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及防控措施
2019-10-21杨杨
杨杨
摘要:非洲猪瘟是一种危害十分严重的病毒性、传染性疾病,我国将其划归到一类重特大传染性疾病。临床上非洲猪瘟的症状和猪瘟症状十分相似,该种病毒诞生于非洲的肯尼亚,因此被称为非洲猪瘟。猪感染不同毒力的非洲猪瘟病毒后,表现的临床症状和致死率存在一定差异性,其中高毒力非洲猪瘟病毒致死率高达100%。该文分析了非洲猪瘟的流行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学变化和诊断方法,并提出综合防控措施。
关键词:非洲猪瘟;发生;综合防控
中图分类号:S858.28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14.041
0引言
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辽宁沈阳首次出现,迅速向全国蔓延扩展,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防控压力日趋增加。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疫病对我国生猪养殖产业造成危害,需要充分认识该种疾病,充分掌握该种疾病的流行特点、临床表现,然后采取对症措施。
1流行特点
非洲猪瘟病毒仅发生在猪群和野猪群中,发病猪血液及体液、各组织器官和分泌物排泄物中均携带有大量病毒,并且具有很强的感染性。非洲猪瘟病毒除猪与猪之间相互接触传播外,还可通过寄生虫如皮虫叮咬,实现血液传播,软蜱是该种病毒的中间宿主,而猪是该种病毒的唯一宿主。另外,我国中小规模养殖户有向猪群投喂泔水的习惯,人员与车辆带毒传播是目前疫情扩散的最主要方式,很容易导致病情快速传播蔓延,造成很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2临床症状与病理学变化
临床上非洲猪瘟主要分为最急性型、急性型和亚急性型。最急性型患病猪通常不会表现出任何临床症状,表现为突然死亡。有的还可在食欲废绝,惊厥后数小时内死亡。急性型主要表现为采食欲望下降,体温升高到41℃以上,呈现稽留热,发病3?5 d后,体温逐步下降到正常范围,在临死前呈现昏迷状态。个别患病猪在发病1?2 d会出现心率增加、呼吸急促、体表出血的症状,具有很高的致死率。将病死猪解剖发现内部脏器器官存在充血出血现象。亚急性型主要表现为鼻、耳朵、肋部皮肤表面出现出血发绀现象[1]。采集患病猪的新鲜血液进行血常规检查,发现短暂性的血小板和白细胞显著下降。慢性型主要表现妊娠母猪出现流产腹泻呕吐现象,排除带有血液或粘液的粪便,有的患病猪还会出现一定的呼吸道症状,病死率较低,但会严重影响猪群的正常生长发育。上述2种类型的病死猪解剖后发现脾脏颜色较深,质地变脆,异常肿大,并存在明显的出血性梗死,心包、胸腔和腹腔存在明显的积水,将肿大的淋巴结横切切面呈现大理石纹路病变,肾脏皮质部和肾盂存在广泛性的出血现象,慢性病例还存在明显的呼吸道病变,包括纤维素性胸膜肺炎和肺炎。
3诊断
结合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学变化,可对病情做出初步诊断,确诊还需要进一步抗原检测,抗体检测和病毒学分离。抗原检测方法主要包括琼脂扩散检测法、补体结合试验,其中直接免疫荧光检测技术和血吸附技术比较常用。
4综合防控
4.1紧急处理
确诊存在非洲猪瘟感染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发病养殖场封锁隔离,禁止一切生猪调运。并将同一个批次的发病猪和未发病的猪立即扑杀,无害化处理,做好养殖场的清理工作,每天上午、下午各消毒一次。以发病养殖场为原点,3 km半径为疫区,疫区3 km半径内为受威胁区域开展广泛性的流行病学调查,检查受威胁区域内是否存在非洲猪瘟感染情况。当疫区的最后1头患病猪扑杀无害化处理完毕间隔一段时间,经过严格的检疫检验,确诊不存在非洲猪瘟病毒后解除封鎖。
4.2防控措施
4.2.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召开专项会议,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范方案,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防范目标落实。由农牧站牵头,派出所配合,做好出入口守护,严禁运出运入牲畜,杜绝疾病传播;食安办牵头,派出所、经发办配合,建立餐馆泔水处置台账,及时跟踪泔水处理动向,严禁将泔水用于喂养牲畜,并注意做好痕迹管理,同时做好境内餐馆、超市、摊贩等的进货渠道监管,坚决杜绝从未解除警报的疫区购进猪肉及其制品(含熟制品)。加强各个方面特别是购进、饲养、售出渠道的监督,严禁使用泔水喂猪(因泔水喂猪引发的猪瘟,所有损失由养殖户负责,国家不予补偿),坚决杜绝带人病菌;各村村主任负责辖区内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力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养殖户监管,行成台账,做好痕迹管理,每天汇报动态管理情况,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前、措施得当。
4.2.2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非洲猪瘟信息宣传队,农牧站全体工作人员分片深入到村组和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基本情况及防控举措,严禁使用泔水喂养及外地进猪。开通举报电话,通过微信、QQ群和LED屏发布公告,发动全镇居民参与防控,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提供的信息。各包村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督促所包村和分管单位部门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领导24 h在岗在位,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储备足量应急物资,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
4.2.3全面做好排查
对全区所有的养猪场(户)全面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猪”。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猪、野猪异常死亡,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区镇农业部门;对现场排查中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必须采样送检。生猪养殖场(户)要及时报告出栏补栏、临床发病、饲料来源等情况,切实降低疫病发生传播风险。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洲猪瘟疫情进行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2]。
4.2.4强化调运监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疫区调运生猪,确需从非洲猪瘟疫情相邻省份和省内其他地市调运检疫合格生猪产品的,供货商除必须附具产品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该批产品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外,还须提前3d向区市场监管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书面申请备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调入。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不得劝返,一律就地无害化处理。加大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外省外市接壤区道路、铁路以及邮政快件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非法生猪及产品流入该区。
4.2.5禁止消水养猪
加强餐厨剩余物的管理,严禁各餐饮单位向生猪养殖场(户)提供餐厨废弃物。严禁区境内各养猪场(户)使用餐厨剩余物、血浆蛋白粉、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饲喂生猪。对违反规定的餐饮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经营单位和养猪场(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进行处罚;对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2.6强化屠宰监管
生猪定点屠宰场必须屠宰有检疫证明、标识齐全的健康生猪,不得屠宰来自疫区及途经高风险区、依法应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生猪。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3]。
5结束语
非洲猪瘟是一种危害严重的重特大传染性疾病,不管是畜牧兽医人员还是养殖户,都应该提高认识,采取必要措施,重点做好该种疾病的防控工作,避免非洲猪瘟疫情传播蔓延,保证生猪养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尚红梅,吴旭锦,朱小甫.非洲猪瘟的流行现状及防控措施[J].今日畜牧兽医,2019,35(2):23-24.
[2]王廷丰.非洲猪瘟的特点及其关键防控措施[J].广东畜牧兽医科技,2018,43(6):21-22,37.
[3]赵启祖,王琴.非洲猪瘟紧急预防控制技术需求[J].中国兽药杂志,2018,5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