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满足特殊需求
2019-10-18梅红
梅红
“特医食品”的全称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FSMP)。按照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GB29922-2013》的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在特定疾病或健康状况下吃的食品,在患者治疗与康复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大量研究表明,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能够有效缩短治疗周期、降低治疗费用、加速康复速度。目前,一些企业为了营销,有意识地将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混为一谈。其实,二者有很大的区别。
特医食品不是保健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健康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而特医食品是针对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患者,或是针对特定疾病状态下的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置成的配方食品,是为了改善患者营养状况,或者是为了配合医学治疗进行的营养补充。换句话说,保健食品是给健康人吃的,特医食品是给特殊人群吃的。需要使用特医食品的人群主要是:早产、代谢性疾病、过敏、严重营养不良和呼吸系统疾病的人,其中就包括一个“特殊人群”——苯丙酮尿症患者。
“不食人间烟火孩子”的口粮
苯丙酮尿症(英文缩写为PKU)是一种先天代谢性疾病。PKU在中国的发病率约为1/11000。由于患儿体里缺少苯丙氨酸羟化酶,导致身体里的苯丙氨酸不能被正常代谢,平常人的普通食物对这些孩子来说便如同毒药。从出生起,他们就不能喝妈妈的奶,不能吃普通的大米、白面,终生要与肉、奶、蛋、豆绝缘,否则将有可能变为智残、脑瘫,甚至死亡。所以,这些孩子也被称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孩子。患儿不能把食物蛋白质中的苯丙氨酸转化为酪氨酸,会造成苯丙氨酸及其酮酸在体内蓄积,损伤大脑及神经系统的发育。未经治疗的婴儿出生三四个月后就会出现智力低下症状,患儿因尿中含有过多苯丙酮酸而身上总有异味,且病情会随着年龄增长更加严重。PKU患儿若患病早期能实行低苯丙氨酸饮食,就可以像同龄孩子一样生活和学习。这里所说的“低苯丙氨酸饮食”,就是特医食品——氨基酸代謝障碍婴儿配方奶粉。
特医产品未来可期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外就已经在临床上普遍使用特医食品了,尤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应用非常广泛。由于中国没有相应的食品法规,其生产、销售与管理都缺乏依据,国内的特医食品市场长期以来依赖进口,处于量少价高的局面。这也是很多PKU患儿家庭放弃治疗的重要原因。为满足国内市场对特医食品的需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相关配套的国家标准体系,原国家卫生部于2010年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于2013年公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至今,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已经有了3个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标准。
如今,国内越来越多的医生、营养学家和患者家属开始重视特医食品的临床应用。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4款产品获批成为特医食品。在产品分类上,参考欧盟标准,结合我国应用管理情况,我国的特医食品主要分为3类: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其中,全营养配方食品规定了能量和所有必需营养素的含量要求。
相对于其他食品而言,特医食品是个“小众”产品,但这一“小众”产品的需求人群又是庞大的:正常生理状况下具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如孕产妇、老年人;病理状况下具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如糖尿病、肾病、肿瘤等各种疾病患者和手术等损伤人群。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估计到2020年,老年人数量将达到2.48亿。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孕产妇、婴幼儿的需求会逐渐增大。此外,我国还是个慢病大国,特医食品将在改善特殊人群的疾病治疗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为消费者,购买特医食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特医食品的执行标准是GB29922-2013;
★特医食品必须经过注册才能进入市场进行销售,注册需要企业的工厂与配方均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认证,并且该注册是有“有效期”的。
★特医食品是有食用范围的,它适用于有特殊医学营养需求的人群;
★特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