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俗字形成方式及成因考察
——兼论地名俗字的规范化
2019-10-28
(苏州市公安局)
提 要 地名俗字广泛存在于村镇小地名中,增加意符、偏旁类化、同音假借、改换声符是形成地名俗字的主要途径。方言语素、记载缺失、语言演变、形声化思维惯性、简写和趋利避凶愿望是俗字产生的主要成因。针对同形、生造两种不同的俗字类型,本文提出了删除增加意符、恢复类化偏旁、复原历史本字等俗字规范建议,并认为一般辞书对俗字、俗音应该慎收。地名俗字及其规范化研究对于方言研究、辞书编纂都有积极的意义。
俗字是指民间流行但不合规范的汉字。地名俗字往往存在于村镇、河湖等众多小地名中。这些小地名通行地域狭窄,使用人群一般是当地村民。由于书写者文化水平限制、方言土语及语音历史流变等因素影响,书面记录地名时往往比较随意,导致白字泛滥、俗字怪字层出不穷,出现了同形异义、同义不同字、一个通名两地不同用字等诸多乱象。
小地名知晓度、重要性低,学界关注度不够,专门研究相对较少。吴汉江(2015)以“驿、亭、铺”等古邮路驿传地名为例,梳理了江苏部分村镇地名的由来和得名原因。石绍浪(2014)分类统计了江苏“集、圩、桥、楼、港、汪、垛、埭”等20多个地名通名,比较分析了它们的地理分布和历史变化情况,指出江南、江北两大类型存在诸多鲜明的地域特征和内部差异。王祖霞(2017)考察了盐城地名中“弶、奤、埨”等生僻字、方言俗字的音义情况,给出了规范化建议。刘美娟(2012)广泛搜罗了浙江地区地名中的生僻字,将116个地名通名按义类归纳为21组,以疑难字为主线,多角度、全方位地讨论了浙江地名用字情况(周志锋,2013)。综合时贤的研究成果来看,具体地名引经据典式的解释和通名类型、文化考察等方面的研究比较常见,地名俗字类型、产生途径及成因的研究则相对缺乏。针对地名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主要以苏南地区的村镇、自然实体地名为例,用文字学、方言学知识对地名俗字做一次较系统、深入的考察,首先归纳地名俗字的类型,在分析类型、地名俗字形成途径的基础上探究其形成原因,然后讨论如何规范这些地名俗字以及辞书对俗字、俗音应持有的态度。
1.地名俗字的类型
1.1 同形字与生造字
俗字的来源复杂,形成原因各异,导致其类型划分也多种多样。根据字形在历史上是否存在过,我们可把地名俗字分为同形字和生造字两大类。汉字体量很大《,汉语大字典》(2010版)收字就超过了6万,民间自创的地名俗字很可能与已有汉字同形。这部分同形字又有两种情况:一类是俗字与已有汉字同音,一类是俗字与已有汉字不同音。俗字与已有汉字同音的,大众识别度高,比如苏南地名湘城、消泾、吴淞江、璜塘中的“湘”“消”“淞”“璜”。俗字与已有汉字不同音的,两个读音往往差别很大,不熟悉该地名的人常会读错,例如江苏地名浒墅关、溱潼、峭岐、邹塸、奣子和广西地名呇塘、心圩中的“浒 xŭ、溱 qín、峭、塸 qū、奣、呇 mèn、圩 xū”等。由于这些字读音特别,普通民众无法解释成因,当地文人、百姓经常附会出一些传说故事作为特殊读音的来源,比如在苏州浒墅关流传甚广的乾隆皇帝读半边字的故事(应衡,1985;蒋荣,2004),在昆山奣子乾隆皇帝命名渡口的故事(潘君明等,2006:87)。如今这部分字有的已经被《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等辞书收入,如氿jiŭ、浒xŭ、溱qín、呇mèn、圩xū ;有的俗字音尚未被辞书收入,如峭、塸 q ū、汾 fēn、奣。
