起,他们已经分手,再也没有这樣的机会了。心像是被刺了一下。有时忍不住翻看她的照片,想去摸摸她的脸,只觉得指尖一阵冰凉。

楚雄在外人面前,从不轻易表露情感。每天正常工作,吃饭,以及拼命地打篮球。打篮球可以流很多汗,正如电影《重庆森林》里的台词:“每一次失恋,我都会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

在失去慕芸的日子里,楚雄像是在沼泽地里度过。呼吸不畅、胸闷、翻滚、挣扎,一个日子挨向另一个日子,从一个沼泽爬进另一个沼泽。苦难,就像小时候背过的圆周率,无限绵延,永无边际。都说时间是治愈失恋的灵丹妙药,但没人告诉你多大的剂量才能药到病除!

终于有一天,当同样形销骨立的慕芸出现在他面前,楚雄没有丝毫犹豫,冲上去一把抱住了她。两人的泪水交汇横流,四只手臂仿佛要嵌进彼此的身体里,只差没掐出血来。

只有最仇恨的敌人才能带给你这么多的折磨与痛楚,只有最挚爱的人才能带给你这么多的思念与忧伤。

经过数月的分离,他们又在一起了。

楚雄不再勉强那件事。他想明白了,只要慕芸在他身边,别无他求。尽管性欲的灼烧,依旧让他焚心似火。但相比失恋的痛苦,还是可以忍受的。如同险遭溺毙的人精疲力竭地爬上了岸,如同遍体鳞伤的游子回到了故乡。无所奢望,再无怨怼,但求现时的安稳。

这样又过了三年,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小小的积蓄,有了那个年代成家必备的一切物资条件。他们终于结婚了。

八年的恋爱长跑,那个年代并不算特别罕见。但八年不上床的恋爱长跑,说出去谁信?

洞房之夜,楚雄喝到酩酊大醉。

凌晨,两人相背而卧,都感觉得到对方的清醒。黑暗中,慕芸听到楚雄说了一句让她发抖的话:“你根本不是处女。你不用再骗我了。”

过了许久,楚雄听到慕芸回答了一句让他浑身发抖的话:“对不起。”

像一万个炸雷在楚雄的头顶轰响。尽管对自己的判断很有把握,但他多么希望她能给个否定的答复,哪怕是强词狡辩,哪怕是大闹一场,也会让他心里存下一丝侥幸。他翻身起床,坐在阳台上抽烟。当他抽到第五根烟的时候,慕芸披着睡衣一言不发地站在阳台门口,楚楚可怜的样子。“那是我在之前那所大学里发生的事,当时,我没法拒绝!”

“你不拒绝别人?却偏偏拒绝我!”

慕芸怔怔的说:“因为,因为我爱你。”

“爱我?所以就不肯跟我上床?你觉得这符合逻辑吗?你脑子有病吧?”

“我本来想早些告诉你的。可是,可是,我感觉得到,你有,你有处女情结……”

楚雄腾地一下站起来,咆哮道:“婊子!你这个婊子!”他愤然走回房里。那颗尚未踩灭的烟头,在熹微的晨光里忽明忽暗,顽强地冒出丝丝白烟,如绳似索般纠缠萦绕。慕芸一个人站在阳台上,无助地哭了起来。

楚雄没有提出离婚,这是慕芸没有料到的。

约莫生了一个礼拜的闷气,之后楚雄还是像以前对她的那样:每天起床做早餐,下面条或炒粉,蒸馒头或煮稀饭,泡燕麦片或煮饺子,根据她当天的喜好变化花样。吃完早餐送她去上班,晚上去单位接她一起回家。途中路过菜市场,两人一起买菜。红烧鲫鱼、豆豉排骨、凉拌西蓝花、西红柿炒鸡蛋,每天至少配一两样她喜欢吃的菜。周末,他们会去他父母家或她父母家打打牙祭。一同去,一起回。他们过着每一对幸福的伴侣一样的生活,唯一的不同是,楚雄在床上再也没有碰过她,连接吻和拥抱都没有。

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她完全理解他的心情。楚雄是爱她的,离不开她,但需要时间来弥合心灵的伤口。她内惭于心,不敢再提及此事,生怕触碰到他敏感的神经。

这样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楚雄依旧不肯触碰妻子。事情变得有些古怪了。有一天慕芸刚洗完澡,在浴室里叫楚雄帮忙拿一条毛巾。当他拿进来的时候,慕芸抱住了他的脖子,想亲吻他。他一把推开,将毛巾塞到她手上,转身回客厅打电子游戏去了。

也许他今天没兴致。慕芸心想。

双方家长也在明敲暗打,催着要抱孙子。每到这时,慕芸就把目光投向楚雄。他便说“我们还年轻正是干事业的时候不急于要小孩”之类的话。

在父母家吃完饭,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一进门,她就将身上的衣服脱光,一丝不挂地立定楚雄的面前。他视若不见。

“我有那么丑吗?”

楚雄看了一眼妻子的裸体,公正地评判:“你很美。”

“你是在报复我吗?”她冷冷地问。

“我只是暂时不想要小孩。”

“你可以用安全措施啊!”慕芸翻开皮包,把一只安全套丢在他面前。

楚雄看都不看一眼。

“楚雄,你别再折磨我了好吗?咱们好好过好吗?”

“咱们不是一直好好的在过吗?”

“如果你不爱我了,你可以明白告诉我啊!”

“我没说过不爱你。”

慕芸从书房里抱出一摞碟片摔在他面前,“你宁可每天看这些乱七八糟的片子,也不愿意跟自己的老婆上床!”

