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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在印度洋的合作何以可能: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视角

2019-10-17

印度洋经济体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中印印度洋现实主义

柳 树

【内容提要】国内外学者在研究中国和印度在印度洋的关系时,较多采用现实主义研究范式,易于突出中印之间的冲突,多对未来前景持悲观态度。面对复杂的研究对象,现实主义研究范式有其合理性一面,却也有相关缺陷。本文尝试运用新自由制度主义分析框架对中印在印度洋的互动展开研究,发现中印在印度洋基本上处于一种合作而非冲突的状态;固然两国有竞争的一面,但是完全可以通过加强政策协调,与其他相关国家一起,在印度洋建立更加完善有效的合作制度,共同维护印度洋的航行自由与安全。

在研究中印关系的著述中,特别是在研究中印在印度洋的关系著述中,“冲突”二字经常可见。表面上看,近年来,中印在印度洋上的竞争确实无处不在,印度对中国进入印度洋保持高度警惕,并且采取针锋相对的反制措施,特别是在 “一带一路”倡议上,印度明确表达了不同的意见。正因如此,在中印关系研究中,现实主义理论的研究范式占据了绝对的主流,基本见不到其他的国际关系理论。现实主义理论对目前中印关系的解释是主流,但并不代表一定是正确的方式和方向。印度洋对中国的重要性已广为人知,也是 “一带一路”的重要区域。在百年未有之变局的背景之下,对中国来讲,在印度洋上如何处理好与印度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理论上清晰了,实践中才会有章可循。先不论现实主义是否对中印关系具有解释和指导能力,换一个视角、换一种理论来研究之,总是有益的尝试。正因如此,本文试图从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视角来分析目前中印在印度洋上的竞争与合作,以及双方通过建立国际制度加强合作、避免冲突的可能性。中印在印度洋关系的外部环境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最重要的外部因素是美国,因为美国是全球也是印度洋上的最强大的军事力量。但为了分析的方便,本文不考虑其他外部因素,只分析中印之间的关系,这对最后的结论不会有根本性的影响。

一、研究中理论运用的单一性

随着中国在印度洋利益的不断增长,印度洋问题成为近年来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虽然研究者很少明确声明以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为研究范式,但无论是对中国、美国、印度等大国的印度洋战略的研究,还是对大国在印度洋上互动的研究,等等,①相关的研究成果及主要观点,参见石志、宏冯梁:《印度洋海上安全研究综述》,《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16年第2期。该文是至今为止比较详细、全面的、包括国内外学者关于印度洋海上安全研究的综述。本文虽然重点针对国内学者的研究范式,但不难发现,国外的学者在研究这一问题时,绝大部分也是采用了现实主义理论的研究范式。读者都可以合理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各国在印度洋上较量的基本原则,就是权力界定利益。这些研究大部分都运用了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要素:权力、利益、均势、无政府主义等。大部分成果所得出的结论也是现实主义的:印度洋上的无政府主义状态,将导致冲突不可避免;中印博弈类似于“零和游戏”,中国在印度洋持续增长的影响力将削弱印度作为印度洋纯安全提供者的努力;②ShishirUpadhyaya,”Expansion of Chinese Maritime Power in the Indian Ocean:Implications for India”,Defense Studies,2017,Vol.17,No.1,p.64印度正在对中国进入印度洋采取反制措施,反过来中国又将进一步加大进入印度洋的力量,两国相互对抗,陷入所谓的 “安全困境”。③Sanjive Sokinda,”India's Strategy for Countering China's Increased Influence in the Indian Ocean”,The Centre for Defence and Strategic Studies (CDSS)of the Australian Defence College.http://www.defence.gov.au/ADC/Publications/IndoPac/Sokinda_IPS_Paper.pdf.云南财经大学印度洋地区研究中心发布的 《印度洋地区发展报告 (2013):印度洋形势与战略》预言未来的世界与地区大国没有哪一个能真正控制印度洋,只能通过博弈在印度洋构建一种脆弱的 “均势”格局;④汪戎、朱翠萍、万广华编:《印度洋地区蓝皮书:印度洋地区发展报告 (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摘要部分,第1页。陈利君等认为中美印三国在印度洋上的博弈形成了 “弹性均势”,在一段时期内这一局面难以打破,并呈现出不平衡态势;①陈利君、许娟:《弹性均势与中美印在印度洋上的经略》,《南亚研究》2012年第4期。王晓文指出未来在印度洋地区可能形成美国主导下的 “霸权均势”。②王晓文:《21世纪美国的印度洋战略与美国霸权》,《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4年第4期。我们暂且不去讨论印度洋是否存在 (或能够形成)这些 “均势”,“均势”是典型的现实主义概念,无论那一种 “均势”,都是 “权力”较量形成的一种状态,反应了典型的现实主义逻辑:力量对等是合作的基础。关于印度对中国进入印度洋的反应,李家胜较为全面地分析了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这些学者的观点也都是在现实主义的分析框架内得出的。李家胜的研究范式也是典型的现实主义,他运用了“施动——反应”模式来研究印度的 “行为逻辑”,这就比一般的实证研究具有更高的理论高度。他认为,印度经略印度洋和中国进入印度洋所导致的紧张情势似乎不可避免,印度对中国进入印度洋一向保持警惕心态,不过依据议题敏感性的高低,印度的反应也有所不同。③李家胜:《印度洋相遇——印度应对中国进入印度洋的行为逻辑》,《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年第9期。

