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实施生态环境优化工程建设美丽宜居壮乡
2019-10-23本刊编辑部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构建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壮乡。
第二十一章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快提升乡村风貌
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分类推动村屯整治建设,改变“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现象。加快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创新乡村规划编制理念和方法,落实居民点布局和宅基地安排,提升乡村规划水平。优化农房建设许可程序,推广农村建房实用图集,查处农村违法建设,推进规划管理和风貌管控全覆盖,提升农房特色风貌。保护乡村景观、乡土文化、传统肌理和空间形态, 挖掘应用传统建筑元素和乡土建材,分类实施改造建设,提升村屯特色景观。
第二节 打造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升级版
持续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果,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总结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经验,探寻乡村建设发展规律,形成富于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建设模式。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乡村建设各项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和法制化,坚决严防环境卫生问题反弹,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打造八桂美丽乡村新风景。
第三节 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体系。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优化农村公厕布局,加大厕所粪污治理力度。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县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加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农村排污管网,采取生态措施恢复水环境,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全面整治村屯公共空间,清理庭院杂物,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清除残垣断壁、乱堆乱放,加快屯内道路硬化和厨房畜圈改造。
第四节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和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和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建管护长效机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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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行动
(一)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民风和谐、生态宜居秀美乡村。到2020年,完成约12万个基本整治型村屯改造、约1万个设施完善型村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000个彰显“桂风壮韵”的精品示范型村屯建设。
(二)“清洁乡村”巩固行动。巩固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村庄就近就地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建设500个以上农村收集转运处理设施项目,完成2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三)“厕所革命”推进行动。继续推动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推进农村人群聚集地区公共厕所建设或改造,加大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力度,开展60个村协同处理厕所粪污试点,到2020年,力争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102万户以上,公共厕所建设或改造2000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
(四)污水治理推进行动。加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推进乡村小微湿地保护恢复和综合治理,加强江河水库、景点景区、生态敏感区周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到2020年,新建150个以上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完成2个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县建设,完成10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100个村清淤疏浚治理试点。
(五)乡村特色提升行动。加快屯内道路硬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推进乡村乡土化改造,保护发展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传统建筑,开展公共照明试点示范。到2020年,完成1万个村屯屯内主干道硬化、1000个环境整治精品示范村、500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创建2个以上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和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第二十二章 提升山水资源价值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百姓富、生态美。
第一节 推动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把蕴藏在绿水青山之间的经济价值挖掘出来,把绿水青山变成资产、资本、资金,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态修复、民生改善、经济发 展需求,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的新路子。实施“金山银山”工程,在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开发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加快乡村自然资本增值,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
第二节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坚持产业生态化,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集约高效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积极发展核桃、油茶、澳洲坚果等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竹(藤)加工等绿色生态产业。推进乡村生态资源与休闲旅游、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融合,依托现代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推动生态服务产业集聚发展,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增加生态服务供给。调整林木林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塑造“天然氧吧”“中国凉都”“国家气象公园”“国家气候标志”“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等系列品牌,提升生态旅游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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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资源价值提升重大行动
(一)兴林富民行动。优化配置林业资源要素,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优化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批木材生产、花卉苗木、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综合性示范基地。到2022年,林下经济面积达533万公顷,建立”林业沃土工程”综合示范区33万公顷,创建现代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区100个。
(二)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行动。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申报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建立森林生态产品信息发布和网上交易平台。
(三)智慧林业建设行动。建设林业基础数据库、资源监管体系、林区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慧林业立体感知、管理协同、生态价值、民生服务和文化体系建设,实现林区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基本覆盖。
第三节 提升林业发展质量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加快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按规划逐步调减速丰桉等人工纯林种植规模,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名优经济林和混交林,培育优质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调整和优化林分树种结构、龄组结构、径级结构和密度结构,使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更加稳定。加快林木优质种苗培育创新和木本油料等经济林低改。深入实施国家储备林工程,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全国亚热带珍贵树种培育基地和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