还有一部分俗字完全是生造的,属于“新增汉字”。这些字一般字典都不收,计算机字库也未收入,如、等。这部分地名俗字绝大部分是形声字,当地人往往根据本方言读音选择同音字做声旁,再加上表义类的形旁组合成字,例如“、”都是地名通名,故用“土”旁示意,“”字的形旁“厂”表示屋舍义。
1.2 方言书面字和讹变俗字
俗字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划分为因书面记录的需要而产生的俗字以及记录流传中发生讹变而产生的俗字。前者我们称为方言书面字,这种俗字通常是用来记录方言的俗音、俗义,例如浙江地名俗字“奓”实际是当地吴方言“大”的表音字(刘美娟,2012:125),广西方言俗字“氼、呇”是当地“潜水、泉水”方言词的俗义记录字(覃远雄,2015)。方言书面俗字在东南地区吴、闽、粤、湘、客、赣等方言中比较普遍和常见。
在记录流传中发生字形讹变形成的俗字,我们称为讹变俗字。它在地名俗字中比较特殊,讹变的类型丰富多样,讹变后本字来源不易查找。本文第二部分将综合运用文字学、语音学和方言学等知识对这些俗字进行考释研究。
2.地名俗字产生的途径
地名俗字形成的途径有两大类:造字法和用字法。用字法即假借,造字法又可具体分为增加意符、偏旁类化、假借加注、改换声符四个小类,如下图所示:
需要说明的是,俗字产生的五种途径是为了叙述方便而划定的,俗字产生的具体过程才是我们的兴趣所在。具体某一俗字的形成路径理论上可能是多样的,结果则殊途同归。比如下面提到的“墟→塸”变化过程,可能性一是“墟→区→塸”,先通过同音假借,再在假借基础上加注形成;可能性二是“墟→塸”,是经过改换声符直接实现的。俗字的真实形成过程还必须有相关文献佐证,经过对比明清和近现代多本苏南县志相关记载,我们确认“墟”字通名是按照“墟→塸→区”路径变化的。
2.1 同音(近音)替代
同音(近音)替代指汉语书面语里用一个汉字去表示另一个同音(近音)字的字义(曹先擢,1981),它属于文字学中的假借现象。它在古代书面作品里一般称为假借,在当代通俗地讲就是写白字,例如港、溇、埭、埧、墟写成江、娄/楼、丹/大、巨、区就属于直接借用同音字。
“溇”在太湖地区吴语中指“沟”,具体是指田间的水沟、水渠。《广韵·厚韵》中“溇”的释义“沟,通水溇也”是为明证,但是如今除了苏州东南郊、昆山南部和上海的青浦、松江一带农村外,多数方言口语中“溇”不能单说,该词已经被通语词“沟”替换。苏州唯亭镇有6个叫“某某溇”的自然村,“溇”只固化在地名中,土人已不知道它的确指含义,所以只能根据读音写作同音字“娄”。一些乡镇方志在地名释义时往往臆想附会,如沈及(2001:78):
大娄里,据传在明清时期因有人在该村建一大楼,遂得“大楼里”村名。
黄泥娄,据传明清时有一富户为与大娄里村的大楼户主相攀比,不甘其弱,遂建一楼。且别具一格,墙面刷以黄色,以示其富,故村名为黄泥娄(楼)。
且不说明清时期百姓不能擅用黄色,1950年前苏州农村没有楼房这些基本事实,就是如今百姓书写村名时也不用“楼”而是用词义模糊的“娄”字。
