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民营企业伸手 县安监局长被诫勉
2019-10-14龙在宇
龙在宇
“居然明目张胆向企业要钱,该遭理麻……”2018年12月,西充县纪委监委《关于县安监局局长彭某某在工作中“乱作为”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出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广大群众间引起热议。这也是西充县纪委监委处理的民营经济领域“乱作为”案例。
借口经费紧张,竟向企业张口
据西充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告诉廉政瞭望记者,县安监局在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前,局长彭某某以县安监局自身工作经费紧张,“打非治违”无专项预算经费为由向具有烟花爆竹销售资质的公司索要“打非治违”行动工作经费,后被相关单位拒绝并举报至县纪委。彭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身为安监局“一把手”,彭某某不想着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而是利用工作之便,伸手向民营公司要钱,影响十分恶劣。2018年12月1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某某同志书面诫勉六个月,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据介绍,西充县纪委监委将严格坚持“四”字工作法,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企业行为等问题,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更优发展环境。
“四”字工作法,护航民营经济
西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洪波向廉政瞭望记者解释,纪委监委制定的“四”字工作法,具体是指“走”“督”“查”“容”。这既是为该县民营经济保驾护航,更是服务中心大局,优化西充的投资环境。
所谓“走”,就是定期走访,建立联系企业制度。一名委班子成员、一个科室、一名联系人,联系重点企业,原则上每月走访两次。“走”的过程中,收集单位人员吃拿卡要、办事推诿、入股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相关线索。对企业主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处置,制作提醒函发送至分管领域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县级领导。
“督”是要督促政策落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西充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士举例说,比如行政执法环境,在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未全面实施以前,督促主管部門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表,严禁一事多查,分头检查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查”就是对举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损害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各类腐败问题实行快速处置、限期办结,办理结果一律向实名举报人反馈。
“容”是指依纪依法容错纠错,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