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快企业“走出去”的基本思路
2019-10-21郑雪平鲁炜中
郑雪平 鲁炜中
摘要:“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时代产物,为引领国内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创造了更多的机遇和更广阔的空间。但要借助“一带一路”倡议东风推动企业顺利“走出去”,需要解决诸多挑战和难题。在回顾总结中国“走出去”战略基本内涵、实践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剖析新时期“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带来的新环境、新机遇和必然出现的新挑战,提出企业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有效应对挑战和成功“走出去”以实现协同发展和更好成长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倡议;企业;“走出去”;基本思路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9)02-0087-07
DOI: 10.3969/j.iss n.1005-6378.2019.02.13
自2000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中国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旨在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国内企业广泛参与到国际竞争与合作之中。在“走出去”战略稳步推进、实效凸显的背景下,中国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向世界宣告了中国实施新一轮扩大开放的决心与担当。“走出去”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相辅相成,共同铺就全新的对外开放格局。
一、中国“走出去”战略:内涵、实践及特点
“走出去”战略于2000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正式确立。所谓“走出去”战略,是指中国企业通过对外FDI、对外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等形式广泛参与到国际合作与竞争中,充分利用好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并最终以实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国际化经营战略。由此可见,“走出去”战略是由中国企业主导并服务于其自身发展的一种跨国整合模式。
诚然,无论是从获取经济资源、开拓市场空间,还是从吸引技术共享、优化产业结构,抑或是从打破贸易壁垒、培育本土企业国际竞争力等多维角度看,“走出去”战略的实施都是一种必然的选择[1]49-53。与此同时,“走出去”战略也肩负着重要的经济使命:其一,“走出去”战略下国内企业因借力国家宏观支持政策而开展一系列对外投资活动,这有利于中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市場上争取到符合未来经济发展道路的国际资源,不断增强自身综合实力,进一步巩固并提高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其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意味着在对外投资数量增长的基础上,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质量必将得以显著提升。在因“人口红利”优势渐失而导致中国“世界工厂”地位弱化的背景下,“走出去”战略将使中国企业能够更加积极地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在保持既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不断追求高回报率和高附加值的产业环节,进而不断加强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三,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就是其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不断争取市场份额及利润最大化的过程。然而,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强劲的竞争对手,迫使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实力和发展前景不断调整经营战略,整合优势资源,进而培育出一批具有强劲的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大型跨国公司。
白“走出去”战略实施以来,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开启跨国经营之路。近年来,“走出去”战略实效凸显,并呈现出如下特征:
(一)发展速度不断加快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走出去”战略实施以来,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总额已实现历史性突破(表1)。据商务部官网资料,2005年中国对外FDI流量首次超过100亿美元,成为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FDI输出国。随后,在2009年因国际金融危机汹汹来袭而导致全球FDI流量同比下降39%的背景下,中国非金融类对外FDI却实现了14.2%的增速。2002年至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更是年均增幅高达35.9%。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到全球流量份额的9.9%,并超过同期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额,实现资本项下净输出。因白201 6年第四季度起,为约束对外投资中的非理性行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纷纷出台管控措施,致使2017年对外直接投资增幅下降29.4%,是中国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以来,最大的年度跌幅。
(二)投资模式不断创新
在投资模式的选择上,由于中国企业普遍缺乏国际化的经验,故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初期,多以合资、合作等传统模式为主。但随着经验的积累以及实力的增强,绿地投资、股权投资等新兴方式不断涌现。尤值一提的是,跨国并购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有数据显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2011年中国企业实现海外并购交易数量和金额分别为207宗和429亿美元,而到2015年海外并购数量和交易金额则分别达到579宗和544.4亿美元。201 6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交易金额高达l072亿美元,是2015年的近2倍。201 7年,跨国并购持续活跃,全年中国企业共实施完成并购项目341起,涉及国民经济18个行业大类,实际交易总额962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额为212亿美元,占比22%;境外融资750亿美元,占比78%。
(三)行业分布不断拓展
