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产品RoHS管控及检测相关问题探讨
2019-10-21李浩强
李浩强
摘要: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以下简称《实施安排》),现予以公告。在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第一批产品目录中就有空调产品,本文对空调产品6种有害物质的检测的重点、难点以及管控方法进行了探讨并且给出了相应的措施,方便相关单位和空调企业的借鉴。空调企业需要解决有害物质减量化与替代工作,能够符合中国RoHS的要求。
关键词:空调产品;RoHS;管理;检测
绿色环保法规最早起源于欧盟,2006年2月我国推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08年10月工信部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2009年9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第一批)》公示,2010年5月《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发布等,直到2018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
(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公告,且此两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中国RoHS跟随国际步伐,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并逐渐向世界先进行列靠拢。
一、有害物质的产品种类和限值要求
目前中国RoHS规定的产品种类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文件为准,其范围要求指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1500 V、交流电流不超过1000 V、以电流或电磁场起作用的设备和附件产品,并产生、传输和测量这些电流和电磁场。电池也在范围内,但包材不在其范围内。目录中产品限值使用的有害物质一共有6种:汞、镉、铅、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其中镉的限量不能超过0.01%(质量分数),其他5种的限量不能超过0.1%(质量分数)。
二、空调需要管控的部件
空调的主要部件有压缩机、电机、四通阀、电加热器、蒸发器、冷凝器、电路控制板、内部導线、端子排、出风网罩、制冷管路、金属和塑料外壳、装饰条、连接线缆、遥控器等。其中,压缩机又包括外壳、绕组、接线端子、轴承、内置热保护器、吸气阀、排气阀等部件;电机又包括转子、定子、风扇、紧固螺钉、绕组、引线、轴承、保护器等部件;电路控制板又包括电容器、管状熔断体、接插件、芯片、继电器、开关变压器等。按照GB/T 26125-2011和GB/T 26572-2011中给出的拆分原则,除了《例外清单》中的豁免部件,上述空调中可以拆分的所有部件都需要符合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例如:《例外清单》中7.3铜合金(铅作为合金元素)铅含量限值不超过4%(质量分数);8.1高熔点焊料(如铅含量超过85%(重量百分比)的铅基合金焊料),铅含量限值不作要求;8.3.1陶瓷及玻璃:用于除介电陶瓷电容以外的电子电气元器件(例如,压电器件、玻璃和陶瓷的复合材料),铅含量限值不作要求;34.2电触点中的镉限值不作要求。这些例外清单中的物质或者材料会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被消除,人类最终会找到可替代的技术来最终控制有害物质的含量,并且把《例外清单》中的条款剔除,所以我们对于空调零部件的管控,应该在满足性能的条件下,去找寻尽量少用到《例外清单》条款的零部件作为我们的产品供应。
三、空调部件管控方法
空调产品具有部件复杂,批次更换频繁,使用材料众多的特点,所以企业采用的管控方法可包括:参考GB/T 31274-2014《电子电气产品限用物质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限用物质管理体系,对外我们应该建立供应商管理条例,对内我们则有自己的质控手段,这样才能严格把控空调零部件中有害物质含量。
(一)对外
1.应该组织所有的供应商召开中国RoHS有害物质品质控制的宣贯会。(1)首先宣贯公司的质量意识,让供应商知道中国RoHS实施细则,实施时间,以及不执行带来的后果。(2)落实供货管理规定,如可以要求合作供应商最高管理者供货前应签订年度质保协议,并自我声明产品符合中国RoHS的限值要求,违反协定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停止供货等反制措施。(3)每批来料的零部件需要附上有资质的第三方合格检测报告方可供货入库。
2.应该定期到供应商公司去审厂(质量控制记录文件,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现场生产作业指导书等),审核通过才能进行供货。(1)应审核每批来料的可追溯性文件是否符合要求。(2)应该审核每批物料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要求。(3)查看公司的管理规定是否明确指出中国RoHS管控的手段。(4)严格要求供应商任何变更物料,工艺,技术文件等情况需要向生产商汇报。(5)任何跟技术,生产,工艺等记录文件需要统一保存至少10年以上。
(二)对内