为了处理好与印度的关系并更有效地增强我国在印度洋的存在,学者们提出了很多应对之策,从中更加可以看出,这些对策也都是现实主义的。如李家胜提出要加强中印两国之间的增信释疑工作,顾及印度在印度洋地区的战略特性,中国要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进入印度洋,从低敏感性议题的领域进入印度洋等。④李家胜:《印度洋相遇——印度应对中国进入印度洋的行为逻辑》,《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年第9期,第61页。朱翠萍认为,西印度洋的巴基斯坦和东印度洋的缅甸是中国进入印度洋的战略支撑,并且中国在印度洋架构了三个战略支撑点,即巴基斯坦的瓜达尔港、斯里兰卡的汉班托塔港和与中国云南相邻的缅甸;为了弥补中国在印度洋的地缘劣势,应该大力提升远洋海军实力,建立远洋补给基地,最大限度地保障 “能源通道”与 “贸易通道”的畅通,维护国家安全。⑤朱翠萍:《中国的印度洋战略:动因、挑战与应对》,《南亚研究》2012年第3期。类似的意见还很多,不再一一赘述。⑥在论述 “一带一路”与中印关系的著述中,大部分成果也典型地采用了现实主义的理论范式,因这不是本文的重点,不再展开论述。参见:朱翠萍:《“一带一路”倡议的南亚方向:地缘政治格局、印度难点与突破路径》,《南亚研究》2017年第2期;[澳大利亚]大卫·布鲁斯特:《“一带一路”倡议对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战略影响》,《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16年第6期等。

也有不少学者提出要加强与印度、美国等国家在印度洋上的合作,建立合作机制。但这些建议在前文缺乏基础论证,是作为一种对权力竞争的补充,也没有作为一个重点进行展开说明,这恰恰应证了其他理论流派对现实主义不重视国际合作、国际制度①“国际制度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国际机制 (International Regime)”“国际组织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的概念之间存在模糊的界限,国际学术界也一直存在争论,本文采用国际制度的概念,包含了国际组织,并不对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严格区分。相关论述参见:莉萨·马丁、贝思·西蒙编:《国际制度》,黄仁伟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英文版前言;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8-87页;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00-102页。的批评。针对在印度洋上的合作,大部分文章都或明或暗的表示,只有权力对等,也就是形成均势,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合作才有可能并得以持续。

二、现实主义的局限性

采用现实主义理论来分析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关系,无疑是最简便、最直观的。无论中国在印度洋上有任何行动,印度都会紧跟其后进行制衡,非常符合“施动——反应”的模式。在现实主义者眼里,中印在印度洋地区的经济、外交、文化、军事等活动,确实都在遵循、反映 “国际政治像一切政治一样,是追逐权力的斗争”②[美]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第七版),徐昕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5页。的原则。但是,印度洋上无政府状态并没有造成无序状态,中印在印度洋上的竞争也并没有影响中印在这一地区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更应该重视的现实状态。“权力界定利益”是一种最终状态,是现实主义对未来悲观的预期;至少在目前阶段,界定利益的不是权力,而是合作。因此,如果只用现实主义理论,或以现实主义理论为绝对主流来分析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关系,无论是从现实主义理论自身的局限性来讲,还是从运用理论视角的单一性来看,都是不够的,也是不科学的。

任何理论都有局限性,现实主义理论也不例外。现实主义者在理论上可能是正确的,但解释历史事件却往往错误百出。③见法利德·扎卡利亚为 《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第四版所写的前言,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门洪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6页。在中印在印度洋的关系研究中,现实主义理论至少有以下几点不足。

一是现实主义过于强调冲突,甚至是预设的、潜在的、最终的冲突,而忽视了实际上长期存在的合作状态。现实主义者认为国际政治的本质是冲突,即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争夺权力的斗争。④[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阎学通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第68-69页。虽然有的学者预言印度洋将成为全球挑战的舞台中心,⑤RobertD.Kaplan,”CenterStage for theTwenty-first Century:Power Plays in the IndianOcean”,Foreign Affairs,Volume 88,Issue 2,March April,2009,p.13.但到目前为止,相较于太平洋和大西洋,印度洋仍是最 “和平”的大洋。虽然美国海权论鼻祖马汉早就告诉我们 “谁掌握了印度洋,谁就控制了亚洲。印度洋是七个大洋的关键。二十一世纪将在印度洋上决定世界的命运。”①[美]A·J·科特雷尔等编:《印度洋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的重要性》,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108页。但迄今为止,美国也没有谋求对印度洋的绝对控制,更没有妨碍印度洋的航行自由,或以印度洋航行自由来威胁其他国家。虽然世界的石油中心波斯湾就在印度洋边上,世界性大国和区域内国家为石油争夺发生过很多激烈战争,但印度洋的航行自由仍很少受到实质性的破坏。当索马里海盗对航行安全形成威胁的时候,联合国采取了统一行动。因此,在关于印度洋航行安全与自由的理论思考和现实考量中,以 “冲突”为预设前提是不符合实际的。如果研究的出发点总是 “我们将来会发生冲突”,就会陷入 “杞人忧天”的类似境地。就好像我们知道 “人总是要死的”,但并不能因此而无所作为,或是以此为依据,对事情做出不负责任的判断。现实主义语境中的 “冲突”只是一种最终状态,可以称之为 “终极冲突”,合作才是国际事务中的常态。中印在印度洋事务上虽然有些竞争并引起担忧,但二者走向 “冲突”或 “终极冲突”的可能性并不大,正如下文将分析的,中印互相切断或威胁切断印度洋航行自由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二是现实主义理论没有足够重视区域合作的兴起,“冲突”在区域范围内越来越少见,合作正成为共识。我们生活在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②[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5页。欧盟当然是这方面最好的例子,其他地区的区域合作虽然没有取得这样的成就,但已经成为区域国家努力的方向,如东盟、南盟等区域国家组织正在不断提升一体化程度。区域内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不断融合,相互依赖程度不度加深,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不断减少,区域国家间或跨区域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已成为众多国家追求发展的重要手段,从而成为了重要的、普遍的国际制度。中印之间的经济相互依赖在新世纪不断加深,多年来中印已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2018年双边贸易额达955亿美元,同比增长13.2%;截至2017年底,中国累计在印直接投资47.47亿美元。③商务部亚洲司:《中国印度经贸合作简况》,http://yzs.mofcom.gov.cn/article/t/201902/20190202836075.shtml中国已经成功举办多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印自由贸易区建设也提上研究日程。④孙芳:《构建中印自由贸易区:可行之处与可借之鉴》,《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2期,第53-56页;杨思灵:《建立中印自由贸易区的难点问题与对策研究》,《和平与发展》2011年第4期,第60-65页;李丽:《试析中印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第56-60页等。印度虽然对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存在顾虑,但和以前相比,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并且积极推动恒河——湄公河合作。①在现实主义者看来,印度加强恒河——湄公河合作,是为了平衡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影响力。我们不否认印度的这种考虑,但从区域合作角度看,只要是有利于区域内国家发展并受到他们欢迎的合作,都是值得肯定的。印度也在积极加强与东盟的合作,印度——东盟自由贸易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环印度洋区域合作也正在兴起,域内国家对区域合作积极性很高。区域合作将加强相关国家之间的依赖程度,区域国家从区域合作制度中获得收益的经验,将强化通过制度合作处理国家关系的信念。

