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意义探讨
2019-10-16张红旗刘士煊
张红旗 刘士煊
摘要 本文介绍了商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农民集体所有、推进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的意义,以期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义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14-0236-0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后中央安排的又一项农村重大改革任务。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随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健全工作告一段落。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与“三块地”改革不同(“三块地”改革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期限2次延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明确的任务要求、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明晰了农村土地产权关系[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村改革深化、事关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事关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近年来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和宣传还缺乏高度,动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还缺乏宽度,由于宣传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触动不大,甚至部分干部对产权制度改革还有抵触情绪,加上农民对改革的最终目的认识不清,导致工作推进并不理想,各地进展不平衡。现在有必要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集体资产经营带来收益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体系的更宽更高维度来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认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动这项重大改革的落实,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1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
我国改革开放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功,不仅带来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历史性变化,而且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国民经济的深刻变革。现在回想,在国家的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村改革起到了“急先锋”和“领头雁”的作用,农村改革对整个国家改革,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起到重要引领作用。如果说农村改革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幕,那么现在,农村改革依然走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沿,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农村改革仍需继续发挥引领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各项改革的成就和经验,对下一步我国各项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到了抓落实的关键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深化农村改革息息相关。改革后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是新时期带领广大农民发展经济、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增加收入的载体,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平台(国家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让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政策落实要有一个承接平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一个十分理想的平台),亦是实现十九大提出的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客观要求。对此各级农业农村工作者、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要有清醒认识,并为之不懈努力。
2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
我国宪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坚持。
“双层经营”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要发挥集体经营和农户家庭经营2个方面的优势,做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展农村生产力。但在执行过程中片面强调了“分”忽视了“统”,导致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不利于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衔接,不利于农业的绿色、高效发展,不利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利于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种状况对人多、地少、水资源缺乏的国家产生深刻的影响。如何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层次消费需求,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建立的集体经济组织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