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河州地区官营茶马贸易研究
2019-10-21王明江
王明江
摘要:自古以来,河州地区就是官营茶马贸易的重要区域。河州地区的茶马贸易有着多方面交织社会背景,这与其所处的明蒙关系与河州茶马司关系极为密切。更为重要的是,明代河州地区的官营茶马贸易也是形成独特的两大特点,即表现为贸易量上“前大后小”;职能上“职责转换”。纵观明代河州官营茶马贸易,其不仅密切了少数民族与中原地区的交往,更为重要的是强化了少数民族对中原王朝的认同。
关键词:明代;河州;官营;茶马贸易
河州地区,地处汉族与河州番族交接之地。同时,茶叶于河西番族之日常生活密切重要。于是,河州地区一直茶马贸易的集散地。自大明建立以来,为了能够巩固明代北方边境,河州地区便承担马匹征发的重要功能。因此,明代河州地区便以“茶马贸易”而著称。
关于明代河州地区茶马贸易研究,学术界对此问题关注已久,也形成多种论述。但是,整体上把握明代官营茶马的基本发展演变,挖掘其中内涵与特征的成果鲜见。因此,笔者拟以时间为线索,整体观察明代河州地区茶马贸易的基本轮廓以及显著特征。
一、社会背景
1.明蒙关系
大明立国伊始,元朝残余势力便虎视眈眈。然而,随着北元政权的瓦解,逐渐分裂为蒙古诸部。最终形成明蒙之间二百多年的对峙局面。同时,自宣德至万历时期边患逐渐加剧。明蒙之间或战或贡,这也就使得明人十分重视北部边防力量。作为边防军事力量的重要支柱——军马,更成为明朝廷上下关注的重中之重。自古以来,河州地区便是茶马贸易的集散地,明建立之初,为了缓解马匹匮乏问题,朱元璋便派遣使者前往河州地区的易马。
2.河州茶马司
在明代,河州茶马司始终作为明代重要的官营茶马贸易机制,随着时代的变迁,其地位也因此而变化。洪武七年(1374年),朱元璋就设立河州茶马司。《明实录》也载云:“置河州茶马司官制与秦州茶马司同。”之后,洪武十六年(1383年),朱元璋下令罢免洮州茶马司,而是以河州茶马司而总之。由此观之,河州茶马司的地位更加凸显。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河州茶马司的重要性下降,代之而起则是西宁茶马司,河州茶马司的地位与重要性下降很快。
二、主要特点
1.前大后小
有明一代,河州地区茶马官营茶马贸易的数量也是损益变化。然而,从总量来看,河州茶马司官营茶马数量明显表现出“前大后小”的特点。也就是指洪武初期,市马贸易量大。洪武后期,市马贸易量小。
洪武七年(1374),河州茶马司便已经开始茶马贸易,纳马数量是7105匹。洪武九年,秦州与河州茶马司一共易马171匹。《明太祖实录》也载曰:“秦州、河州茶马司市马一百七十一匹”。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河州茶马司便已经市马2050匹,贸易数量上增加很快。次年,河州茶马司所易马匹数量很少,所易仅有10匹。洪武十七年(1384),河州茶马司市马数量有所回升,总共易得马560匹。洪武十八年(1385),河州茶马司所易马匹具体数量不详。但是,据《明实录》载云:“秦州、河州茶马司及叙南、贵州、乌撒、宁川、毕节等卫市马六千七百二十九匹。”由上述数字所载,河州所易马匹数量较多。洪武二十七年(1394),有关河州茶马司的具体易马数量不知,但是,《明太祖实录》中却载有雅州、碉门秦州茶马司以及河州茶马司市马一共易得二百四十余匹。
之后,河州茶马司的相关记载鲜见。即使文献中所载只言片语,也是很少有关茶马贸易的信息,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一也可知晓,虽然洪武时期河州茶马司马匹交易数额增减无常,但是确实也表现为前期市马数量较多,而后期市马数量较少。
2.职责转换
随着时代的变迁,河州茶马司的职能也是损益无常。洪武时期,河州茶马司主要负责马匹交易问题。然而,进入宣德年间之后,河州茶马司的职能则转换为储存与调运功能。之前一直载之于史册的“市马”,转而以“储存”所代替。
宣德元年(1426),河州茶马司又见史籍所载。但已非茶马内容,仅仅只是与茶相关。据《明宣宗实录》载曰:“赐安定王桑儿加失夹等三人白金彩币表里绫绢等物,仍命陜西、河州茶马司赐之食茶。”宣德三年(1428),户部调令河州茶马司的六十万斤茶叶运往陕西。宣德六年(1431),由于乌斯藏地区缺茶,要求四川运茶三十万斤贮藏于河州茶马司。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很少有关河州茶马司的具体情况。正统十四年(1449),巡按御史交付河州茶马司462300斤茶叶。成化十四年(1478),大臣向明宪宗上奏疏,要求西宁、洮州与河州茶马司按照旧例严禁私贩行为。弘治三年(1490),由于饥荒严重,因此河州西宁二茶马司各自开报茶四十万斤。嘉靖十一年(1532),上报西宁、洮州与河州三茶马司积累茶叶已达291515篦。嘉靖二十二年(1543),巡按御史张涣视察西宁、洮州与河州三茶马司的课茶状况。嘉靖二十五年(1546),巡按御史胡彦奏报洮州、河州与西宁三处茶马司堆积多年茶叶,请求朝廷尽快处理。隆庆六年(1572),洮州、河州、西宁与甘州四茶马司备有茶叶796661斤。之后河州茶马司的具体情况也很少见诸史籍。现将以上的各项情形绘制成表格,如下表二所示。
在上述表二中,在宣德年间以来,河州地区茶马司已经完全转变职能,市马贸易已经非其重要职能,而转运储存已经河州茶马司的重要职责,每年河州茶马司所储存转运茶叶数额很大。
三、小结
自古以来,河州地区便是茶马贸易的集散地。进入明代,朱元璋更是将其作为茶马贸易重要的集散地。明代河州地区的茶马贸易,不仅与其所处的明蒙关系的时代背景有着很深关系,而且还与河州茶马司确立有着密切联系。同时,明代河州地区的茶马贸易也展现其独特的风格,表现为“前大后小”与“职能转换”。纵观明代河州官营茶马贸易,其不仅密切了少数民族与中原地区的交往,更为重要的是强化了少数民族对中原王朝的认同。
参考文献:
[1]《明太祖实录》卷九十三,洪武七年十月己未,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本,1962年,第1628页。
[2]《明太祖实录》卷110,洪武九年十二月,第1836页。
[3]《明太祖实录》卷176,洪武十八年冬十月癸巳,第2674页
[4]《明宣宗实录》卷十三,宣德元年正月丙辰,第360页。
*基金项目:本文属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明代河州地区官营茶马贸易研究”,项目编号:Yxm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