三是现实主义理论忽视了大国之间的战争冲突已经绝迹,代之以经济合作为主的国际关系状态。二战后,特别是冷战结束以后,主权国家之间的战争越来越少,烈度更是在不断降低。大国似乎专注于发展经济,而不是获取对邻国的军事控制。②见法利德·扎卡利亚为 《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第四版所写的前言 (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27页。如法国和德国之间的边界已成为非军事地带,美国和加拿大之间也是如此,这样的非军事带将会受到更多的欢迎。在最近的俄罗斯夺取克里米亚的过程中,也没有发生战争,而历史上欧洲列强为此与俄国发生过多次战争。这其中有害怕爆发核战争的原因,使得大国不敢轻易发动战争;更重要的是,大国之间发生直接冲突的意愿显著降低。如果拿现在的大国关系与二战前的历史相比,我们更会相信,不是核武器,而是不愿意发生战争的 “意愿”降低了大国之间的冲突,——大国之间威胁使用武力、代理人战争都大幅减少。在经济冲突中,无论是汇率之争还是贸易摩擦,远的如美日之间的贸易冲突,近的如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最终都将以双方所能接受的方式解决,并且在各自看来,这最有利地维护了国家利益。现实主义不擅长解释变化,尤其是不擅长解释世界政治经济的变化,③罗伯特·基欧汉编:《新现实主义及其批判》,郭树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46页。以上正是现实主义这一缺陷的体现。

四是现实主义对国际制度的忽视使其难以跟上国际形势的变化。国际组织成为重要的国际事务参与者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国际制度的重要作用并没有因为美国霸权的式微而削弱,反而是加强了。虽然美国在特朗普总统上台后不断“退群”,但这些国际制度不但没有因为美国的退出而崩溃,甚至没有任何的削弱,国际制度的强大生命力经受住了考验。中国和印度也正不断加强在国际制度方面的合作,如在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的合作;中印也在印度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加入核供应国集团以及中国成为环印度洋海军论坛正式成员等问题上存在分歧,而这恰恰说明这些国际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国对国际制度的作用更加重视。

从现实需要来看,单一的现实主义理论研究视角不利于我们处理实际问题。一是在应对 “珍珠链”等中国威胁论的指责时,我们显得力不从心,很难提出有力的理论应对,①如李家胜指出,对于西方国家炮制的 “珍珠链”战略或其他宣扬 “中国威胁论”的提法予以坚决抵制,但没有进一步说明如何抵制 (前引文,第61页)。另外参见刘庆:《“珍珠链战略”之说辨析》,《现代国际关系》2010年第3期,第8-14页;刘庆:《“珍珠链战略”:印度的认知与应对》,《南亚研究季刊》2010年第2期,第21-27页。这与我们使用现实主义的理论范式有很大关系。“珍珠链”就是现实主义理论视角的结果,在现实主义理论视角下,中国在印度洋的任何行动,都可以视为对权力的争夺。中国力量的每次增加,都会让印度陷入 “安全困境”,因此,印度不得不作出反应。虽然有中国学者指出,要加强增信释疑工作,明确中国在环印度洋地区的战略目的,把区域安全合作当作关键着力点,加强区域一体化建设。②刘庆:《“珍珠链战略”之说辨析》,《现代国际关系》2010年第3期,第13-14页。但在现实主义的语境下,这些建议都只是补充性的,无法从根本上反击 “中国威胁论”。也有外国学者认为在印度洋上由于地缘问题、后勤物流、马六甲瓶颈等问题,目前中国的力量无法和印度相比,实际上处于一种战略劣势,中国在印度洋的基地主要用于对付海盗、撤侨等作用,无法用于军事目的。③Tommy Yang,“China Unlikely to Match India Strength in Indian Ocean in Near Future-Analysts”,https://sputniknews.com/analysis/201803051062243930-china-india-indian-ocean/;David Brewster,“Beyond the‘String of Pearls':Is there Really a Sino-Indian Security Dilemma in the Indian Ocean?”,Journal of the Indian O-cean Region,No.2,2014.但这些分析都是基于目前中国实力的原因,潜在意思是,如果中国有能力在印度洋实现更大的军事存在,那就有可能对印度构成军事威胁。因此,在现实主义语境下,无论是对所谓中国 “珍珠链”威胁的故意夸大,还是相对客观的分析,最终的区别只是中国的威胁是 “现实的”还是 “未来的”。西方某些学者单一采用现实主义理论,夸大中国当下和未来在印度洋的军事存在以及与印度可能的冲突,与他们一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有关,作为中国的研究者,不应该陷于这一单一的研究范式之中,并在既定的范式下与之辩论。不走出现实主义的理论范式,我们很难从学理上反驳 “中国威胁论”。

