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管执法与流动摊贩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9-10-21彭刚
彭刚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快速发展期和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使得由利益关系引起的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明显增加,各种矛盾呈多发趋势。面对当前城市管理中流动摊贩的管理存在的问题,时刻考验执法者的智慧与能力,亟待不断探索、完善社会治理体制与体系。
一、城市执法队伍与流动摊贩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者与流动摊贩间对立矛盾突出
目前,滞后的城市管理模式以及传统的执法观念,渊源于维持社会秩序、城市形象与保障群众生存权之间的矛盾。城市执法者履行“职责”与流动商贩为基本“生计”常发生矛盾与冲突,甚至上升到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尖锐对峙的程度。
(二)城市管理执法律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当前,城市执法面临较多的问题与困惑,至今为止,我国还没出台一部行政层面的城管执法法律。执法权来源于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仅法律层次不高,内容各不相同,且有较浓厚的地方色彩,内容不够规范、完善。存在执法依据不足、主体混乱、权责不清、人员身份复杂、责任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三)城管执法队伍社会公信力、认可度不高
部份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法规不熟悉、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不公,文明执法观念淡薄,手段比较粗暴单一,执法有时会出现日常的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使政府管理城市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下降,影响政府及执法队伍形象。另外,城管这支队伍多年以来在执法管理城市秩序时,实际已经结怨于群众,一旦有某一个契机,就会发泄这种积怨,形成对抗和以暴制暴,于是就出现群殴、暴打、围观等现象。
(四)群众及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度不高
城市管理是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仅仅靠城市执法者参与是不够的,群众及社会组织参与度不高反而存在矛盾加剧的可能,城市流动摊贩摆摊绝大部分均是社会上弱势群体,得到广大市民的同情。因此,执法人员的“履职”与商贩摆摊的“利益”冲突就在所难免,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冲突,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较大压力。
(五)就业难促使流动摊贩对摆摊非正规就业的依赖
城市流动摊贩存在经济条件较弱、社会地位低、年龄偏大、学历低、技能少等特点使得他们很难实现正规就业,他们需要生存空间,面临家庭吃住、穿衣、社保、子女上学等问题压力。这就加大了城市流动摊贩对这种非正规就业的依赖。
二、城市执法队伍与流动摊贩间矛盾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执法队伍与流动商贩互信机制
一是要解决民生问题,首先,必须要解决摊贩谋生的问题,其次,要有一个适合于当地情况的疏导机制来解决对抗和冲突间的矛盾。二是转变管理机制,重在疏导而非管理,充分尊重摊贩合理诉求,并力所能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执法程序尽可能取得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做到客观、公正执法。要解决好摊贩与城管的对峙,关健要做到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有法可依”,公众应理性看待城管与商贩的矛盾。
(二)建立完善执法体系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制度缺失、规范冲突、要求不当的,及时进行“立、改、废”。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从制度和管理入手,明确城管职责和执法范围,规范执法人员和手段。完善执法工作的实体和程序规范,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从源头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加大区级执法队伍人员下沉,整合辖区综合执法力量,解决目前“临时城管”流动性大、政策法规不熟、执法简单粗暴、管理难度大等缺陷。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岗位培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与能力。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既依照法律严格执法,又要掌握好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四)建立社会多方参与城市管理联动机制
一是邀请“四个之家”参与城市管理,整合人大代表之家、政协委员之家、党代表之家和民主党派之家四个群众接待站资源,定期邀请指导、观摩,监督执法,收集意见及建议。二是请群众代表参与执法。執法中请部份居民代表,热心群众参与,体会、观摩执法过程,现身说法,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三是整合执法力量。统筹整合辖区公安、工商、交巡警、综治、安监等力量,定期进行城市综合执法整治,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四是尝试“角色互换”模式。城管与摊贩相互交换角色,做到换位思考,体会相互间的困惑和难处,以达到增进理解和互信目的。五是探索摊贩自我管理。引导摊贩自我管理,建立摊贩自己的“组织”,是实现城市建设与管理和谐共建共享的好办法。
(五)建立多方参与的利益诉求和就业解决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健全流动摊贩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畅通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应急管理机制等,防止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疏导机制,完善摊贩诉求表达机制,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听取有关诉求,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三是实现流动摊贩多渠道就业。对辖区流动摊贩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对有就业能力人员进行分能别类就业培训,依托政府、社会组织等多渠道资源推荐实现就业。四是规范“摆摊设点”区域。对无就业技能的人员,从人性化角度给摊贩生存空间,解决好城市的“面子”和群众的“里子”,解决好城市干净整洁和摊贩的“养家糊口”问题,相关部门按要求指定区域、规范摆摊设点,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及综合治理能力
一是调整城市治理的体系。现在将脏活累活得罪人的活集中到一个部门,这个治理体系可能需要改,应该是分摊的。二是规范城市管理标准。应建立一种为人民来管理城市的理念的制度体系,而不是为了城市去管理人。应由城市的人民和政府来达成共识。三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首先要解决一个执法权威性问题,要在群众中树立公信力,让百姓知道执法是于公,而不是为私。四是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城市运行管理新模式,改进和完善创新城市管理,实现城市服务功能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