“埭”在长江沿岸的靖江、海门、张家港、江阴等地表示成条状的村落(蔡佞,2018a)。江阴利港、石庄方言“埭”与“丹”同音,所以当地村名写成朱家丹、许家丹。苏南常熟、吴县等地方言“埭”与“大[6]”同音,村名就记成袁家大、南大、巷大。苏州太湖、吴淞江沿岸“埧”字地名呈带状分布。“埧”是吴方言词,堤防、堤岸的意思。《广韵·遇韵》:“埧,其遇切。堤塘。”明末李实《蜀语》:“吴越谓堰堤为埧,音具。”(1990:8)因为“埧”字生僻,吴县农村通常用同音字“巨、具、渠”代替。
2.2 增加意符
增加意符是汉字分化的常见方法,也是地名俗字产生的最有效途径(张涌泉,2010:44)。地名俗字意符的选择由地名类型决定,如河湖水体名加“氵”,地名通名类加“土”。宜兴县城东西两边有一串湖荡,宋朝以前称为西溪、东溪。万历、康熙《宜兴志》称其为西九、东九,清朝中叶嘉庆《宜兴志》中首次出现西氿、东氿的写法。从“九”到俗字“氿jiŭ”的演变可以看作地名专名向通名的变化。吴县南部东太湖的主要出水口原名吴松江,后来衍出“氵”变为吴淞江。吴江芦墟与浙江交界处的湖荡为两省共有,故名分湖。元朝杨维桢有《游分湖记》,近代因为湖名增加意符变为汾湖,但口语仍读fēn。吴江村落通名“扇”来源于土地单位,相当于“片”,即大村的一部分,引申出“村落的一边、一角”义后加“土”形成俗字“”,如吴江横扇旧时写成横。
此外地名专名的俗字写法往往还和当地自然环境关系密切。苏中、苏南地势低平、水网密布,这些地方村镇名往往增加“氵”意符。苏州湘城镇位于城区东北阳澄湖畔,民国以前的记录都是“相城”。“湘”原是湖南湘江的专名,后来也指湖南省,本来和苏州“相城”是搭不到半点边的,当代加“氵”变“相”为“湘”属于典型的增加意符变化。类似增加意符型俗字地名还有如苏州的消泾集镇(原名萧泾)、五湩泾集镇(原名五重泾),江阴的璜土镇(原名黄土)、璜塘镇(原名黄塘)等。
2.3 偏旁类化
汉字书写时因受上下文影响会给本没有偏旁的字加上偏旁,或者将偏旁变得与其前后字一致叫做类化(张涌泉,2010:63),它是地名俗字产生的重要途径。由此产生的俗字被称为类化字。常熟许浦(见于正德《姑苏志》)今写作浒浦,吴县肖泾写成消泾,姜堰秦潼写成溱潼,江阴萧岐写成峭岐等皆属此类。
姜堰溱潼镇地处里下河水网区,明清地方志中写作“秦潼”(参看泰县县志编纂委员会,1993:56)。清中后期当地人因小镇地处水网环境,镇名后字“潼”又带“氵”,前字“秦”遂也类化为“溱qín”。“溱”原本只有侧诜切一读,音臻。当代字词典根据溱潼地名俗字用法,纷纷为“溱”增加了qín一读。江阴峭岐镇原本一直写成“萧岐”,近现代当地百姓根据岐字“山”旁创造了同偏旁的形声字“峭”。当地人认为“峭”从山肖声,读音相合,与“岐”也正好配对。其实“峭”只有七肖切“俏”音一读,并无读音。字词典至今尚未收入地名俗字“峭”读音。
2.4 假借加注
比较典型的在假借字基础上加注的例子有“北漍、湖㳇”。“漍”用于江阴北漍镇,该镇历史上称为“北角”。《嘉靖江阴县志》卷三《市镇》载有北角市、南角市(参看赵锦,2011:34)。《江阴市志》“:明代形成北角市集,因地处四水交会的清水塘,至清代改名北漍。”(程以正主编,1992:120)当地方言“角、国”同音[koʔ7],故以“国”为假借字。又因集镇地处河道交会处,加“氵”表地理环境义类,构成俗字“漍”使用至今。“㳇”是宜兴湖㳇镇的地名专用字。据王穉登《荆溪疏》“蜀山折而南,可二十里曰湖㳇。湖㳇,山中大市也。宋时置务于此,采山之利。今作㳇,亦务字之讹”,当地吴方言“务、父”同音,地名在民间流传过程中先讹为“湖父”,然后再类化加注“氵”,形成地名俗字“㳇”。