二是在现实主义的分析框架下,中印很难走出 “施动——反应”不断循环的模式,矛盾不断积累,最后势必会引起大规模的冲突。如果持有现实主义的悲观预期,中印现阶段的政策就会受这一预期的影响,反过来加强了这样的结果实现的可能性。就像建构主义所言,国际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国家行为体互动与实践的产物,是一种 “自我证实的预言”,是不能应用自然科学中的因果律来解释的文化结构;当一种国际规范或集体记忆被假定、预言将呈现何种状态,将向某种方向发展时,由于有关国家可能按照 “预言的逻辑”进行相似的话语实践和外交互动,结果被预言的东西往往变成了现实。①DayaKrishna,“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and the Nature of Society,”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No.36,1977,pp.1104-1107;Alexander Wendt,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186-187,转引自罗伯特·基欧汉编:《新现实主义及其批判》,郭树勇译,第29页译序。当 “冷战”这个文化形态形成之后,美国人和苏联人就有了共有的信念:他们互为敌人。这个信念帮助确定了他们在任何给定情景中的身份和利益。他们的行为方式证实了他们的确是威胁,这样就再造了冷战。②[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33页。与此相似,中印在印度洋上是一种什么的状态,既受权力和利益的影响,也受各自观念的影响。如果中印如当年的美苏一样,相信他们在印度洋上处于一种博弈状态并最终可能走向冲突,那一方在印度洋上任何的行为,都会被另一方视为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不是权力和利益在起作用,而恰恰是现实主义所忽视的 “观念”在起作用,“观念”也是一种现实的存在,也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正如小约瑟夫·奈在分析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所说的,有关战争不可避免的观念,往往是导致战争的重要原因。③[美]小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 (第五版),张小明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21页。在印度洋上,美国是最强大的军事存在,印度次之,短期内中国在印度洋实际上难以构成具有实战作用的军事力量。但是,在印度洋上中印之间的竞争,比中美或印美之间的竞争更加突出,④David Brewster,“An Indian Ocean Dilemma:Sino-Indian Rivalry and China's Strategic Vulnerability in the Indian Ocean”,Journal of the Indian Ocean Region,Vol.11,No,1,2015,p.49.这主要是 “观念”而不是 “事实”在主导人们的判断。因此,要改变政策,先要改变观念。

实际上,如前文所说,现实主义在这方面的解释和预见能力正在减弱。中印并不必然会在印度洋发生冲突,但如果按现实主义理论的预期不断强化这样的逻辑,最终就真有可能会发生,但这绝不是证明现实主义理论是对的,只能说秉持现实主义理论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这一结果的发生。也可以说,学术研究对政策制定者有很强的 “心理暗示”效应。单一范式的研究结果也使研究者本身陷于现实主义的窠臼,导致他们越来越倾向于相信,中印在印度洋始终处于一种潜在的冲突之中,即使他们也不知道冲突将在什么时候爆发,但他们始终抱着这样的观念不放。我们有必要思考,为什么这么多的研究成果都是现实主义视角下的?中印两国的实际决策者是不是也会受这样预设的理论结果的影响?目前来看,国际社会对中印在印度洋的关系的认识是受到这一认识论的消极影响的。正如罗伯特·基欧汉 (Robert O.Keohane)和约瑟夫·奈 (Joseph S.Nye)在谈到美国越南战争时期的外交政策时所说,现实主义理论不应该为美国卷入越南战争而难以抽身承担责任,“但是,从某些方面讲,现实主义理论应该为我们所讨厌的美国外交政策的另一面负责:它未能充分关注跨国关系、经济相互依赖和国际制度。我们明确指出,美国外交政策在这些领域的失败源于现实主义理论假设的局限性”。①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为 《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第四版所写的中文版序言。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38页。在中印关系研究中,现实主义也同样存在类似的局限性。

需要说明的是,运用不同的理论对同一问题进行研究,并不必然导致这一问题的结果不同,运用现实主义理论并不必然导致冲突,运用新自由制度主义并不必然导致合作,但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对同一问题进行研究,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来看都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接下来,本文将运用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来研究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关系,并不是说笔者认为运用这一理论就会实现中印在印度上的合作,只是作为一种努力,为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关系提供一种不同的视角,并尝试着去补充现实主义理论范式存在的不足。也许换一个视角,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关系将发生变化,朝着互利的方向前进。

三、对现状与未来的不同判断

导致普遍采用现实主义理论的研究范式来解释中印在印度洋的关系的原因很多,以下两点是主要的:一是对 “合作”概念的错误理解,导致研究者将“合作”认为是 “冲突”;二是受到世界处于潜在战争状态或最终要发生战争冲突的现实主义理论的影响。今天许多中国读者面临的问题仍然是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理论,这些理论强调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各国对权力和安全的不懈追求、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作为运用权力的手段等。②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为 《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第四版所写的中文版序言。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37页。

在与印度洋战略相关的研究中,人们对中印之间合作的印象如此之少而冲突如此之多。这与学者们对 “合作”这个概念的理解有很大的关系,先入为主对 “合作”的理解误导了我们对客观事实的认识,即中印在印度洋的合作远多于冲突的事实。

