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
2019-10-23
贵州侗族大歌在侗语中俗称“嘎老”,“嘎”就是歌,“老”具有宏大和古老之意。它是一种“众低独高”的音乐,必须由三人以上来进行演唱。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是其主要特点。模拟鸟叫虫鸣、高山流水等大自然之音,是大歌编创的一大特色,是产生声音大歌的自然根源。它的主要内容是歌唱自然、劳动、爱情以及人间友谊,表现的是人與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因此凡是有大歌流行的侗族村寨,很少出现打架骂人、偷盗等行为,人们甚至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就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样。
侗族无字传歌、侗族大歌起源於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合声的民间合唱形式。早在宋代就已经发展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宋代著名诗人陆游在其《老学庵笔记》中就记载了“仡伶”(侗人自称)集体做客唱歌的情况。至明代,邝露在其所著《赤雅》一书中更加明确地记载了侗人“长歌闭目”的情景,这是数百年前侗族大歌演唱的重要文献。大歌一般在村寨或氏族之间集体做客的场合中演唱,是侗人文化交流和情感交流的核心内容,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和传达了侗族文化的灵魂。
1986年,在法国巴黎金秋艺术节上,贵州黎平侗族大歌一经亮相,技惊四座,被认为是“清泉般闪光的音乐,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
侗族人民视歌为宝,认为歌就是知识,就是文化,谁掌握的歌多,谁就是有知识的人。在侗族地区,歌师是被社会所公认的最有知识、最懂道理的人,因而很受侗人的尊重。侗族大歌作为侗歌中最精华的组成部分,它的演唱内容、表现形式,无不与侗人的习俗、性格、心理以及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是对侗族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侗族文化的直接表现。
侗族人民素有“歌养心、饭养身”之说,由於以前没有自己的文字,侗族许多优秀的文化、生活习俗、社交礼仪等都靠优美的歌声代代相传。侗族大歌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艺术形式,对於侗族人民文化及其精神的传承和凝聚都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2009年,侗族大歌被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任何一个民族的民间文艺的产生、发展、演变和消亡都与一定的社会文化生态相关。民间的社会文化就是民俗文化,民间文艺就存在於民俗文化环境之中。民俗对民间文艺的影响除一般表现为整体效应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某一文学艺术总是深深扎根於某一民俗环境之中。侗族之所以能创造出震惊世界的艺术瑰宝——侗族大歌,这和侗族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是分不开的。侗族是一个爱好和平、团结的民族,他们的各种民俗活动都以集体为主,例:集体做客、集体对歌等等,这些充分体现了侗族人民的友谊、团结、爱美和群体意识较强的文化精神,也是侗族审美观的一种外在表现形态,即在直觉状态中去体验爱情、人生;发现、领悟、寻觅、感叹人生的究竟和意义,同时也展现出侗族人民对人生的执著、热爱和追求。这些民俗和民俗精神就是侗族大歌生存的良好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