第二十三章 守护八桂 “青山绿水”
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
第一节 优化生态安全屏障
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和用途管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管制,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以桂西桂北生态屏障,桂东北、桂西南、桂中、十万大山、北部湾沿海生态功能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为主骨架,以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岩溶地区、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基本功能区为支撑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建设重要海洋生态保护区。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第二节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
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持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面推进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建设树种配置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沿海、沿江、沿线、沿边、沿湖(库)的国土绿化网格。实施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绿美乡村”行动,打造绿化美化景观示范村,创建一批 “绿色村庄”和“森林村庄”。
第三节 扎实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中心,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配套,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增加生态用水,扩大灌溉面积,提高土地产出率,遏制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维护岩溶地区生态安全。结合石漠化片区生态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加大石山坡耕地、宜林地营造乡土、珍贵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木力度,在确保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改善的情况下,选择促进农民增收的治理模式,促进岩溶地区农村经济产业发展生态化、绿色化,增强岩溶贫困地区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和成功治理模式。
第四节 加大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推进还湖还湿,保护和恢复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河塘行蓄能力。实施蓝色海湾和渔业生态环境整治行动,完善海洋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开展近岸海域环境治理,推进受损海洋生态系统恢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提升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能力,加大濒危野生动植物、重点保护动植物、“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动物的保护力度,探索建设生物缓冲带试点,强化外来物种防控。加强公益林管护,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人工纯林改造。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第五节 开展水生态净化行动
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健全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和水产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漓江流域、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深化九洲江、南流江、钦江、西门江、茅岭江等入海河流全流域及入海排污口环境综合整治。完善跨省界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开展环境保护联合监督检查。加快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实施分区分类保护。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开展池塘生态化、鱼塘标准化改造。
第六节 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用地。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推进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和利用,严控甘蔗等农作物秸秆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开展工矿废弃地和搬迁遗留场地综合治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以及损毁土地、山体、矿山废弃地修复。妥善处置冶炼、化工等历史遗留废渣、废料、废水,消除环境隐患。加大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她穿过客厅,走到阳台上,这个阳台,是最佳的观景处,想必爸爸当年也是站在这样的位置看见这样的风景吧?春天时风摆杨柳、夏天时碧云满天、秋天时秋月扬辉……冬天时……冬天时,冬岭秀孤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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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与建设重大工程
(一)国土绿化工程。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推进以封山育林为重点的山区绿化,加强以绿色通道为重点的沿路、沿河、沿湖绿化美化和村屯绿化。到2022年,完成营造林任务300万公顷,调整人工纯林种植结构26万公顷,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153万公顷、特色经济林基地152万公顷、珍贵树种基地20万公顷,打造自治区级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300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3%。
(二)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与修复。到2022年,湿地面积不低于75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2个,自治区级和市县级湿地公园70个。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立野生动物种源基地,保护和改善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生态环境恢复和人工拯救,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防治力度。
(四)蓝色海湾整治工程。推动重要河口海湾综合整治,强化海岸带保护与修复,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制度,实施北海、防城港红树林种植修复、沿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
(六)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以43个国家重点县为重点,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至2020年,力争治理岩溶面积达到121万公顷,治理石漠化面积47.1万公顷,区域林草植被覆盖度达45%以上。
(七)土壤污染防治工程。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9%左右。
第二十四章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以自然生态保护为主体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为农村生态建设提供强大保障。
第一节 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健全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完善森林、湿地、水流、草地、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森林发展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承包权以及公益林天然林收益权抵押贷款等赎买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导向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行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第二节 健全生态资源用途管制制度
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建立“天地空一体”森林资源监管平台。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重点监测农村村屯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监测综合评估“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河湖水域和自然岸线。完善草地生态监管制度, 建立草地资源定期调查制度,强化草地征占用审批管理。
第三节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将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内容,实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将资源消耗、生态破环、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的新型绿色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破坏处罚力度。实行河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