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疗在小儿弱视治疗中的应用效果探析
2019-10-21夏红玉
夏红玉
【摘 要】目的:研究综合治疗在小儿弱视治疗中的应用效果。方法:自我院2017年11月-2018年11月间收治的小儿弱视患儿中选取87例(共计116眼)进行本次研究,根据患儿的弱视程度(轻度、中度及重度)及年龄(3-6岁及6-12岁)分组,给予所有患儿综合治疗,并比较分组患儿的治疗效果。结果:所有患儿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9.66%,就对比来看,轻度弱视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重度弱视患儿,且3-6岁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6-12岁患儿,以上数据经统计学处理,存在显著差异(P<0.05)。结论:综合治疗在小儿弱视治疗中确实能够起到较为理想的作用,但治疗效果仍与患儿的弱视程度及年龄相关,患儿病情越轻、年龄越小,治疗效果会更好。
【关键词】综合治疗;小儿弱视;应用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19)17--01
弱视是临床常见的儿童眼疾,主要是由于人体在视觉发育阶段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视觉细胞未能得到适宜刺激,从而导致的视觉退化引发的疾病,对患儿的生长发育影响较大,必须引起家长及医务人员足够重视,及早进行治疗[1]。目前,临床上常见的治疗方式为综合治疗,其能够起到较为理想的治疗效果,本文就综合治疗在小儿弱视治疗中的应用效果进行探析,选取临床病例作为研究对象,现将研究结果以论文形式进行简单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自我院2017年11月-2018年11月间收治的小儿弱视患儿中选取87例(共计116眼)进行本次研究,根据患儿的弱视程度(轻度、中度及重度)及年龄(3-6岁及6-12岁)分组,所有患儿家属均对本次研究知情且同意。患儿中有男性46例,女性41例,年龄最大的12岁,年龄最小的3岁,平均年龄为(7.12±4.08)岁,其中轻度弱视患儿38例(49眼),中度弱视患儿31例(45眼),重度弱视患儿18例(22眼),年龄在3-6岁的患儿有53例(71眼),年龄在6-12岁的患儿有34例(45眼)。所有患儿均无其他眼部疾病,且眼底、眼前节及眼球运动正常。
1.2 方法 给予所有患儿综合治疗,治疗前进行常规目力检查,使用1%的阿托品眼膏对患儿进行散瞳处理,检查患儿屈光状态并佩戴眼镜,之后进行综合治疗,内容包括:①遮盖法治疗 医务人员根据患儿的弱视病情,选择适宜的遮盖方式进行治疗,并叮嘱患儿定期来院复查,根据治疗效果进行调整。②目力训练 患儿佩戴矫正眼镜,同时在遮眼条件下进行目力训练,训练时务必遵循由简至繁、由粗至细的原则,同时配合串珠子、捡豆子等训练,手脑并用促进治疗。③仪器治疗 治疗弱视的过程中,常需要配合仪器进行治疗,如海丁格光刷治疗法、后像治疗法及红色滤光电治疗法。④压抑疗法 部分在遮盖疗法中表现出依从性较差,可以适当使用药物进行压抑疗法,此类疗法适用于视力>0.2的患儿。
1.3 观察指标 ①根据不同病情分组观察各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②根据不同年龄分组观察各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疗效判定:基本治愈:患儿经综合治疗后,视力恢复至0.9;进步:患儿经综合治疗后,视力恢复两行及以上;无效:患儿经综合治疗后实力无改善或退化。
1.4 统计学处理 以SPSS21.0系统作为数据处理软件,将患儿的数据资料录入系统进行检验,以(n,%)表示计数资料,行卡方值检验,以( )表示计量资料,行t值检验,若见组间差异存在P<0.05,即存在统计学差异。
2 结果
2.1 不同病情患儿的治疗有效率对比 所有患儿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9.66%,就对比来看,轻度弱视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重度弱视患儿,详见表1。
2.2 不同年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对比 所有患儿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9.66%,3-6岁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6-12岁患儿,以上数据经统计学处理,存在显著差异(P<0.05),详见表2。
3 讨论
弱视是儿童常见的眼部疾病,由于儿童处于视觉发育阶段,容易受到各类因素影响,造成视觉细胞未能得到合理刺激,最终导致发育出现异常,进而引发弱视。弱视严重影响患儿的视力,从而造成日常生活中各种不便,如不能及时进行干预,可能造成终身的视力缺陷,过去在治疗弱视时常常通过佩戴弱视眼睛进行干预,但由于患儿往往依从度较差,治疗效果并不理想[2-3]。目前,治疗弱视的常见方法为综合治疗,通过遮盖疗法、仪器治疗、目力训练等干预患儿的视力,但仍存在一定的治疗差异,本文通过对患儿的病情及年龄进行分组,对比不同组别患儿的治疗效果发现,所有患儿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9.66%,就对比来看,轻度弱视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重度弱视患儿,且3-6岁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6-12岁患儿,以上数据经统计学处理,存在显著差异(P<0.05)。即在病程早期进行干预,治疗效果远高于病程中晚期,而3-6岁儿童治疗效果优于6-12岁儿童则是与视觉发育敏感期有关,可以总结为病情越轻、年齡越小时进行治疗,能够有效恢复视力,使患儿重回正常生活,反之则治疗效果不佳,需要的治疗时间也更长[4]。
综上所述,综合治疗在小儿弱视治疗中确实能够起到较为理想的作用,但治疗效果仍与患儿的弱视程度及年龄相关,患儿病情越轻、年龄越小,治疗效果会更好。
参考文献
邓姿峰, 郭燕, 肖志刚,等.综合治疗在小儿弱视方面的应用效果分析[J].临床医学工程, 2015, 22(11):1485-1486.
李斌.综合治疗在治疗小儿弱视方面的应用效果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 2011, 18(29):51-52.
李任达, 张彬.综合疗法治疗小儿微小度数斜视性弱视的临床效果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 2017, 15(30):44-45.
韩艳晓.综合治疗法对不同程度弱视小儿患者的临床应用价值探讨[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16, 16(84):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