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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官印刻制工艺研究

2019-10-09荆韬

艺术大观 2019年17期
关键词:官印

荆韬

摘要:秦代是我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在历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承上启下的意义,其制定的各种政治制度对后代影响深远。本文通过史书上对于官印的制作流程及步骤的相关记载分析秦汉时期官印制作的方法,并通过对传世秦代官印“昌武君印”印蜕分析秦官印的制作方法,特别是关于其刻制工艺的方法。以此来试探究秦汉官印制作工艺中的凿刻工艺及其使用工具。

关键词:秦代;官印;刻制工艺;印工

秦帝国在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促进国家统一,进行了一系列制度上的统一工作,包括文字、度量衡、货币等。就文字而言,秦代以秦国文字为基础,废除其他国家文字,确定了以秦篆为标准文字的文字体系。据《说文解字·叙》记载:“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1]”

这八体中的小篆风格属于最为正统的规范用字,是统一文字的产物。诸如泰山刻石、琅琊刻石等即为秦代文字最为规范、庄重的小篆风格。而秦书八体之中,摹印风格则属于秦代统治者为了保留印章规章制度而容纳的一种书体。这为后来的秦汉印章的繁荣奠定了政治上的基础,在方寸间展现文字。自秦代以前的六国玺印文字自此统一到了以秦系文字为主体的文字系统当中。这让中国印章的发展由百花齐放、姿态各异,走向统一。

一、秦汉时期印刻使用材质

秦代的大一统政权虽仅仅存在了短短的15年,但其对印章中的文字风格、官职称谓、制度等都有着一定的规范。秦代设置“符节令丞”这一职位管理印章,并制定相应的规定来规范玺印使用。《汉旧仪》中称:“秦以前,民皆以金、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自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2]”从中可知,“玺”字只允许作为帝王使用,而臣子皆只能用“印”字。并且对于印章材质也做了规定,玉质材料只有帝王可用,而臣子等一般多使用青铜等材质。

因此我们从大量的秦汉玺印实物可以看出,虽然其中不乏玉、骨、琉璃、琥珀、松石、水晶、玛瑙等特殊材质,但大多数印章作为金属金、银,特别是铜等稳定金属材质现存于世。而秦代玺印特别是官印文字以白文居多,而白文印基本分为两种制作工艺方式呈现于金属材质之上,一种为铸造,一种为凿刻。

徐学标[3]先生在其博士论文《史官主书与秦书八体》中认为,秦汉时期的印章中印章的制作工艺多以铸造为主。并认为铸造之工艺与凿刻的工艺流程基本一致。而凿刻更接近我们当今篆刻之道的刻制方法,所以笔者以此来探究秦汉印章的制作工艺与流程。

二、秦代印刻特点

秦代官印作为秦代通行的,规范的,得到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印章,具有其极其重要的历史、地理、艺术等方面的价值。所以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以秦代官印中金、铜等材质印章为例的刻制工艺与流程。笔者研究了大量秦汉玺印后发现,秦代官印较之秦代私印来说,多以封泥这种缄封简牍的信验物形式而遗存下来。而真正以实物存在的秦代官印可以说是少之又少。秦代官印的大体特点有四个特点:

一是就文字风格而言,其印文采用与秦诏版,铭文刻字风格一致,但较之秦代私印更为规矩与正统。字形依照印章大小、格子、材质等变化,笔画方直挺拔,直中见曲。

二是就印章尺寸上来说,帝王及封地君王印面多以2.1-2.5厘米见方的正方形为主。且大小较为固定,与战国玺印大小差距悬殊的特点有所区别。中下级官员则多以1*2厘米左右的长方形为主,称之为半通印。

三是以印章形式上来讲,大多数正方形官印在形式上加以“田”字界格,而半通官印多加以“日”字格。也有少量官印只有外框的“口”字界格。

四是以印章用字而言,前文提到始皇帝规定帝王与臣子在使用“玺”与“印”上要有明确的区别。这也使得这一玺印制度一直沿用至民国。废除“鉨”、“鈢”、“鉩”等字,如“皇帝信玺”中,皇帝的玺印用规范的“玺”字。臣子用“印”,且为上“爫”下“巴”。常出现最后一笔横至一半处即收笔并向下垂出短竖,亦有不出竖的。

以上四个特点是秦代官印的基本特征,既适用于铸造工艺,也适用于凿刻工艺。对于铸造还是凿刻的区别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刻制的顺序。铸造是先刻制文字于模上,后铸造,再修正;而凿刻是先铸造成印胚,后刻制文字。两者虽然只是顺序流程有所出入,但就呈现风格而言,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以下就关于凿刻风格秦代官印的制作流程进行分析。