楚雄哼了一声:“我喜欢看!关你什么事?请你以后别乱翻我的东西。”

慕芸突然尖叫起来:“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楚雄捡起地上的衣服给妻子披上,冷漠地道:“别闹了好吗?小心着凉。”转过身就去厨房做饭。

慕芸过三十岁生日的那天,楚雄下班后照例去接她,发现妻子已经买好了红酒和蛋糕。两人回家烧菜吃饭,慕芸特意将餐桌移到阳台上,点燃了两根蜡烛。

在烛光的掩映下,几杯红酒下肚。慕芸脸泛桃红,犹如晚霞里绽放的一支花朵。楚雄不禁一阵心旌摇曳,赶紧掩饰着拿起一支烟准备点上。香烟被慕芸一手夺去,丢进阳台外的夜里。她站起身来,一头便倒在楚雄的怀中。两片嘴唇稍一碰撞,便如磁石一般牢牢贴住。舌如灵蛇环绕,身如藤树相缠,好一阵难解难分。细密紧致的拥吻叫人喘不过气来,血液在血管里快速奔流,充盈在各个敏感的部位。慕芸感觉自己的身体像一滩融化的蜡烛,只需一根灯芯即可点燃。她像一只母兽般的喘息起来。楚雄突然挣脱,翻身想从她身上站将起来。

慕蕓抓住了楚雄的手臂,“楚雄,别走。”

楚雄将她手臂甩脱,“今晚到此为止。”

“为什么?”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可是,今天是我生日。”

“生日也不可以。”

楚雄走进了书房,反锁上门。

仿佛滚烫的熔岩流进了冰冷的海水,所有的汹涌与燃烧戛然而止。

楚雄依旧对妻子很好,陪她逛街,给她买衣,给她做饭。即便她单位有集体活动,他也一次不拉地积极参加。同事们周末聚餐K歌烧烤,每次他都陪着。吃饭时给她剥虾,“慕芸吃虾要抽掉背上那根筋。”唱歌时帮她点歌,“慕芸她最喜欢唱王菲的歌。”烧烤时亲自给她的鸡翅涂蜜,“慕芸她喜欢吃带一点甜味的鸡翅。”所有同事都羡慕她找了一个好老公。

楚雄的单位搞活动,他也拉她一起参加。如果她不肯去,他也就不参加。理由总是不难找:“老婆身体不舒服,我要在家陪她。”任何领导也不好说什么了,直夸他是个好老公。

两人都三十岁出头了,慕芸的肚子还没有动静,双方父母焦急万分,以为他们中的某个人身体有问题,催着去医院检查。楚雄还是“我们还年轻正是干事业的时候不急于要小孩”几句老话搪塞。后来,干脆说“检查过了是我身体有毛病医生开了中药我在吃。”

“离婚吧,我们。”慕芸终于提出了要求。

“你疯了吧?好好的,离什么婚?”

“你放过我好吗?看在我曾经爱过你的份上。”

“别胡闹了。”

她只好去法院申请离婚。法官听完女方的陈述,问男方的意见。楚雄说:“我们的感情很好,我们只是性生活不很和谐。”离婚官司,法庭通常以调解为主。只要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又拿不出证明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一般都不会判离。

慕芸感觉自己像一只铁笼里的母兽,团团乱转却无计可施。而囚禁她的,竟是每天厮守在一起的人!如果他还爱她,为何要这般折磨?如果已经不爱,为何他不肯放手呢?

令人生厌的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像老烟鬼手中的卷烟,一根接一根,永不歇火。

轉眼两人都过了三十五岁,第八个结婚纪念日的那天早上,楚雄突然说:“离吧!如果你还想离的话,今天就去办手续。”

慕芸没想到他突然转变了态度,以为他在开玩笑。

“我是说真的。我想通了。”

双方同意,对财产分割亦无异议,离婚手续办得很快。从民政局出来已近黄昏,阳光不再刺眼,慕芸感觉恍如隔世。

“你去哪?”楚雄问道。

“我不知道。”慕芸有点茫然。

“要不要去喝一杯?”

“不了。我还是回家吧。”

“我今晚住单位宿舍,明天再回来收拾东西。我先送送你吧。”

慕芸上了车。“你每天不辞劳苦接我送我,节日假日也天天陪着我,单位搞活动也带着我,就是为了不让我跟其他男人接触,对吧?”

楚雄:“我答应过你妈,要好好照顾你。”

慕芸冷哼了一声:“你为什么现在才跟我离婚?”

楚雄长舒一口气,没有回答。

慕芸拍拍手上的离婚证:“都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不可以揭穿的谜底吗?”

楚雄平静地说:“你折磨了我八年,我也耽误你八年,咱们就扯平了!”

慕芸:“男人像你这个岁数再找个女人结婚生孩子,不难!而我,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这就是你的目的吧?”

楚雄满不在乎地道:“没错。你真是善解人意!”

慕芸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字:“你真卑鄙!”

楚雄满不在乎地点点头:“没错!就是卑鄙。我认。”

汽车开进咸嘉湖隧道,光线顿时暗了下来。隧道里灯影斑驳,照在两个人的脸上光怪陆离。

慕芸说:“好吧,那我也告诉你一件事。你说那年放暑假我在火车上主动亲了你,所以你才跟我好。”

楚雄:“都已经离了,还提那些事干吗?”

慕芸:“其实那天亲你的人不是我。”

楚雄一惊:“你说什么?”

慕芸:“我承认,那时候我确实对你有好感,但我不会干那种出格的事!”

楚雄忍不住问:“不是你是谁?”

慕芸露出嘲讽的冷笑:“我也一直觉得奇怪,那天你怎么突然那么好心帮我提行李?平时你都是自顾自的。”

楚雄一拍脑门,叫道:“邵晓梅!对,是她是她!当时她就坐在你的边上。哎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慕芸哼了一声,说:“你不跟我提起,我也可能永远不会想到。那天,她确实有个起身落座的动作,我以为她是在拿行李。”

楚雄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我们结婚那天,本地同学都来了,只有邵晓梅没来。难怪难怪!”

慕芸:“人家对你可是一往情深,前年才结的婚,现在刚刚有了小孩。”

楚雄:“你现在跟我说这个,有意思吗?”

慕芸冷笑道:“有意思!如果你早跟我离了,或许你们还有机会。”

楚雄:“这件事你一直瞒着我,你不觉得自己也很卑鄙吗?”

慕芸:“我不认为这是卑鄙,我只承认我自私。爱情本就是自私的。你不是也有处女情结吗?”

楚雄:“处女情结?其实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你不该欺骗我!这么多年!我倒是想问你,你死活不肯跟我上床,又是为什么呢?”

慕芸叹了口气道:“因为,在之前的那所大学,我经历过一些可怕的事情。”

楚雄:“什么事?你怎么不告诉我?”

慕芸的眼泪哗哗地流:“因为,因为,我怕失去……很多东西。”

楚雄:“那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吗?”