近年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呈多元化发展,其中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采矿业等构成了中国对外FDI的主要行业架构。201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更多地流向了商务服务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和制造业四个领域,其中流向商务服务业的比重最高,占56.8%。2015年,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大幅增长,同比分别增长了108.5%、52.3%、115.2%。其中,流向装备制造业的投资同比增长158.4%,占制造业投资的50.3%,极大地带动了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2016年,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其中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占对外投资总额的18.3%和12.0%。2017年,中国对外投资主要流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分别高达8.6%、15.9%、20.8%和29.1%。此外,受政府严控影响,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没有新增项目。
(四)主体多元化格局进一步显现
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结构中,国有企业的垄断性地位正被逐步打破,而地方企业所占比重则稳步上升。2014年,地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额达40l.l亿美元,同比增长36.8%,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43.8%。而到2016年,地方企业对外FDI则达到1487.2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FDI总额的比重高达87.4%,这表明地方企业已占据我国对外投资主导地位。尽管如此,以雄厚资金实力作为支撑的国有企业在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德勤在最新发布的《开放新征程 德勤2018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运营指南》中指出,国有企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而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则更多投资于欧美发达国家。
(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新亮点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正蓄势待发。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达到189.3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对外FDI流量总额的1 6%,同比增长38.6%,是全球投资增幅的2倍。201 6年,中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53个国家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金额达到145.3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对外FDI流量的8.5%。据《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2017》显示.在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形式中,绿地投资、工程承包和海外并购分别占51%、41%和35%;从企业盈利状况来看,盈利可观和基本盈利的分别占13%和43%,而基本持平和暂时亏损的分别占18 %和26%。2017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9个国家新增投资14 3.6亿美元,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的12%,比上年同期增加3.5%。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过去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取得诸多亮点和成就的同时,也还有一些不足,如经营管理机制不够顺畅、境外市场拓展综合能力较弱、本地化程度不够高、社会责任感不够强、经济效率不够高、风险防范能力较弱,等等[2]182-183。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和实施之后,企业“走出去”迎来新的机遇和空间,更多企业“走出去”成为大势所趋。在这样的背景下,审慎研究新条件下“走出去”的环境和条件,汲取以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验教训,提高“一带一路”框架下企业“走出去”的市场开拓能力、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等的建设,自然是更好地配合“一帶一路”建设、推动企业成功“走出去”所无法忽略的。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新机遇和面临的新挑战
自“一带一路”构想提出以来,已有100多个国家与国际组织表态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目前,中国已与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与20多个国家开展了产能合作,并在泰国、阿联酋等7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了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初步建立起以亚投行、丝路基金为支撑的金融服务体系。可见,“一带一路”的扎实推进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与贸易开拓了新领域。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新机遇
1.基础设施建设潜力巨大。道路桥梁、油气管道、传输电网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的优先发展领域。《“一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指数(2017)》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市场需求旺盛,有着强劲的发展潜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中亚与南亚地区,基础设施指数相对较低,有着巨大的投资需求。因此,相关基础设施项目能够将中国庞大的储蓄、产能以及建筑优势与沿线国家的需求紧密结合,在打破其他国家经济发展制约因素的同时,亦能够促进双方的合作共赢[3]30-33。据商务部网站,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一系列重大项目持续推进,中老铁路、卡拉奇高速公路、肯尼亚蒙内铁路以及中俄、中哈、中缅等油气管道项目都进展顺利。