基欧汉对合作的概念,以及合作与和谐的区别有独到的见解,对我们分析中印在印度洋的现状和对未来关系的判断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合作就是政策协调过程,当行为者将它们的行为调整到适应其他行为者现行的或可预料的偏好上时,合作就会出现。作为政策协调的结果,当一国政府遵从的政策被另外国家的政府视为能够促进它们自己目标的相互认识时,政府间的合作就会发生。①[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51页。简单地说,合作就是相关各方进行政策协调并使之相互适应的过程。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间既会有正反馈,也会有负反馈,既会存在一致的地方,也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但这个过程是合作的过程。甚至重大危机管控过程,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合作而非冲突,如中印之间的洞朗事件。合作与历史、文化、共同利益、相互依赖当然存在正相关关系,但这些因素并非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而在中印在印度洋关系的研究中,人们头脑里会联想到很多其他先在的概念,如结构性矛盾、同时崛起的冲突、中印边界战争、中巴关系、美印日澳四国关系等。我们习惯于在合作的要素中加入太多历史和道德的因素,以致忽视了合作的本来的、最简单的定义。如果用基欧汉关于合作的定义来看待中印之间的关系,无疑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即中印事实上处于一种合作状态,而不是冲突状态。

合作也并不等于和谐,并不等于没有冲突。而在不少中印关系研究的著述中并没有完全区分清楚这两个概念,至少在潜意识里容易将合作等同于和谐,不和谐即是冲突。和谐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行为者的政策 (追求自身利益而不考虑其他人)能够自动地促进其他行为者目标的实现。②[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51页。通俗地讲,和谐就是一种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状态,每个人的自发行为都会自动促进其他人的利益。古典经济学中 “看不见的手”的就是对这种状态的最有名的阐述。在这样的状态下,主体之间不需要协调各自的行为和政策,即可实现个体和集体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合作是不需要的,各国可以 “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现实当中是不存在的。合作即意味着互动和矛盾的存在,主体之间需要相互协调行为和政策,否则一方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因此,合作是一种需求,而不是供给;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标。合作是高度政治的,不管怎样,行为模式必须要作出改变,这种改变可能通过积极性的诱因和消极性的诱因而完成。①[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53页。国家关系之间完全和谐的状态是没有现实例子的,美国和加拿大之间也达不到这样的状态。中印之间也是这样,相互之间的互动无处不在,但为什么我们不把大部分的互动视为一种政策协调 (即合作)而是将之视为施动——反应 (即冲突)呢?印度虽然对中国参与建设瓜达尔港表示不满,但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敌意;中国政府也一再对外声明,此举并非用于军事目的,也不针对印度。我们将之视为一种政策协调过程也并无不可。只要不侵犯核心利益,通过政策协调达到一种相互认可的状态是完全有可能的;即使涉及到核心利益,冲突也有可能依靠合作得到解决。

因此,合作并不意味着没有冲突,相反,它显然是与冲突混合在一起的,并部分说明要求采取一定的努力去克服潜在或现实冲突的必要性。合作只会在行为者认为它们的政策处于实际或潜在冲突的情况下而不是和谐的情况下才会发生。②[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53页。中国的传统哲学讲究 “斗而不破”,实际上也是说斗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斗争,控制事态的主要方面是 “不破”,即合作。中印在印度洋上虽然每一个互动都可按 “施动者——反应”的模式去解释,但是也可以按 “政策协调”的模式从另一个角度去解释,并可以得出合理的结论。我们对 “合作”的错误理解,以及我们对 “合作”掺入过多的道德、历史、文化、感情因素,导致我们对现状和未来的错误判断,在中印关系上我们往反面走得太远,而在有的地方又往正面走得太远。

和中印中北部边境的关系不同,在印度洋上中印不是为了争夺某一稀缺资源,中印最大的共同利益是自由安全的使用印度洋,共同维护印度洋航行便利。那么为什么会认为中印在印度洋上是一种零和博弈关系呢?与南中国海不同,印度在印度洋上与邻国没有领土争端,即使有,中国也没有介入;中印在印度洋也没有发生过冲突,甚至威胁发生冲突的事件都没有发生过,那印度为什么会对中国进入印度洋如此敏感呢?形成这样状态的原因是对未来假设的一种极端情况的发生:对中国来讲,担心一旦中印发生冲突,印度掐断印度洋航线,威胁能源、贸易安全;对印度来讲,担心中国以 “珍珠链”港口为基地,对印度洋航线及其国家形成安全威胁。世界政治的经典理论认为,世界处于潜在的“战争状态”,军事冲突持续威胁支配着国家的行为。冷战期间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第一个10年里,欧美国际关系的研究者和实践家普遍接受了这种观点。①[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5页。冷战结束快30年了,但中印两国学者持这种观点的仍大有人在。“中印将来可能在印度洋上会发生冲突”这样的论断是不可证伪的,因此,从理论上讲也是不科学的。但是,令人不安的是,这种观点在学术界和政策界是流行的。如果陷于这种现实主义假设的困境中,并以之为依据做出决策,则双方将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结果双方都不能承受。以现实主义观点来看,中印双方的担忧不无道理。但担忧并不一定会变成现实,甚至变成现实的可能性很小。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印度担心中国利用印度洋来攻击印度是没有理由的;中国担心印度切断或威胁切断印度洋航线也是没有理由的。国际政治的手段已经发生了变化,大国使用军事力量追求自己的目标要比过去付出更高的代价。②[美]小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第五版),张小明译,第12-14页。如果说中印在陆地边界存在擦枪走火的可能,在印度洋上绝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无论对中国还是印度来说,在印度洋上发生暴力冲突,都将是得不偿失,代价极高,收益极小。军事冲突仍是国际政治冲突的终极手段,这种假设可能是存在的,但这种假设不能是作出决策的全部依据,甚至不是主要依据;对中印两国来说,在印度洋最主要的政策依据应该是印度洋航行自由的现状以及各国维护这种现状的意愿。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基于现实主义理论对中印在印度洋上关系的分析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两国的合作实际多于冲突,不少研究者过于突出了冲突而忽视了合作。另外,对潜在冲突的担忧是没有依据的,也是没有必要的,甚至是有害的,双方应该尽量避免怀有这样的担忧,更不能依此强化各自的政策。前者是对现实的错误判断,后者是对未来的悲观预测,两者互为依托,互相论证,互相强化,使现实主义成为研究这一问题的主流,并可能在错误的方向越走越远。对中印两国来讲,要走出这种困境,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共同推动建立维护印度洋航行自由与安全的国际制度。

