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下基层征求意见值得推广
2019-10-30贝青
贝青
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就修订《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工作部署会,将就垃圾强制减量、强制分类、增加罚则等方面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
“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组织1.5万名人大代表针对修订《条例》,到基层听取意见,体现了担当作为、务实创新的精神和追求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心,给人以耳目一新、清风拂面的感受。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有了更多新期盼,更加关注法律好不好、管不管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紧迫任务,也是当前各地人大常委会积极破解的重要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万名代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招“妙棋”。生活垃圾管理和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市民对此体会最深,也最有发言权。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广泛收集民意,有助于人大立法将每一个被忽视的环节、每一种容易出现的负面影响都考虑到了,避免失误,少走弯路。民间多智慧,基层有真知。人大代表听民声、聚民智,就能把群众的“金点子”变成推进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立法工作保持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就能充满活力,更接地气。
改革开放以来,人大立法从“闭门立法”到“开门立法”;从在媒体上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到组织万名代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有力表明立法制度在不断进步,程序在逐步完善,立法工作日趋民主化科学化。在信息化时代,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包括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征求公众意见更是大势所趋,但不能因为“键对键”就忽視 “面对面”,毕竟,“面对面”更加亲切、更富人情味。
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万名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的做法值得点赞和推广。当然,不是每次都需组织如此多的代表参与,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斟酌选择,对于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立法事项,各地人大常委会都应当将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作为不可或缺的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