此外,上文提到“埭、埧、墟”写成“大、具、区”是借用同音字,那么写成“、塸”就属于在假借字基础上加注。产生的俗字有的恰好和已有汉字同形,如塸,形成同形异义字;没有同形汉字的就属于新增汉字,如。
2.5 改换声符
汉字多形声字,形旁明义类,声旁表读音。随着语音的变化,当原本表读音的部分变得不准确后,就会产生改成与字音更为接近声符的动力。苏南地名通名“埂”表示堤防。《广韵·梗韵》“:堤封,吴人云也。”“埂”地名广泛分布在苏南的苏、锡、常一带,在苏州、无锡一般写作“埂”,在常州武进却都写作“”。常州地名中的“”就属于改换声符而形成的俗字。“埂”“更”等古梗摄二等字在常州地区已经少有[aŋ]韵白读音,大多只读[ən],但是在地名中,因口耳相传“埂”还保留[kaŋ3]的读法。民间为了使读音和汉字“统一”起来,就改用如今读[aŋ]韵的宕江摄声符“夅”,形成俗字“”。又如靖江地区的通名“埭”,因如今声符“隶”不读d à i,群众改用表音的“代”做声符,形成俗字“垈”。
通名“墟”本义是村庄、聚落,读“区”(可参看蔡佞,2018c)。因为“墟”字北方官话读如“虚”,加上强大的文教影响,如今民间地名读音q ū[]已经很难与文字“墟”相联系,所以当地居民就改变声符“虚”,换成当地方言读q ū音的声符“区”“丘”而形成俗字“塸”“坵”。写成“塸”的主要集中在苏锡常一带,如苏州的黄塸、沙塸,常州的邹塸、杨塸、韩塸,无锡的陆塸等。写成“坵”的主要在金坛,如东坵、小坵、下坵、西坵等。
江淮地区的“围”是一种水利设施,因处于围堰内或近旁而得名的“围”字地名非常多。早在两宋之际,江南地区方言曾经发生过“止微入鱼”的音变,简单说即把uei一类音读成y类音。当地人根据音变后的读音把表音不准确的声符“韦”改成与字音相同的声符“于”,创制出形声字“圩”。《康熙字典·丑集中·土字部》引明代《字汇》:“圩,云俱切,音于。岸也。”“圩”是“围岸、围子”义“围”音变后分化出的地名专用俗字,并一直沿用至今。如今苏南和浙北太湖平原区地名中“圩”仍然读作yú[jy2],保留着古代的音变读音(参看蔡佞,2017)。
3.地名俗字的成因
地名俗字类型的多样性很大程度上是由俗字主客观成因决定的。小地名口耳相传缺少文献书面记录、方言语素没有对应文字、语言的发展变化是主要的客观原因。惯用形声化思维、追求简化好写、寄托美好愿望改字则是重要的主观原因。
3.1 客观原因
3.1.1 记载缺失,应急补位
众多的小地名一般只在当地百姓中口耳相传,能被历史典籍记录的少之又少。书面记录的缺失继而削弱书写的规范性。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地名普查、编写地名录工作对这些小地名往往只能根据当地方言读音,结合地名实体自造一些方言俗字应急补位。太湖地区的通名“埧”方言原指堤防,因为历代地方志缺少相关记录(乾隆《长洲县志》等个别志书记录有“埧”地名),当代地名普查记录很难查找历史档案溯本求源,只能用自造形声字“”补位,或选用同(近)音字“渠、巨”代替。
3.1.2 方言语素没有对应文字