四、构建合作制度的可能性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当中,现实主义学说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自由主义的理念难以让人信服。实际上,新自由制度主义并非与现实主义截然相对,虽然二者对国际社会未来的愿景有不一样的展望,但新自由制度主义对合作的美好愿望并非空中楼阁。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包含了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即国家是主要的行为体,国家根据其对国家利益的认识采取行动,权力仍然是重要变量,世界政治的结构是无政府的。①[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第73页。因此,新自由制度主义并不是理想主义,并不否认权力和利益的重要性,也并不是要取代现实主义理论,而认为现实主义理论需要国际制度理论来补充。②[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12-13页。和现实主义相比,新自由制度主义继承了西方自由主义的传统,对未来持更加乐观的态度。虽然不像现实主义者那样强调权力的作用,但这样的制度也并非没有强制性。就如奥尔森所说有的,在一个集团中,除非个体很少,或者存在强制或某些特殊手段,有理性的、追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促进他们共同的利益或集团的利益。③[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2014年,第2页。新自由制度主义同样强调对背叛行为的惩罚,当然这种惩罚并非一定是武力,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武力,而是让不合作者承受更大的损失或付出更大的代价,让合作者获得更大利益,从而对遵守制度形成正向激励。制度或组织也同时是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桥梁和舞台,可以增进交流,促进信息对称,减少误解和误判,从更有效地化解矛盾,促进合作。实践已经证明,这样的强制力也是同样有效的。

本文也认为印度洋是处于无政府状态,主权国家仍是印度洋上的主要行为体,这些国家是理性的利己主义者,并在不断的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本文尝试去论证,中印在印度洋合作构建一种互利的、互相可以接受的并保持长期有效的国际制度是可能的。相较于有中央政府存在的国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更需要制度,制度的作用也更加突出。正如基欧汉所说:“我从现实主义者对权力的作用和霸权的影响这两种看法开始,但是我的中心论述更多的是强调制度主义的传统,认为在有些条件下,合作在互补利益的基础上是可以发展起来的,并且,国际制度 (广义定义)影响着已经出现的合作模式。”④[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7页。

现实主义虽然存在很多缺陷,但若把它作为分析问题和作出最初假定的一个高明框架,它却是极有价值的。⑤[美]罗伯特·基欧汉:《新现实主义及其批判》,第146页。“囚徒困境”是博弈论的重要模型,也是现实主义者常用的分析模型。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解的合作,主要是指 “囚徒困境”中的合作。⑥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第195页。本文也选择这一模型作为分析中印在印度洋关系的起点,这样更直观,也更容易为读者接受,但将得出和现实主义者不一样的结论。虽然 “囚徒困境”已众所周知,但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还是有必要在此再一次简要重复这一模型。

A、B两个罪犯正在单独接受检察官的审讯,如果两人都拒不认罪 (合作),检察官因缺乏证据,将无罪释放;如果其中一个说出实情 (背叛),而另一个人坚持不说,那么说出实情的人将会被判刑1年,而坚持不说的将会被判刑10年,如果两个人都说出实情,则每个会被判刑5年。如图1所示:

图1 囚徒困境

合作是双方最优的选择,但因无法交流从而无法达成一致,因此两个囚徒都担心对方会背叛,自己遭受严厉的惩罚,从而合作无法形成,背叛是他理性计算结果的选择。据此,中印在印度洋的合作无法形成,信任无法建立,背叛是理性的选择,一方力量的增长引起另一方的不安,从而进一步采取行动,循环往复这一过程,最终导致双方陷于 “安全困境”,矛盾不断积累,冲突不断升级。在该分析模型下,中国在印度洋的行动,会被印度解读为在海上构建针对其的包围圈,和其北部边境、西部的巴基斯坦对印度形成合围之势。①Joseph V.Micallef,“China's Indian Ocean Ambitions”,https://www.military.com/daily-news/2017/07/24/chinas-indian-ocean-ambitions.html;David Scott,“Chinese Maritime Strategy For The Indian Ocean”,http://cimsec.org/chinese-maritime-strategy-indian-ocean/34771.所以,中国在印度洋地区的任何行动都会引起印度警惕,并积极采取反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模型中,有以下四点应该做出修正,特别是第四点:

1.中印在印度洋追求的主要是航行安全与自由,印度洋完全容纳得下包括中印在内的其他所有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讲,印度洋航行自由是一种 “纯粹公共物品”。②“纯粹共公物品”是指在国际社会中既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对抗性的物品,参见: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第117页。因此,中印在这一点上不是对抗关系,而是共同利益关系,基于共同利益,中印之间可能建立起合作制度。在印度洋上,中印背叛的可能性很小,但其他问题可能会引起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冲突。当然,即使存在共同利益,也并不必然导致合作,即使合作也可能会失败。①[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4页。更多论述参见: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第69-72页。

2.“囚徒困境”中的囚徒是不能交流的,但中印关系中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双方可以充分交流。虽然不可避免的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但充分的交流可减少很多误解,从而做出对本身、对集体更加有利的决策,并且会更加注重长远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使双方制定出互相妥协方案成为可能。值得重视的是,中印对对方的认识理解都还很不够,尤其是对对方的历史文化、思维方式、决策模式等的理解都很肤浅。

