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连云港自由贸易片区建设路径探析
2019-10-14孙军
文 / 孙军
一、引言
“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我国新时期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两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具有相通的背景意义和功能价值。“一带一路”建设指引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方向,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发展助推了“一带一路”倡议。在内涵上,“一带一路”所坚持倡导的“五通”与中国自贸区建设所始终遵循的“投资自由化、贸易市场化、金融国际化、管理法制化”存在着诸多相通之处;在战略功能上,自贸区以消除贸易壁垒、降低贸易门槛、推进贸易自由、提升贸易便利为使命,与“一带一路”同样具有增进对外经贸、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对外交流的功能作用,两大战略是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格局下的一体两翼,相互之间具备联通对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制度建设上,自贸区制度创新——完善的自贸区经贸规则体系——投资自由化、贸易市场化、金融国际化、管理法制化——“一带一路”制度建设——“一带一路”深入实施——激发“一带一路”市场经济活力,为自贸区内企业带来更多国际经贸合作机遇,实现两大战略间的有益互补、相互对接和共同发展。
二、政策共振下的连云港未来发展大有可为
连云港与韩日隔海相望,通过新亚欧大陆桥连通我国东、中、西部,经过中亚、西亚直达欧洲,是陇海线乃至中西亚国家最为便利的出海口岸。近年来,连云港市先后迎来了江苏沿海地区开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一带一路”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叠加。2017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将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2018年9月25日,娄勤俭书记考察江苏对口援疆工作时表示,江苏与新疆都是“一带一路”上的重要省份,希望两省区在对口援疆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把合作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连云港片区的功能定位是: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
不过,虽然在“一带一路”倡议中,连云港区位优势明显,是省里确定的“一带一路”建设核心区、先导区,也是国内较早呼应“一带一路”、推进实质化项目运作的地区。连云港拥有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出海基地、中欧班列等平台项目。然而,目前连云港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的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核心区、先导区的作用彰显不足。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陆桥运输的国内外竞争变得更加激烈。据统计,原来新亚欧大陆桥货运的80%经连云港,现在只有40%不到。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自身的“作为”分不开,又与开放的深度不足紧密相连。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中重点强调了推进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一带一路”与自贸区的政策共振,能够更有效发挥连云港的地缘优势,展现自身潜能,盘活“一带一路”经贸网络。
三、“一带一路”助推连云港自由贸易片区建设的路径选择
1.改善营商环境,加快制度建设步伐。
我国过去的“外资、外贸、外经”为主要内容的开放模式受到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再加上各类成本的快速上升,已经不能适应新发展形势的需要。从商品流动和资本流动型开放转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重在解决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问题。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改为备案管理。更高质量的生产要素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等往往对自由化和便利化的环境更为重视和敏感,也唯有不断完善和提高制度环境和制度质量,才能形成对高端生产要素的吸引力,也才能据此为高水平走出提供制度保障和培育新优势。连云港推进“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必须要以发挥人才作用为目标,为人才打造自由宽松的发挥空间。其中的关键在于要解放思想,向深圳、上海等发达城市学习,建立优越的营商环境。这个环境建设要注意系统配套,要有督查,要有考核,要有评估,不仅往前看,还要回顾总结。只有给予人才成长上升的空间,进一步发挥人才的长处,才能顺利助推连云港发展。
2.加快投资自由化、贸易市场化步伐。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强化外商投资实际控人管理,实施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建立健全境外追偿保障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将涉及贸易监管的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平台,优化口岸监管执法和通关流程。在综合保税区比照自贸区实施“一线开放”“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和“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全面复制自贸试验区通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积极探索适应制造业开放创新、大宗商品交易、新兴业态发展的通关监管便利化措施。在横向维度上不断扩大开放领域以及在纵向维度上不断提升开放水平等,做出更大力度的深化改革探索,积极探索全方位、深层次、根本性的制度创新和变革,形成更加有助于推动双向投资和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探索“高质量引进来”与“高水平走出去”的有效路径。
3.推动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
以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和中哈国际物流合作基地建设为核心,构建集国际运输、分拨转运、仓储配送、临港加工、交易及配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中心。支持中西亚国家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和企业在国际物流园区共建共用合作基地。加强物流基地与港口、班列、航线的联动发展,进一步加大在郑州、兰州、乌鲁木齐等地“无水港”的建设力度,构建港、航、路、园“四位一体”的物流体系。强化中欧班列、铁水联运平台建设,构建铁、公、海、水、空多式联运陆港运输体系,着力打造集运输物流、跨境贸易、展示仓储、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总部经济等于一体的国际中转枢纽陆港,加大对国际班列枢纽场站和运价的补助支持力度,有序推进阿拉木图、塔什干、日韩等境外物流场站、分拨中心、海外仓建设,形成重去重回班列。深化与哈国铁、里海联盟等合作,实现一港双通道、中亚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对欧洲国家的覆盖范围。争创“总量最大、占比最高、效率最优”的中欧班列标杆品牌。以日韩高密度、东南亚广覆盖为方向,解决运输需求远超航线运力的矛盾。远洋方面,加强中东线、新开西非线、扩量美西线等远洋干线。重点发展至环渤海、华南沿海等港口的直开航线,建立主要沿海港口全覆盖的内贸航线网络。建设区域性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航空物流集散中心。依托淮安航空货运枢纽和连云港区域性国际空港,发挥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功能,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打造以货为主、以客为辅的区域性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航空物流集散中心,做大做强快递物流、电子商务、航空制造等临空偏好型产业。完善空港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空铁水公交通枢纽间互联互通。
