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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儿童信息保护之堤

2019-10-24文|■

遵义 2019年20期
关键词:刘先生信息网络个人信息

文|■ 赵 范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的发布,是我国首部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儿童的个人信息将会真正得到全面的保护,国家将用法律织密儿童保护网,许给孩子一个美好未来。

今年8月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这下,祖国的花朵信息安全更有保障了。此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这是我国首部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

儿童信息被牟利者视作“肥肉”

家住江苏张家港的年轻妈妈孙女士,每当开学前后,就会隔三差五接到教育培训机构的“问候”。这些培训机构对她孩子的姓名、学校、年级等信息了如指掌,连推荐的课程都有针对性。同样,另一位年轻产妇丁女士今年刚生下宝宝不久,当地摄影馆的“骚扰电话”就频繁打进来,声称可以提供婴儿理发、制作胎毛笔、摄影等上门服务。

不管是孙女士还是丁女士,她们都对此现象感到担忧和害怕。她们疑惑,孩子的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

在不少地方,孩子从上幼儿园开始,家长就会接到这样的通知:下载某个手机应用程序,填写孩子、父母的详细个人信息,以便学校的各种通知要求能第一时间到达家长,家长也能及时掌握孩子在学校期间的情况。但是,在这些应用程序上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在孩子毕业离园、离校之后,会不会被妥善处理,恐怕,家长和学校都很难知道。而《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的出台,就能从制度上保障孩子们的个人信息安全。

合肥市民刘先生的孩子今年正在读小学,刘先生告诉记者,学校要求孩子参加的不少活动都要求关注一些公众号。

刘先生:“学校要求的,比如说学校就在家长群里发个通知,然后要求所有家长都必须完成点链接,或者关注某些微信号。但是我们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之后,就发现必须要求你先关注公众号之后,而且要授权它获取你的一些信息才能够在进行答题。进行一些答题的话,进去之后学校班级的老师还得收集你的所有学生完成的情况,都得在群里回复。”

起初,刘先生并没有注意这些公众号,后来才发现,这些公众号的运营主体都是公司。刘先生担心,孩子的个人信息会不会有泄露的风险。

刘先生:“收取这些信息之后我们也不知道它这个用途,包括你像孩子的真实姓名所在的年级都是比较详细的在上面,而且有的它还需要家长的手机进行动态码的登录,但是你一旦使用的话,可能你的手机号其实同步也就交给他了,也不知道后期会不会有这种隐患。”

王玲(化名)大学毕业后进入张家港一家颇具规模的培训机构做前台行政工作。一次,她的丈夫秦某提到,有位老同学正筹备开培训机构,需要生源。出于同学情谊,王玲将其所在培训机构的6000多条学生个人信息发给了丈夫。这块“肥肉”果然很有油水,老同学拿到信息后通过有针对性的推销,获得了较大利润。经过举报和一系列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王玲夫妇。

90后王某在张家港市区经营一家婴童摄影会馆,他找到在张家港某医院任妇产科医生的朋友陈某,拜托她提供更多婴幼儿信息。陈某禁不住朋友恳求和利益诱惑,便通过医院内部网络,登录当地妇幼平台,获取全市孕妇及婴幼儿个人信息共计1000余条,信息中包括婴幼儿的出生信息、父母名字、电话、家庭住址等。

获得这些信息后,王某的市场一下就打开了。为了表示感谢,他给陈某支付了好处费数千元。之后王某被多名产妇举报,陈某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只是相关案件的冰山一角。”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盛敏说,由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起步较晚,对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尚缺乏专门的保护规定及机制,致使过度采集及使用儿童个人信息情况普遍存在。

据盛敏介绍,让人担心的是,一旦不法分子用儿童信息威胁、诈骗家长,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可估量,经济损失也不容小觑。

近年来,各地儿童信息泄露事件屡见不鲜。在安徽,曾有大量新生儿住院视频出现在某视频网站上,画面里,“姓名”“年龄”“诊断病情”“入院日期”等信息一览无余;在山东,有人只需花3.2万元,就能买到济南市20多万条1-5岁婴幼儿的信息,内容具体到每个家庭的门牌号……

儿童作为特殊群体,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受侵害。

根据腾讯儿童发起的“儿童网络保护大调查”,对安全风险认知不足、过度上网、无意识卷入违法犯罪、泄露个人信息简介造成财产损失、接触有害信息、遭遇网络欺凌等已成为儿童上网时的八大风险。

如何有效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已成为一个世界性议题,许多国家专门对其进行了立法。2019年年初,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某短视频软件国际版“涉嫌非法收集13岁以下儿童信息”对其处以罚款570万美元。

网络“护苗”有法可依

据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介绍,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规章,是网络安全法的配套规章。

我国未成年网民数量庞大。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不包括6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超过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36个百分点。

郑宁说:“儿童的判断力和控制力较弱,所以对儿童的网络信息保护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在实践中,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屡见不鲜,《规定》出台恰逢其时。”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任国友看来,《规定》是根据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针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法律。

任国友分析称,《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有三个:一是互联网时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不力。二是互联网时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缺失。三是开展前期试点及全面推行青少年防沉迷系统。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在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施行之后,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会有很大的改观。作为我国第一部针对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下月1号施行的这个规定,意义重大:

“这次在网络安全法出来之后,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出台之前,有这么一个关于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个特殊的规定,确实是呢,把这个14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更新保护提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这个的规定不单纯是一个规章,他实际的效益,是网络安全法在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的一个延伸,所以他的可实施性和有效性是非常强的。”

比如,前面提到的家长在学校的要求之下,下载安装互联网应用,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在这个规定出台之后,涉及的个人信息怎么使用、管理,都有细致而明确的规定:“新规里面的对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这一块儿,特别做了一条明确的规定,包括安全评估,包括要签署协议而且要明确告知,包括处理的期限、性质、目的等等,这实际上是把网络安全法和2012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所说的这个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特别做了一个明确的规定,包括第三方处理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怎么回应儿童监护人的这样的申请,怎么去删除,出现了这种安全事故的时候怎么反馈,这些细节都写进去了,我觉得还是比较全面的。”

朱巍还表示,不久后,国家将陆续颁布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互联网权益保护条例》,配合即将正式实施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儿童的个人信息将会真正得到全面的保护,国家将用法律织密儿童保护网,许给孩子一个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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