慕芸不停地用手抹试,依然止不住泪水奔流:“有些事,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的。”

两人不再说话。车窗外,隧道里飞逝着一排排灯影,仿佛在穿越时空。呼的一声,车子冲出隧道。慕芸摇下一边的车窗,让冷风灌了进来。

晚霞尚未褪尽,像缠绵病榻的临终美人脸上的那朵红晕。暮色从四面八方合围过来,吞噬西天残余的亮光。褐色的鸟群在黑压压的树丛上方盘旋不定,仿佛惊慌失措般地聒噪不休。世界像一张曝光不足的老照片。

好吧,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个故事我是听楚雄亲口告诉我的,那天我们坐在昏暗的咖啡厅里聊了很久很久。离别的时候,我站起来亲了他一下,短促但结结实实的一个吻。楚雄坐得直直的一动也没动,就像那一年的火车开进隧道时那样。

我的名字叫邵晓梅。

第二个故事《层霾》

出事的那天,天空是诡异的橘黄色,阳光折射过厚厚的云层把整个校园蒙上一床巨大的橘黄色蚊帐。蚊帐底下的人们像行走在一部伟大的老电影里:每一个角落都像镜头里潜心设置的布景,每一句说出口的话都像再三推敲过的台词,每个人手中的物品都像是一件制作精良的道具。

一把锋利的折叠刀上下翻飞,像戏台上施展浑身解数的武生。

娄家骏在玩刀。

娄家骏能把一把折叠刀玩出很多种花样,跟香港电影里的周润发一样。

我跟娄家骏是通过买刀认识的。他有个高中同学在内蒙集宁当兵,从那边给他寄来各式各样的骨柄短刀,他以极低的利润出手。那时候男生宿舍里总能翻出几件兵器,娄家骏的行头更是齐备,床铺下有个帆布袋子,里面装着各式短刀、砍刀、扁铁、钢管,九节鞭什么的。头回来的访客以为闯进了一家民国武馆。

其实娄家骏用不着靠卖刀赚取生活费,家里每个月给他寄来大把的生活费,还给他配了当时最时兴最让人刮目相看的扩机。他之所以做这种小生意是觉得,卖刀,这件事很酷!还能交到很多同道的朋友。

大学里,三种男生名气大:一是诗人,二是弹吉他的,三是打架王。

娄家骏的名气不小,他是南方人少有的那种一言不合动辄翻脸一开打就直接跟你玩命的风格。有一次他的朋友张醒路过四号宿舍楼被泼了水,仰头开骂。四號楼是化学系的宿舍。化学系的课业出了名的繁重,能把人逼疯的那种。导致该系很多男生都剃了光头,加上每天跟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打交道,性格一个比一个暴戾。听到楼下谩骂,遂伸头回骂。娄家骏并不搭话,拔出刀来疯也似的往楼上冲,张醒手持一根钢管随即跟上。两人迎战化学系十几个男生,左劈右砍辗转腾挪,终于把整个四号楼的每一间宿舍都打得关门闭户。娄家骏还不罢休,把每一块够得着的玻璃一一敲碎,方才踏着一地晶莹扬长而去。

还有一回是我们宿舍抓到一个小偷,准备扭送到保卫处。那阵子经常有校外的务工人员进校偷学生晾晒的衣物。被抓的那个小偷很瘦小,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旧迷彩服,已经被同学们七拳八脚揍得不轻。他蜷缩在墙角,惊恐得像《动物世界》里那只被狼群追上了的落单小鹿,语无伦次地辩解:“跑掉了……不是我不是我!那个跑掉了……不是我我没偷。”他的辩词虚弱无力犹如垂死的老人的遗嘱,连他自己也感觉得到。娄家骏不由分说操起一只哑铃拨开人群,照着小偷胸口就是一锤,把人打得当场吐血。围观的同学个个心惊:这要是把人打死了,可怎么了得?娄家骏浑当无事,吹着口哨扬长而去。

我虽然跟娄家骏很要好,但我们不是同一类人。我家毫无背景可言,祖上大概从秦代以来就是农民。父亲早早地离开了我们,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供我上学。我也算不上什么读书种子,之所以能考上了这所著名的大学,大约是六代祖坟开裂八方神灵附体的结果。我的未来是可以预期的:规规矩矩地拿下大学文凭,顺顺当当地回家乡政府机关当个小科员什么的,妥妥帖帖地结婚生子等着单位分房子。

对此,娄家骏似乎颇体谅,他打架从来不叫我。他知道我是那种循规蹈矩胆小怕事的人,尽管我自己从来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他总是在打完架的第二天到宿舍找我,向我详细讲述昨天的战况。他一说起打架的事情总是眉飞色舞神采飞扬,像吸了毒似的抑制不住的兴奋简直到了迷醉的程度。我是一个不错的听众,总是很耐心地听完他的长篇演义,随着情节的跌宕起伏变化着或讶异或担忧或惊叹的夸张表情,还时不时询问一两个要紧的细节,使得讲述者得到全方位的极大满足。

记忆中,娄家骏只跟我说过一句不客气的话。那时候每个班上都有一个打架王,我们班的那个叫石头,也是个不要命的家伙。有一回,我跟石头发生了小小的不愉快,石头推搡了我一把,被人看见了。娄家骏闻讯即到宿舍来找我,非要帮我出头。我不愿惹祸,推说那只是一个玩笑根本算不上冲突,执意不肯告诉他石头住哪间宿舍。娄家骏左哄右吓得不到线报之后很不高兴,离开的时候对我说:“王进,你他妈真是个窝囊废!”我假装不在意,报以宽宥的笑容,其实内心颇感屈辱。

娄家骏又干又瘦,看上去不像很能打,但他苦练许久的侧身踢相当有范,颇具李小龙的风采。他是体育特招生,但从来没见他练过什么体育项目。他脸狭鼻挺,如果蓄起长发,又很有点《东京爱情故事》里的江口洋介的式样。是的,他很帅。但他似乎并不在意自己的长相,也几乎从来不谈论女人。那时候的大学校园风气初开,谈恋爱已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男生整日价哭着喊着追求女生--半夜惊坐起翻出纸笔来记下的那句妙手偶得的绝好情诗,雨天的操场上电闪雷鸣的背景下嚎叫式的真情告白,“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且辗转多人之手递交到女神面前的厚厚情书--在娄家骏眼里看来,都是没出息!他如果晓得我正在暗恋某个女生,一定会把我笑死。他如果晓得我正在读三毛的书,说不定会跟我断交。他是梁山好汉的世界观,“整日价只知道打熬筋骨,于女色上却不十分要紧”。

唯一让娄家骏忧心的是他的成绩单,教导处已经向他多次提出警告,本学期如果再继续多门挂科将勒令退学。这使他非常焦虑,毕竟他们家是花了大价钱把他送进这所著名大学,他有义务给家长一个交代。他比同级的同学要大几岁,相必有过留级或复读的经历。或者,他不想让他的母亲伤心--他母亲我见过一次。一个很有风韵的妇人,优雅地叼着一枝细细长长的烟,一只手搭在娄家骏的肩上,很轻声地叮嘱些什么。

由于这件事我帮不上什么忙,又一心想替他分忧,于是就瞎出主意:“你让你妈再弄点赞助给学校不就结了?”

