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全国最优惠住房租赁税费政策
2019-10-30马劫
马劫
【事件】
9月23日,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合肥,发布五条创新探索住房租赁试点措施。涉及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培育规模化企业和规范市场等方面。合肥政府表示,在长效机制方案中,合肥“以最强的力度,出台了全国最优惠的住房租赁税费政策”,方案已经国务院签批、住建部备案,相关政策待税务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即可实施。
【点评】
据悉,合肥市自2018年起,为激活社会存量房源,在全国率先出台住房租赁奖补政策。至2019年,在评估执行结果的基础上,对奖补政策进行修改,主要包括三方面,扩大奖补范围、税负基本均衡及简化申领流程。扩大奖补范围:将个人業主、专业化租赁企业和居间类中介公司纳入奖补范围,并把符合条件的商改租、工改租项目也纳入2019年度补助范围。税负基本均衡:奖补标准适当向租赁企业倾斜,重点引导租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提供居间服务的企业,奖补标准为1.2元/平方米·年;对分散式租赁企业,按企业规模不同,奖补标准分为14元/平方米·年和20元/平方米·年两个档次;对商改租、工改租项目,奖补标准为每年10元/平方米。简化申领流程:申请主体只需在合肥市住房租赁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系统将自动核对身份、产权和合同信息,根据备案时间自动计算奖补金额,申请人只需平台申请,在完成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将及时发放奖补资金。
合肥市积极探索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对整体建设租赁住房的,除可采取挂牌方式供应外,还明确在市场前期培育过程中,可参照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对国有房屋租赁公司供应。对配建租赁住房的,按总量平衡原则,采取“定租赁住房配比、竞地价”的方式,按招拍挂方式供应。其中个人出租自有住房3年内按综合征收率O%征收,3年后按综合征收率1%征收。将符合个税改革相关条件的住房租金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