1.生产商应有管理供应商的管理机制以及制定确保满足中国RoHS实行的有效措施。(1)生产商应对供应商进行等级划分,划分标准按管理水平,现场工艺,来料检查不合格次数等综合评级,例如:对于优秀的供应商评为A级,对于一般的供应商评B级,对于落后的供应商评为C级……按照供应商的优劣来决定内部抽查次数的多少,对于A级供应商若抽查到不合格即需要降级处理,对于C级供应商若连续多次抽查都为合格可以升级……以这种管理方式进行供应商供货的风险评估。(2)定期出差到供应商公司进行审厂,对不符合要求的管理,生产现象进行持续改进。(3)组织供应商之间的会议让差的供应商向优秀的供应商学习,对于不知进取的供应商予以警告,罚款甚至取消供货资格的处分。
2.生产商应有来料检验和内部抽查的机制。(1)建立理化实验室,要求能对中国RoHS限用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检测。(2)供应商每次批量生产前都需要送样品到生产商的实验室进行试验,要求对其供货零部件进行样品确认,确保其产品能满足中国RoHS的限值要求。(3)对于样品确认没问题的零部件,供应商批量生产,入库前须有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方可接收。(4)对于库存的样品,按照年度检测计划进行抽查检验,抽查的结果合格方可用于上线生产。
四、有害物質标识
依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空调企业应按照SJ/T 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在产品外观上标注环保使用年限,还要在说明书中列表提供所含有害物质的含量以及名称。有害物质环保使用年限标志的含义是:该产品含有某些有害物质,环保使用期限内放心使用,期限外则应该进入回收循环系统。产品的生产日期就是环保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一般来说,整机的环保使用年限应该以部件中环保使用年限最短的为准。
五、有害物质检测的难点
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简称XRF)进行快速筛选法,有助于工厂对大批量物料的检测。该方法操作简单、成本低,但检测的人员、环境和设备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以此来保证结果的可靠性。对于XRF初筛有疑问或超标的组件,需进行再次的化学分析检测,来确定其具体含量。这种先初筛后化学分析的检测方法,可以很大程度上的缩短整体的检测周期。由于XRF不能获得样品中元素的分子信息和价态,所以,对于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只能检测其总铬和总溴的含量。所以总铬含量超标并不能代表六价铬超标,并且金属铬无毒,化学性质又稳定,只有铬的化合物才有毒,特别是六价铬毒性是最强的,“中国RoHS 2.0”管控的正是六价铬。总溴含量超标也不能代表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超标,也可能是其他阻燃剂或含溴的物质,如四溴双酚A(TBBP-A)、三溴苯酚/六溴十二烷等。因此必须通过化学分析检测目标物是否超标,检验依据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汞、镉、铅、六价铬、多溴二苯和醚多溴联苯)的测定》。其中,六价铬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汞、镉、铅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或原子吸收光谱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从经验来说,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这六种有害物质经过监控这么多年,其发生不合格超标的概率已经大大减少了。供应商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建立能满足中国RoHS限用有害物质控制的实验室。对于大多数企业,在资金有限的条件下,可以只购买X射线荧光光谱仪对来料进行拆分初筛扫描,对于初筛扫描合格的样品可以直接出具合格报告,对于初筛扫描不合格或不确定的样品,可以通过委外送检确定真实含量。对于空调企业生产者来说,主要不合格的物质为六价铬和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且监控的供应商众多,所以实验室的配置还须有X射线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六、结束语
空调企业在设计和生产产品时,要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环境保护、易回收处理的方案和技术,淘汰和限制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哪怕最后产品被查出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哪怕是元器件或零部件等上游供应商造成的问题,也是最终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其上游供应商的责任应由最终产品生产企业自行追溯。半年的过渡期,空调企业应该主动逐步完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减量化与替代。在过渡期结束后生产的空调产品,其中限用物质的含量必须满足GB/T 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除非属于相关的里外清单提及的零件)。
【参考文献】
[1]纪蓉,陈润洁,董安乐,冯翠花,张伟.空调产品RoHS管控及检测相关问题探讨[J].制冷与空调,2018,18
(05):1-3.
[2]陈涛,程益,顾景安.空调产品检测中温度测量不确定度的分析和应用[J].制冷与空调,2019,19(03):37-42+45.
[3]李全堂.预拌混凝土原材料检测与质量管控[J].商品混凝土,2019(01):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