娄家骏停止翻动手中的刀,斜过脸来,用周润发那样自信的眼神瞥了我一眼,然后转头看着地面,一字一句地说:“这件事,我要自己摆平!”

那年夏天异乎寻常的热。每到傍晚时分,西沉的太阳肆虐着余威将路边的树影撕扯向龟裂的墙垣,知了振动着腹部的声鼓发出撕心裂肺的嗡鸣,为了降温而泼在水泥地上的水急速转换成蒸汽发出沙沙的奇怪声响,所有的一切似乎都预示着不同寻常的事件发生。

橘黄色的那天中午,娄家骏来宿舍找我。我记得很清楚,他穿着我那双新买不久的白色旅游鞋。倒不是什么很贵的鞋,但纯白的旅游鞋嘛就穿一个新!我穿头一天就崴了脚,第二天就被他穿走了。说实在的,我有点肉疼,但又不好意思说。那个年代我们流行换衣服和鞋穿,反正大家都瘦,穿谁的都合身合脚。

娄家骏说晚上一起吃饭。我说明天要考试,今晚必须温书。他平时喊我吃饭,我极少拒绝,毕竟食堂的饭菜实在是让人没胃口。何况第二天只是小测验,并非特别重要的考试。但那天也不知为什么,我特别不想去,似乎预感到要出什么不好的事。

娄家骏说今天是他生日。我呵呵一笑说,不就是吃个饭嘛!不必拿生日做借口。我本是随口一说,不料娄家骏动了气,从兜里掏出身份证甩到我床上便走了。我拿起身份证一看,还真是今天的生日!赶紧赔着笑追了出去。

当晚的生日宴很隆重,点了一大桌子菜。除了几个熟稔的哥们之外,还有一个叫棍哥的人。娄家骏对他很殷勤,不停地敬酒。娄家骏向来目无余子,却对此人如此恭敬,迹近谄媚。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棍哥是校教导主任的侄子,娄家骏希望攀上他的关系解决掉“勒令退学”的事。我对此人无甚好印象,但看娄家骏的面子,也虚情假意地跟他喝了几杯。

棍哥的食量宏大,一个人吃完三十几串羊肉、两打生蚝、一笼蒸饺、大半碗嗦螺、还有无数小碟凉菜。他的酒量也很惊人,很有李太白“酒渴思吞海”的气概。满桌人已经喝到脸红耳热了,他兀自气定神闲地喊服务员添酒加菜。

吃完饭,娄家骏邀请棍哥去唱歌,棍哥满口答应。因为是生日聚会,我不好扫了大家的兴,只好跟着去。在包厢里又喝了很多假洋酒兑饮料,眼看快十一点了。我不敢缺席明天的考试,提议散场。同席者都附议,除了棍哥。娄家骏也想散了,但看棍哥没有走的意思,便对我说,你们几个先回吧,我跟棍哥再坐一会。于是我们几个起身走了。我深知娄家骏今晚的酒量已经超过极限,临走时,我对他说,我看你喝得差不多,别玩太晚了。娄家骏摆摆手,没问题你放心吧。

第二天早晨起床,我头痛欲裂,浑身酒气尚未散去。脸都没洗,便昏沉沉赶去教室考完试。刚出教室门,有个哥们跑来找我,披头一句:你知道消息了吗?娄家骏死了!

娄家骏的死,跟一个叫云慕容的女生有关。她是法律系的系花。

那时正是琼瑶岑凯伦的小说最流行的年代,江雁容、夏梦寒、陆依萍……女主角的芳名一枚枚如宋词般婉约浪漫。再瞅瞅现实中班上女生的名字:刘霞、王艳、李芳……居然还有一个叫牛大菊!一个比一个恶俗。叫小菊我且原谅你了,偏要叫大菊!真不知其高堂怎么琢磨出来的?眼前冷不丁冒出一个原名真姓叫云慕容,顿感赏心悦目清新可喜,所以印象非常深刻。

云慕容不是那种初见就让人惊掉下巴的美人,她的脸蛋并不完美,甚至还有几颗浅浅的雀斑,但她的纤长胴体和娴静气质令人着迷。

云慕容只跟我讲过一句话,我现在还记得。那是第一学期参加文艺汇演的时候。我头回登台参加合唱,曲目是当年各大文艺汇演的必备曲目《明天会更好》。班级组织混乱,看热闹的多,真心出节目的少。参与合唱的十几个同学有一多半五音不全,又几乎没怎么排练就匆忙赶鸭子上架了。大家都抱着同样的心理:反正人多,出丑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除了合唱部分外,我分到了一句独唱歌词:“玉山白雪飘零,胭脂沾染了灰。”轮到我了,我从后排拨开跟着曲子左右律动的人群,伸长脖子对着话筒唱完这十二个字,便又缩进队伍里深藏功与名。

第二天去食堂吃完早饭,在水池子边洗碗。身旁一位女生突然劈头问道:“你就是昨晚唱‘玉山白雪飘零的同学吧?”我一惊,連忙点头称是。她冲我一笑说:“你们班的合唱真差劲,就你那句音色还挺好的。”云慕容说完便走了。

除了我妈,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听到异性对我的歌喉的赞美。系花的赞扬给了我巨大的鼓舞,从此我听磁带也更加认真了,澡堂子里唱歌也敢更大声了,甚至开始勾画起流浪歌手的梦。其后的叙事,按照写小说的一般笔法,这位有着宋词般美丽名字的女生应该成为我追逐的对象,由此展开一段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然而现实没那么浪漫,她的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自惭形秽的我又怎敢生非分之想?

