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
2019-10-30林盛屠轶钦
林盛 屠轶钦
从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精神的督查看,我省各地积极支持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注重通过人大就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作出决定决议,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18年11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各自《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要求抓住重大历史机遇,凝心聚力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一个区域内各省级人大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国家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這在人大工作上尚属首次。
人大重大事项决定,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通过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保证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等一系列大事要事在浙江的落地。
省人大行使决定权,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在全国率先实现‘五证合一、‘10分钟快速办照、企业开办时间比肩世界先进水平……”桐庐县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其中有几组数据,分外亮眼。
2017年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为一个县的一项工作出台决定,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县域探索搭建起法律绿色通道。
细看《决定》,虽不到1500字,却在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委托许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改革的重要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跟进省党代会和省委全会决策部署,为推进省委决策部署实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民意支撑。《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2016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以决定形式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在全国范围尚属首例。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又一起服务省委转型升级组合拳实施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根据浙江省渔场修复振兴工作推进实际,《决定》选取了带鱼、大黄鱼、小黄鱼等6种常见主要种类作为重点保护品种,授权渔业部门制定一定时期内的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违法违规的乱捕酷捕现象大大减少,渔业资源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修复。
2016年作出《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也是对省委决策的呼应。
对涉及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快速反应。如2013年黄浦江漂猪事件,把浙江生猪养殖业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当年5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又如“执行难”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省人大常委会直面“执行难”问题,及时作出《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法院以执行人大决定为契机,强势破解这个老大难问题,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作出决议决定的形式,点中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的关键穴位,力量恰到好处,较好地将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基层人大行使决定权,营造最优发展环境
根据中办发〔2017〕10 号文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关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依法在出台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2018年7月2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浙江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规范。该规定共22条,不仅明确人大重大事项的定性定位、内涵范围、相关程序,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追究处理,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充分的法定依据。
规定第二条明确,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适用本规定。
2018年12月29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设立“温州民营企业家节”的决定,时间定为11月1日。这是全国首个通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定的“民营企业家节”。
设立“温州民营企业家节”,是温州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标志性事件,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温州行动”,也是当前推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一大创新举措。
2018年4月27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杭州国际日”的议案》,经表决通过作出决定,自2018年起,将每年的9月5日,设立为杭州市永久性节日——“杭州国际日”。
2016年9月4日至5日,举世瞩目的G20峰会在杭州召开。杭州市人大以“杭州国际日”为主框架,充分整合国际化资源,进一步调动杭州市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策划举办多层次、多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合力推进杭州城市国际化。
我省各地支持人大就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决定决议。湖州市就城中村改造攻坚、金华市就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舟山市就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分别作出决议决定。
除设区的市外,在县市区层面,也有一些地方人大积极探索,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例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促进美丽余杭建设的决定》《关于促进创新余杭建设的决定》《关于促进全域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余姚市政府于2015年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需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中央18号文件第五条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省委32号文件第七条对 “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分别作了规定。不过,实地督查与调研中,督查组也注意到,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普遍存在程序性决议决定多,实体性决议决定偏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报告的范围、机制和程序有待健全。对此,督查组建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方面,要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