古代官话和当代普通话的语素经过大量整理、规范,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文字用于书面记录。由于地区差异大、通用地域限制、重要性不及官话等原因,方言很多语素没有相应的文字来记录,这样就必然出现众多方言俗字。人们或用会意、形声等手段创制方言文字,或者利用同音替代等方法假借文字。吴江地区把太湖大堤称为 jín[ʥin2],用方言同音字“墐”表示。常熟高乡把一列、一排叫 d à[d ɑ6],当地根据方音自造了形声俗字“”表示屋舍呈长条状排列的村落。苏南地区把一头不通的河流支汊称为“浜”,浙北杭嘉湖地区把河道尽头不通的停船宽水面称为“兜、㘰”(蔡佞,2018a)。“浜、㘰”属于方言形声字,俗字“浜”的历史比较长,《广韵·耕韵》已有记载。而俗字“㘰dōu”的历史则很短,很多字典尚未收入。
3.1.3 语言的发展变化
我们知道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其中语音的变化和词义的演变则与俗字形成密切相关。语音变化有历史音变和语流音变两种类型。历史音变可以导致文字常规读音和地名中口耳相传的读音脱节,导致人们用同音字、更换声符等方法来记录地名中保留下来的特殊读音。除了上文提到的“埂→”“墟→塸/坵”两个例子外,还有如浙东舟山等地的“峙”字地名。
舟山沿海一些岛礁的通名称“峙”,《浙江省普陀县地名志》记载有乌峙、双峙、温州峙、下峙头、石浦峙磥、长峙磥等名称。当地“峙”读[zɿ13],与“寺”“时”同音,所以有的岛名写成记音字“时罗”,如大时罗、人影时罗。实际上“峙”就是“屿”的方言地名俗字。屿,《广韵·语韵》徐吕切,海中洲。舟山方言[zɿ13]读音完全符合“屿”的古音反切,词义也对应。当地居民以及官方地名录写作“峙”是因为语音的变化导致[zɿ13]和“屿[y13]”字音对应的断裂,从[zɿ13]音无法联想到“从山与声”的“屿”字,所以当地人根据方言读音更换了声旁,改成同音的“寺”声符形成俗字“峙”。
上面说的是语音的历史演变。此外语流音变也能导致文字和读音无法关联而逐渐改用表音的替代俗字,例如苏南吴语地区“巷”的语音弱化造成的一系列俗字。
苏州郊区有一些重复出现的地名较难从字面上解释其含义,比如陈华、横华、朱华浜、张华桥、江夏、四夏浜、方厦,齐杏桥、张杏头、蒋杏浜,塘阿浜、彭阿浜,杨安浜、苏安浜、司安浜、乐安浜、杨安桥等。这些地名中反复出现的“华/夏/厦[ɦo2/6]、杏[ɦaŋ6]、安[ø1]、阿[aʔ7]”究竟是什么意思?蔡佞(2018b)尝试从语流音变角度解释了这些读音均来自通名“巷[ɦɑŋ6]”的语音演变。
词义演变的表现主要是词义的磨损和转移。词义演变后导致文字义无法对应地名中透露的语义,于是人们逐渐弃用本字,选用意思上有关联的同(近)音字,或者自造形声俗字来记录,如同(近)音俗字“港→江”“巷→行”“溇→娄/楼”,自造形声俗字“埧→”“埭→”等。
太湖吴语向来把河道称为“港”,这是“港”的本义(参看李小凡,2002)。《玉篇·水部》:“港,水派也。”杜荀鹤《送人游吴》诗句“水港小桥多”,水港即指河道。通语“港”如今指港口而无河流义,越来越多的人已不知道“港”的本义,导致吴地农村原本叫某某港的河道在书面记录时写成某某江。实际上苏州地区“江”是特指词,近代以来民间只有宽阔的长江和吴淞江可以直称为“江”。
苏南地区把村落称为巷、村巷。此处“巷”不是“里中道”(见《说文解字·䣈部》),不是指小街、里弄,而是泛指整个村落。苏南叫“某巷”的村落极其常见,是当地的标志性地名,但上海地区“巷”通名比率有所减少,同时出现了大量“行”通名地名,比如杨行、曹行、刘行等。我们考察后发现如今上海方言把自然村称为宅、宅头,当地口语中“巷”已经没有了村落义。由于“巷”词义的转移,当地人逐渐把原本叫“某巷”的村名改写成同音的“某行”。
