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护士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019-10-23孙晶李春莲段秀卿
孙晶 李春莲 段秀卿
随着医学-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患者需要心理护理(Psychological care),心理护理是整体护理的核心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心理护理存在心理护士配备不足,心理护士的专业理论与技术缺乏等问题[1],已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患者心理护理的需求[2]。护士的核心能力是指护士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时所应该具备的知识、技术、判断力和个人特质,该概念由国际护士协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Nurses,ICN)于2003年首次提出后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构建本土化的通科和专科护士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可全方位的测评护士的岗位胜任力以及整体素养[3]。德尔菲专家函询调查法[4]是被证实的应用于构建指标体系的一种科学可靠的研究方法,本研究即应用该调查法从岗位核心能力角度构建一套心理护士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医疗机构筛选、评价心理护士及心理护理岗位培训提供实证依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咨询专家的确定
本研究经课题组讨论,确定咨询专家的入组标准为:综合性医院从事心理护理经验5年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心理护理理论知识及心理干预技术,愿意配合本研究。为保证项目的有效性及可靠性,本研究共在全省筛选出15名咨询专家,通过两轮电子邮件的形式完成咨询。
1.2 第一轮咨询问卷的内容确定及实施第一轮专家函询
第一轮咨询问卷为半结构化访谈式问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咨询专家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职称、学历、从事心理护理的年限。第二部分为指标体系框架,课题组在广泛查阅文献的基础上,邀请了5名本校心理护理专家讨论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了3项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第三部分为专家对评价指标内容熟悉度的调查。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均采用Likert 5级计分法,咨询问卷评价指标的重要性分为 “很不重要”(1分)、“不重要”(2分)、“一般”(3分)、“重要”(4分)、“很重要”(5分),专家需要对每一条指标进行打分,并提出该条指标是否需要保留,以及提出修改意见。专家对评价指标的熟悉度为专家自我评价,即“很不熟悉”(1分)、“不熟悉”(2分)、“一般”(3分)、“熟悉”(4分)、“非常熟悉”(5分)。在咨询问卷内容确定后,课题组向所有专家发送电子邮件实施第一轮函询,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课题组电话询问专家以确保专家收到邮件并提醒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问卷。
1.3 第二轮专家咨询问卷的确定以及实施第二次咨询
课题组将所有第一轮专家咨询后的数据录入电脑,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各个专家的咨询意见筛选评价指标,本研究采用界值法将均数<3.50或变异系数>2.50的指标剔除,在充分结合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第二轮咨询问卷,包括3项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并进行第二轮的专家咨询。
1.4 统计分析
应用EXCEL进行数据录入,SPSS 25.0统计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采用(s)、变异系数进行描述,计数资料采用频数,百分比进行描述,检验水准ɑ<0.05。
2 结果
2.1 专家的一般资料
咨询专家的平均年龄为(45.23±5.65)岁,平均工作年限(8.37±3.12)年,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家4人,占比26.67%。
2.2 专家的积极性、权威程度及意见协调程度
两轮均发放专家函询问卷15份,回收问卷15份,有效回收率为100.0%。说明专家对本研究的积极程度较高,本次研究结果可信。两轮专家权威系数Cr分别为0.79和0.82,均>0.7,说明专家的权威度较高。第1轮所有指标的专家意见协调系数W值为0.25,P<0.05,第二轮W值为0.38,P<0.05,说明本研究中专家的意见较统一。
2.3 心理护士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在第一轮专家函询时,有4名专家对三级指标“护理伦理学”修改为“医学伦理学”,增加了“心理疾病常用药物疗法”这个三级指标。有2名专家将二级指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能力”修改为“心理护理能力”。删除了三级指标“自我管理的能力”。在第二轮专家函询后,有两名专家增加了一个三级指标“心理疾病与其他疾病的鉴别诊断”,三名专家增加了一个三级指标“角色认知能力”两名专家修改了1个二级指标“心理素质”为“身心素质”,所构建的III级指标平均分为3.78~4.84,变异系数(coefficient of variation,CV)为0.05~0.15,说明专家对指标的认可度较高,判断较一致。详见表1。
3 讨论
3.1 构建心理护士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性
随着现代的医学护理模式为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推广以及广大患者特别是步入老龄化社会之后,心理护理已经普及在广泛的临床护理中[5-6],对心理护理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我国心理护理现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高校并没有心理护理这一专业,目前临床上从事心理护理的护士皆为兼职,心理护士独立设岗也只是少部分医疗机构的尝试[7],所谓心理护士是由懂一些心理咨询知识的护士兼职从事,他们当中很少受到心理理论知识和技术的培训[8],也没有上级督导机构,所以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心理护士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非常有实际意义,它不仅可以规范和评估心理护士的岗位胜任力,还可以为患者的心理护理安全和质量提供一定的保障,也为心理护士的岗位培训提供一定的循证参考[9]。
3.2 本研究构建的指标体系的特点以及局限性
本研究构建的指标体系更多的是从心理护士的临床实践、角色定位、专业能力与实施角度构建的,本研究认为对比一般临床护士,心理护士应该具备较多的心理护理角色、自我调节与发展、促进心理健康、预防心理疾病的多维度的能力,构建角度与其他学者有些区别[10]。此外,在已有的研究显示,心理护士在实践中需要与患者建立一种稳定的信任的关系[11],在我们的专家函询中,多位专家都提出了心理护士的核心能力应包括与患者相关的内容。最后本研究结合先进国家心理护士职业发展路径[12],提出心理护士还应具备良好的自我发展能力,这项能力不仅要求心理护士能根据环境调节、管理自己,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还促使心理护士在这一岗位中有不断自我发展的潜力,促使心理护士在本岗位中实现职业成就感,使得越来越多的护士愿意从事心理护理这项工作,从而提高心理护理乃至整体护理的质量。由于本研究所咨询的专家均来自于本省,虽然在专家的积极性和可靠性相对于全国范围内有较好的保障,但本研究只是初步构建了心理护士核心能力评价体系,还需要其他研究者们不断关注并对指标体系进行完善,补充、调整。
表1 心理护士核心能力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