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育示范区”引领教育创新发展
2019-10-23
“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着眼未来,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学习环境、创新教学模式、建立现代教育制度。
“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
为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形成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新途径和新模式,2018 年,教育部推出“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
“智慧教育示范区”是指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学生、教师和家长等提供个性化支持和精准化服务。采集并利用参与者群体的状态数据和教育教学过程数据,促进学习者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采用任意方式、任意步调进行学习,为该区域师生提供高学习体验、高内容适配和高教学效率的教育供给,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经过遴选推荐、综合评议、集中公示等环节,教育部确定了首批8 个“智慧教育示范区”,包括北京市东城区、山西省运城市、上海市闵行区、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河北雄安新区,同时,创建2 个区域培育,包括江苏省苏州市和山东省青岛市。
项目发展历程
“智慧教育示范区”从最初提出到确定首批创建区域,经过了一年多的发展历程。
2018 年4 月13 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把“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列入八大行动,提出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示范。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在雄安新区等一批地方积极、条件具备的地区,设立10 个以上“智慧教育示范区”,开展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
2019 年1 月2 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决定遴选一批地方积极、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并在通知中明确了“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的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重点、遴选要求以及其他有关要求。
2019 年2 月13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明确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在第六条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中指出,要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设立“智慧教育示范区”。
2019 年3 月1 日,教育部办公厅同时印发《教育部科技司2019 年工作要点》和《2019 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都将开展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列入重点任务,支持设立5 个以上“智慧教育示范区”。
2019 年3 月22 日,教育部科技司发布《2019年“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视频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专家评审后的11 个视频答辩入围区域、视频答辩要求及其他相关事项。
2019 年5 月5 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19 年度“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名单》。教育部确定了包括北京市东城区在内的8 个2019 年“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区域名单,包括江苏省苏州市在内的2 个创建区域培育名单。
2019年6月28日,教育部科技司在雄安新区举行“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启动研讨会。会议宣布成立“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专家组,并向有关专家颁发了聘书。首批8 个“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区域汇报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专家组进行了咨询指导,加强了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引领与指导,保证了科学正确推进。
与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一脉相承
在雄安新区举行“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启动会是项目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启动会上,教育部科技司司长雷朝滋指出,“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着眼未来,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他表示,创建工作应重点把握两个要点:一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思考为中国今后几十年,特别是现代化强国建设打造什么样的教育。没有教育强国就没有科技强国,没有科技强国就没有现代化强国,示范区和培育区域要在专家指导下,勇挑重担,有所作为。二是关注科技创新给教育带来的影响,研究如何发展智能时代的教育,培养具有“从0 到1”的创新思维、德才兼备的新型人才。
“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专家组组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杨宗凯表示,“智慧教育示范区”重在融合和创新,各区域要突出自身特点,强化产出,要在课堂教学改革、学生素养提升、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做出具有量化指标的成果。要注重加强示范区建设与学科建设融合,形成值得推广的规律、经验、案例和规范,并将这些产出运用到学生综合评价和中高考改革中。
不难理解,创建智慧教育示范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支持和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密切配合。
总的来说,“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的建设与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是一脉相承的,就是要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开启智能时代教育的新征程,每个人都要成为教育信息化2.0 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创造者。同样,在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建设中,各示范区也要不断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激发全社会支持智慧教育发展的活力。在教育部、地方政府、专家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案例和规范,为中国智慧教育的发展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贡献力量。
如何才能成为“智慧教育示范区”?
2019 年1 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智慧教育示范区”原则上以地市或区县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地区需具备相应条件,符合要求后可按照流程进行遴选。相关要求及遴选流程如下:
申请“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地区应具备六点要求:
1 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能部门;
2 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来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区域内基本实现全面应用信息化教学方式,数字校园普及率较高;
3 在教育大数据采集和融合共享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区域内已基本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区域内教育资源平台已实现整合并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4 在机构协同创新发展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区域内科研机构、企业、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形成了协同发展的格局,有“智慧教育示范区”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5 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形成了区域特色建设途径,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获得国家支持的地区优先考虑;
6 在智慧教育方面已开展实践探索,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推进方式灵活创新,保障措施有力。
申请区域具备上述要求后,可按流程进行遴选,遴选流程分为三步:
第一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通知要求,本级或组织拟申请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编写“智慧教育示范区”申请报告,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每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1 个;
第二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将符合要求的“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荐报送教育部科技司,每年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1 个;
第三步,教育部科技司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综合评选,开展实地考察,优选符合条件的申请地区予以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