3.2 主观原因
3.2.1 惯用形声化思维
如今汉字当中约九成是形声字。形声造字法功能强大,使用最广泛、能产性最高,在汉字使用者心中根深蒂固。受到形声化潜意识的影响,非理性汉字形体的类推作用是类化型俗字产生的根本原因(张涌泉,1995;毛远明,2012:335)。这种俗字以意符类化为主,例如上文提到的河湖类水乡地名增加“氵”意符(相城→湘城、吴松江→吴淞江),一般地名通名俗字增加“土”意符,比如“虚→墟”的演变。
岭南两广地区有很多村镇通名叫“墟”(有时也简写成“圩”),读[hoi/hei1]。墟又称墟集,是一种农村小集市。根据蔡佞(2018c)的考证,墟集的本字是“虚”。宋黄彻《巩溪诗话卷五》:“凡聚落去处,期某旦集,交易哄然,其名为虚。”“虚集”是由农村集市的特点“有人则嚣,无人则虚”而得名。由于“虚集”是地名,当地百姓根据形声造字法原理,增加意符“土”造出读[hoi/hei1]的地名俗字“墟”。
顺带提一句,“墟”字很早就有,但读音是“区”。《广韵·鱼韵》去鱼切,本义是“村落”,今苏南地区村落通名仍在用。两广地名俗字“墟”形成后因为同形,加之“墟”的声符又是“虚”,普通话读xū,反而使得苏南的“墟”通名字音关联断裂,百姓逐渐改用俗字“塸、坵”。这一系列的变化颇有喧宾夺主的意味。
3.2.2 追求简写省事
汉语音节不多,但汉字数量很多。农村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只认识些最基础的字。当遇到一些字形生僻、词义不显豁的地名用字需用书面表达时,他们往往改用笔画简单的常用同音字代替。有些地名用字笔画比较繁复,比如苏南通名“墅”,各地则根据当地方言,选用笔画较少的同音字代替。宜兴附近写成“住[ʥy6]”(前刘墅→前留住、外王墅→外王住),苏州一带写成“市[zɿ4]”(金墅→金市、蠡墅→李市)。又如两广地区村镇义俗字通名“墟”笔画较多,近代民间简写成“圩”[此处“圩”仍读xū,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圩wéi/yú”属于同形异名(参看蔡佞,2017)]。全国范围内这类例子也很常见,特别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文字改革中,一些写法复杂的汉字为便于使用而简写。这些俗字一直沿用至今,比如鄜县改成富县,盩厔改成周至,酆都改成丰都,和阗改成和田,鬱林改成玉林,鄱阳改成波阳,雩都改成于都等。
3.2.3 趋利避凶的愿望
百姓为了表达兴旺发达的美好愿望或者避开穷困、晦气、粗俗、迷信而有意无意地改变地名用字,一般多用同音、近音字替代。通过对比民国《吴县志》和当代《吴县地名录》,为了表达美好愿望,徐泾写成聚金,王巷写成旺巷,邢巷/南巷写成邢旺/南旺。苏州方言“旺”有[ɦuɑŋ6]、[jiɑŋ6]文白两读,白读[jiɑŋ6]与“王”姓旧读相同,文读[ɦuɑŋ6]则与“巷”读音相近。避开与死亡相关字眼的主要是更改古代传下来的带“坟、墓”等字的地名,如把陆墓、许墓、倪伯墓写成陆慕、许望、二百亩。此处“望、慕、亩”就是同音(近音)代替型俗字。苏州境内其他两个原本带“墓”字的集镇陈墓、严墓索性弃用原名,改成了锦溪、铜罗。古代达官名人的墓园都选建在环境风水好的地方,这些地方自然是居住的首选,古代民间也期望受到有名望先人的荫庇。当代弃用墓字地名反映了社会风俗、百姓认知价值观的变迁。为了规避粗俗、迷信,落蛋桥、鸭蛋桥、陈麻皮巷、牛屎弄、庵前改写为绿苔桥、阿黛桥、乘马坡巷、由斯弄、安全(村)等。
