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慈善而悟
2019-10-30关键
关键
善事,我行之不多,甚至觉得所行之“善”根本就不能算“事”。以动机论,也只是出自本性的善良,而与“思想觉悟”无关。但不管怎样,在长达35年的过程中,对慈善的理解和感悟的确是在不断地深化,面对许多困扰也搞清楚了事物的本质与曲直,无论是在认识上,还是在心态上都有了本质性的提升。
行善,是相互的给予
在1983年的暑期,校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去唐山进行社会调查。在唐山的一家疗养院里,我认识了一位叫张大光的截瘫女青年,因她大我几岁,后来我就一直叫她“光姐”。在那么多伤员中,我为什么对光姐“情有独钟”呢?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文学和写作。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不仅经常通信,互通所思所想,我每月还从助学金中拿出钱来给光姐买《散文》和《诗歌》。就是在我外出旅游期间,我也委托朋友代我邮寄。记得有一次光姐来信说:她真的非常感激我为她所做的一切,因此想给我的学校写信。我急忙回信阻止,当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觉得真情相对不应有名利的成分。后来,我利用暑期专程去唐山看望光姐,彼此心交已久的朋友畅怀而谈,感觉十分的美好。如此,也许真的不能将它划入“善事”的范畴,因为这已远远不是单方的“相助”,而变成了互相的给予!
坏事和好事并不“相干”
记得在1998年的5月,我与几位朋友同游黄山。在山上偶遇一群挑夫,其中竟有一个妇女令周围人甚感惊奇。于是,众人围拢过去一言一语地问起长短来。只听一个男挑夫一本正经地说道:“她是个哑巴,她男人扔下她跑了,为了两个孩子才干了这一行,这么苦的活儿,她一天不歇地干了大半年。”闻听此言,众人皆起恻隐之心,纷纷解囊相助,许多人都将一元的硬币放在那个哑女的扁担上。我也是善心汹涌,掏出10元钱塞到了女“挑夫”的手里。
等我追到前面的朋友告知此事,竟立马招致一片奚落:“又犯傻了是吧,她是真哑巴还是假哑巴”“那个男挑夫肯定是个托,一帮城里人愣让山里人给蒙了,自我感觉还挺好。”
听了这些略带嘲讽的“指责”,我一时还真有一丝的“怔意”从心头一掠……此后,我经常在思考行善与被骗之间的问题,因噎废食肯定是不对的,而一旦被骗内心也难免有些憋屈。直到50知天命,我才逐渐领悟到其中的“真谛”——你行善做好事,他欺骗做坏事,原本就不是一码事。尽管这两件事在同时发生,但坏事抹杀不了好事,丑恶抹杀不了美丽。你做的善事根本不会因为受到欺骗而变成或被認为就不是善事了,善事永远都是善事!如果真的有上帝的话,他会将行善的你和欺骗的他分别记录在案的,最终也会分别对待的。当然,对于大笔投入的善事,还是一定要通过官方,或是法定的渠道来行善为妥!
心动了,就是有善缘
缘分这个东西很奇妙,表面没有逻辑,但又能莫名地为之心动,善缘也是如此!
在1998年的夏天,有一位来自河南虞城县的农民男子住在了我主管的病床。听护士长讲,他是贷了2万块钱才来治病的。他带来了一个9岁的儿子来照料他。别看这个孩子人小,打饭、取药、帮他爸爸洗漱等服侍病人的活儿样样能干,据说在家里他就蹬个三轮车驮着他爸爸满世界地去看病。因此,大伙每几天就喜欢上了这个小机灵鬼,就连主任和护士长也对他赞不绝口。
然而,就是这个小机灵鬼,竟是个典型的失学儿童。对此,大家倍感惋惜,唏嘘不已。而我更是“一见动心”,立刻决定为这个天资聪颖的孩子支付每学期100元的学费。可护士长却一板正经地警告我:“看他爸爸那样儿,可不像个正儿八经的人,你给孩子的钱要让他爸爸买酒喝了怎么办?!”这个问题我倒没想过,但我并没有改变初衷:“全国有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等待资助,可他们毕竟不在我身边。可这次是到了我眼前了,我喜欢他,想帮助他,就做呗。”
从那以后,每个学期我都给河南省虞城县曹楼小学寄去100元,学校还很正式地按时寄来孩子的成绩单和评语。只是不知道那个孩子现在的境况会是怎样了。
行善,其实是为了自己
记得有一次在地铁站口看见一位农民打扮的男子因自行车后座架上负重过大,车子一下子失去了平衡歪倒在了地上。我见状立刻上前帮他将车子扶正。而他却始终连看我一眼都没有,更别提一声道谢了。见状,有一丝的不快掠过心头。但我马上问自己:你帮他扶车是为了他需要你吗?不是,因为人家并没有向你求助;你帮他扶车是为了换他一句“谢谢”吗?不是,只是自己觉得遇到这种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应该搭把手……想到这,豁然开朗!原来做事是源于自己所具备的品德,是出于自己处事的原则。因此,做好事更多的是出于自己的“应该做”,而不是人家的“需要做”。如此,你随着自己心,做了就好了。在你帮他扶起车子的那个刹那,这件事就已经结束了。
以上四点是我在这个问题上悟出的道理,它使我受益匪浅,也愿意分享给大家。只是,所有这一切都不包括那些以行善为不得已而为之者,以行善为附庸风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