娄家骏的死,极富戏剧性。我听到过多个版本,都跟这个叫云慕容的女生有关。流传最广的版本大概是这样的:

娄家骏为了追求云慕容花了不少钱,但是一直没有得手。那天过生日请了她她也没来,娄家骏心存怨怼。半夜里从歌厅出来,路过法学系3号宿舍楼便想上去跟她理论一番。女生寝室十点钟熄灯后男生不许进,于是娄家骏绕开门禁翻越栏杆上楼敲开了307寝室。云慕容见他喝多了,不肯跟他到走廊里来。娄家骏恼羞成怒,拔出刀来,将她威逼进水房实施了强奸。同室的女生由于门被反锁,不得出来报信。便将被单打结链接,从窗口爬下三楼,到相邻的男生宿舍呼救。

不知是不是因为知法守法的缘故,法学系的男生是全校最不会打架的,经常是被欺负的对象。但这回听说系花被污,男生们个个血气翻涌,纷纷操起家伙赶来围捕色狼。娄家骏在逃跑时慌不择路,翻过墙头跳入了一条三面环山的死胡同,被二三百人围殴致死。

这个版本的最大漏洞是:我作为天天腻在一起的娄家骏的密友,从未听他提起过云慕容。他本人从来不好女色,甚至鄙夷追求女生这号事,怎么可能突然变成强奸犯呢?

其它的版本大同小异,只有一些细节上的增删。

有的说娄家骏在云慕容身上费了很大的花销,还买了扩机送给她。有的说,云慕容不是爱慕虚荣的女生,扩机当天就退还了,弄得娄家骏下不来台,所以才老羞成怒。

还有一个版本说,娄家骏本来是有机会逃脱的。可是因为他跳墙时崴了脚,跑不动,最终遭到围堵。我突然想起了曾经也崴过我脚的那双鞋。尽管我心里清楚,他的死跟那双鞋没什么关系,但这个讯息依旧使我惴惴不安。

没有一个版本提到娄家骏在被围之后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抵抗。起初我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也就释然了,大概每一个陷入真正的绝境的人都会如此吧。不敢想象,在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娄家骏面对几百人的围攻时,眼睛里会露出何等惊恐的眼神。是不是也像《动物世界》里那只被狼群追上了的落了单的小鹿?

后来的很长一段日子,我像一个敬业的私家侦探似的,百般寻觅每一个知晓内情的人,千方打探当晚的每一个细枝末节。我想知道我最好的朋友被杀之前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就像一个痴情的丈夫想知道心爱妻子的初恋往事的每一个细节。但几乎每一个亲历者和知情人都对此讳莫如深三缄其口,真相仿佛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封锁起来。我钻山打洞寻丝觅缝,得到的只是一些道听途说的外围消息。直到许多年以后,我在谈业务时遇到一个叫张醒的甲方代表。

张醒在某国企担任高管,看样子混得相当不错,但矫揉造作欲笑还收。举手投足志得意满的样子像在演话剧,声情并茂夸夸其谈又像是讲台词,这使我对他初步印象相当恶劣。一顿业务饭吃罢,才知晓他居然是我的大学校友,心里顿时对他的拙劣表演宽恕了大半。名校生的不期而遇,好比挎假LV包的遇见了挎假LV包的,彼此会达成谅解同时首肯对方的品位。长谈中,我提及那桩校园往事,张醒马上声明他是娄家骏最铁的哥们没有之一,这使我颇感疑惑。因为在我看来,娄家骏最好的朋友应该是我,别无他人。

张醒嘿嘿笑道:“你,王进?呵呵,我听家骏说起过你。这么多年了,我也不怕说与你听。家骏觉得你就是个蹭吃蹭喝的货,哈哈哈,别介意啊兄弟。”说完,他使劲拍拍我的肩,提请我注意他的嘴下已然留情。接着他挽起了右边的袖子,露出手臂上一道半尺长的刀疤,“这是我跟家骏一起打架时受的伤,那回我们把化学宿舍楼的每一块窗玻璃都响掉了。那帮龟孙子没一个敢出来应战,哈哈哈!家骏出事的那天确实是生日,晚上在堕落街的‘广潮春吃的潮汕菜。有十多个人,我不记得有你王进。”

我说:“我记得是在‘陕西名吃吃的晚饭啊!刚开始是五六个人,后来不断地加人,变成十几个人围了一大桌。”

张醒:“对,一大帮人。桌上有个叫棍哥的,你有印象吗?”

我说:“是。棍哥也在。”

张醒饱含深意地一笑:“家骏其实是替那个棍哥死的!”

我一惊:“这怎么说?”

“当时家骏因为多门挂科,教导处要让他退学。家骏希望通过这个棍哥的关系,让教导处收回成命。”

“这事我知道。”

“后面的事情,恐怕就是你不知道的了。”张醒满脸得色,“学校把消息封闭了,知道内情的人,除了几位校领导,恐怕只有我了。”

我只好奉上诚心讨教的表情,好让他继续表演。

“那天晚上去3号宿舍楼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要上楼找云慕容的不是家骏,实施强奸的也不是家骏。家骏只是个把门的,他压根就不认识云慕容,见都没见过。棍哥也不是云慕容的什么狗屁男朋友,他只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那天家骏买了一部新扩机送给棍哥,他当晚就想转送给云慕容。你知道九十年代,谁不想要一台扩机显摆显摆啊?但那妹子死活不肯收。棍哥觉得没面子,恼羞成怒把她往外拖,把整个寝室的女生都惊醒了。家骏拿出刀,威胁全寝室的女生,说谁敢喊就捅死谁。女生都不敢吱声了,眼睁睁看着棍哥把慕容拖进了水房。家骏这人,怎么说呢?他不好这一口。但他不敢得罪棍哥,只能出手相帮。后来,307寝室里有个女生胆子挺大,好像是学生会干部什么的,她把床单结成绳索从三楼垂下去,跑去男生宿舍楼呼救。你知道,他们法学系暗恋云慕容的男生不计其数,他们以为是社会上来的流氓把系花给强奸了。那还了得?顿时几百号人一齐出动,拿着刀子棍子就把3号楼给围了。”

“棍哥听到动静不对赶紧从三楼跳上围墙,往后山上跑掉了。而家骏呢,他大概认为自己什么也没干,就沒急着跑。也可能他仗着自己能打,没打算跑。又或许他没料到事情会闹这么大,也可能他完全喝多了,根本就跑不动,你知道他的酒量的。唉!总之是一时糊涂。等他反应过来时,后山也已经围满了人,他已经逃不掉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说到这里,张醒神情黯然,长吸了一口烟方说,“家骏他,他没有抵抗,像个窝囊废似的。我问了很多在现场的人,都说他连手都没有还,完全是束手待毙。其实那天他是带了刀的。有刀在手,以他的身手怎么着也要带走几个啊!我至今没想通,家骏为什么不还手?王进你说说他为什么不还手?”