3.国家和人一样,是可以总结经验、积累经验、超越经验的,也就是说国家也是在不断学习进步的。在世界政治中,国家财富和权力配置而引起限制问题,说明人类也许可以不断学习,在不否定追求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去发展那些能够使他们进行更加有效合作的制度和习惯。②[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29页。笔者认为,从未来意义上讲,这是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最大的区别,即自由主义具有明显的进化观点,认为人类将向着越来越好的方面进化。③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第84页。在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人们对自由主义的这一特点重视不够。人类将来有可能创造出一种 “东西”,从而保证国际社会相对的和平,“制度”只是这种 “东西”中的一种,也许人类以后还会创造出更好的、比 “制度”更优越的 “东西”。

4.以上三点都是为了更好地证明第四点,即重复多次的博弈有可能形成合作,这是一种类似于数学中 “公理”的认识,也已有学者证明,反复多次的博弈,博弈双方可能会选择合作。④[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第608页。这种反复博弈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双方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经验,信息交换更加充分,从而合作的可能性就更大。中印在印度洋的 “博弈”就是多次反复的,并且这一博弈也只是中印在国际关系竞合的 “子博弈”,因此,中印在印度洋的关系不仅受制于其本身,更受制于中印总的关系,也就是说中印在印度洋是充满了交流学习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双方都有可能流露出善意,或是有限行动的意思,从而增加双方理解对方善意的机会。

既然博弈是重复进行的,那么一方的背叛就有可能在下次博弈中受到惩罚,它就必须从长远考虑自己的收益,而不是只看这一次博弈的收益,因此,双方都有可能选择合作。再加上双方可以充分交流,获取不断形成的对称信息,更有利于作出对未来有益的决策,从而促进合作。也就是说,任何博弈者现在的行动,必然受到 “未来的效应”(the shadow of the future)力量的影响。①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第176页。罗伯特·艾克思罗德 (Robert Axelord)和基欧汉认为,作为促进合作出现的一个有效的、重要的因素,“未来的效应”包括四项内容:(1)时间要长,就是要能重复博弈而不是“一锤子买卖”(one shot),因为 “一锤子买卖”情况下,容易使博弈者不珍视现时战略可能对未来博弈产生的信誉问题,而在多次博弈中,信誉对博弈者的持续获利往往非常重要;(2)赌额不变或赌额是有规律可循的,从而保证博弈者能够根据理性的计算结果来决定战略选择;(3)关于对手行动的信息要有可靠性,这种可靠性是基于继往博弈的信誉、行动的规律性等因素来判断的;(4)要能对对手行动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包括使用惩罚的手段 (背叛)或回报的手段 (合作),以显示合作的诚心和惩罚的决心,将自己的行动意图通过不断的博弈准确地传递给对方。②Robert Axelord,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 (New York:Basic Books,1984);Robert Axelord and Robert Keohane,“Achieving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Strategies and Institutions”,in David Baldwin,eds.,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A Contemporary Debate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3),pp.91-92.转引自苏长和著:《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第177页。新自由制度主义者认为,制度可以将某些博弈互动置于永久性规则的管理之下,就其他国家的行动提供信息,制定判断欺诈行为的标准等。通过这些机制,制度就可以发生作用,帮助创造上述条件。③[美]彼得卡赞斯坦等编:《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秦亚青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第23页。

如前所述,中印在印度洋的博弈中,第 (1)条件是满足的,不再赘述。第(2)条件也是满足的,中印在印度洋博弈中的赌额即航行自由是固定的。从中国2003年提出 “马六甲困局”从而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印度洋安全至今,中印两国已进行多次 “博弈”;在中印关系中,这样的 “博弈”更是早已多次进行,因此,各自对对方的信誉和行动规律已有一定的结论的,这博弈过程中,双方也可以充分交流信息,甚至提前告诉对方将采取什么行动。因此条件 (3)也是能够满足的。对于条件 (4),中印双方都有足够的能力对对方的行为作出反应,无论是惩罚还是奖励,即使有程度上的差别。因此,中印在印度洋上是完全满足形成合作而非背叛的条件的,也就是说双方完全可以走出 “安全困境”,形成制度性合作。

2017年6月发生的中印洞朗对峙事件是一个典型的 “囚徒困境”博弈的例子。①如果事件再往前发展,双方可能陷入 “胆小鬼游戏”的博弈模式,但随着事件在矛盾进一步升级前得到妥善解决,并没有进入 “胆小鬼游戏”的模式。从大的方面看,这是中印诸多次博弈中的一次,但是也1987年以来中印两国首次出现的相互对抗的大规模军事集结,②胡仕胜:《洞朗对峙危机与中印关系的未来》,《现代国际关系》2017年第11期,第9页。因此是对抗相对激烈的一次博弈,具有典型意义。这次事件发生后,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将于9月3号在厦门举行,印度总理莫迪是否出席会议?如果出席而洞朗事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中印领导人如何会面?这意味着在洞朗博弈之后,紧跟着 “金砖峰会博弈”。即使就洞朗事件本身,也存在多次博弈。如两国军方、外交部、媒体相继发表言论,表达对事件的态度。尤其是印度军方过激言论挑起双方军方的表态,也是一种博弈的过程。当然,这样的博弈过程,也是信息充分交流的过程。如8月2日中国外交部发布了 《印度边防部队在中印边界锡金段越界进入中国领土的事实和中国的立场》文件,以非常正式的形式充分向印度和国际社会表达了中方的立场和态度,既坚定地表明了下一步采取行动的可能性,也明示了印方如果继续不撤离中国领土,将承担什么样后果。中印都相信,无论在局部还是在全局,双方都具备惩罚对方的能力和手段。随后,印度外交秘书苏杰生、总理莫迪也先后发表善意言论,给两国紧张关系降温,最终事件得以妥善解决,印度总理莫迪也如期参加了厦门金砖国家峰会,并称中印两国关系能够实现 “1+1=11”的政治效果。

