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
2019-10-30刘俊
刘俊
社会竞争的加剧和各种心理应激因素的增加,导致人们的精神心理问题日益突出。按照国际上通用的以伤残调整生命年为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体负担,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已经超过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而跃居首位。由于疾病本身复发率和致残率较高,不少患者反复出入院,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家庭成员的心理负担。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在为患者提供情绪疏导、政策咨询、资源链接等服务的过程中,可以详细了解患者及家庭的基本情况,结合医保报销政策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为患者协调链接其他的救助资源,缓解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在山西省荣军康宁医院,由山西省慈善总会主办、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注资的“亲情工程”慈善救助项目成为精神健康社会工作面向广大贫困家庭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扶贫济困工作的媒介和平台。作为一项爱心工程,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以及社会爱心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救助对象主要为入住山西省荣军康宁医院的各类贫困家庭精神障碍患者。患者家属需提供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申请、县级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患者家庭贫困的相关证件(如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申请救助。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对患者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根据患者的医保类型、医保报销比例、已接受的其他类型的救助资源,向项目办公室提出救助建议,由项目办公室审核确定后按照规定对患者的住院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救助金额不超过个人自付费用的总额)。
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以“亲情工程”慈善救助项目为基础,扎实做好健康扶贫济困工作。在十余年的运行中,项目先后救助了5900余名患者,救助金额达1290多万元,辐射省内外70多个县、市(区)。不少患者因项目的救助而得到了系统的治疗和康复,许多在贫困边缘挣扎的家庭因此避免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患者张某,男,29岁,山西晋中某村人,罹患精神分裂症10余年,发病时因受幻觉和妄想的支配,总觉得别人要伤害他,多次伤人并使对方住院治疗。在张某住院期间,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了解到张某的父母都是农民,靠种地为生,父亲患有脑梗、高血压、糖尿病和胃溃疡等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母亲患有心脏病也常年依靠药物维持,妹妹在某大学上学期间勤工俭学的收入仅够自己开支。另外张某家与亲戚们关系比较疏离,能够从亲友处获得的支持非常少,村委考虑到张某的家庭情况,为其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在住院治疗时给予相应的费用减免。整体而言,张某一家收入有限但开支较大,且可求助的社会资源极其有限。
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在调查评估其家庭基本情况后,告知其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当年度入住山西省荣军康宁医院治疗时,不管住院时间长短和住院次数,住院总费用均为3000元,出院后返回户籍所在地还可以减免70%住院费用(即2100元),个人只需要支付9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即可。为了缓解张某家庭经济窘迫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协助其申请“亲情工程”慈善救助项目的救助,为其减免了医疗费中个人自付的900元,使其仅需支付伙食费即可享受住院治疗。在出院评估时,社会工作者告知张某的父亲,出院之后张某若再有严重伤人毁物行为时可打110报警,也可以按照肇事肇祸程序入院,可免费治疗2~3个月。
患者王某,女,19岁,山西某贫困山区人,王某兄弟姐妹7人,先后有4人罹患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其中一姐姐因抑郁症自杀。在王某住院期间,其母亲因罹患乳腺癌正在某综合医院接受治疗,为节省医药费,王某的母亲多次提出放弃治疗。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在详细了解王某家庭基本情况后,协助王某申请“亲情工程”慈善救助,为王某免除了新农合报销之后需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并和王某的主治医师赶赴王某母亲入住的医院,告知王某康复情况以及已为王某申请了住院费用减免事宜,叮嘱王某母亲安心住院治疗。在王某出院前,社会工作者建议王某的父亲尽快准备相关申请资料,到当地民政、残联等部门了解相关救助政策,并为其他患病子女尽快办理评残和慢性病,以享受住院费用和购药费用减免,为家庭争取切合实际的外部援助资源。
社会工作者在协助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申请项目救助的过程中,有以下几点总结和思考:
一、在熟悉政策的基础上注重多方合作。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必须熟悉了解救助政策,并在政策框架范围内实施救助。在救助前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时,必须熟知不同区域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并结合患者家庭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比例的住院费用减免。在救助中与各地医保紧密联系,在报销手续与救助程序的衔接方面不断调整,对城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其他弱势群体给予倾斜。对罹患重型精神障碍类型的患者,提醒其及时评残,评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患者可建议其去当地残联、民政等部门咨询并申请其他相关救助。对于缺衣少穿的贫困患者,可以链接志愿者、爱心团体和个人为其募捐衣物。
二、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主动介入,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指导。社会工作者在临床科室提供服务时,要注重搜集相关信息,多渠道了解患者家庭基本情况,发现符合条件的患者主动向其宣介相关救助政策,将功夫做在平时。有的患者担心申请救助会影响正常医保报销,有的患者担心申请减免救助会致其隐私泄露,有的患者不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却打听找哪位领导可以走“捷径”……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应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情况,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并耐心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三、经济救助和心理疏导同步进行。不少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除了經济拮据之外,还面临着因疾病、贫穷等因素导致的自卑、焦虑甚至抑郁等负性情绪。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在为患者减免住院治疗费用的同时,也应关注患者和家属的其他情绪及行为困扰、家庭成员沟通、后续康复等,并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和意愿,厘清重点,逐步解决。
四、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评估须客观全面公正。不少精神障碍患者敏感、自卑,社会工作者在与其接触时应主动、热情、和气,让对方感受到社会工作者对他们的关注。在评估患者家庭基本情况时,综合考虑患者罹患疾病类型、后续康复治疗费用、谋生能力、家庭支持系统及有效利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相对理性理智的态度客观评估,避免同理过度,感情用事。
五、应意识到精神障碍患者精准扶贫的艰巨性。精神障碍患者由于其疾病本身特点,再加上部分患者不遵医嘱服药,擅自减药停药,或者遇上负性事件无法有效排解等因素,存在较高的复发风险,而且其他健康人员也有可能罹患精神障碍,因此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扶贫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贫困家庭中顶梁柱罹患精神障碍或家中多人患病,更需汇聚多方力量,并充分利用医疗保险、民政救助、大病救助、慈善帮扶等力量,实施健康扶贫并持续给予关注。
六、助力扶贫的工作应从缓解经济困难到注重长期发展。除了政府本身的救助政策之外,较少有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专项救助项目,再加上社会大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误区,媒体对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过度渲染,导致很多患者求助无门。“亲情工程”慈善救助项目也仅保障了患者的救治需要,属于“兜底”服务,但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及就业、融入社会等发展性需要,仍需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继续探索和长期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