4.构筑区域产业合作高地。
自贸区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快实体经济发展。依托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鼓励中西部地区进口资源深加工企业在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内合作建设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粮油食品等加工基地,形成资源性加工产业集聚区。鼓励中西部地区外向型企业在连云港建设出口产品加工分装、装备制造出口组装等专业化生产基地,提高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外向度和国际竞争力。加强与央企的对接争取,充分利用央企在技术、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优势,推动共建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央企地方合作产业园。研究支持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立面向发达国家的开放合作平台。稳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借鉴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模式,依托央企和发挥省属企业、重点开发园区主体作用。支持相关企业,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加大国际产能合作力度,提升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连云港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国际合作重大项目,争创国家级境外合作示范区,着力培育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联动的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体系。支持生物医药产品研发,适度放宽医药研发特殊化学制剂的管理,支持医药企业申请特殊危化物品运输资质,简化检验检疫流程,缩短通关时间。支持医药研发服务外包,探索适应保税研发模式的通关监管制度。建立国际医药认证服务中心,吸引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国际医疗机械技术转化平台,便利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建立国家新药审批中心,缩短药品及医疗器械新产品注册时间。
5.加快发展新兴贸易业态。
探索在自由贸易港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一带一路”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支持境外投资者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等方式,参与区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业务,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海关、外汇、税务等监管制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业务,拓展期现联动。推进连云港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申创工作。发挥跨境电商进出口新政引导作用,加快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税收监管政策,加快上合物流园海运跨境直邮业务发展,增加沿线国家特色优质消费品进口。推动连云区跨境电商试点产业园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借助综保区政策优势,加快开发区跨境电商发展,持续完善“点点通”跨境电商公共平台功能,加大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招引,培育本土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拓展业务,推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允许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支持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商相结合,开展区外展示平台体验、现场线上下单邮购、保税区物流配送。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境内外维修与再制造业务。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委内加工业务。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从事国际采购的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
6.探索发展离岸金融服务。
组建连云港“一带一路”倡议战略支点建设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在连云港设立大宗散杂货进口商品国际交易中心,建设氧化铝、木材、农产品等专业化大宗商品国际交易平台,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贸易结算便利化创新,支持开展适应内陆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服务贸易等多种业态的结算便利化试点。放宽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支持跨国公司结算中心发展。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范围,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创新。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支持融资租赁结算。探索适合跨境保理业务发展的管理模式,支持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以人民币开展对外投资业务试点。支持自贸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支持自贸区内银行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并鼓励资金回流;支持自贸区内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畅通跨境人民币支付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试点业务,争取在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等更多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为企业海外投资、产品技术输出、承接“一带一路”重大工程提供综合保险服务。
7.全力发展东部城区。
连云港“一带一路”倡议战略支点和自贸片区的核心和发展的关键是在东部城区,下一步应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提高东部城区服务能级和保障能力,加快连云新城建设和配套步伐,构建面向“一带一路”的人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战略交汇点。推进东部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为港口、产业提供服务保障,为苏北乃至淮海经济区的发展提供战略支撑。港口集团、检验检疫局、海关等涉及港口物流等相关部门整体搬迁到连云新城,逐步改善新城服务功能不足、人流过少的局面。整合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徐圩新区商务中心区等,将各中心的商务服务功能最大可能的搬迁到连云新城,做大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做强生产性服务业,提高辐射功能。将中哈物流园、上合组织(连云港)出海基地等“一带一路”核心资源的服务功能搬迁到连云新城,打造“一带一路”核心服务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港航物流、会展服务、跨境电商、休闲旅游等产业,建设区域性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集聚人才,高水平打造区域科教创新中心。辐射临港产业,全力配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