张醒眼眶里闪烁着异样的亮光。入戏了。

“那天晚上他身中了三十四刀,法医的验尸报告上说的,三十四刀哇!衣服裤子都被砍破了,鞋也掉了,真惨。唉!王进,不怕你笑话。这事对我触动很大。后来我再也没有打过架了,再也没打过了。遇到谁我都认怂,妈的!家骏的家人接到噩耗,第一判断是商业对手的报复寻仇。事发后的一段时间内,校内有身份不明的彪形大汉四处游荡。3号楼的墙边每天有人烧蜡烛、纸钱,气氛好诡异。”

“那个棍哥呢?他不会一点事都没有吧?”

“他躲了几天,后来自首了。据说判得不轻--不然没法给死者家属交代啊--不过没判死刑,强奸怎么着也够不上死刑吧!那天晚上动了刀的同学抓了十好几个,动刀的应该都是云慕容的深度爱慕者吧我想,呵呵,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判了几个,其他人都放回来了。那一仗之后,没人再敢跟法学系叫板了。后来,学校对所有宿舍楼进行大清缴,没收了上千件兵器,居然还搜出火铳气枪什么的……咳!那个年代真乱……现在的校园治安比以前好多了。”

我从震惊之中逐渐醒过来,道:“为什么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我压根都不晓得呢?我问过很多同学,个个都是语焉不详。”

“消息封锁得很严实,媒体也没报道。毕竟是名校嘛,要考虑到学校的声誉。我也是毕业之后从法院里朋友那里打探到的消息,很多年后了。”

“云慕容呢?后来我在学校再也没见过她了。”我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道。

张醒想了想,说:“慕容休了一年学。后来转到她老家的一所普通大学读书去了。真是个苦命的女孩。就因为长得好看才碰到这样的事,真够冤的!蜜蜂啊,苍蝇啊,蝴蝶啊,都喜欢围着花儿打转,但花儿又有什么办法?”

他又说:“她爸爸姓云,妈妈姓慕,所以取名叫云慕容。女为悦己者容嘛,事情就坏在这个‘容字上了。正应了那句老话,红颜薄命。还应了一句新话,漂亮女孩是非多!”

最后,他说:“后来听说她改了个名字,随了母姓,叫慕芸。”

第三个故事《朝云》

我叫芸豆。我住在潮钟街。骏哥哥叫我潮钟街上的小芸豆。

我是骏哥哥的女朋友,至少一直以来我自己是这么认为。我从读小学开始就认为自己是骏哥哥的女朋友。那时候,我以为骏哥哥会爱我一辈子,而且只爱我一个。从小我就认为我是月亮上的孩子,总有一天骏哥哥会架着宇宙飞船披荆斩棘跋山涉水到我们约定的那棵大樟树下来接我。

小时候,我是一个傻姑娘。实在是傻。

听大人说,吃了果实的籽会从肚脐眼里长出树芽来。有一回我吃苹果的时候不小心把籽吞进去了,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天天翻衣服看肚脐眼,担心里面会长出一棵小树苗。小学二年级郊游,我说,不能拿手指指路边的坟,否则那个手指会烂掉。骏哥哥为了表示他的勇敢,就指给我看。我吓坏了,一脸同情急切地说,要想消灾化难,除非把那个手指头放在鞋底踩一下,然后在嘴里咬一下,然后再踩,再咬,如是七次。骏哥哥满不在乎,我都急哭了。看我那么认真,骏哥哥就只好先踩后咬,再踩再咬,弄得满嘴都是泥。呵呵!那时候我以为天安门有几百层楼那么高,我以为湘江是世界上最大的河流……我以为每个女孩子刚生下来的时候肚里都有个肉球球,随着身体长大,肉球球也慢慢变大,最后长到二十来岁,肚里的肉球球也变成了小婴孩。于是便结婚,于是就生下来了!最可笑的是,我那时居然知道胎教,认为自己肚里也有一个没成型的“宝宝”,时常对着肚子说什么“宝宝啊,妈妈在跟你说话呢”之类。现在想起来真是晕死!

潮钟街旁有一株老樟树,树下有一间小平房,骏哥哥一个人住在里面。

推门进去便看见一面镜子,不能同时照五官,只能照见局部。我总感觉自己的脸是碎的,像毕加索的画。骏哥哥很邋遢,但是他穿很贵的鞋。骏哥哥常说:“鞋是半身衣。”但他永远只有一双鞋。天天穿,穿烂了,丢掉。换一双,又是天天穿。他总在擦鞋。骏哥哥的脚好臭。他的床底下有一个帆布包,里面都是兵器,钢管啊扁铁啊裁纸刀之类的。骏哥哥从小喜欢打架,还横直不带我去,气死我了!屋子里还有一个吊着的沙袋,是我和他一起骑单车跑到河边头灌的沙子。开始他只能踢得沙袋晃两晃,后来他一脚能踢得飞起,而我则可以把他的枕头打得飞起。

骏哥哥的床铺很小,下雨天,骏哥哥睡觉只能睡成S型。因为屋顶有两处漏雨,一处在前胸,一处在腿弯弯。接雨水的塑料盆里要垫上抹布或者毛巾,这样雨水就不会溅出来――骏哥哥说的。他洗过的衣服大都是挂在屋里阴干的,因为挂在外面天一断黑就被别人顺走了。骏哥哥給他的屋子起了个名字叫滴水洞,那是毛主席住过的地方。

