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让之艺术初探
2019-10-21张涵硕
张涵硕
摘要:吴让之生于江苏扬州,最终成了皖派的代表人物,甚至是提到这两个字首先想到的便是他。邓顽伯也就是邓石如在他的这一生中起到了又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吴让之交友甚广,早年间与现在书法人耳熟能详的几位清末大家有着不同形式的交际,这些交友形式中对于他金石印章的传播也是起到了十分积极地作用,甚至在他的一些文献资料中搜集到的极具“吴氏”印风的巅峰之作也是产生于其间。
关键词:吴让之;邓石如;皖派;
吴让之篆刻伊始
晚清时期的书法篆刻金石艺术层出不穷,“印坛”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影响面及其广。吴让之的金石艺术打破了原有的“浙派”老大的局面,打开了“皖派”新格局。与此同时他的印风也为后世书家所学习,受他影响的书家不胜枚举。以至于晚晴印坛之所以可以名留史册,就是因为他的出现。直至今日,吴熙载的篆刻印风仍然受到印学爱好者的大力推崇。那么这样一位影响着晚清和近现代印坛的书家他的篆刻又是从哪里起始的呢。
吴让之印风与邓石如
吴熙载篆刻作品以秦汉玺印为基础,又兼以邓氏书刻,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自成一家。很多时候吴熙载的作品可以和邓顽伯相媲美,这和浙派大多数作品整体风貌相近但并不相同。但事实正是他的高超技艺的冰山一角。学习邓氏的同时刻兼学别样,不受其习气影响,这是当时很多书家做不到的。真正做到了青从兰出胜之于兰。他的作品第一次做到了文字字势的屈伸仰俯,笔画间的顿挫提按,翻转处的用笔的快慢,笔画间的呼应,没有一点不恰到好处。
如果邓氏的阴文印风是在汉代碑额以书入印的摸索阶段,那么吴熙载的阴文印就已经是印书合二为一的典范。整体风貌俊洁端正,文字富于变化,精彩灵动,混圆洁净。笔画交代的清楚明了,律动感强烈,在白文印的基础上极富有书写性,并将富有意趣的一些字紧密而又不失协调的展现于印面之上。吴熙载的篆刻在邓氏的基础上,在刀工刀法上做了大的调动。众所周知,金石篆刻里字的取法是篆刻的本质所在,长达数十年的临摹汉印,专注学习邓石如,将邓体印由书出的创作原则烂熟于心,在创作的印章中讲书法书写的意趣最大化的表现出来,开拓出了新的意境。他把自己对于小篆书法的独到的刚健飘逸贯穿在印面之上,书刀结合,透过刀锋见笔锋,天然浑成。他熟练的刀法展现在它对于冲刀的熟练掌握,用刀方法与印文相结合。在金石学中刀法是相当重要的一门语言,是书家表达自己情感抒发自己胸中意气的一种手段。吴让之就是这样一位善于学习集大成的篆刻家。他从不默守陈规,以古为师的同时,将邓派对于金石学的“以书入印,印从书出”艺术思考踵事增华。
赵之谦与吴让之
众所周知近年来无论是投展还是平时学习都脱离不了赵之谦书法,他在晚清书坛也占有很高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这位书坛匠人和吴让之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吴让之和赵之谦在书艺交流上有着很多联系,赵之谦曾托好友魏锡曾把自己创作的数方印章带给吴让之点评,“息心静气,乃是浑厚。近人能此者,扬州吴熙载一人而已。”这短短数十字是这几方印章中的边框,大多说人看到类似的话会觉得很不舒服,会以为是恭维但吴让之却不以为然在回信中提到“刻印以老实为正,让头舒足为多事。以汉碑入汉印,完白山人开之,所以独有千古。先生所刻已入完翁室,何得更赞一辞耶”。
让之对赵之谦的篆刻作品有着很高的评价,回信中说的若干句话也是想表达说,以碑入印的人常常有,但是邓石如已经运用的炉火纯青,但是到了你这里却已经超越了他。不但评价高,吴熙载在炎热的夏天也为这位未曾谋面的好友携刻了“鉴古堂”、“赵之谦”等白文四印,这四方印遥相呼应,疏密做的是淋漓尽致,轻松地把他自己朴茂灵动、平易质朴的创作风格展现给这位“学生”,同时这样几方印石最终也成为吴让之篆刻艺术成熟期的代表作之一。
但赵之谦在同一年就改了对吴让之的评价,赵之谦在《书扬州吴让之印稿》长篇文章里写道:“让之于印宗邓氏,而归于汉人,年力久,手指皆实,谨守师法,不敢逾越,于印为能品。”是的,赵之谦这时候开始说了,吴让之的作品完全遵守他老师的方法,不敢越雷池半步,刻印的水平只能是能品,能品之外还有妙品、神品、逸品呢!说白话呢,意思就是说吴让之的水平也还可以,从唯一人到能品罢了,这评价降了不少格。
总结
吴让之篆刻使书印合一绽放出了别样的光彩,让书写性最大限度的在方寸间展开来。临摹其作品时就很容易将邓式的爽快流美,同时又兼有许多有趣的变化。特别是在对与线条整体的把控对于印石上尖与圆粗与细,使作品更加有虚实相生的变换效果和生发的趣味性。缶翁评价其篆刻艺术曰:“让翁平生固服膺完白,而于秦汉印玺探讨极深,故刀法圆转,无纤曼之气,气象骏迈,质而不滞。学习吴让之书法艺术的人这样评价他:学完白不若取径于让翁。”
参考文献
张 瀛.印从书出”的得與失-邓石如、吴让之篆刻研究.阜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2010(28):151-153.
( 清) 魏锡曾. 吴让之印存·跋[A]/ /韩天衡. 历代印学论文选: 下册[C]. 杭州: 西泠印社出版社,1999. 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