2.投资贸易合作机会空前扩大。现阶段,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目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较为薄弱,经贸合作潜力巨大。有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额达到1.12万亿美元,占当年货物进出口总额的26%。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额亦保持超过1万亿美元的稳定增长,同比增幅17.8%。从投资层面看,中国企业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额从2004年的2.4亿美元提高到2014年的92.7亿美元,短短十年间年均增长44%。2017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施并购62起,投资额88亿美元,同比增长32.5%。可以预见,“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将使中国与沿线国家间的经贸关系越发紧密,这不仅可以给沿线国家带来更多的市场及就业机会,也可以使中国的传统优势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实现产业梯度转移。
3.金融合作潜能释放空间较大。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沿线各国经济交流日益密切,为复苏乏力的经济发展以及纷繁复杂的国际地区局势注入了新的希望。国际金融合作对“一带一路”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各国经济的协同发展,离不开金融合作。资金和货币是支撑互联互通建设、经贸合作发展的关键基础。“一带一路”建设资金缺口比较大,仅落实在丝绸之路铁路的规划就需要3 000~5 000亿人民币。这就要求必须建立适宜的金融合作安排,集区域之力,各国政府、金融机构、私人资本全方位参与,协商解决资金问题。目前,“一带一路”多边金融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集中于贸易融资、货币互换等方面,金融合作不够深入,范围和规模都比较有限。但与此同时,由于沿线沿路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在推动货币金融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则金融合作空间很大。只有破解金融合作困局,释放金融合作潜能,才能打破制约贸易投资合作的桎梏,进而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4.文化、教育、科技合作前景广阔。“一带一路”不仅是商贸通途,也是一条不同文化与文明相互借鉴、交融之路。历史上,沿线沿路大多数国家都与中国保持着密切的商贸和文化往来,为打开“民心相通”的大门积淀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一带一路”倡议下,文学、中医药、音乐、影视等领域的人文交流与合作空间很大。教育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从义务教育普及程度、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等指标考察,沿线沿路国家的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并不低,教育国际化亦十分活跃。加强教育领域合作,可为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为加强科技领域合作,中国于2016年发布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4]116-125。2017年5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标志着科技合作进入更高层次的务实推进阶段。
(二)“一帶一路”倡议下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挑战和风险
诚然,“一带一路”建设在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诸多新的机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的挑战和困惑。
1.沿线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认同差异。“一带一路”涉及国家达60多个,人口数量占世界总人口的2/3,其中,中低收入国家人口达24亿。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需求水平考量,这些国家正是中国资本“走出去”的最合适地带。但从地缘政治和国际关系的角度来看,“一带一路”所涉及国别传统上多为殖民地或附属国,且历来是大国争夺资源与全球影响力的博弈焦点。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重构加速的背景下,个别国家甚至别有用心地给“一带一路”倡议加上了“新版马歇尔计划”的标签,并再次炒作中国威胁论,妄图借此诱发沿线发展中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疑虑[5]102-106。总体上看,沿线沿路部分国家仍对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心存戒备,对“一带一路”倡议持消极观望态度。
2.沿线东道国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与东道国主权行为密切相关而海外投资企业又无法左右的特殊风险,主要表现为政府领导层变动、利益集团之争、游行示威以及敌视行为等[6]43-4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多是政治风险易发地。南亚地区是世界上政治风险较高的地区之一,恐怖主义和分裂势力严重威胁着地区安全,各国普遍存在政治派系斗争激烈、政府执政能力受到制约、政局稳定性不足等现象。东南亚的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国均在不同程度上面临恐怖主义和国内分裂势力的困扰。中亚地区“俄进美退”态势相对明显,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仍是重大安全威胁,各国边境冲突时有发生。西亚地区局势的不确定性有增无减,未来发展趋势仍显扑朔迷离,叙利亚仍是区域内局势不确定性的焦点国家。中东欧的乌克兰处于西方大国与俄罗斯争夺的中心地区,政局难以稳定,经济发展也因此严重受阻。
3.境外法律风险。“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开展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投资合作,这势必会涉及到外资准入、外汇管理、股权融资、跨境承包、环境保护、劳工标准、人权保护、知识产权等诸多法律领域。众所周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及地区的法律环境复杂多元,由于不同的国家针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和法律不同,故在国家安全、环境保护、行业限制、税收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规定,并根据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与此同时,许多沿线国家并非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其法律法规不受世界贸易组织约束,这无疑给进入东道国的企业增加了潜在的投资风险。再加上中国企业“走出去”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企业对国外法律法规不熟悉,国际化经营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4.企业“走出去”服务薄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政治、经济、地理、民族、历史、文化以及宗教等差异性很大。在这种复杂的国际投资环境下,中国企业由于缺乏对投资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全面了解而导致对外投资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抑或无果而终。在信息供给方面,尽管有关政府部门通过自己的网站建立了政务服务平台,但所能提供的信息对企业来说依然是杯水车薪。况且,政府各有关部门白成体系,缺乏沟通和协调,有价值的信息往往不能传递到投资者而失去应有的价值。因此,企业“走出去”急需能够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行业组织,但目前中国这类专业服务机构发育还很不够。