我每天去上学的时候要路过滴水洞,我每次都捶门。听见他在床上喊:“哪个咯?”我就憋着笑一溜烟跑了。这个游戏玩了好多年了,我怎么丝毫不厌倦呢?骏哥哥老跟我说:“潮钟街口的那个疯子今早上又来敲门,气死我了!下次被我抓住,非打得他喊娘不可!”我便在心里笑。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其实骏哥哥早就知道是我干的,只是不肯揭穿罢了。我真是傻透了。

我叫骏哥哥。

我很多年没有见过我妈。我爸爸是个锅炉工,是个酒鬼。他年轻时唱过戏,进过文艺宣传队,似乎风光过一段日子。后来我妈离开了他,从此他就霉了。我是被他打大的。自从十三岁那年我拿起火钳跟他干了一场之后,他就不大敢对我动手了。

小芸豆是我家邻居祝娭毑的孙女。她们的屋是潮钟街上最老式的房子,据说是解放前一个湘剧名角的小公馆。两层小楼,有一个小庭院。大门上的漆皮都脱落得差不多了,铜质的门环亮晶晶的。院墙外脱落了的灰壁上长满了苔藓。砖缝里偶尔长出一株不知名的植物,着些繁花,像一幅色彩鲜明的油画。

每次我爸满大街追打我时,祝娭毑总要跑来拦架。我爸好像有点怯她,即使已经喝得两眼血红。后来只要他一动手,我便躲进祝娭毑屋里。

祝娭毑烧得一手好菜。红椒炒小河虾,是我和小芸豆最爱吃的。

从小我就带着小芸豆在潮钟街上玩,我对她特别好,就像亲妹妹一样。我带她滚铁环,玩弹子,藏躲摸子。我刚学会骑单车的三角架,便驮着她穿行于潮钟街的每个角落。她常常问:“骏哥哥,你会开宇宙飞船吗?”我说会,但是现在我买不起宇宙飞船。她便说:“那我长大以后,你要开宇宙飞船来接我,好不?”我说好。她就成天跟在我屁股后面“骏哥哥骏哥哥”的叫唤。有时候她叫我一声,我便问:“干什么?”她茫茫然的也不知道要干什么,过了一会,又“骏哥哥骏哥哥”的叫唤起来。她叫我的名字只是一种习惯,很多年来一直是这样。

小芸豆对我也很好,像对亲哥哥一样的好。小时候我最喜欢吃酒心巧克力。她才五六岁的时候,潮钟街上有人结婚。人家根本不认得她,她也跑去在婚礼上瞎混了一天,摸了不少水果糖,但酒心巧克力一直没能搞到手。到了半夜闹完了洞房她还不走。人家问她何解不走,她便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说:“骏哥哥想吃糖。”人家大笑,觉得她可爱,便抓了一把糖给她。她揣了那把糖还是不肯走,人家又问她。她拿脚尖画着地,撅着嘴说:“骏哥哥喜欢吃酒心巧克力。”就这样,终于把酒心巧克力弄到了手。呵呵。这个傻妹子。

潮钟街离湘江边只有一尿远--骏哥哥喜欢这么说。

潮钟街总是充满水气,从解放前就是如此。很多穷苦人挑河水沿街叫卖,溅出来的河水把光滑的麻石条一一泼湿。现在看来简直不可思议,河水也能卖钱?河水买来干什么?洗菜?洗衣?答错了!洗菜洗衣是井水,河水是买来喝的,包括煮饭沏茶!尤其是河水煮河鱼,鱼汤额外鲜甜。那时候长沙城里,除了南边的白沙井和北边的鸳鸯井之外,绝大部分井水的水质都不好,只能用作洗衣洗菜洗澡洗脚。由于没有重工业污染,那时河水的水质反而比较纯净。静置沉淀后去泥沙,烧开后就可以喝了。

我记事之初,潮钟街上已经没有了挑卖河水的身影。各家各户提着洋铁桶子,叮铃哐当地去公用的自来水管排队买水。大人扁担挑,小孩只手提,难免都会把桶中水溢出一些。所以在我印象里,潮钟街的麻石板子依旧是湿漉漉的。

公用的水龙头有专人看管,早中晚定时开锁。早上来接水的队伍总是排很长很长。有一回,有个叫石头的伢子讲霸道,插了我娭毑的队,嘴巴里还不干不净。骏哥哥从队尾冲上来,把他拖出来揍了一顿。

此后,骏哥哥总是主动来帮我娭毑挑水。而我则提着一个小铝壶,吭哧吭哧地跟在他屁股后面。

清晨,总有渔民提着湿淋淋的网兜在江岸边贩卖刚出水的河鲜。想吃最新鲜的河鲜,必须起个大早。买小河虾的任务,通常交由我和骏哥哥来完成。大木盆里,团鱼、黄鸭叫、鲢子壳、小河虾,偶尔还有现在已不多见的江鲨。虾堆里常夹杂几只小蟹,令人意外,却欣喜。

清新的江风夹杂着令人愉快的鱼腥味,翻滚的细浪轻柔地舔舐着脚丫子,对岸的山影渐渐显露出蜿蜒的轮廓。天空从深蓝褪成浅蓝,云朵由黑铁色还原成纯白。轻盈变幻的云堆下,灰色的鸽群在晨曦中开始第一轮盘旋。这是炎炎夏日里最好的一段时光。再过一会太阳就会整个儿跳出,空气马上要燥热起来了。

菜市场有一个堂客炸的小鱼嫩子,是我和骏哥哥最喜欢吃的。一只平底锅,刷上薄薄一层油。把破了肚子的鱼嫩子放到面糊里顿一下,鱼身上就裹了薄薄的灰面糊,放入平底锅将一面慢慢煎熟。翻边,再将另一面慢慢煎熟。焦黄嘀,蹦脆嘀,喷香嘀!骏哥哥手里有了零钱,就带我去吃。

他总是突然会有很多钱,那是他在外地做生意的妈妈寄给他的。

不知从哪里传来了潮钟街要拆迁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每个人都在议论这件利益攸关的事,各种不安的情绪弥漫街头巷尾。此时的潮钟街犹如一艘遇上大风浪的船,每个乘客都不晓得这艘船会带自己驶向幸福的彼岸,还是折桅沉沙。

骏哥哥的妈妈回来了!乘着一辆锃亮的小汽车。

那是寒假的一个下午,刚刚下过一场雨加雪。潮钟街上的屋檐下挂着一根根冰凌子,老樟树的叶子冻成了壳。

我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优雅与高贵。眼前的这个女人穿着浅黄色的旗袍,亭亭而立,宛如雪地里一柱冻僵了的阳光。后一样,放射着夕阳般的针芒。骏哥哥的脸型跟她长得很像。

那天,那个女人抹了很多泪水。而骏哥哥只是定定地站在那里,什么也没说。

在潮钟街住过的人都有个共同记忆:寂静的夜里常常传来一声响亮的汽笛,把你的睡眠划破一道小口子。矇眬中的你就感觉到,有一艘夜航船从湘江河缓缓开进梦里来了。

潮钟街要拆迁了,每个人都要搬走。

小芸豆的爸要接她去北方的大城市读书,小芸豆不肯去,死活不肯。

我问小芸豆:“你为什么不去北京呀?”