三、秦官印刻制流程

據《后汉书·百官志》载:“少府属官有兰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书。”《后汉书·祭祀志》载:“时以印工不能刻玉牒,欲用丹漆书之。”[4]是知,汉代印章制作第一个流程——“印稿书写”,是史官的责任,而第三个流程——“动刀凿刻”则是由印工来完成的。又汪桂海《汉印制度杂考》一文,对汉代印文的书写与摹刻问题有过专门研究:“官印先由兰台令史署好印文文字,然后由印工依书写好的印文凿刻。……兰台令史之另一职掌是书印。所谓书印,是指在刻铸官印前由兰台令史将所要制作的官印的印文署好,以便印工照其所书印文摹刻。”[5]另据乐浪出土漆器题铭中所载来推测,印章的制作亦是由不同的分工而构成,摹写反书到印章上应有专人负责,而凿刻印章文字也是有专人负责。

就以上分析可知,具体的秦官印刻制流程应为三个步骤:先由负责职掌印章制作文化水平较高的史官“兰台令史”书写印文,后经专门摹写的印工将文字反书到金属制的玺印上,最后由刻字的印工完成玺印的刻制工作。

汉承秦制,据当时的玺印制度及少府制度来看,秦代官印亦是通过这种文化水平高者监工并书丹,由文化水平低者实际操作的工艺流程,其实这种篆刻分离的方式一直延续到明清流派印鼻祖文彭以石治印之前。秦代史官的工作也应只是于印章上书丹,而实际操作的“摹”与“刻”这两项工作亦是由不同印工分工完成。

四、汉代印刻风格

汉代末期及魏晋时期大量可见的将军印中出现的异体字、变体字告诉我们,在战争前线委任军将的时候,包括书写、摹、刻这三项工艺基本都由文化水平略低的印工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故此类将军印也有“急就章”的称呼。而在我们所能看到的秦代凿刻官印实物中也会出现类似于简写繁写笔画、反向刻字、兼并笔画、借用笔画等章法上的技法,结合印文字结体上的特点及凿刻手法来看,这种相对不够规范的印章应为殉葬印,反而使印文风格有别具一格的效果。

笔者认为这类印章在制作的过程中,可能直接由凿刻印工直接凿刻而成,中间跨过了上文提到的史官书丹的环节。秦汉官印的使用模式是历任官员重復使用。也就是说殉葬印只是为了让墓主人显示其身份或者说将其官职带到阴间继续使用而制。而这个书丹环节应该直接是由印工摹写那枚传历于下一任官员的印章来代替。所以其中会有印工自由发挥的成分。如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的秦代官印“昌武君印(图1)”即是这一类的代表。

该印大小为2.4厘米见方,此印应为官印中的封君印,此印文虽无考,但秦代有广武、武安等以封地为号的玺印存世,虽为地名,但多数无封地,只是虚名而已。而据其凿刻风格和章法等方面判定,此印应为殉葬印。该印印面有典型的秦官印“田”字界格。印文出现了省简笔画与反向书写的情况,这两种情况在战国玺印中有一定的出现频率。如“昌”字下部“日”简省为“口”。原因应为上部“日”的部分过大导致下部无法合理安排,遂下部索性简省一笔。“武”字出现反写的情况,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字的左上部。该位置两竖较于左边“印”字要高出一点,而这部分的界格俏皮的上扬了一小部分,为“武”字高出的部分避让。由此可以推断出,当时的印工刻制步骤应是先刻制印面文字,后将“田”字界格凿刻上去。而这种先刻印文再刻界格的方式,笔者在实践之后得出其难度着实不小,足以见得当时印工的刻制工艺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由图中可见,“昌武”二字大过“君印”二字,特别是“昌”字作为第一个字凿刻的时候略显宽大了,遂其他字只能为该字服务,进行相应的变化。这从侧面说明了印工在刻制的时候并没有严格的规定来限制其发挥。

由于没法找到印章原印实物的相关资料,只能从印文中管窥一下这封印的凿刻方式。在“昌武君印”四字中有多处凿刻断笔成分,如“昌”的第一横中间偏左有一处断笔;“武”的第二横三分之一处各有一处断笔;君的左竖中上部有一处断笔、第二横中间偏右的部分完全断开。“印”的“爫”部横的部分有两处较为明显的轻重变化。甚至在界格上也能发现断笔或者粗细不匀的情况:如君的左上部的粗细不一;印的下部与短横收笔下垂处的界格有明显断开痕迹,但该处在其他钤印版本上此处并无断开。以上所述的这些断笔均为凿刻所造成的顿挫点。

五、结语

近年对于印章凿刻的研究成果中有不少是对凿印所用工具的研究。结合这些研究者对于刻铜刀的研发,笔者做了一些相应的刻铜实践,发现如刻制“昌武君印”这类相对纤细、类似秦二世诏版的文字风格,所需的刀具应为上方下圆的“u”形刀头。在实践过程中,笔者不断摸索古人治铜印的方法,钦佩古人的精湛技艺的同时,个人整体的艺术审美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汉]叔孙通.丛书集成初编[M].[清]孙星衍主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

[3]徐学标.史官主书与秦书八体[D].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14.

[4][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唐]李贤,等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

[5]汪桂海.汉印制度杂考[J].历史研究,19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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