4.地名俗字的规范及处理
由上文举例可知,同一通名“埭”,在启海、沙洲地区写作“埭”,在常熟写作“大/”,在靖江写作“垈”,在江阴不同乡镇还有“/丹”等不同写法。鉴于目前俗字写法各异、用字随意、字形生僻难认、语义不清的现状,本文提出地名俗字规范“三步走”的建议。
第一步是地名普查、收集资料。摸清地名底数,掌握地名俗字使用情况,这些工作各地已基本完成。20世纪八九十年代各县市都编制、出版了地名录和标准地名册,不过当时编写标准尚未统一,编写水平也参差不齐。把俗字、怪字定为标准地名,通名用字选择随意等问题非常突出,比如《宜兴县地名录》中“骆驼墅”的标准地名居然是三个自造俗字,外地人不认识,字典也查不到。本地人只能手写,电脑无法输入、显示,给当地人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不便。又如同书中把“墅”的记音俗字“住、驻”定为标准地名,忽视了地名的理据性和文化内涵,割裂了地名的历史传承,导致了通名用字的混乱。因此对地名俗字音义的研究,进行清本溯源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步是应联合高校文字学、方言学、地理学、民俗文化等多学科专家,深入开展地名俗字的研究工作(沙宗元,2018)。我们主张以方言中的音义为基础,以历史文献记载为基础,参考当地人关于地名的口碑资料,结合当地自然地貌和人文环境来确定合适用字。推荐用字应尽量选择音义相适、与历史记录匹配度高、当地习用或民间认识度高的通用字形,摒弃俗写、简写等不规范俗体。结合俗字成因,具体来讲,一方面可以把增加的意符删除,类化的偏旁复原,另一方面将那些同音假借、近音更代、改换声符形成的俗字以及采用形声、会意手段自创的生造字恢复成历史本来写法,比如将上文提到的“北漍、湖㳇”恢复为“北角、湖务”传统名称,把“塸、垈//丹”统一为有历史来源、音义理据,文献记载明确的“墟、扇、埧、埂、埭”。
第三步是地名主管部门应根据专家讨论确定好的推荐用字编制标准地名录,联合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制定地名用字管理措施,通过立规立法形式进行固定和保护。利用媒体宣传和学校教育等途径,让当地群众熟悉规范写法,提高民众使用规范字的意识。此外相邻省市还应加强沟通,消除行政边界的隔阂,力争做到区域内相同的地名通名统一用字,例如“河道尽头、浜兜”义通名“兜”在江苏吴江写成“斗”,在浙江湖州写成“兜、㘰”,类似现象应该避免。
最后谈谈辞书对地名俗字、俗音的处理方法。近当代生造的地名俗字可以按照上文提出的措施进行规范,摒弃这些生造字,如“”“”“”“漍”“㳇”等。地名俗字一般辞书不予收入,但可以编纂《地名俗字对照手册》之类的专门用书,搜集、收录各地地名俗字做查询、对照、正字之用。那些与已有汉字同形但不同音的俗字,如“氿”“溱”“汾”“塸”等,则通过去除意符、恢复本字等手段消除该字俗音。一般辞书把这些地名俗字、俗音拒之门外反过来也将有助于规范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