小芸豆想了想,说:“我,我舍不得娭毑。再说,我明年就要初中毕业了,这个时候转学会影响学习成绩的。”

这个小芸豆,真是一颗傻芸豆。

后来,祝娭毑告诉我,小芸豆终于还是走了。她爸给她办了北方的大城市的户口。

小芸豆常常给我写信。她告诉我,她的一切都好。她在北方还有一个外婆。冬天,北方的湖面上竟然可以滑冰,是真正的冰。

骏哥哥老是说我傻,其实他才是真的傻。

唉!骏哥哥哪里知道,我是因为他才不肯离开。我知道,我若去了北方,就见不到他了。

北方,没有骏哥哥。我不是北方人,我是潮钟街上的小芸豆,月亮上的孩子。总有一天,骏哥哥会架着宇宙飞船披荆斩棘跋山涉水到我们约定的那棵大樟树下来接我。

这个北方城市太大了,我总是分不清方向。人家告诉我往东或往西,我老是想问是向左,还是向右?我不敢多问他们,我学不会儿化音,他们看外地人的眼神总让我心慌。外婆想教我写篆书,但我总也写不好。爸爸想教我包饺子,我不想学。这里没有豆豉辣椒蒸排骨,也吃不到正宗的刮凉粉和兰花干子,即便在湘菜馆子吃碗米粉,也感觉不那么正宗。

我的故乡在南方那条鱼龙混杂乱七八糟的街上。潮钟街,我喜欢你的乱七八糟,我爱你的每一条麻石板和每一粒灰尘。我爱你一到饭点家家户户厨房里冒出来的炒辣椒的香气。总有一天我会要回去,希望你的每一条麻石板和每一粒灰尘原样都在。

记得有一年我过生日。骏哥哥请我吃“半雅亭”的蒸饺。

他端着下巴看了我好久好久,痴痴呆呆的。我突然感觉到异样的情绪,心里怦怦跳。这时,骏哥哥要我把眼睛闭上,我满心欢喜的闭上了眼睛。嘴唇碰到了柔软的东西,却是一阵冰凉。睁眼一看,原来他去隔壁的“红梅冷饮店”买了一只冰淇淋给我吃。

我吃着心仪已久的蛋筒冰淇淋,几乎都快哭出来了。

这蠢东西,气死我了!

拆迁,就像两口子闹离婚,吵闹和协商的过程总是漫长,而正式的分离却只需要一个下午。小芸豆是最早搬走的,而我家是最后一批离开的住户。

断壁残垣下,各种重型机械正在重建另一些人的新房子。好久没看到盘旋的鸽群了。好久没有小芸豆的消息了,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湘江,这条比血管还要古老的河流,依旧缓缓地由南往北流。夜晚的涛声,将要打湿另一些陌生人的梦。

考了两年都没考上大学,老妈建议我再复读一年。因为家里的生意越来越顺风顺水,将来的接班人必须要有一张像样的文凭才行。

我对读书提不起任何兴趣,但受不了她对我的殷切期望和幽怨眼神。

骏哥哥老是不给我回信。

所幸,我終于如愿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作为奖励,放假后我飞回了夜思梦想的南方家乡。

这里变成了一条崭新的文化街,充满现代化气息。虽说“修旧如旧”,但处处都是“做旧”的痕迹。像刚用去污粉擦洗掉陈垢的老茶缸,变得不自然的白净亮丽。又仿佛黑白电视机突然换成了大彩电,变得略显夸张的色丽光鲜。

重回潮钟街的那个黄昏,我像个傻子似的边走边哭。我哭是因为我爱这条曾让我撒腿奔跑裙角飞扬的街道,终于有一天我又回到了它的身旁。我哭是因为我记忆里的斑驳老墙锈迹铜环蒙尘旧物都消失了,面对如此整洁明丽的街景,我居然如此地不适应。我哭是因为有人因拆迁得到了新房,而我却失去了故乡。我哭是因为我回到那棵老樟树底下,但骏哥哥却没有在那里等我。

也许,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像我这样的老留级生,原本就不该来这该死的大学读这该死的书。

所有的传闻都是谣言,唯一的真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出事的那天晚上,我压根没有进过307寝室。半夜我和棍哥从歌厅里出来时跟服务员吵了架,我扇了服务员两记耳光便走了。走到法学院女舍门口,棍哥说上三楼给一个女同学送个东西马上就下来。其实我很想早点回宿舍,因为担心歌厅那边会带人追过来。虽然我和棍哥身上都带了刀,但毕竟喝太多了,我累了,只想上床睡觉。当时女舍已经熄灯,我在楼下等了许久,棍哥都没下来。我正准备离开,看到影影绰绰的一堆人叫嚷着包围过来。我情知不妙,便冲上了楼。

刚到三楼,一个女生指着水房对我厉声叫道:“快去抓强奸犯!”等我冲进水房时,棍哥已经跳窗跑了。

水房里很昏暗,仅剩的一支日光灯管滋滋作响。一个女生睡衣凌乱地蹲在墙角,像一只刚经历暴风雪的小企鹅缩作一团,透过发丝的缝隙死盯着我。“这个混蛋!”我顿时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脑子完全乱了,只想迅速离开。当我推开窗户想找个地方跳下去的时候,那女生对我大喊了一声:“骏哥哥。”

我回过头仔细辨认,忽明忽暗的灯光打在她苍白的脸上。

“小芸豆?”我惊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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