5.“走出去”主体能力建设不足以及结构不佳。“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管理方式与全球化形势仍不相适应。在“走出去”的主体构成中,国有企业由于资金实力雄厚,且有政府作为有力支撑,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担任“领头羊”的角色本无可厚非,但由于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和市场化经营模式还不尽完善,特别是薪酬机制不灵活可能会降低其“走出去”的积极性。况且,如果只有国有企业参与海外项目的谈判与运营,则可能会被认为具有一定的国家意志,从而强化沿线国家的政治疑虑[7]138-145。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多元化已成大势所趋。但从民营企业角度看,中国民营企业虽数量众多,但普遍缺乏海外投资经营管理经验,盲目投资、重复投资、投资过剩等问题频现。再加上资金短缺、融资难等这些软肋,民营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仍困难重重。
6.国际市场综合经营人才短缺。人才因素是“一带一路”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急需一大批既具有一定海外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又需要充分熟知投资东道国经济环境、相关法律法规、风俗文化且精通外语的专业人才。但苦于当前具备上述能力的人才极其短缺,致使企业在海外发展中的决策与经营能力不足,甚至由于不了解东道国市场环境而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使海外投资成功率大打折扣。
总之,“一带一路”作为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风险性的系统工程,面临特殊的地缘政治环境,企业在沿线“走出去”的同时,也面临着上述一系列复杂的挑战与风险。
三、借“一带一路”东风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策略
鉴于“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着综合的、复杂的和多变的时代性挑战,故需要从政府、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企业自身等多维度采取相应的策略,以便助推中国企业更快更好地“走出去”。
(一)政府应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政府与企业犹如“一带一路”鸟之双翼、车之两轴。政府可主要从政治舆论导向、健全涉外法律法规、加强人才培养等几个方面人手,为“走出去”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
1.营造积极的国际舆论。随着中国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的大幅提升,“中国经济威胁论”“中国经济渗透说”等言论甚嚣尘上。正因于此,个别国家的掣肘和战略对冲将是“一带一路”倡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挑战之一。政府层面应在国际上营造积极的舆论,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中应将追求经济效益放在首要位置,遵守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并切实将海外投资与东道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形成互惠互利、共同繁荣的“利益共同体”。为消除个别发展中国家的疑虑,可率先启动和落实一批旗舰项目,尽快发挥示范效应,对个别国家针对“一带一路”发出的质疑声形成强有力的回应,做好“一带一路”倡议的开局工作。
2.健全涉外法律法規。“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涉外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否已然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制度保障。为了履行人世承诺,中国已主动对2300多部涉外法律法规以及19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情和WTO的涉外法律体系。但涉外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内外资法律法规不尽统一、一些政策性规定缺乏透明度等都制约着企业“走出去”的深度和广度。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当务之急是继续发展与完善涉外经贸法律体制。对外贸易、外国投资等涉外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是“一带一路”战略下法制建设的重点所在。“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持久的、动态的国际合作过程,故需要结合新情况、新变化完善中国涉外法律法规,与国际规则接轨,为各国法律协调和趋同奠定基础,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8]69-72。
3.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成功的跨国企业离不开优秀的管理人才,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针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人才“瓶颈”难题,需要实施人才发展战略,采取人才“走出去”与就地“取才”相结合的方式。人才“走出去”,即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教育资源做好国际化人才的储备工作,除增加国内学生出国留学外,亦可充分利用中国在海外的留学生资源。只有长期在国外留学、工作的经历,才能培养出精通外语,全面了解投资所在国社会经济、风俗习惯、宗教文化等投资环境,并熟练掌握法律、会计、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就地“取才”,即在投资所在国挖掘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本土人才,其中包括大量海外留学生与华侨华人等优秀人才。
(二)强化金融保险机构等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
