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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活力街区的改造与保育研究

2019-10-25

吉林建筑大学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活力居民主体

王 玉

广州行政学院 公共管理教研部,广州 510000

0 引言

活力街区建设是当下城市更新中的焦点问题,街区的活力来自于市井生活和城市厚重的历史.每个城市都有一些颇具当地特色的街区,这些街区是城市过往的缩影,承载着城市的商贾繁华与历史文脉.活力街区建设不能以牺牲历史文化资源为代价,不能乱拆乱建,必须在科学规划的同时加强文化的保育,让各方力量参与到街区改造与更新中,打造具有活力的生活空间,使传统和现代有序融合,相得益彰.

1 活力街区概述

201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份文件提出了街区更新的明确目标,将城市生活与“街区”紧密相连,“街区”这个词汇第一次正式进入公众视野.《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中都没有“街区”这个词的释义,追根溯源,街区概念源自欧美,在欧美国家,“街区”指的是建筑物与周边广场、街道等各种空间的总称[1].欧美国家的街区大多规模不大、尺度相近,但却是城市的重要空间,是构成城市或村镇的基本要素.近几年,我国城市建设逐渐进入特大城市增量发展结束的新阶段,旧城改造和更新成为城市建设者们的新目标.全国各地纷纷开始实施城市街道空间的升级改造规划,“活力街区”建设成为重点.“活力街区”指的是通过对城市街区空间的升级改造,改善街区形象,提升街区活力,使其既具空间观赏性、感染力,又能体现地域化和人文化特征.

2 活力街区建设的模式

2.1 政府主导的粗放式开发重建模式

以政府为主体. 现代政府理论认为,在社会公共事务中政府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在公共服务中政府扮演的是提供者的角色,它指出政府存在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2].政府主导活力街区建设体现了其主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在活力街区建设中,政府既是直接领导者,也是责任方,有责任有义务保障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落实并执行好各项建设工作.

采用大拆大建模式. 我国城市建设起步晚,落后于西方国家.改革开放之后,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旧城改造的需求由此产生.我国旧城改造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采用的是以政府为主导自上而下进行规划管控的模式,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大拆大建,盲目修建高楼大厦.这一阶段,大量承载城市记忆的历史街区被强行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多层、中高层建筑、西式小洋房和商业街区.这种模式的弊端在于会导致街区原有活力丧失.以政府为主导的街区建设在我国大量存在,这种街区建设模式带有社会政治色彩,政府占据利益高点.在街区改造决策时政府会倾向于自身诉求,将经济发展作为主要导向,采用简单而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这种方式会使街区建设趋同化,导致街区原有的历史文化活力被毁坏殆尽,同时也会破坏城市生态环境,加剧城市土地供需矛盾.由于忽略了街区真正的使用者,即 社区居民的参与,在决策的执行中会遇到诸多阻碍.

2.2 民间力量主导的渐进式改造模式

以民间力量为主体.民间力量主要由社区自组织、市场和社会公众等共同组成.社区自组织主要指各个社区的居委会或者社区自治组织,它可以依托自身的优势协调老旧街区改造中各个利益主体间的冲突.市场在活力街区建设中是作为市场资源的引入者和专业实施方案提供者存在的,它是活力街区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社会公众是参与社会活动的群体,在活力街区建设中,社会公众特指社区居民.

采用局部修补模式.城市修补的核心在于通过“微小”、“渐进式方式”对城市表面及内在问题进行小修小补,提升城市品质[3].这种方式是城市从外延式扩张型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的必然选择,它注重城市街区改造过程中各种社会利益问题、居民参与问题等的解决,强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和保育文化遗产.具有资金投入小、能发挥居民主动参与性、保留城市文化记忆、保证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等优势.以局部改造为主的城市修补模式,具有很多优势,但也面临一些现实障碍,这主要表现在居民缺乏参与街区建设的制度和程序保障,民间力量缺乏进行街区改造更新的动力,其会导致民间力量停滞于象征性参与阶段,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影响街区建设的进程和城市更新的步伐.

3 广州活力街区的改造与保育实践

广州是一座有着2 000多年历史的古城,自2009年开始实施城市更新计划,截至2018年6月,广州市已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为1 070个,其中老旧小区改造面积占比为42 %、旧村改造面积占比为27 %、旧厂改造面积占比为19 %、特色小镇改造面积占比9 %、老旧小区和村级工业园改造面积占比分别为2 %,1 %[4].广州城市更新和街区改造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其采用的特色模式—微改造模式,这种模式与大修大建的城市更新模式不同,其通过大力挖掘老城区潜在资源,实现了对历史建筑、文化遗迹的活化利用.在改善居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的同时,使得老旧街区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得以较好留存,留住了城市的记忆和文化脉络,是一种较为成功的改造模式.

