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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舞蹈”让舞蹈创作与文化传播“两全其美”

2019-10-12刘佳明

艺术大观 2019年29期
关键词:舞蹈创作文化传播非遗

刘佳明

摘要:在第十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评奖活动中,由银川艺术剧院融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文简称“非遗”)元素而创作的舞蹈作品《公婆戏》令观众们眼前一亮。本文正是笔者对此作品观后的感想和思考,并通过对该作品中“非遗+舞蹈”创作方法的进一步探析,认为运用其来进行舞蹈创作,既能为舞蹈创作增添了新活力,又能为文化传播增加了新途径,乃是让舞蹈创作与文化传播“两全其美”之事。

关键词:《公婆戏》;“非遗+舞蹈”;舞蹈创作;文化传播

在第十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评奖活动的舞台上,一对回族老头儿、老太太和一群“泥人们”,以其幽默逗趣、质朴火热的表演和父母恩重、情暖人间的主题,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引发了大家强烈的好奇——这个来自银川艺术剧院的精彩舞作所表演的内容是源于怎样的创作背景?为何舞蹈演员们的面部表情、动作动律、服饰装扮如此独特?

通过此次评奖活动的第二现场专家综合点评中得知,原来这个作品的内容是源于回族传统婚俗中特有的“耍公婆”环节,而演员们的表情、动作、服饰则是吸收了宁夏当地的传统美术“泥塑”元素。再经笔者事后查阅相关资料,竟发现“耍公婆”与“泥塑”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不禁让人赞叹道编导的“别有用心”;“非遗+舞蹈”,既在舞蹈创作中融入非遗元素,实现对其他文化元素或艺术元素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又让非遗文化融入舞蹈作品之中,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不得不说,这似乎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一、“非遗民俗+舞蹈”:《公婆戏》中悟人生

一出《公婆戏》,演绎出了回族传统婚俗中最热闹、最有趣的喜悦场景——“耍公婆”,同时也在这欢天喜地中引导观众悟出其中亲情与爱情的真谛。

“耍公婆”亦称“闹公婆”,它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回族传统婚俗中的仪式之一。在宁夏回族聚居的村庄,至今还广泛地流传着娶媳婦耍公婆的习俗。新婚的晚上,村子里的乡亲邻居在新郎家,把公婆拉出来,用锅灰抹黑他俩的脸,耳上挂上两个红辣椒,再给反穿老羊皮袄,让婆婆骑在驴背上,让公公戴着草帽拉着驴,在院子里转悠。在回族传统文化中,“喜日三天无大小,无论咋耍都不恼”的“耍公婆”,是以一种“反生活常态”狂欢的方式,来促使公婆与刚入门的新娘、亲朋好友之间的了解与和谐,进而为重构家庭伦理秩序提供最佳契机。

对于《公婆戏》中的“耍公婆”,观众们可以说是“乐其中更思其中”。舞蹈作品的前半部分,正是展现了民间婚俗中“耍公婆”那热闹有趣的喜悦场景。但这个作品并没有停留在让观众“笑够就罢了”的层面,而是巧用那公婆在被众人嬉闹间“不经意的一吻”,由此展开了作品的后半部分。在作品后半段中,主要表现了这对公公婆婆对那酸甜苦辣人生经历的回忆,最后再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看着如今自己的孩子又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内心感慨万分。由此,作品巧妙地升华到了另一个高度,不仅体现了父母对子女新婚的美好祝愿,也体现了父母之情的恩重如山,还体现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真谛。《公婆戏》这部作品虽以民间婚俗“耍公婆”为舞蹈内容,但作品所传达出的思想感情却尤为深邃,向观众们展开了一幅生动的人生画卷。

由此可见,在《公婆戏》中的“非遗民俗+舞蹈”,即以舞蹈的形式表现了非遗民俗“耍公婆”的情景。这一方面既宣传了回族独特的婚俗文化;另一方面又充实了舞蹈作品的内容,再通过编导巧妙的情节设计,还传达出了人生中亲情与爱情的真谛,使观众们“一赏三得”——“非遗”文化、舞蹈艺术、人生感悟。

二、“非遗美术+舞蹈”:《公婆戏》中泥人舞

在《公婆戏》中,令人们眼前一亮的还有舞蹈以崭新艺术表现手段——宁夏地区传统美术“泥塑”来塑造的乡民们舞蹈形象。于是,舞台上便呈现出一段又一段逗趣又不失朴实之风的“泥人舞”,深得观众们的喜爱。

