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终结”之惑?
2019-10-16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
“艺术终结”最早在瓦萨里《名人传》中被提及,其后黑格尔对这个问题有极为深入的思考。20世纪80年代,几乎同一时刻,德国艺术史学家汉斯·贝尔廷与美国艺术批评家阿瑟·丹托发表关于“艺术终结”的文章。两位来自不同地域的理论家在相互不了解对方想法的情况下关注相似的命题,紧随其后的是英国贾尼·瓦提摩在专著中以“艺术的死亡或衰落”为单章进行写作。尽管这三位学者的立场不尽相同,但近乎同一时间、同一问题受到西方话语体系的持续关注,一方面体现出该问题自身的理论意义与价值,另一方面从侧面反映出西方当代艺术在发展中面临的现状与困惑。显然,关于艺术终结的探讨,在美学界并非一个新鲜的命题。对此,我们不可能漠不关心,由此反问自己最为熟悉的艺术领域,中国书法将会“终结”吗?
中国书法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谱写了一个又一个的高峰,我们曾为它自豪,为它骄傲。然而,进入瞬息万变、高效快捷的信息化时代,书法艺术经受着有史以来最为严峻的冲击与考验。有观点认为,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笔墨纸砚这种古老的书写方式没有存在的价值,唯一的出路就是进入博物馆;还有观点认为,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要更好地传承与发扬,它怎么会面临“终结”之惑?对于这样的争辩,应该具有怎样的学术态度,值得每一位书法工作者审慎思考。
尼古拉斯·米尔佐夫在《视觉文化导论》中,依据视觉图像在现代性的各个进程中的呈现方式,把视觉文化分为三个时期:旧制度时期,图像呈现方式依赖于刻板的逻辑,如绘画;现代时期,图像呈现的是一种辩证逻辑,如摄影;后现代时期,图像呈现的是悖谬或虚拟的逻辑,如互联网传播。显然,对于书法艺术而言,这三个阶段都不是特别准确。但米氏认为当前的视觉文化是以第三个阶段的表现方式为主,夹杂着前两个阶段的表现方式。这一观点极有启发性,给予看似“过时”的艺术以合理存在的可能。但“艺术终结”理论仍具有很重要的警示意义,在肯定书法艺术在当代存在合理性的同时,更应着重思考书法的未来发展,即如何对其进行“现代性”转型的问题。
何为现代性?一百多年前,西方出现“Modernity”(现代性)这个术语,用来表示主张求新求变的流派和思潮。“变化性”是“现代性”尤为关键的标志,而守成性、稳定性被认为是它的反面。中国书法是一个极为特殊的艺术门类,它首先根植于古代书法传统,这是其恒定性,但进入当代语境,强调书法的“现代性”,更要突出其变化性。当然,变化是多层面、多维度的,极为丰富的。
书法艺术的基本要素笔法、结体、墨法、章法等,都可以在传统的基础上尝试有所改变、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然而,我们认为,在当代书法的创新方向中,章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经由章法的宏观结构,充分调动章法内部各要素的形式活力,是书法实现完全形式自律的基础,也是实现“现代性”转型的突破。具体而言,对章法构成元素可分为用笔造型、点画造型、结体造型、组的造型、块的造型、行的造型、空白造型、墨色造型、区域造型,甚或涂改造型等。基于注重元素的一系列探索主题,从章法的开放性,到点画、字组、行间以及墨色等组合与对比关系,再到同一件作品内的异体同势、起承转合与换韵,以及落款形式的多样化,都值得当代书法创作特别关注。
虽然当代书法的实用性已逐渐淡化,但受到“现代性”启蒙,不仅不会“终结”,反而因此而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就像家长在育儿过程中必须接受孩子随着年龄而带来的蜕变一样,我们也应坦然接受并积极促成书法艺术在当代语境中的正常变化与健康发展。孩子终究要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面对社会,中国书法也会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行,在新的时空交织中,绽放出勃勃生机。■
徐生翁 行书又有时见七言联 纸本 曾刊《书法》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