3.1 改造原则

保留城市肌理、导入少量商业和公共建筑的改造原则.广州在街区改造中坚持保留城市肌理的基本原则.以恩宁路永庆坊的改造为例,恩宁路是广州的文化地标之一,道路两侧的街区充溢着岭南文化风情,保存着历史名人的故居和传统民居,是广州历史文化资源的聚集地.但该街区同时也是广州危旧房集中的地区之一,其建筑多以砖木结构为主,建筑群外观破败,街区通风、卫生条件较差,街区空间品质亟待改善.在改造中,广州坚持在总体布局上保留其原来的 “一纵”和“两横”格局,将其作为主要展示面,确保恩宁路骑楼古街历史样貌的完整呈现.同时,在其中导入一些特色商业和公共建筑,如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户外公共活动场地等,以引导人流进入街区.

3.2 改造主体

政府主导,企业、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为改造主体.广州在活力街区建设中采用了多主体参与的改造模式.以恩宁路永庆坊的改造为例,改造主体除了政府之外,还有企业和居民.当地政府负责招商引资,吸引开发商进驻,同时,为了保障当地居民的利益,采用政府、开发商和原住居民三方沟通协调的方式,推进街区项目.居民参与的方式多样:可自行改造,在遵循政府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居民享有自行改造住屋的权利;也可以自由出租,居民可将自己的物业出租给他人获取收益,或出租给企业,由企业运营,居民根据合同获取相应收益;还可选择政府征收,居民可将房屋交由政府征收,置换居住空间或征收补偿.

3.3 改造模式

图1 恩宁路永庆坊空间肌理改造前(a)与改造后(b)Fig.1 Before space texture renovation of Yongqing lane on Enning road (a) and after space texture renovation of Yongqing lane on Enning road (b)

小修小补“微改造”,强化地方文化资源保育的改造模式(见图1,图2).广州在活力街区建设中采用小修小补的“微改造”模式.以恩宁路永庆坊的改造为例,针对该街区的传统建筑,采用小规模拆建与修补的方式.先对该街区所有建筑编号,对其破损程度进行统一评估分类,针对每栋建筑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微改造方案.具体修补方式如下:针对建筑外立面,考虑到街区建筑外立面损毁严重,在保留原有立面样式的基础上,对街区所有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修葺,对一些重点文物建筑采用保留原配色的修葺方式,其他大部分建筑外立面则采用灰色调砖块进行替换;对部分商业建筑的窗户和阳台进行微改造,如增加外凸窗,以确保室内采光,在阳台设立围栏,铺设瓦片;对建筑屋顶,针对建筑内部功能,采用部分改造为坡屋顶,部分采用下部挖空的方式进行改造;对建筑内部结构,在保留外部形态的同时,对内部墙体、结构进行改造,打通内部墙体的同时,利用玻璃结构间隔内部空间,确保整体空间的宽敞明亮.在永庆坊的改造中,拆除重建的传统建筑数量仅为4栋,其他建筑都采用的是局部修葺的方式,既保留了街区的名人故居和历史建筑的风貌,确保地方文化资源的留存和延续,又优化了这些建筑的形象.恩宁路永庆坊空间肌理改造前(如图1(a)所示)与改造后(如图1(b)所示),恩宁路永庆坊空间改造前(如图2(a,c)所示)与改造后(如图2(b,d)所示).

图2 恩宁路永庆坊空间改造前(a,c)与改造后(b,d)Fig.2 Before space renovation of Yongqing lane on Enning road (a,c) and after space renovation of Yongqing lane on Enning road (b,d)

3.4 改造效果

图4 恩宁路永庆坊历史街区“微改造”的局部效果Fig.4 “Micro renovation” local effect of Yongqing lane historical block on Enning road

优化了街区环境,激发提升了街区活力的改造效果(见图3,图4).广州通过小修小补的微改造模式完成了对永庆坊、城中祠堂和东濠涌等老旧街区的改造,经过微改造更新之后,这些老旧街区原来存在的建筑承重隐患、消防隐患得以消除,建筑安全性得以提升.同时,街道原本杂乱无章的空间布局得到优化,原本暴露在外的电线被重新布置、藏进管道,原本破旧的建筑立面得以翻新,立面色彩更加统一,街区景观显得和谐有序.除了外观和实用功能上的改变,广州在改造过程中十分重视对单体历史建筑的保育,对街区内的历史文化建筑进行小修小补,活化了建筑的功能,激发提升了老旧街区的文化活力.此外,改造后新增的商业和公共建筑,使街区产业发展获得新生,各种文创空间、“网红店”集聚,极大提升了街区人气,使街区经济活力复兴.

