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语要宣传效果,更要社会效果
2019-10-21
2019年5月9日,一段视频走红网络,内容为厦门海翔大道附近公路竖立的另类警示牌。“你丑你横穿”“你横穿马路,家人医院等你”“被撞死翘翘”。当地安监站稱,设牌是因常有行人横穿马路,存在安全隐患。据介绍,这些警示牌的作用很明显,截至目前,海翔大道东孚路段再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但是厦门这么“直白”的交通警示牌也引发网友热议,有不少人认为这样的警示牌粗暴,让人看了心里不舒服。
1.提倡有创意的标语,但是反对粗暴、没有温度的标语
一方面,这些标语是有创意的。它们采用看似调侃的方式,来规劝路人遵守交规。在标语上玩点花样,好吸引眼球,让更多人接受,这是值得鼓励的。现今有很多标语太过平淡,比如“禁止横穿马路”这样的标语,既没有与时俱进,也收不到传播效果,更不用说起到规劝他人的作用了。但是另一方面,这些标语又是粗暴的,渲染了一种冷漠甚至咒骂的氛围,于情感上必然会产生不良影响,是不值得提倡的。
2.标语过激是无奈之举,文明素养需要慢慢养成
很多人无视警示标语,经常性地违反规定或者行为不文明。于是,管理者便想出这些简单粗暴的标语,虽然做法粗鄙,但其初衷是希望大家足够重视尊重规则,减少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文明是一种习惯,需要日积月累的缓慢养成,来自外界的“强心针”不管是运动式执法还是咒骂式标语,都只能见效一时。
3.违反社会文明的标语要不得
宣传标语属于社会精神文明的范畴,不仅要看宣传效果,还要看社会效果。光注重宣传效果而使用“简单粗暴”的标语,虽达到了传播的目的,却伤害了社会精神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还是要以温馨提醒为宜,不能单纯追求宣传效果。这种“简单粗暴”的标语,理应取缔。
诚然,交通安全警示语的主要作用就是警示、提醒,四平八稳的未必能够引起那些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文明素养缺失者的重视,但“巧言相劝”不是意味着什么话都能往外拎,甚至靠毒舌咒骂来让人望而却步。用语文明、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是警示语的底线要求。如《流浪地球》中脍炙人口的“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虽直白,但警示效果也不错,也不会让人感到什么不适。
(摘自《漯河晚报》2019年5月14日)
其实,标语的作用是宣传或警示,促进社会文明发展。标语的文明与否能够反映一个地方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让人能够感受到热情与友好,催人奋进,助人向善。否则,标语太生硬、粗俗、蛮横,甚至骂人、诅咒人,效果适得其反。警示标语更如此。试想,一个社会如果只有“鞭子”,那么一旦甩下“鞭子”,所有的恶行都会反弹。以粗俗制止粗俗,所产生的结果还是粗俗;以蛮横制止蛮横,所产生的结果还是蛮横。只有用文明制止不文明,警示标语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社会效果,才会成为“文明使者”。所以,各地必须让警示标语回归文明,并形成时代文明的新常态。
(摘自《钱江晚报》2019年5月14日)
在生命面前,一切都是浮云。安全交通警示牌体现了对生命的敬畏。这些警示牌的语言或许有些过激,但是在安全面前,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如果不用这些警示效果明显的警示牌,安全隐患可能会大大增加,那时,警示牌可能对你很温柔,但是过往的车辆对你却不会“温柔”。
(作者:侯庆宇)
警示牌效果固然好,文明用语不可少。交通警示牌虽然暂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这一类粗俗不雅的话语却不符合社会文明的要求,唯有文明提醒,方能使市民舒心,这样才能提升城市形象。即便仍有市民执意横穿马路,也不应该恶言警告,而应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者:杨晓雯)
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不该用更不文明的语言。打着“为你好”的幌子以诅咒式的粗暴语言来制止错误行为,本身就是另一种错误。粗暴的语言是对行人的不尊重。警示牌上的污言秽语令人的观感极差。“被撞死翘翘”更是对生命赤裸裸的漠视。与“空白罚单”的温情执法两相对照,不免让人感叹:社会,需要多一些温情。
(作者:卞玉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