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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南河“一河一策”实践与探索

2019-10-21杨丹阳黄祖健

科技风 2019年24期

杨丹阳 黄祖健

摘 要:为了响应党与国家推行河长制号召,加强本地河湖管理,完善河湖管理体系与水治理体系,保障当地水源安全,咸丰县南河开展“一河一策”实践与探索工作,为南河治理水平的提升提供理論指导与技术指导。

关键词:咸丰县;南河;一河一策

一、咸丰县南河管理与保护问题所在

南河发源于咸丰县小村乡许家坪村,从北向南流。经大村村、田坝村、小村村、羊蹄村、泗大坝村、二台坪村、庄房坝村、大石坝村、南河村,在唐崖镇与青狮河汇合,向南流经唐崖司在两河口注入唐崖河,全长64.1km,流域面积658km2。自开展“一河一策”河湖整治之前,南河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水资源保护意识淡薄,力度不足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滞后,农田灌溉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出现老化、淤积、冲刷、渗漏严重等现象;流域内人口规模扩大,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民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日常废污水排放量和生活垃圾随之急剧增多,水污染日益严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到位,影响水源地水质,如遇到枯水年或特枯年,流域内供水严重不足,生活用水与农业灌溉、发电争水源的矛盾时有发生;水资源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制约水资源保护措施的实施。

(二)水岸线管理混乱,责权归属不明

南河流域地形复杂,各河段特性差异大,河道监管力量难以全覆盖;咸丰县河道水域及岸线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多部门管理,权责划分不明细,多种河流管理问题交织;水利部门水域岸线管理职能弱化,乡镇岸线未按规划利用,临河、跨河、违规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工作开展;后期岸线划定工作中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村民对岸线划界认识不够,历史遗留土地权属问题存的争议等原因会对划界确权工作正常推进造成了巨大阻碍。

(三)水污染防治体系不完善

污水处理厂正在规划建设当中,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沿河而居的村民排水系统凌乱,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而直接排入河中,河流两岸建筑及村民存在垃圾入河现象,河边焚烧垃圾,就地掩埋等现象时有发生,家禽随意在河道放养,村委会无资金投入来统一收集,流水带走臭水,导致造成水体直接污染,河流水质下降;流域中建有采石厂,采石场的土方较多,有向下滑动的迹象,侵占了河道,造成滑坡,污染水体;规模化养殖场以传统方式处理动物粪便,排污严重。

(四)水生态修复

南河修建滚水坝后出现陡坎、急流、淤积,致使流量减少,也会对区域内动植物造成一定影响,河流生态的连续性得不到保障。河道治理渠化工程建设,改变了水生物生存条件,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大。滚水坝能够将河流上游水位维持在某一固定状态无法人为调控放空河道,底泥长期积累容易造成局部淤积。枯水期,水生动植物也无法与下游自然交换,长此以往会造成生物多样性下降,不利于河流的健康发展。

(五)执法监督未形成完整体系,执法队伍仍在建设中

咸丰县河长制体系刚刚建立,有关部门对河流的管理还没有形成合力,河道的巡查力度不够,执法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各部门的执法监管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1]

二、“一河一策”实施目标

根据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文件《咸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如下:

(一)坚持完善制度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县级、乡镇级、村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

(二)坚持问题导向

2016年末,基本解决了河道垃圾、黑臭问题,杜绝新的违章涉河建设,实现河道换新颜,污水直排入河问题得到改善、水域0障碍、堤岸0损毁、河面0垃圾、绿化0破坏、岸线0违章。

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垃圾河”、“污水河”、“五乱河”(乱挖、乱采砂、乱改道、乱建设、乱养殖),全县水功能区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2]

三、一河一策的实施措施

(一)水资源保护措施

(1)全面排查入南河流域的排污口,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强对排污口水质和污染物入河量监测。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严格排污口审批。

(2)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体系,完善水源地管理办法,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组织开展监测,实施隔离防护、排污口治理,保障区域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3)开展区域农田灌溉工程调查,对年久失修的灌溉设施进行改良与修复,推进集镇供水管网改造,提高用水效率。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措施

全面启动保护范围划界工作;根据岸线划定情况开展非法占用岸线清理与整治,对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禁止河道内非法采砂等活动,拆除河道两岸违法违规超规划建筑。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1)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与村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逐步实现雨污分流。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排污行政许可和污染行政执法机制,实施河流污染物截污治污工程,确保无污水直排问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逐步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将临河处可能落入河道的集聚垃圾纳入清理范围,实现统一处理。推进各支流污水管网覆盖、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措施实施。加强环保意识、垃圾处理意识教育。

(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规定,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内监管到位,落实禁养区搬迁经费;允许养殖区域要实施雨污分流及粪便污染资源化利用措施,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监督,签订关、停、转迁或整改协议;畜牧部门负责养殖场(户)业务技术指导,制定一户一策整改实施方案,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3)组织村干部进行新方法、新技术培训,逐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及大力推广有机肥、低残留农药的使用。渐渐用生态种植取代以往盲目增产养护方法,逐步抑制农业面源污染。

(4)强化采石场生产排污情况监督管理,超标和超总量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达标且情节严重的一律停业、关闭。

(四)水生态修复措施

(1)实施乡镇河道美化工程。乡镇河段“河长”必须切实履职尽责,按照“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同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河道美化工程。基本解决河道垃圾问题,杜绝新出现违章涉河建设,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2)开展河流健康评估,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国土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耕地资源的重新整合与分配,林业部门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到村到户。

(3)开展河道生态治理,注重岸上与岸下、河内与河外综合治理,综合考虑沿岸污水管网布置、生态景观、生态系统修复等配套设施建设,沿岸地带应绿尽绿。逐步打造自然生态河道,营造多样性生物群落易生,自然与人文景观协调的生态环境,为生态系统自我恢复和良性发展提供保障。对水体沿岸良好的生态环境进行持续保护,破坏严重区域的进行整体修复,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五)执法监督措施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比例,对执法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执法能力。加强河道执法力度,认真执行涉河的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危害河流健康、安全的行为。大力整治违法排污、“五乱”和非法侵占水域资源等违法行为。

(2)加强生态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涉水执法投入;增加执法装备,对现有执法装备进行升级改造,大力建设信息化管理网络,采用天眼监控系统,违法行为及时跟踪响应。搭建现代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平台,提升生态环保执法效能建设,保障执法过程快速有效,实现生态环保执法的“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现代化”。

(3)完善各部门聯合执法机制,全面执行《咸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必要的相应案件分区联合执法网络,具体细化到人,每年及时更新,有效杜绝推诿搪塞现象。[3]

四、一河一策的实施时序

根据咸丰县“十三五”规划目标中的具体定位以及河流管理保护目标的具体要求,对于南河的现状问题轻重,分清主次,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等五个方面,根据轻重缓急,对症下药,循序渐进,以2020年为最终时间节点,争取各项保障措施实施到位,为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呈交一份完美答卷。具体各项措施的实施计划安排见下表。

参考文献:

[1]刘芳雄,何婷英,周玉珠.治理现代化语境下“河长制”法治化问题探析[J].浙江学刊,2016(06):120-123.

[2]胡志超.生态格宾挡墙技术在苏北运河整治中的应用[J].中国水运(下半月刊),2011(03):133-135.

[3]肖显静.“河长制”:一个有效而非长效的制度设置[J].环境教育,2009(05):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