4 广州活力街区改造与保育的启示

广州在活力街区建设这种采用的既非单纯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也非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的模式,而是采用二者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政企合作运营、居民参与的方式进行老旧街区改造.这种模式符合我国过渡阶段城市更新的现实需求,能发挥政府与民间力量的双重优势,确保街区更新的顺利实施.

4.1 多主体合作参与建设活力街区

(1) 让各主体参与进来发挥各自作用. 发挥政府作为元治理主体的作用.在各个老旧社区的改造中基层政府是作为元治理主体存在的,各个政府部门作为项目运作的管理主体,要各司其职.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申请的提交,区政府负责对各街道提交的项目进行评估,编制方案,并按照计划申报之后立项,市城市更新局负责对整个项目进行最后的验收.各政府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能,是确保街区微改造效果的基础;发挥市场作为效率型主体的作用.引入市场资源进入活力街区建设项目,提供专业实施方案,最终政府通过评估选择最优化的方案.为确保市场力量可发挥更大作用,政府可以提供相应服务或物资支持;发挥社区组织作为自治型主体的作用.基层社区组织通常指的是社区居委会,在活力街区建设中要发挥居委会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居委会对下负责征集居民意见,对上负责将征收的意见和方案等反馈给政府部门,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最新决策和政策信息.为确保活力街区建设中居民的充分参与,可由居委会成立专门的咨询委员会或议事会,组织居民或热心人士参与,共同为活力街区建设发声;发挥社区居民作为参与型主体的作用.活力街区建设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居民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到街区改造更新中,社区居民应通过个人名义或加入社区自组织等多种途径,为活力街区建设建言献策,推进活力街区项目.

(2) 构建协同机制实现各主体合作. 要搭建多主体平等对话平台.可以组建专家团队进驻到各个老旧街区,多渠道了解社区居民、居委会等的诉求;也可以通过居委会与居民对话,为提高居民会在社区居民中的认可度,对其进行活力街区建设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等的培训提高居委会人员的知识与技能,为赢得居民信赖打下基础[5].

另外,还可以定期开展活力街区建设主题活动,向居民宣传老旧街区改造中的相关知识与政府政策,引导社区居民表达改造意见,构建多主体协商机制.

一方面,政府部门内部要建立沟通与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活力街区建设中的职责、界限,及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方式,形成由市到区到街道的畅通联系沟通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政府、社区居民与企业等多方沟通协同机制.可集合多方力量成立活力街区建设服务中心或网上咨询平台,向各主体开放,让各主体可以通过该平台表达意见,并实时与其他主体沟通交流.

(3) 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公众参与权. 政府要尽快完善现有的法律规范,对其中与旧城改造实际不适用的法律规章制度进行细化补充,确保旧城改造中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的制度,从程序上明确居民在老旧街区改造和活力街区建设中的知情权、监督权,给予居民制度保障,让居民可以真正参与到活力街区建设中[6].

4.2 保育街区原有文化再现历史风貌

街区文化保育指的是对街区内的历史建筑、文化遗迹等进行的保存运动,包括保护、修复、翻新等一系列保存街区实体遗存的文化价值的措施.街区的实体遗迹是城市的活态文化遗产,也是城市的底片,它们以独特且生动的形式演绎了城市的历史变迁与文化发展,构成城市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本,对街区改造时要尤其注重保育工作.总之,街区历史文化要素分为有形文化要素和无形文化要素,在活力街区建设中要深入挖掘这些要素,然后确定科学合理的保育措施.

(1) 深入挖掘老旧街区的历史文化要素. 老旧街区的有形文化要素包括历史建筑、文化符号,虽然老旧街区上许多历史建筑在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发展变迁中逐渐消失,但依然有少量的历史建筑被保存下来,这些建筑是街区历史文化的见证者和记录者,承载着街区的形象和城市肌理.除了历史建筑,老旧街区还有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符号,如剪纸、木雕等民间民俗艺术,以及能体现街区历史地理特征的特色街巷、码头等,这些文化符号是街区和城市文化内涵的主要呈现载体.老旧街区的无形文化要素主要包括历史典故、民俗场景等,在老旧街区的发展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诸多能反映街区历史的典故,这些历史典故中既有民间故事、神话故事,还有历史故事,丰富多彩.经过世世代代的口口相传,积淀成街区的文化底蕴.民俗场景指的是老旧街区发展过程中代代相传下来的民俗活动,如祭祀活动、赛龙舟和庙会活动等,这些民俗场景构成街区历史文化的重要要素.在老旧街区改造中,要和当地的文保部门、老旧街区居民保持深度沟通,深入了解并充分挖掘这些有形历史文化要素和无形历史文化要素,确保活力街区建设中历史文化要素的完整保存与呈现.