企业“走出去”需要巨大金融支持,应发挥“一金一行”职能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是亚投行成立的初衷,而丝路基金是中国政府为了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支持而设置,两者所提供的投融资服务势必会成为企业更快更好“走出去”的重要推动力。除此之外,还可以充分调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政策性功能,助推企业“走出去”。在保险服务方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保险解决方案。但由于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风险因素较多,情况各异,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家恐远不能满足企业多样化的保险需求,这就要求建立健全海外投资保险服务体系。
(三)改善社会组织等对企业“走出去”的多方位服务功能
从中观层面看,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作用同样不容小觑。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投资环境,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没有文化和语言障碍的专业服务机构助推中国企业“走出去”。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和维权服务等。除中介机构外,行业协会亦可在企业“走出去”中发挥智囊作用,其可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共享、投资指导、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总之,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支撑引领作用,可有效协助企业打开国际市场,少走弯路、错路,提高我国海外投资的水平和质量。
(四)强化企业“走出去”的主观能动性和能力建设
虽然“一带一路”倡议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诸多良机和巨大发展空间,但“走出去”的基本主体企业自身,抓住有利机遇、借助政策红利,提高“走出去”的规划、准备、组织、管理和风险应对等多方面的能力,是能否适应变化、应对挑战、成功“走出去”的关键。
1.强化企业国际市场集成开拓经营能力。“走出去”战略实施以来,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模式选择方面做了各种积极的探索,归纳起来,主要如下:海尔安营扎寨模式;TCL品牌共享模式;联想借船出海模式;华为技术领先,农村包围城市模式;长虹产品代理模式;中石油、中海油资源互补模式;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借鸡生蛋模式;温州星火燎原模式;海外战略股权并购模式;对外承包T程和劳务合作模式等。尽管上述模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所在,但总体看来,依然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集成经营已成为现代跨国企业新的发展范式,其将集成思想创造性地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强调整合聚变,突出协同与创新,通过整合多方竞争优势,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9]54-59。集成经营致力于追求价值链的价值最大化,综合运用多种经营方式,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最优资源的整合[10]44-47。作为中国对俄非能源类的最大直接投资项目,“波罗的海明珠”项目探索了一条联合国内优势企业共同“走出去”的新路,将为国际重大战略合作项目提供第一时间的示范。
2.提高资金筹集能力。除白筹资金外,企业要充分利用好政府金融支持。为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在中国政府的倡议下成立了“亚投行”和“丝路基金”,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财政支持,并对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有利的金融支撑。因此,国内“走出去”的企业要充分利用好以“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为核心的、多家商业银行共同支持的金融服务体系,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加大与沿途国家与地区的合作力度,吸纳足够的资金,以大项目建设为依托,密切与沿线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合作关系。
3.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企业“走出去”必然遭遇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各种挑战,其应对和防范能力是决定企业“走出去”成败与否的关键。根据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 CCG) 2014年的调查结果,有16%的海外投资失败事件是直接或间接因不遵守东道国法律或对东道国法律不熟悉等原因而导致的。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防范已迫在眉睫,而提高“法律诊断”能力有助于防范法律风险。所谓“法律诊断”是指通过聘请法律专业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的全部或者某一领域的业务进行审查,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预测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排除风险的方案。与常年法律顾问或项目法律顾问着重于对风险事项的事前审查、提前预防不同的是,“法律诊断”往往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事后判断,其着眼于指出潜在的法律风险,提供排除风险的方案。
4.加強企业本土化经营能力。本土化经营既关系到企业海外业务的成败,又关乎东道国经济、社会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更是“走出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人才本土化是企业本土化经营的途径之一。企业在海外实际运营中不能搞“独立王国”,而是要积极融入“当地元素”,大量引进当地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最大限度地实现员工本地化。实现员工本地化有以下好处:由于本地员工熟悉当地的社会文化、生活习俗、法律法规,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做出敏捷反应,维护和提高公司效益;很多当地员工有同类企业工作经历,他们加盟公司的同时,也会把积累下来的工作经验带进来;当地员工不用办理签证、居住证这些繁杂的手续,从而减轻了公司的负担。另外,员T本土化还可以在当地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以赢得当地利益相关者的支持,这也是很多跨国企业的成功之道。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不仅可以提高自身国际化经营的水平和能力,也将给沿线各国与地区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尽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走出去”将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与困难,但从综合视角全力应对,就能够有效保障“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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