“泥塑”,俗称“彩塑”。其产生可追溯到距今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战国策》中就有“抟泥作上偶”的记载。中国泥塑艺术得以源远流长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在民间百姓有做泥人殉葬,做佛像膜拜,做“耍货”玩赏的民间风俗。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一。从宁夏“泥塑”非遗传承人王永红的作品中可看到,这里的“泥塑”以现实生活为题材,把原始浪漫精神与写实主义融为一体,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表现出自然淳朴、粗犷简洁的艺术风格。

宁夏“泥塑”的这一艺术风格,与《公婆戏》中的乡民形象正是十分吻合的。编导在作品中融入宁夏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泥塑”元素,并非将其与舞蹈作品生硬相加,而是在舞蹈作品人物与“泥塑”艺术之间找到了“契合点”——自然淳朴的乡土味,再将他们完美相融。舞蹈作品中“泥塑”的乡民们,可谓是憨态可掬,造型感十足。但他们的舞蹈动作设计并没有因为“泥塑”的形象而限制,反而因为为这一形象而创造了独特的舞蹈语言。编导在作品中虽然使用了回族舞蹈基本的动作语汇中“屈伸步”“花儿手”“碎摇头”“倒头”等动作元素,但由于“泥塑”的乡民形象以及对动作节奏、力度的变化处理,让人们并没有过多地联想到以往的其他回族舞蹈作品,而是沉浸在乡民的古拙朴实、逗趣诙谐的表演之中,沉浸在“耍公婆”这既欢乐又温情的回族婚礼仪式当中。《公婆戏》的舞蹈演员们活化了“泥塑”人物之形,更传递了“泥塑”人物之神。这群乡民们既有“泥塑”艺术造型性的特点,在作品中与男女主角之间形成了一种动静结合、动静相宜的舞蹈画面;又有“泥塑”艺术朴实自然的审美特征,为作品增添了浓浓的乡土气息。

由此可见,在《公婆戏》中的“非遗美术+舞蹈”,即借鉴了“泥塑”来作为塑造舞蹈作品乡民形象的“新手段”。这一方面使得舞蹈作品中“回族乡民们”的舞蹈语言别具一格,塑造了独特的舞蹈人物形象,成为此舞蹈作品的一大亮点;另一方面,“泥胚乡民们”舞活了“泥塑”之形神,也使得非遗美术“泥塑”引人注目。

三、“非遗+舞蹈”:为舞蹈创作增添新活力,为文化传播增加新途径

《公婆戏》,虽然是一个舞蹈作品,但观众们从这个作品中可收获的却不仅于舞蹈的艺术美和作品的思想美,还可以收获舞作作品中所蕴含的“非遗”文化。以《公婆戏》创作的成功经验为例,笔者认为“非遗+舞蹈”的创作路径是可取的。

本文中的“非遗+舞蹈”,是指在舞蹈创作中融入或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创作出既有新意、又有深意的舞蹈作品。当然,“融入”不是“拼贴”,“借鉴”也不是“照搬”。在进行“非遗+舞蹈”的创作时,不应“为加而加”,而应将某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内涵和艺术特征进行挖掘、提炼、强化,力求在舞蹈作品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力求以舞蹈为“新载体”传播非遗文化。

近几年,通过“非遗+舞蹈”这种创作路径创作出来的优秀舞蹈作品也有不少,例如舞蹈《莞香》(编导刘影)、《封箱》(编导刘金茹、李玉珍、徐美吟)、舞剧《平潭映象》(编导杨丽萍)等等。从舞蹈创作上来说,这些舞蹈作品从“非遗”文化中汲取养分,为舞蹈创作增添了活力,丰富了舞蹈作品的文化内涵,有益于舞蹈艺术自身的发展;同时,从文化传播上来说,它们为“非遗”文化传播提供了新途径,让多彩的“非遗”文化得以更广泛的传播。

“非遗+舞蹈”,既为舞蹈创作增添了新活力,又为“非遗”文化传播增加了新途径。此乃“两全其美”的好事。其实,它更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创造”与“新展示”,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我们舞蹈人不妨激发灵感,继续实践“非遗+舞蹈”的艺术创作,让当代中国舞蹈艺术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实现当代转化和创新发展做出更多新贡献。

参考文献:

[1]钟亚军.回族“耍公婆”婚礼习俗的文化解读[J].回族研究,2018,28(03):108-110.

[2]蓝凡.非遗舞蹈论(上)[J].民族艺术研究,2019,32(05):23-34.

[3]蓝凡.非遗舞蹈论(下)[J].民族艺术研究,2019,32(06):90-99.

[4]廖燕飞.非遗保护与民族舞蹈创作是否互斥?[N].中国民族报,2019-03-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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