洞朗事件的博弈满足了艾克思罗德和基欧汉提出的形成 “未来的效应”的四个条件,事件最终也确实在双方都可接受的范围内得到解决,合作成功了。事件本身是一次冲突,但最终以合作的方式解决。当然这次冲突也有可能孕育了下一次冲突,③不少学者都会有这样的担忧,参见:胡仕胜:《洞朗对峙危机与中印关系的未来》;田士臣:《“洞朗事件”回顾与反思》,《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8年第1期。但这并不能否定本次合作的成功。恰恰因为此次冲突的结束并不代表所有冲突的终结,所以中印双方更应致力于建立合适的制度来防止类似冲突再次发生,并建立相关的管控制度,在危机发生时对之进行有效管控。国际政治市场是有可能 “失灵”的,中印之间的任何问题也都存在这种可能。但是,国际机制可以降低不确定性,加大了欺骗和不负责任行为的成本,从而有助于合作。④[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97页。中印在北部边境可以这样做,在印度洋也同样可以建立起有效的国际制度 (多边的)。

五、结语

基欧汉已经雄辩地证明,利己主义政府能够在共享利益的基础上,理性地去建立国际机制。政府会遵守机制中的规则,即使这样做可能不符合他们的短视利益。①[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106页。建立这样的国际制度,不需要中央集权的权威,理性的利己主义国家政府为降低交易成本,可以在相互协调的基础,建立各方自愿遵守的国际制度。这不但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之间可能,在发展中国家也已成为现实,在中印之间也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合作制度。

本文的目的在于论证,中印在印度洋可以建立有效的国际制度来规避可能发生的冲突,增进信任,促进合作,保障两国在印度洋的利益。两国在印度洋上合作成功的经验,将有利于两国整体关系的提升,促进其他问题的解决。中印通过与其他国家,尤其是争取与美国的合作来实现这一目标,在印度洋建立比较稳固的和平机制,降低双方为航行安全所付出的成本,增加各自行为的确定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博弈所带来的损失,从而共同为印度洋航行安全提供稳定的预期。我们也看到,当前美国政府正在执行 “美国优先”的霸凌主义政策,挑起与中印等国的贸易战,招致中印在内的多数国家的反对。在这种国际态势下,中印更应该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印度洋和南亚地区的正常国际秩序。中印双方秉持合作的观念,对促进合作有着积极的作用,这具有与现实主义反向的 “心理暗示”作用。

当然,树立这样的观念,对中印双方来讲都是必要的,也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如果说只有一方想合作,而另一方不给予积极的回报,合作也就无法形成,仍将陷于 “囚徒困境”之中。我们不奢望任何一方会自动地、无条件地寻求合作,正因如此,我们强调国际制度的重要作用,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行为可预测性、充分交流信息、保持对合作的回报以及对背叛的惩罚等,使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如前文所述,要走出 “囚徒困境”,对双方来讲,保持对 “合作”的回报和对 “背叛”的惩罚能力是必要的。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言,并不是只有中国的学者习惯于采用现实主义的理论范式研究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关系,印度学者在这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印度的海权之父潘尼迦 (K.M.Panikkar)就是一位典型的现实主义者,他的观点对印度海权思想影响巨大而深远。①[印]潘尼迦:《印度和印度洋》,德隆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65年。印度对未来印度洋地区持现实主义态度,认为未来印度洋地区各种竞争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②陶亮:《印度的印度洋战略与中印关系发展》,《南亚研究》2011年第3期,第57页。印度的印度洋战略思维中突出的一点,是坚信印度必将成为印度洋的领导力量,本能上坚决将域外大国排除出本地区。③[澳大利亚]大卫·布鲁斯特:《印度的印度洋战略思维:致力于获取战略领导地位》,《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16年第1期,第21页。特别是2014年莫迪政府执政以来,对辛格的印度洋政策做出较大的修正,印度的印度洋政策的对抗性更加突出,对中国在印度洋的存在持更加警惕的态度。④Pramit Pal Chaudhuri,“New Delhi at Sea:The China Factor in the Indian Ocean Policy of the Modi and Singh Governments”,Asia Policy,Number 22,July 2016,pp.27-34,(Article),Published by National Bureau of Asian Research.因此,在印度洋事务中,树立寻求合作的态度,通过建立国际制度维护集体安全,走出 “安全困境”,避免军备竞争,印度应该在这一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这是印度洋利益相关国家共同的责任。

从实际情况出发,中印双方都应该认识到,在印度洋上,对自身构成潜在军事威胁的不是对方,而是美国。尤其是对印度而言,中国根本无法在军事上对印度的印度洋战略带来任何威胁,无须对中国如此的警惕和防范。对中国而言,一个有印度强大军事存在的印度洋的,比一个由美国独自控制的印度洋,更加符合自己的利益,中国应该支持和欢迎印度在印度洋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今年6月1日,美国正式发布了 《印太战略报告》,印太地区的战略形势更加复杂,在美国看来,中国作为美国 “竞争对手”的角色更加突出,印度作为美国遏制中国的 “伙伴”作用也更加突出。在美国将印太作为一个整体强势介入,并对中印“一打一拉”的情况下,作为正在崛起的两个大国,中印如何加强在印度洋上的制度性合作,已是一个更加严峻和紧迫的课题,双方都更加需要智慧、勇气和决心。

无政府状态下建立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国际制度已有先例可循,理性的利己主义国家并非 “愚蠢的自私主义者”,只要制度能使国家降低交易成本,获得不断上升的绝对收益,国际制度就会成为各国的共同选择,从而形成较为稳定的机制。中印两国如能携手推动在印度洋上建立这样的制度,是完全有可能成功的。中印在印度洋上的合作是普遍的,但缺乏系统性和制度性安排;因此建立更加牢固的制度性合作,应该成为今后两国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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