(2) 通过重塑空间脉络和时间脉络再现街区历史文化风貌. 老旧街区经过不断的发展变迁,原本的文化空间格局几乎不复存在,有很多历史文化遗产变成了孤立的单元,街区的历史场景、空间脉络已经很难完全复原.要保育这些历史文化要素,必须要在保有原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空间脉络和时间脉络的重塑,将孤立的的历史文化遗产重新串联起来,形成原有文化遗产和街区历史生活场景重现空间、历史典故重现空间等的聚合,增强街区历史文化的空间脉络感.同时,以街区不同时期的历史为纵轴,梳理街区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时间节点,寻找与街区保存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对应之处,使其相互对应,形成时间脉络,增强街区的历史厚重感.

(3) 对街区保存下来的建筑遗产进行分类保育. 街区建筑遗产包括名人故居、传统民居、祠堂、府邸和桥梁等,对街区建筑文脉保育的前提是划分街区区域空间,通过实地勘察,将具有历史代表性和人文传承价值的建筑列入保护范围.对列入省级、市级重点文保单位,具有较高历史和艺术价值的街区传统建筑要重点保育,只能对此类建筑外观、环境进行修缮复原,不能进行改造,建筑内部可以修缮,但改造必须限制到最低,避免改造破坏建筑文脉.对一般保护类、未列入人文保护名单但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如街区的厅堂府邸和店铺,原则上也应以修缮为主,最大限度保留其原有风貌及内部构造;对街区内具有传统建筑肌理的破败的典型民居,可以修缮更新,但对外墙的更新必须按照模式图在旧建筑的原墙基线上进行,达到外部基本复原的效果,对内部结构不可进行改造,以保留其传统空间肌理;对保存完好的典型民居,则可以以打造居民博物馆为目标,建立民居档案,对民居的建筑布局、建设年代、历史背景、建筑特色和居住人口等进行注册登记,并将重要信息挂牌展示,制定民居色彩、造型、各个物件的保护条例和具体的维修、使用条例,严谨随意拆除、改动.

4.3 利用“微改造”“活化”街区使其获得新生

“活化”指的是在老旧街区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对其更新,使其获得新的生命.老旧街区的“活化”需要采用“微改造”的方式.

一是以保持街区现有格局不变为前提,通过多种微改造办法实现街区更新.具体方式包括局部小拆小建,保留修缮部分建筑;对街区空间进行功能置换,为街区增加一些公共空间;对街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完善街区内的基础设施,实现街区污水管网统一布局、三线下地,确保街区路面平整.通过“微改造”解决街区当前存在的老旧建筑破败问题、建筑安全隐患问题、用电安全问题及环境问题,让老旧街区“旧貌换新颜”.

二是丰富街区业态,活力街区建设可以以文化创业产业作为主业和核心构建产业网络,打造多层次产业体系.例如:打造“文化+生活”产品体系,围绕本地区的美食、茶艺、刺绣、戏剧文化和民俗等,塑造兼具丰富内涵和新颖外观的创意文化产品;打造“文化+旅游”的产品体系,围绕街区的博物馆、民宿和配套设施等打造地标性旅游点;打造“文化+设计”的产品体系,围绕本土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吸纳现代化多元设计理念,打造风格迥异的文创产品,吸引各类企业入驻,实现文创产业集聚.

5 结语

广州在活力街区建设中的改造与保育实践表明,各主体积极参与可实现多方共赢,有利于对城市文化的保育与活化传承,可留住城市文脉,彰显城市特色.对政府而言,与社会资本合作,大部分的财政支出将由企业承担,政府只需较小的成本投入即可修复老旧街区的破败环境,提升其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城市品质.对居民而言,老旧街区环境的改善、各种公共服务设施的增加,可使他们享有更高的生活质量.对企业而言,在“旧改时代”抓住街区改造的契机进行投资,可利用出租和管理街区配套设施等不动产获得持续的资金收入.该模式与其他模式相比,更符合当下城市更新的实际,该模式在实施中也面临一些制度障碍,各主体的协同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随着“微改造”模式的推广应用,这些问题将会一一得到解决,我国活力街区建设的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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