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杭州举行
2019-10-30翁浩浩
翁浩浩
7月29日至8月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袁家军作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和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批准9件报批法规;初审《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草案)》等;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车俊指出,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既充分肯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40年来作出的重要贡献,又对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及时跟进,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
车俊强调,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践行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政治高度,不断加强人大政治建设,推动各级人大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紧紧抓住即将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契机,抓深落细各项部署要求,推动浙江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庆祝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加紧组织实施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调研起草、“最多跑一次”改革执法调研、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专项监督等年度重点任务,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落實见效;注重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在密切联系强化协同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把触角延伸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使代表随时随地联系群众,进一步强化全省各级人大的联系协同、互动联动,推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整体实效,推动形成浙江人大工作更多“品牌”、更美“风景”。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13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